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高校选课与重修:权利义务与法治化研究

高校选课与重修:权利义务与法治化研究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选课应由学生本人操作,不可由他人代替选课,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后果自负。第15周开始预选,第16周整理选课数据,第17周开始正选,第18周公布、核对课表。◇ 选课工作包括预选、正选和退选三个时段。如学生不参加正选,则学生的选课结果将被视为最终结果。选课期间各导师要指导自己的学生合理选课。◇ 正选结束后,各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务办要对学生的选课情况加以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高校选课与重修:权利义务与法治化研究

(一)选课基本要求

◇ 本科生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除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外的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学生均需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课。

◇ 学生按规定缴费注册后方取得选课资格,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缴费的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取得选课资格,否则将无法选课。

◇ 培养方案中通识能力模块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多数高校一般每个学生在5个通识教育选修模块中至少修读除本学科之外的4个模块,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合计至少8学分。每学期选课门数上限和选课学分上限按具体设置执行。

◇ 专业基础能力模块、专业核心能力模块、专业拓展能力模块和综合能力模块中的课程由各院部负责设置。未设置培养方向的专业选修课,学生可以任意选择,达到规定学分即可;设置培养方向的专业选修课,学生只有在完成某一培养方向规定课程学分的基础上,才能选择其他专业方向的课程,否则不能跨方向选课(辅修除外)。

(二)选课基本规则

◇ 学生以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参考依据,一般按照本科四年的学习进度安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学院和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选课方案,根据选课方案制定分学期的选课计划。

◇ 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实行预置课程办法,不进行选课,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安排学习,自第二学期起学生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来进行选课。

◇ 课程间有“先修后续”关系的,学生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未取得先修课程学分的,不得选后续课程;对于需要多学期修读才能完成的课程,应该连续选课学习;对含实验环节的课程,应同时选择理论和实验环节,单独选择理论或实验环节均不能获得学分。

◇ 课程一经选定,必须按课表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完成课程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如果不按要求修读或不参加考核,该门课程以零分记,该门课程的学分将被系统累加在不合格学分当中。

◇ 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擅自听课或参加考试,其课程成绩无效。

◇ 必修课程和限制性选修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其他任意性选修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可以选择重修,也可以选择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课程。

◇ 一般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人数不足40人、专业选修课学生人数不足15人(外语类、艺术专业技法类、体育专业术科类课程的标准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时原则上不得单独开课,选择该课程的学生须改选其他课程。特殊情况须开设的课程,要经教务处审批。

◇ 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合理安排选课计划,不得盲目选课、随意超量选课或超计划选课,以免占用课程资源,影响他人选课。一般来说,学生每学期须取得的学分在20学分左右为宜,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最高不高于30学分。选课应由学生本人操作,不可由他人代替选课,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后果自负。

(三)选课准备及时间安排

每学期第10周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填写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且标明各门课程的预计修读人数、开课教师姓名及课程代码等。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或增开的课程,填写培养方案异动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审批。

第11周各学院教务办负责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设置教学任务,打印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下达教学任务书。

第12~14周按照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顺序排课。教务处负责安排通识教育课,其他课程由各学院教务办负责安排。(www.xing528.com)

第15周开始预选,第16周整理选课数据,第17周开始正选,第18周公布、核对课表。

新学期开学第一周试行课表,并对全校选课进行微调。

(四)选课操作流程

◇ 学生应于每学期第15周开始下一学期选课,届时选课系统将发布选课通知。各学院同时以书面和口头形式通知到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在选课之前,学生需结合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认真查阅由教务处公布的选课指南,熟悉各类课程的开课学期和修读要求,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个人学期选课计划选择下学期修读的课程。

◇ 学生进行选课系统时,需输入学生本人的学号和密码后方可登录。初始登录密码与学号一致,为了保证密码安全,首次登陆后应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一旦遗忘密码,可到本学院教务办查询。

◇ 选课工作包括预选、正选和退选三个时段。

◇ 预选阶段。学生可在选课门数上限和选课学分上限范围内对有意向的课程进行选择。如学生不参加正选,则学生的选课结果将被视为最终结果。如因其他原因而停开被选中的课程,则学生该门课程的选课结果将被取消。

◇ 正选阶段。每位学生可登录选课系统查询自己的预选阶段的选课结果,学生可以退选预选阶段选中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其他课程,该阶段结束后,学生的最终选课结果被确定。

◇ 下发课表。两次选课结束,经数据处理后,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查询并打印课表。

◇ 退选阶段。此阶段不对学生开放,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操作,于开学后第一周内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做退选课程的学生,须在此阶段内向教务办提出申请,教务办汇总后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科,教务科视情况予以修正,逾期不再处理。

◇ 教师在开学后第二周登陆教学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点名册,按网上选课学生所形成的教学班组织教学、考核和录入成绩。

(五)选课的组织领导

◇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学生选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必要的培训指导。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展选课教育,可以班级为单位讲解学校学分制相关文件和学生选课办法。要通过必要渠道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以便学生制订适合自己的选课计划。

◇ 每学期学生选课之前各学院应组织导师集中培训,经过培训,要熟练掌握学分制的基本原则、排课与选课的基本规则和操作流程以及各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等,从而对学生选课起到实际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 选课实质是教学资源配置过程,为了确保选课规范有序进行,要求各学院在学生选课期间,要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教学院长具体负责选课的组织实施。选课期间各导师要指导自己的学生合理选课。

◇ 正选结束后,各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务办要对学生的选课情况加以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 选课涉及的教室、实验室等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