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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发展模式:资金运用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8月1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9月5日,中国保监会又连续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中国保险业发展模式:资金运用

由于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保费的收入与责任的给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的甚至长达数十年之久,决定了保险资金运用与一般的资金运用不同,即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具有两阶段的特点,第一阶段是保险资金的收集阶段,通过人力成本和费用等,销售保单,获取保费收入。由于收入与给付之间的时滞性,公司在这个阶段需计提准备金,为保证准备金不闲置,保险资金将进入下一个阶段进行运作。第二个阶段是保险资金的运作阶段,可运用的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等进行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发展过程

我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经历了从无序混乱阶段,到严格管控,再到投资发展多元化,逐步实现风险管理和投融资功能的不同阶段。

在1995年《保险法》颁布之前,由于没有具体法规约束,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开展资金运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机制,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加上当时外部环境因素,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出现了无序发展的现象。在这段时期,保险资金的运用手段包括发放贷款、不动产投资、购买股票等,随之而来的就是保险公司资产质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恶化。这种情况迅速蔓延,逐步演变成为一种失控和混乱的局面,并形成了巨额的不良资产,给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资金运用的发展构成了巨大的障碍

1995年之后,《保险法》《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颁布,保险资金运用逐步规范,管理相对严格。根据《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1998年,保监会成立,保险资金运用限制逐步放松,但资金运用的方式和渠道增加,监管加强。1999年10月,随着《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首次实现了间接入市的目的,初始比例为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2001年3月,中国保监会批复平安等3家寿险公司投资连结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从30%放宽到100%。2002年10月《保险法》修改案获得通过。原法第104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修改为第105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业”。这为进一步放开运用渠道和资金运用的灵活操作留下了空间。2003年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的范围和比例,保险资金运用纳入国家投融资体系中的研究步伐。

2004年10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其第一章第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第三章第六条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为投资连结保险设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可以为100%,保险机构投资者为万能寿险设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80%”。2005年2月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证券账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问题,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操作技术问题已得到解决,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006年之后,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包括对投资于交通能源通信、市政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于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的规定,2006年12月,随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保险资金QDII即将放行。2010年7月3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是在总结十年来保险资金运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控制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维护广大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促进国内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加了制度保障和一定的运作空间。2010年8月1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9月5日,中国保监会又连续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在短短三十几天的时间内,中国保监会前所未有地连续出台4个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方面的制度性文件,这些文件是中国保监会针对“十二五”期间保险资产大幅增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经验和实力不断增强的情况,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投资渠道,为今后保险资金优化配置、提高投资收益水平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结构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69万亿元,较年初增加了8330.83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92.76%。资产配置特点如下:一是固定收益类资产继续保持主导地位。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等各类债券余额3.34万亿元,在投资资产中占比43.42%;银行存款2.26万亿元,占比29.45%;两者合计占比72.87%。二是权益类资产保持稳定。股票投资4289.3亿元,占比5.58%;证券投资基金投资3575.5亿元,占比4.65%;两者合计10.23%。三是另类投资增长较快。长期股权投资4024亿元,占比5.23%;投资性不动产投资689亿元,占比0.9%;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4782亿元,占比6.22%;三者合计12.35%。

(www.xing528.com)

图2-26 2013年保险市场资金运用结构

(三)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效率分析

2001—2013年间我国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呈现弱增长趋势,整体的收益水平不高(如图2-27)。

图2-27 2001—2013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

自2004年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一直处于上升状态,2007年达到了最高,约为三年来的收益率的总和,但是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资本市场的低迷,2007年投资收益率跌到了历史最低水平,仅为1.91%,低于银行存款的利息水平。2009年收益率提高了4.5个百分点,回升到了6.41%,但之后的2010、2011和2012年又开始下降了,均低于同期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注释】

[1]摘自《中国保险年鉴1981—1997》全国版综述栏。

[2]数据来源:《中国保险年鉴1980—1997》。

[3]王亚辉,马向东.论财产保险市场的调整与转型[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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