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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施策略与路径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强化法律实践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给出操作路径。(二)“走出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2017 年12 月4 日,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成立。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是让中小学法治教育落地生根的最佳方式。

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施策略与路径

中小学法治教育社会实践,从参与的方式看,简单说可以分为“请进来”和“走出去”,“请进来”即让社会资源人士进入课堂,实现“课堂中的社区”;“走出去”即开发“社会中的课堂”,学生走出课堂,在社会中进行法治教育的实践。

(一)“请进来”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学校应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使其有效地进入教学环节,主动寻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的支持,特别是充分利用高校法学教师、法学专业学生这支法治专门队伍和法治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对法律志愿者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从而更好地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效果。

为强化法律实践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给出操作路径。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要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和律师协会社会组织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平台,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支持。

1.“请进来”之法治专题讲座

现在,有些学校采用与地方法院合作的形式,或者以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校外辅导员等多种形式,让法律专家、学者进校园。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员可结合社会热点与学校的现实需求,如防范校园欺凌、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等为学生、为教师开设法治教育专题讲座。这种讲座具有即时性、针对性、指导性,扩大了校园法治教育的课堂。

2.“请进来”之制度化建设

“请进来”的重点不在于学校一学期或一学年内请法官、检察官等到学校进行多少次法治教育讲座,更重要的是要建设法治师资队伍,形成法治教育方面的制度体系,使之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北京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实验小学就充分利用了社会教育资源,聘请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作为法治教育校外辅导员,在法治主题队会上经常请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以法官说法的形式,为少先队员们释法。这些法官不仅给小学生释法,而且为教师普法,经常解答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学校全面开展法治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以“请进来”的方式,让教育行政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学师生等参与中小学法治教育,不论是开专题讲座,还是参与校园课程教学,都不仅仅传播了法治知识,更重要的是使法治精神、法治因子融进学校,成为校园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走出去”(www.xing528.com)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根据实际,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法治服务活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设立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学生进入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实践中学法、用法。

教育部等七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充分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支持实践基地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对普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的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统筹组织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提供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参与实践基地建设。

1.到法治教育基地参与实践

中小学生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学习,提高法治素养是“走出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的提出与施行,法治教育基地相应地也不断建立起来。如2016 年5 月24 日,由北京市西城区团委、西城区教委、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法院共同建立的北京市西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同年12 月1 日,北京市东城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城区法院、东城区司法局、东城区教委在东城区法院正式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017年12 月4 日东城区青少年法治学院成立,依托东城区职业大学法律专业的师资力量和行政执法培训基地的资源,在东城区职业大学内部作为专门机构独立运作。要着力构建多方力量汇聚的平台,推进普法教育内容的体系化、规范化建设,让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逐步了解如何治理国家和社会。2017 年5 月,由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民盟北京市委、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共建的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正式启动,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及部分戒毒场所与有关单位、学校、企业签订了毒品预防宣传合作共建协议。2017 年12 月4 日,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成立。

除了让学生参与法治教育基地的实践外,还要进一步培育法治文化和法治氛围,如通过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开展法治文化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新地标,如北京的沈家本故居、顺义区宪法广场、密云区法制公园,上海的“山阳故事说·平安”主题体验馆,重庆市垫江法治文化公园等,让学生在社会生活中时刻感受法治,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2.到更广阔的社会中进行法治实践

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最终要落实到学生的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守法习惯上。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是让中小学法治教育落地生根的最佳方式。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法治教育和规则教育是大范围存在的,而中小学生的法治经历和经验也是非常丰富的,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学生不明白其经历与法治的关联。因此,学校、社会、家庭有必要给学生搭建法治教育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学生会强化其法律意识。比如,2016 年“法治教育进课堂示范校建设实践研究”中,为调动学生学法用法积极性,我们联手《法治与校园》杂志,在通州四中(法治教育示范校)成立《法治与校园》法治小记者站。此活动开拓了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践领域,为学生进行课外法治活动搭建了平台,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推动学生从法治教育的学习者成长为法治教育的宣传者、法治思想的传播者,努力回馈社会。2017 年3 月,北京市教委启动了设立《法治与校园》学生记者站的活动,活动范围遍及全市各区,共有85 所中小学,846 名中小学生被授牌。这些都极大激发了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学习、关心法律时事、进行法治宣传的热情,每位小记者在日常的学习采访中,都敏于求知,学思并举,努力让尊法、守法成为自身的自觉行为和生活习惯,推动自觉学法、守法、讲法的教育环境的形成。

以赛促学,是促进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有效方法。通过集中开展大赛的形式,我们可以给青少年学生一个展示、发挥才华的机会和平台。2017 年北京组织了面向北京市小学教师和学生的“北京市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讲我的故事’”评选及展示活动。在这次评选中,笔者真实地感受了学生对于法律的领悟,发现法律确实存在于学生的生活之中。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不仅掀起了全国学生学习宪法的热潮,更使对宪法的学习贴近社会生活,落到生活实处。

法治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学生的主体性不仅体现在学习法律和依法治校中,他们在法治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也不仅是学习者,还是参与者、践行者、传播者。学生甚至可以超越其作为普法活动客体的身份,成为普法活动的主体。我们可以将青少年普法活动与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学生成为社区普法和家庭普法中的“宣传员”和“行动者”。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中心小学校是北京市顺义区东北部的一所农村小学,它用红领巾小广播“编织”了空中普法网。学校不仅依托红领巾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并且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对学生家长和全镇进行法治宣传。因此红领巾广播社团被北京市少工委、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评为“优秀红领巾广播站”,中央电视台及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都报道过其社团活动。可见,中小学生参与社会法治服务是不分城市和乡村的。参与法治实践,能够使中小学生拥有的法治知识“活起来”、法治意识强起来,使他们将法治知识回馈于社会,推动法治社会的建立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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