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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与效率:实证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③ 从“弱势群体”视角对自主招生公平问题的专门研究缺乏。虽然已有的自主招生公平问题的探讨大多建立在对于弱势群体参与的关注基础上,但已有研究并无专门的对于自主招生中弱势群体的界定,也无专门从弱势群体考生视角的直接考察,研究的针对性并不强。

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与效率:实证研究成果

已有的自主招生公平研究存在“3多3少”的现象:① 文章数量多,差异性观点少。② 研究人员多,连续性研究少。③ 描述性研究多,定量化研究少。据笔者在“中国知网”的统计(截至2014年3月4日),自主招生研究领域共发表核心期刊文章162篇,其中约1/3涉及自主招生公平问题,主要表达了对弱势群体参与公平状况的担忧。但研究观点大多较为相似,即自主招生公平的若干表现、问题、影响等,研究人员流动性强,发表超过3篇及以上自主招生公平研究文章的仅5人。此外,实证调查研究比较欠缺。

1.理论研究

高等学校的招生公平研究大多建立在古典主义、功利主义、平均主义和罗尔斯主义4种公平观的基础之上,学界一般将之区分为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或者起点、过程和结果公平。中国学界对于自主招生公平的研究大多认为,自主招生应更注重程序公平或过程公平,重点放在规则公平和执行公平上。学界对于自主招生公平的主要质疑如表1 - 3所示。

表1-3 学界对于自主招生公平的主要质疑

学界对于自主招生公平问题的原因分析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经济原因。认为自主招生所考察的“技艺”与“能力”是“用钱堆出来的”,经济原因抑制了低收入阶层子女从高等教育获益的可能性。也有一些学者担忧高校在自主招生名额投放时会考虑学费收入问题,导致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学生录取比例低。二是文化原因。认为自主招生并非一种“标准刚性”的制度,极易困于人情,滋生腐败与不公。且高校行政色彩浓厚、防腐拒变能力差,难以从根源上杜绝招生腐败。有的学者甚至担心再现“文革”中的推荐选拔制度,导致“弄虚作假、指名选送、授意录取”等现象发生,造成高等教育的质量滑坡。三是制度原因。认为当前自主招生在命题、施测、评卷、录取等技术环节都存在缺陷,容易导致其被负面消极因素侵扰产生不公问题。

整体来看,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文章关注了自主招生公平的研究,但真正的基础理论研究仍比较欠缺。① 有关自主招生公平的定义与指标体系研究匮乏。已有文献彼此之间缺乏对基本概念的界定与讨论,“各说各话”现象较为突出,也缺乏基于成熟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的公平理论研究,研究总体上较为零散。此外,已有文献对于自主招生公平的观测缺乏明确的指标体系,使得本就稀少的实证研究停留在一些基本比例的统计上,缺乏自主招生公平发生规律的探究。② 有关自主招生公平指标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模型研究缺乏。按照本研究的界定,已有文献更多属于“自主招生录取率”(SR)的研究,缺乏对其他公平指标要素的研究,也缺乏各指标之间关系模型的研究,这直接导致对于深层次公平问题的“透视”不足。③ 从“弱势群体”视角对自主招生公平问题的专门研究缺乏。虽然已有的自主招生公平问题的探讨大多建立在对于弱势群体参与的关注基础上,但已有研究并无专门的对于自主招生中弱势群体的界定,也无专门从弱势群体考生视角的直接考察,研究的针对性并不强。而事实上,自主招生中的弱势群体和普通社会学研究的弱势群体甚至与普通高考中的弱势群体都不同,需要开展专门研究(比如普通高考对于弱势中学考生虽然不利,但不至于限制其报考资格)。

2.实证研究

按照本研究有关自主招生公平的3个观测指标的界定,学界已有的研究显示,弱势群体在自主招生活动中的“知晓率”“成功率”问题已较为严重。但目前学界仍缺乏有关其“报名率”的研究。已有的研究证实:(www.xing528.com)

其一,弱势群体的自主招生知晓率(IR)低且呈固化趋势。

目前较大规模的一次实证研究是本课题组受教育部委托,于2007年对2003—2006级52所高校自主招生学生的普查(以下简称“自主招生普查”),该项研究还按照1:1的比例抽取了对照组(传统高考学生),并开展了大规模的招办主任、中学领导与教师和考生家长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家长及中学教师对于自主招生知情度普遍较低,如高三家长对自主招生政策“完全不了解”的占了25.2%,只有13.9%的中学领导与教师对该政策“非常熟悉”。该次普查后,本课题组又进行了连续追踪调查。2011年对湖北省“北约”“华约”考点355位自主招生家长的问卷调查显示,即使他们的子女已经进入自主招生考场,他们选择对该项政策“非常熟悉”的也只占5.2%,“比较熟悉”的占39.8%。此外,学界一项对上海某高校232位已入校大学生的调查也证实了上述结论。该调查显示,来自东、中、西部的生源对自主招生制度“非常了解”的依次占24.6%、14.8%和6.25%,西部生源选择“在此之前从未听说过”的比例居然高达31.25%。

但是,本课题组的前期访谈发现,弱势群体的知晓率(IR)过低并不一定是宣传手段落后造成的。① 自主招生宣传缺失存在人为因素。客观存在故意阻碍宣传的情况,部分地区将自主招生推荐权视为“教育福利”,以“不影响中学秩序”“推良不推优”进而提高升学率等为借口,压制宣传,导致中学生自主招生信息获取不足的问题突出。一些获得自主招生参与资格的学生回忆称:“是班主任偷偷地告诉我这个信息。”② 家庭文化资本匮乏制约了弱势群体自主招生知晓率。自主招生以各高校为单位,收集招生信息工作量大,当前更多由家长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其学历水平、知识结构和教育技术水平等影响了信息获取的结果(即IR的高低)。已有的研究显示,考生家长的文化背景对学生自主招生了解程度有显著影响。③ 教师家庭子女更易获得招生信息资源。父母职业为教师的考生,在自主招生中占据显著优势。“自主招生普查”结果显示,52所高校连续4年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中,超过1/4来自教师家庭。这与自主招生信息宣传主要掌握在中学教师手中有很大关系,笔者对教师家庭考生的知晓率(IR)与成功率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其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67)。

其二,弱势群体的自主招生成功率(SR)低且呈固化趋势。

弱势地区考生的自主招生参与度过低。“自主招生普查”的数据显示,与传统高考相比,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处于“边缘化”地位。获得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中,47.0%来自东部地区,44.1%来自中部地区,仅有8.9%来自西部地区;来自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占40.4%,地级市占31.1%,县级市(含县城)占13.7%,乡镇占6.4%,农村只占8.4%;如果按照城市、农村二元划分,则来自城市的占85.2%,来自农村的仅占14.8%,城乡比达5.75:1,远高于中国实际城乡人口比(1:1.8),也高于该次调查高考学生的成相比(1.13:1)。郑若玲(2010)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的统计也显示,录取考生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西部上榜考生寥寥无几。2011年,本课题组对湖北省的调查显示,该省最终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中,农村生源只占7.1%,乡镇生源占6.4%。2011年,《新京报》报道,清华大学通过初审的考生中约有3/4的学生来自城市。复旦大学校长承认“自主招生对农村学生不公平”。2012年,杜婷婷对上海8所高校4 922名自主招生学生的地域分布分析发现,中部省份生源仅占10.48%,西部生源仅占4.27%。她对上海某理工科自主招生高校的案例分析则发现,2012年该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农村户籍的考生仅占18.12%。

弱势阶层的考生自主招生参与度过低。“自主招生普查”数据显示,这4年间获得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父母所从事职业类型从高(一类职业)到低(四类职业)存在显著的入学分化;并且,连续4年,这一比例无显著改善。与传统高考相比,父母处于弱势阶层的学生在自主招生制度中几乎成为“边缘化”人群。2011年,课题组对湖北的问卷调查再次显示:职业类型为“农业从业人员”的只占7.5%,而职业类型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和“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两类所占比例之和超过55%,占据了大多数家庭。

弱势中学的考生自主招生参与过低。“自主招生普查”显示,2003—2006年,“非重点中学”的考生通过自主招生进入高校的比例仅为2.2%。且连续4年,这一比例无显著改善。2006年的一项公开数据显示,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面试近5%的非重点中学考生当中,无1人最终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名额。2011年,本课题组对湖北省的问卷调查显示,该省获得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中,无1位来自“普通中学”的考生,而来自“省级示范中学”的考生占85.3%,“市级示范中学”占14.7%。

总体来看,已有的自主招生公平实证研究比较缺乏,既存在基础数据采集缺乏的问题,也存在各公平要素关系模型研究缺乏、公平要素与其他要素(如效率)作用模型研究缺乏的问题。已有的文献中有关自主招生公平的实证研究仅5篇,且大多数只包含少量对基础公平数据的描述或进行过小样本调查,研究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不足。本课题负责人所在课题组曾进行过大规模调查,但由于当时研究条件和研究深度所限,该数据库也难以支持公平与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研究,不利于从根本上发现公平产生的原因、过程、作用机理和改革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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