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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前期朝贡贸易发展与变革:万国朝宗、天下共主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朝贡贸易基本上不存在等价交换,它是“四夷来朝”和“万国朝宗”的一种象征。由此决定了在两种“外贸”中,朝贡贸易给外藩远夷所带来的“红利”更大、更诱人。由于外藩远夷贡使往往是代表他们邦国向大明朝贡的,因此永乐皇帝首先要对他们的王、王妃以及重臣进行重赏,其价值可能超过贡物本身价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这样才与“天朝上国”身份相匹配,也就起到怀柔远人的目的。

明代前期朝贡贸易发展与变革:万国朝宗、天下共主

与马市贸易相比,明朝则似乎更看重另一种“外贸”,那就是朝贡贸易。朝贡贸易,也称“通贡贸易”或“贡赐贸易”,一般是指境外之邦或外藩因仰慕传统中华文明而主动前来,向朝廷献纳货物、特产等,而朝廷往往予以超过贡物价值一倍甚至几倍、几十倍的回赐。朝贡贸易基本上不存在等价交换,它是“四夷来朝”和“万国朝宗”的一种象征。正因为如此,自古以来中华帝国中央朝廷都会竭力打造好这一政治形象工程。由此决定了在两种“外贸”中,朝贡贸易给外藩远夷所带来的“红利”更大、更诱人。

○明代前期朝贡贸易:由严格限制到广为鼓励

而明代朝贡贸易制度自开国起就已建立,洪武初年,朱元璋就此曾做过这样的指示:外藩远夷“涉海而来,难计年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而薄来可也”(《明史·外国传六》卷325;《明太祖实录》卷71)。

“厚往薄来”就是说,你们外藩远夷来我们中国带不带方物、带多带少都无所谓,只要你们来朝贡了,意思到了就行,我大明“皇帝富有四海,岂有所求于(夷)王?但欲(夷)王之称藩,一示无外尔!”(【明】宋濂:《宋文宪公全集·渤泥国入贡记》卷26)朱元璋直言:“中国岂少这些(贡物),但试他那心!”(【朝鲜】郑麟趾:《高丽史·辛禑传》卷136)

换句话来讲,只要你们外藩远夷承认我为天下共主地位了,我大明决不亏待你们,会给出你们进贡方物价值的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钱币、金织文绮、纱罗等“回贡”礼物!这下可把外藩远夷们给乐癫了,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你还真别说,在大明可有馅饼从天上掉下来,于是四面八方的外藩远夷们屁颠屁颠地往中国来。

史书记载说:“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宥之,以怀远人。”(《明太宗实录》卷12)也就是说,自踏上中国领土起,中国官方就提供“三赔”服务,即免费为外藩远夷们提供住宿、吃喝和交通京师设有会同馆,建有高档酒楼,供四方宾客嬉戏娱乐和休息(【明】王俊华:《洪武京城图志·楼馆》)。

由此观之,朝贡贸易纯粹是赔本买卖,明廷“贡赐盖用以怀柔远人,实无所利其入也”(【明】丘浚:《大学衍义补·市籴之令》卷25)。时间一长,老朱皇帝感觉不太对劲:我总不能老当“冤大头”啊!而外藩远夷们也已个个明白:到中国去,接受天朝皇帝的丰厚赏赐,随后便在京城住上一段时间,吃香的喝辣的甚至找些小“妹妹”陪陪的,都由大明帝国公费报销,优哉游哉,这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啊。由此外藩远夷争先恐后前来大明,甚至不具备资格的也来凑热闹。

外藩远夷有事没事老往大明跑,一年要跑好几次,仅大明公款接待费一项就不得了。于是从洪武五年始,朱元璋对外藩远夷来朝的次数做了限定。那年九月,他在遣使高丽的诏谕中就明确讲到“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礼,或比年一来,所贡方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毋令过多”(《明太祖实录》卷76)。洪武九年,针对安南国要求增加朝贡次数,朱元璋谕旨中书省大臣:“诸夷限山隔海,若朝贡无节,实劳远人,非所以绥辑之也。……其更以朕意谕之:番夷外国,当守常制,三年一贡,无更烦数来朝,使臣,亦惟三五人而止,奉贡之物不必过厚,得存其诚敬可也。”(《明太祖实录》卷106)洪武中晚期,朱元璋从帝国安全与成本核算角度再次对外藩远夷朝贡做了很大的限制,他不仅将朝贡国缩减到了5个国家,而且还十分明确规定了贡期和贡使人数,原则上为三年一朝,“番夷外国,当守常制,三年一贡,无更烦数来朝,使臣亦惟三五人而止,奉贡之物不必过厚,得存其诚敬可也”(《明太祖实录》卷106)。

可外藩远夷们就是不乐意,一心想要来大明孝敬一下“伟大圣君”、当今宗主,说到底就是朝贡贸易的利润太丰厚了,他们才不顾你大明限不限定,反正我们来了,你大明总不能赶我们走吧!对此,朱元璋想到了很绝的一招:实行朝贡贸易勘合制(《明太祖实录》卷153)。那什么叫朝贡贸易勘合制?大致是大明礼部制定一种勘合簿,每个外藩远夷一本,内府留有存根,地方布政司有对应的相同一份。勘合簿上规定朝贡的次数、路线等,一旦外藩远夷要来大明朝贡,就必须持有勘合簿册与本国的表文,到所要经过的省份向当地布政司交验表文,比对勘合。全部符合了,方才放行。这样一来,将外藩远夷朝贡给严格地控制住了(参见《大明会典·礼部·朝贡通例》卷108)。

可洪武的这条“祖制”到了篡位皇帝上台后就开始改变。朱棣登极后对外来贡使不做限制,永乐元年冬十月辛亥,“上(指朱棣)谓礼部臣曰:‘帝王居中,抚驭万国,当如天地之大,无不覆载,远人来归者,悉抚绥之,俾各遂所欲,近西洋、回回、哈只等在暹罗,闻朝使至,即随来朝。远夷知尊中国,亦可嘉也。今遣之归。尔礼部给文为验,经过官司毋阻。自今诸番国人,愿入中国者,听’。”(《明太宗实录》卷24)

不仅如此,朱棣还下令要厚待远夷贡使。如果这些贡使贪图小利,来中国朝贡时随便带些地方土特产什么的,其目的不就是换些钱花花,发笔小财,我大明要减免其税,对于不遵高皇帝“祖制”、不按贡例规矩来朝贡的,全都应该宽宥。

而事实上永乐朝对前来朝贡贸易的外藩远夷之优渥“事例不一,或出一时特恩,不可胜计”(【明】李东阳等人编撰、【明】申时行重修:《大明会典·给赐二·外夷上》卷111)。

由于外藩远夷贡使往往是代表他们邦国向大明朝贡的,因此永乐皇帝首先要对他们的王、王妃以及重臣进行重赏,其价值可能超过贡物本身价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这样才与“天朝上国”身份相匹配,也就起到怀柔远人的目的。除此之外,永乐朝还对前来朝贡的外国贡使成员进行按级厚赏。永乐十九年春正月丙子,“礼部尚书吕震上《蛮夷来朝赏例》:‘三品四品,人钞百五十锭,锦一叚(匹),纻丝三表里;五品,钞百二十锭,纻丝三表里;六品七品,钞九十锭,纻丝二表里;八品九品,钞八十锭,纻丝一表里;未入流,钞六十锭,纻丝一表里。’上曰:‘朝廷驭四夷,当怀之以恩,今后朝贡者,悉依品给赐赉,虽加厚不为过也’。”(《明太宗实录》卷233)

“虽加厚不为过也”,这话意思是,对于前来朝贡贸易的外藩远夷即使再优待也不为过。由此四方远夷争先恐后地前往大明来,向永乐皇帝磕个响头,然后乐颠颠地满载而归。对此,史书曾这么描述道:永乐时“连年四方蛮夷朝贡之使相望于道”(【明】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16)。入华朝贡者“相望于道”,这就是自诩“盛世圣君”的永乐皇帝朱棣所要竭力追求的“内安诸夏,外抚四夷,一视同仁”和“德化天下,怀柔远人”(《明太宗实录》卷269)的理想格局。那么,在这样的“万国来朝”大好形势下,到底有多少批次的外藩远夷来大明朝贡?

据李庆新先生《明代海外贸易制度》一书中《永乐朝与明朝前期其他朝海外诸国朝贡比较简表》的数据统计来看,洪武朝31年总计来访的外国使团为109批次,平均每年为3.5批次;而永乐朝22年海外诸国入华朝贡总数为240批次,平均每年就有约11批次的外国使者。(统计数据详见李庆新:《明代海外贸易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P56~58)换句话来说永乐朝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个“外国使团”来访,由此可见当时官方对外交往的繁忙与热闹了。

正因为永乐朝朝贡贸易特别繁荣,或者说创造了有明一代的最高峰。前文已述,朝贡贸易是个政治意义高于一切的绝对赔本“买卖”,所以说永乐帝繁荣了朝贡贸易,却使大明帝国的财政大大亏空,加上他当政期间不停地南征北讨、屡兴大工大役,造成了大明帝国严重的财政危机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就连永乐皇帝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物价腾涌”,钱钞大坏,民不聊生。(《明太宗实录》卷251)(www.xing528.com)

对此,好皇帝明仁宗在永乐二十二年八月一登基即位就立即喊停既热闹非凡又劳民伤财的朝贡贸易工程和永乐帝热衷的声势浩大的下西洋工程,省工罢役(《明仁宗实录》卷1上),“弘施霈泽,悉罢科买”,以纾民力。(《明仁宗实录》卷10)

十分可惜的是,这样的好皇帝却仅仅当政了一年就驾鹤西去。随后便是宣德皇帝即位主政。虽然明宣宗在治国理政上更多承袭了父亲明仁宗朱高炽的做法,但在对待外藩远夷方面却是奉行了乃祖朱棣的国策。洪熙元年七月,朱瞻基派遣行在鸿胪寺司宾署丞焦循、摄礼部郎中鸣赞卢进、摄鸿胪寺少卿等以即位诏颁赐朝鲜等国,且跟礼部尚书吕震说:“远国朝贡,固有常兮,然我祖宗以来待下素厚,今朕即位之初,凡事必循旧典,勿失远人之心。”(《明宣宗实录》卷3)半年后的宣德元年(1426)正月,行在礼部奏请宴劳外夷朝贡使臣,宣德帝做出这样的指示:“四夷宾服,世所贵也。其使臣今不远万里而来者,皆有慕于中国饩廪,赐宴必丰,庶昭朝廷优待之意。”(《明宣宗实录》卷13)

从上述两段“最高指示”中我们不难看出,新即位的宣德帝要遵循皇祖朱棣之旧典,以勿失远人之心为名,再启朝贡贸易和万国朝宗的超级形象工程,只不过他说得较为委婉而已。因为在这方面与自己的父皇明仁宗的理念与做法迥异,而明仁宗才谢世不久,作为其皇位继承人,新皇帝朱瞻基不得不有所顾忌,加上朝中有相当多的老臣并不赞同永乐时代那不顾国计民生倾力打造的朝贡贸易政绩形象工程,所以宣德初年,朱瞻基在“敷宣德意”“克致太平”(《明宣宗实录》卷50)的过程中不得不放慢“重温”皇祖旧典之步伐,由此也就带来了宣德前期四夷宾服差强人意之格局。当时前来大明进行朝贡贸易的大致有哈密、满剌撒丁、乌斯藏、瓦剌、土鲁番、罕东、撒马儿罕、亦力把里、占城、琉球、爪哇、浡泥、暹罗、苏门答剌、满剌加、白葛达、榜葛剌等(《明史·宣宗本纪》卷9;《明宣宗实录》卷1~74)。

我们将上述这些邦国或地区名称换成现代的说法,那就是宣德前期前来大明朝贡的大约有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政权、中亚国家、越南、琉球(即今日被日本占领的冲绳)、印度尼西亚的爪哇、苏门答剌和浡泥、泰国和孟加拉国等;若再说得简洁一点,也就是大明帝国四周附近地区与国家。如此情势若与所谓的永乐“盛世”时代那热闹非凡的万国朝宗相比,显然显得十分冷清,而这对于一心想致力于“盛世之治”和万国朝宗的明宣宗来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他必须得改变。于是就有了宣德五年(1430)他派遣当时已经60多岁的郑和统率船队第七次下西洋(实际出发是在宣德六年),大明来个上门盛情“邀请”。

郑和此次远航走访了东南亚、南亚和印度洋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对“其君长皆赐彩币”等(《明宣宗实录》卷67;【明】祝允明:《前闻记》),自此以后,苏门答剌、古里、柯枝、锡兰山、祖法儿、阿丹、甘巴里、忽鲁谟斯、加异勒、天方等10余个西洋国66人组团入贡以及满剌加国王西哩麻哈剌亲率221人的庞大使团来朝等,数度将宣德朝朝贡贸易之热潮置身于人们的最佳兴奋点上。(详见笔者《大明帝国》系列之⑩《洪熙、宣德帝卷》下册,第7章)

○正统帝对前朝朝贡贸易“旧制”的继承与无意识“调整”

那么宣德帝的这份遗产有没有被他的儿子朱祁镇完全继承?从正统初年冲龄天子不断地接受四方番夷朝贡的事实来看,他还是继承了的。明代官史记载:正统元年(1436)二月,朱祁镇在给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和日本国王(实际上是幕府将军,笔者注)源义教的敕谕中这样说道:“我国家统有天下,薄海内外,罔不臣服。列圣相承,无间远迩,一视同仁。尔为国东藩,世修职贡,益永益虔,王遣使来朝,献马及方物,礼意勤至。朕嗣承祖宗大宝,期与四海群生同乐雍熙,矧王笃于事,大良可嘉,尚使者还,特赐王及王妃白金、彩币以答远意。王其钦崇天道,仁恤有民,永保蕃邦,以副朕望。”(《明英宗实录》卷14)

如果将上述这段话与永宣二帝对待外藩远夷的国策精神做个对比,你就会发现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句话,无论是明英宗还是明太宗、明宣宗都想打造朝贡贸易和万国朝宗的政绩工程,以此来维系天下共主的理想格局。不过在另外的场合,正统帝却有着这样一番说法。正统元年(1436)正月庚寅日,行在礼部尚书胡濙等上奏说:“亦马剌卫指挥完者秃来朝贡方物,言古州地面野人克里忒奇伏塔哈欲赴京师,但伺敕旨招抚。”明英宗答复道:“帝王之待夷狄,来者不拒可也,何必招抚?”(《明英宗实录》卷13)我们将朱祁镇的话再说得白一点:外藩远夷,你们想来我大明朝贡就来;不想来,俺大明天子——正统的“天下共主”也不会叫人来招抚你们!而从正统时期的实际来看,朱祁镇确实也这么做了。那么这位大明皇家“帝六代”为什么会在朝贡贸易上有着前后并不怎么一致的说法呢?在笔者看来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第一,正统初元朱祁镇还是娃娃,国家大政主要是由“三杨”、胡濙等辅政大臣拿主意,小皇帝只不过最终挂个名而已,他根本不懂这里边的弯弯道道。而那时的辅政大臣和朝廷部院大臣除了张辅等少数几个是行伍出身外,其他都是通过科举等途径而入仕为官的,他们基本上都来自社会底层,熟知民间疾苦,更多关注的是国计民生而不是政绩形象工程。

第二,宣德中晚期朱瞻基醉心于朝贡贸易和万国朝宗,招徕了一大批外藩远夷。这些人来到中国后一住就是好几年,直到明宣宗死时他们还没回去。前文说过,外藩远夷自踏上大明领土起,明朝官方就得提供“三赔”服务,即吃喝拉撒睡全由大明帝国来承担和买单,这是何等大的一笔开销费用!更令人头痛是,这些外藩远夷朝贡使臣来到中国后似乎就不想走了,这如何是好?必须得“消化消化”。正统元年(1436)上半年,爪哇国王杨惟西沙遣使来北京朝贡,朱祁镇令人好生招待,让他们住了一段时间。到了闰六月的癸巳日,爪哇国王使臣郭信等要回国了,正统帝就叫他们将宣德时期前来朝贡的古里、苏门答剌、锡兰山、柯枝、天方、加异勒、阿丹、忽鲁谟斯、祖法儿、甘巴里、真腊等10余国数百号使臣和陪护人员顺路带回去,并敕谕爪哇国王杨惟西沙:“王自我先朝修职弗怠,朕今即位,王复遣使朝贡,诚意具悉。宣德时有古里及真腊等十一国,各遣使朝贡未回,今王使回,特赐海船与各使同还,王其加意抚恤,分遣还各国,庶副朕怀远之心。”(《明英宗实录》卷19)

对于来了不想走的外藩远夷贡使,正统朝主动礼送。那么对于一些前朝时出去招徕朝贡贸易而没回来的或想来朝贡贸易却在中途被人阻挡留难了的又将怎么处置?正统元年(1436)五月,占城国(越南南部国)朝贡使臣逋沙怕济阁等陛辞,朱祁镇一边礼节性地对其降敕劝谕,一边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说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情:听说宣德四年(1429),暹罗使臣及其陪护人员共计100人,驾驶大船,带上方物,前来我大明朝贡。不曾想到,他们航行到了你们占城国新州港口时被人拘留了。第二件事情:宣德六年(1431),朝廷下西洋船队刚出发,行驶到你们占城国附近海面上时突遭大风,有一只20人乘坐的海船被吹到了海岸边,也让你们给扣了。“敕至,(你占城)王即将原留暹罗国人口、方物及下西洋官军尽数回,使彼此人民各得遂其父母妻子完聚之愿,王亦长享安乐,否则天地鬼神必有所不容者。王其省之,体朕至怀。”(《明英宗实录》卷17)

从上述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永宣时期倾力打造的朝贡贸易和万国朝宗之工程还真不像有些人吹嘘得那般美好;恰恰相反,它不仅劳民伤财,而且还惹出麻烦多多,甚至可以说是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淤塞”和“阻梗”,很有必要进行一番清理和消化。

第三,正统时期朱祁镇经历了人生的童年、少年和青年三个不同的阶段,而从现代心理学研究角度来看,一个人的人格和心理特质或许更多的是在人生最初那两个阶段内形成的,朱祁镇也不例外。但与其他人绝对不同的是,朱瞻基出身于红彤彤的大明第一人家,绝对的正统龙种,刚出生就被立为皇太子;刚会走路,父亲宣宗皇帝“亲解所御龙袍宝带加于上体,置诸宝座,左右皆呼:‘万岁!’”(《明英宗实录》卷1)后来父皇突然“走”了,代替父皇角色的是个极度自尊的太监王振“王先生”,朱祁镇对其尊宠有加。绝对的正统龙种+天下第一人舍我其谁+“王先生”极度自尊的反复影响与感染,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正统皇帝除了盲目绝对自尊外,几乎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在他眼里。不说帝国臣民,就讲那些外藩远夷,他们在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朱祁镇眼里几乎不值得一提:你们高兴来我大明朝贡就来,不高兴就不要来,俺“天下共主”才不会主动请呐!

正因为有着这样的一种心理和正统时期的种种特殊缘由,小杆子皇帝对于打造朝贡贸易和万国朝宗之工程并不热衷,于是人们看到,与永宣时期相比,那时遣使前来进行朝贡贸易的国家与地区政权较前减少,没了印度洋与阿拉伯半岛上的柯枝、天方、加异勒、阿丹、忽鲁谟斯、祖法儿等,仅有大明帝国东北、正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势力以及朝鲜、琉球国、安南国、满剌加、苏门答剌国、爪哇国、占城国、暹罗、日本、榜葛剌、亦力把里、锡兰山、撒马儿罕等国。(《明英宗实录》卷1、卷2、卷3、卷4、卷5、卷6、卷9、卷10、卷13、卷14、卷15、卷16、卷17、卷19、卷20、卷21、卷22、卷24;《明史·英宗前纪》卷10)

以上我们讲了自开国至正统时期大明帝国与四方外藩远夷之间朝贡贸易的概况,具体到与某个地区、某个政权势力,则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但总的来说,政治意义高于一切的朝贡贸易是大明帝国一项绝对赔本的政治“亮化”工程,它满足了中华帝国“天朝上国”的虚荣心理,以成千上万的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和瓷器宝物以及百姓血汗作为代价,为大明君主换来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若以今人眼光来看,那是一项绝对亏本的买卖,得利和得大利的无疑是大明四周的外藩远夷。既然如此,那么正统时期作为外藩远夷中的一员瓦剌为什么还要就此惹是生非?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讲讲大明与瓦剌之间有关朝贡贸易方面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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