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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治教育路径与实施策略: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地在学科授课中渗透法治教育,更要在各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表现出其应有的守法、用法自觉性。他们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罚站、赶出教室,有的甚至用罚做作业代替教育,认为这样做是为了教育学生,是为了学生好,殊不知,这些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衡量教师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首先就是其是否合法。教师的出发点再好,行为不合法也是不足取的。

中小学法治教育路径与实施策略: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法治教育的多学科渗透给教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在尊法、学法、知法、用法上做学生的表率,有很强的法治意识。教师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地在学科授课中渗透法治教育,更要在各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表现出其应有的守法、用法自觉性。如果教师本人缺乏法治意识,一是其无法从教学内容本身挖掘法治教育点,二是其教育教学中可能会存在违法的行为。有的教师一方面喊着法治教育学科渗透,一方面在教学中漠视学生的合法权利,侮辱学生的人格,如有教师说学生“笨得像猪”,这本身就违反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人格尊严是公民最起码的权利,但有部分教师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罚站、赶出教室,有的甚至用罚做作业代替教育,认为这样做是为了教育学生,是为了学生好,殊不知,这些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衡量教师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首先就是其是否合法。教师的出发点再好,行为不合法也是不足取的。因此,法治教育渗透不仅应体现在教学中,还应体现在教育管理、教学评价中。

有的同学趁老师板书之际做不正当的小动作,伤害周边同学的身体健康,教师在进行教学管理时应当适时对其进行法治教育,不仅仅从道德层面说明这样做的危害,还要结合学生的课堂纪律、对侵犯学生的行为进行法治教育:自由不是肆无忌惮,任何人在行使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时候首先要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学生评价中,评价量表要蕴含人人平等原则,在过程性评价及终结性评价过程中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有老师给学生的成绩为“0”,暂且不论老师是依据什么做出的评价,仅以学生素质本身来说,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都不可能为“0”,这样的评定成绩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的缺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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