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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学科中的法治教育路径和实施策略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在音乐课中渗透法治教育的课程标准依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可见,渗透法治教育是音乐课程的内在要求,教师要挖掘音乐课程内在的法治教育因素,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健全人格的育人功能。在生活中,违反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同样是需要禁止的。

中小学音乐学科中的法治教育路径和实施策略

(一)法律音乐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在《法律与音乐》中说:“犹太教法典的编纂者曾言:‘如果你要理解无形之物,必须仔细观察有形之物。’我们似乎也可以接着说,如果你要了解法律的精神,则必须研究音乐和音律。在法律与音乐这两种看似毫无干连的事象之间,或许存在某种内在的隐秘的关联,有待我们去认识,去探寻,去发现。”[22]

古希腊词语中,“法律”一词“nomos”同时有“曲调”“歌曲”之意,法律之义也是从音乐中生发的。法律最早并非付诸文字,而是通过音乐口耳相传。卢梭曾说:“第一部法律是歌曲吗?”“法律起源于音乐,音乐是法律之母”,“律”的发展经历了“律吕之律”“律历之律”“律统之律”三阶段,都关联于音乐。[23]如骨笛是人类最早发明的乐器,打击乐、弦乐都用笛子定音。律本身是定音的工具,转指音律,因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可泛指自然规律。商鞅用律来定名成文法,认为“律”具有不可任意更改的含义,正如《说文解字》所载,“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节音律的工具,法律也用于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

(二)在音乐课中渗透法治教育课程标准依据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指出,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无论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的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文化身份不同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教师应通过音乐作品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包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要让学生尊重艺术,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音乐艺术的习惯。

音乐课程标准中没有关于法治教育的直接规定,但却隐含着实施法治教育的内在要求。爱国主义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重要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包含保护知识产权的思想;平等、尊重也蕴含着法治精神。可见,渗透法治教育是音乐课程的内在要求,教师要挖掘音乐课程内在的法治教育因素,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健全人格的育人功能。

(三)在音乐课中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

1.从介绍词作者、曲作者入手,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

每一首歌的诞生都离不开词作者、曲作者的创作,教师可以从词、曲的作者切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如教导学生尊重作者的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尊重表演者的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人教版《音乐》小学一年级第一单元有一首《大雨和小雨》的歌曲,虽然仅仅有八个小节,但它也是音乐作品,“文思词曲”表明文思是作词人、作曲人,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学生学习音乐,也要从小就树立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2.挖掘授课音乐作品内容中的法治教育因素

音乐课程不仅能熏陶学生的情操,培养学生热爱音乐、热爱生命的情怀,音乐课教材中选入的音乐作品中还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教育内容,教师要善于挖掘音乐作品中的法治教育因素。人民教育出版社《音乐》小学一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红灯停绿灯行》中,歌曲《红眼睛绿眼睛》由圣野作词、段福培作曲,“红灯红,红眼睛,眼睛眨一眨,车子停一停。绿灯绿,绿眼睛,眼睛眨一眨,车子向前进,车子向前进。”请看一位教师对于“红灯停绿灯行”[24]的教学设计。

一、听唱歌曲《红眼睛绿眼睛》,做游戏。

1.教师提问:同学们上学是采用什么交通方式到学校的?生:走路、坐公共汽车、骑自行车、家长开车送等。

2.师:在城市的街道和公路上行走,应注意行人靠右,由大人带着,走人行横道,注意看车,看红绿灯信号等。在城市交通里,红绿灯是警察的帮手,与警察共同指挥交通秩序,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红灯和绿灯各有不同的作用。例如,红灯亮时,车辆、行人停止通行,绿灯亮时,车辆、行人可以通行。

3.听音乐,做游戏。

找一名学生拿着一张红纸牌和一张绿纸牌,听教师唱歌,教师唱到“红灯红,红眼睛,眼睛眨一眨,车子停一停”时,学生举红牌,唱到“绿灯绿,绿眼睛,眼睛眨一眨,车子向前进”时,学生举绿牌。

4.跟唱歌曲《红眼睛绿眼睛》,做游戏。跟老师一边唱一边举牌子。请一名同学做“警察”举牌,其他同学边唱边扮演行人和车辆,看见红灯停止做动作,看见绿灯继续行走。

二、看图表,做判断,选择放声歌唱与心里默唱。

1.请一位同学做“警察”举牌子,举红灯时,教师在心里默唱,举绿灯时,教师大声歌唱。再由教师做“警察”举牌子,学生们默唱或放声唱。

2.看图表,选择大声唱或心里默唱。

足球场上,如果球员违反了比赛的规则,裁判就要对球员亮红牌,禁止他继续参加比赛。在生活中,违反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同样是需要禁止的。教师请同学们做裁判,对人们的日常行为做出判断。

教师将红绿纸牌换成画有吸烟、鸣喇叭、走人行横道、废品扔到垃圾箱等图案的标志,请学生自己判断哪些行为是应禁止的,需要亮红灯;哪些行为是值得提倡的,需要亮绿灯。然后请学生们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或行为将自己的判断表现出来。

这首歌以歌曲的形式讲红绿灯,实质是讲了规则的问题,教师应把握住这首歌的内涵,通过歌词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并且将之引申到生活中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其他规则要求上,对学生进行了规则意识教育。

再如,《五十六朵花》是一至六年级人教版音乐教材都有的单元,教师有必要结合《五十六朵花》的内容,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渗透,对学生进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教育。此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旗国旗真美丽》《我爱北京天安门》等歌曲,教师可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教育;人教版《音乐》二年级上册第三单元《劳动最光荣》,可以用于进行宪法中关于公民劳动义务的教育;歌曲《小红帽》中可以渗透对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等。教师要帮助学生深刻理解音乐作品,引发情感的共鸣,同时在对音乐作品的深刻理解中,让学生认知与感悟“法律在我身边”,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3.在音乐课教育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

现在大多数学校上音乐课是有专门的音乐教室的。那么,在音乐教室中,学生的座位是怎样确定的?是教师指定还是与学生商定的?音乐教室的使用规则是教师制定、学生执行,还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这都反映了教师的教育理念,是教师教学民主性的现实表现。教学常规是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保障,而常规本身就蕴含法治思维,法治教育体现在每一节音乐课上。

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以音乐艺术为手段的,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情感教育。在学唱《国歌》时,除了让学生了解它的歌词意义、时代背景、作者生平外,教师更要抓住歌曲中号角式的呼喊、再三强调的“前进”、后半拍起的急切呐喊及三连音的运用等音乐本身的特点,这些既准确地表现了歌曲情感,又能激起对祖国无比热爱之情,从而使学生树立时代责任感。同学们在演唱时严肃、自豪、感情真挚,在生动的情感体验过程中,可以受到艺术的感染、熏陶和教育。2017 年北京市教委印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北京市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学段重点目标》(试行)的八个维度中,将思想情感的培养放在首位,提出小学1—2 年级“升降国旗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会唱国歌”,小学3—4 年级“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脱帽、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会唱国歌,声音洪亮”,足见其对情感教育的重视。(www.xing528.com)

音乐课堂上荟萃了许多音乐精华,字里行间、旋律音符中都洋溢着一种浓郁的人文精神,教师要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引导学生、做尊法守法的表率。有孩子曾经问家长:“为什么音乐老师说我们笨得像猪?!”教师无意间的语言,透露出教师的傲慢与无德,这是对学生的伤害。尊重学生不仅仅是师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音乐教育的本质是育人,即培养人的健康人格、高尚情操、审美能力。教师在音乐课的教育管理中更应该以“美”示人,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学会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4.音乐课中法治教育的延伸

法治教育不仅要在课堂上实施,也要延伸到课外。学生不仅应是法治的学习者,也应是传播者,更应是践行者。在生活中,学生要有付费下载网络音乐的意识,能够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传递给家人,尊重著作权人获得报酬的权利。

在一些高年级的音乐教学课堂上,教师可以采用创新填词的方式,将一些法律知识改编到学生们平常熟悉的歌谣里,比如,以快板的形式整编歌词,让青少年远离毒品:“酒吧夜店真是好,没有考试和烦恼,喝下一杯酒,感觉上了天,那杯酒,日日想,夜夜想,偷了钱,抢了表,就赶紧往酒吧跑,亲人疏,身体垮,警车响,把手拷,爸爸妈妈我错啦,毒品坏,青春少,爱学习,爱劳动,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这种教学方式,将课堂变得鲜活有力,不仅能培养学生的韵律感、节奏感和创作感,还能达到法治教育的效果。[25]

北京师范大学三位法学副教授作词、学生作曲,从公民、历史的角度,把宪法的精神和信仰深深烙印在每一个听过它的人心中的《宪法之歌》[26],就是音乐与法治教育完美结合的典范,值得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借鉴。

《宪法之歌》作词:律豆博士 作曲:沙威[27]

煌煌中华,悠悠历万年;

波澜壮阔,玉汝于成唯艰难。

独我人民,保我国权;

唯我宪法,护我尊严。

人民至尊,宪法至上,

我大中国永垂鉴。

人民至尊,宪法至上,

我大中国永垂鉴。

煌煌中华,悠悠历万年;

波澜壮阔,玉汝于成唯艰难。

唯我人民,保我国权;

舍我宪法,谁护我尊严。

人民至尊,宪法至上,

我大中国永垂鉴。

人民至尊,宪法至上,

我大中国永垂鉴。

人民至尊,宪法至上,

我大中国永垂鉴。

人民至尊,宪法至上,

我大中国永垂鉴。

此外,教师还可引导学生在学校、区县举办的歌咏比赛中感受规则的存在;在歌曲表演的排练中明白自己所在声部,什么时候要唱,什么时候不能唱,这属于纪律,也是一种规则。学生可以以自身的实践体验规则的作用和意义,进而逐步领会社会生活中处处有规则,提高自己遵守规则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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