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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修编中的史祸现象及其幸运结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正直的史家而言,修史的危险主要来自权力者的无理干涉。古代第一例史祸是春秋时期齐太史“直笔”事件,记载在《左传》中。太史的两个弟弟坚持记录,相继被崔杼杀死。汉代史祸仅见班固一例,而且是一场虚惊。这时有人上书控告他私撰国史,明帝即命逮捕,下京兆狱,所撰史稿没收。一起已经发生的史祸最终化为乌有,当事人因祸得福,这在文祸史上是难得的幸运。司马迁因李陵事件下狱受腐刑事已具前文。

历史修编中的史祸现象及其幸运结果

曾经做过史官的唐代学者韩愈,提出了一项著名的论断,说做史官的“不有人祸,则有天刑”。他的诤友柳宗元特为致书反驳,即柳氏文集中的《与韩愈论史官书》。“天刑”(指先天性残疾之类)当然是迷信说法,“人祸”之说则未必没有根据。《文心雕龙·史传》篇云:“史之为任,乃弥纶一代,负海内之责,而赢是非之尤。”这几句话告诉人们:史家责任重大,容易招致罪尤,因此修史是危险的事。

对于正直的史家而言,修史的危险主要来自权力者的无理干涉。自有书籍以来,有权者对文献中与己不利的内容任意删毁,已不足怪。《孟子·万章下》就载,北宫锜向孟子讨教周室班爵禄之制,孟子回答说,其详不可得闻,因为诸侯厌恶那制度不利于自己,都把那些文献给毁灭了。对不利己制度的记载尚且要毁,史书关乎对一个历史时段人物行事的评价,人们又总是希望身后有名声,权力者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甚至成为“贼臣逆子,淫君乱主”,害怕遗臭万年,自不许史家直书其事,而希望曲笔虚美。正直史家受良心和道德支配,不愿著“佞史”、“秽史”,坚持直笔实录,在这种情况下,史祸是不可避免的。

古代第一例史祸是春秋时期齐太史“直笔”事件,记载在《左传》中。

鲁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齐庄公与大夫崔杼的夫人棠姜私通。崔杼设计捉奸,包围了庄公。庄公越墙逃跑,被崔杼手下的人射死。于是齐国的太史记录道:“崔杼弑其君。”崔杼把这个史官杀了(当然史册也毁了)。太史的两个弟弟坚持记录,相继被崔杼杀死。太史又有少弟顽强记录,崔杼不得已而罢。闻讯赶来做太史后继的南史氏,也放心地挟着简册回去了。

后人对齐太史兄弟“直笔”修史不畏强权、不怕牺牲的精神备极赞颂。文天祥正气歌》颂扬古来“正气”事迹十二项,第一项就是“齐太史简”。不知姓名的齐太史兄弟和晋太史董狐(与文祸无关),历来被推为史家“直笔”的榜样。

崔杼虽然是第一起史祸的制造者,杀了三个史官(齐太史兄弟应是世职),但他最后还是屈服了。可以设想:如果崔杼顽固到底,齐国的史官岂不是要被他杀绝?史书上岂不是永远不会留下崔杼弑君的记载吗?于是聪明的史家想出了既能避祸,又能使史事留传的法子,即口授史事而不笔录,使别人抓不到把柄,结果产生不良的副作用。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

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

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论》云:

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晋元帝时太常荀崧上疏论学,其言有云:

孔子惧而作《春秋》,诸侯讳妒,惧犯时禁,是以微辞妙旨,义不显明。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罪我者其惟《春秋》。”(《宋书·礼志》)

关于《左传》的来历且置不论,以上诸家言论说明了《春秋》记事为什么那样简略?文字为什么那样隐晦?解释《春秋》的“传”为什么靠口头传授?原来都是为了避祸。其结果是在《春秋》经传领域造成混乱迷茫,给后世学者增添许多麻烦。这是一种不杀人不焚书的“史祸”,是杀人焚书的史祸给逼出来的。

汉代史祸仅见班固一例,而且是一场虚惊。

班固字孟坚,东汉扶风安陵(今陕西成阳东北)人,父班彪曾为大将军窦融等人的僚属,有心续《史记》,著有《史记后传》数十篇。

班固自幼随父求学,好学而不拘一家,为世所重。班彪卒,班固返乡整理父亲所遗史稿,立志完成先父未竟之业。这时有人上书控告他私撰国史,明帝即命逮捕,下京兆狱,所撰史稿没收。班固弟班超唯恐兄受诬陷,亲自奔赴洛阳上书,辩白其兄著述之意。明帝看过史稿后,大为赏识,不但释放班固,而且任命他为兰台令史,参与修史,还让他继续完成全稿(即后来的《汉书》)。一起已经发生的史祸最终化为乌有,当事人因祸得福,这在文祸史上是难得的幸运。

忖量此事,明帝有“察察”之明,不会有多少宽容,乡人的告讦和班超的救援都说明这一点。事机的转变,关键在那时没有兴史祸的风气,且班固有才,所撰史稿文笔好,内容又没有“违碍”。(www.xing528.com)

最后谈谈司马迁得祸于《史记》的说法。

司马迁因李陵事件下狱受腐刑事已具前文。可是有人说司马迁的得祸与《史记》有关,说《史记》中诽谤了景帝和武帝,武帝怀恨借李陵事件报复。这种说法始于《史记集解》所引卫宏《汉书旧仪注》。其言云:

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有怨言,下狱死。

这段话可以用来说明《史记》为什么缺少《景帝本纪》和《武帝本纪》(传世的《史记》中前篇系褚少孙所补,后篇系截取《封禅书》充数)。但有两点可疑之处:一是说司马迁荐举李陵,这在有关文献中未见记载;二是说司马迁终因李陵事件下狱死,这与《汉书》本传所载不合(关于司马迁的卒年和死亡原因,学者聚讼已久,迄无定论)。卫宏没有明说司马迁得祸于《史记》,但从他的话似乎可以想象《史记》中的“讪上”文字与作者得祸的潜在关系。

三国时,魏明帝曾与学者王肃谈论过司马迁著《史记》的话题。

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载:

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迁也。”

所谓“隐切在孝武”,是说武帝不忘两篇本纪中的“非贬”言词,借李陵事件报复作者。也就是说,司马迁受刑的近因虽是李陵事件,而远因则是两篇本纪中有“非贬”言词。

可是,汉武帝到底读过《史记》(或其中的景帝、武帝本纪)没有?据《报任少卿书》,司马迁遭李陵之祸时,《史记》尚“草创未就”,则武帝未必读到“未就”之稿。据《汉书·司马迁传》,完稿后的《史记》(最初题为《太史公书》)是在司马迁死后才逐渐流传于世,至宣帝时其外孙杨恽“祖述其书”,始得以“宣布”。而《太史公自序》则言其书愿“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这些记载都使人怀疑汉武帝确曾读过《史记》,那么司马迁得史祸之说也就值得推敲了。

据上引《三国志》文,魏明帝是相信司马迁以受刑之故而借《史记》报怨的。这种说法始见于班固《典引》序中所录汉明帝诏。其言有云:

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文选》卷四八)

班固本人对司马迁的贬词不过是“是非颇谬于圣人”一句(后有解说三句,见《汉书·司马迁传》)。

也许由于司马迁说过“发愤著书”(《报任少卿书》),而《史记》中许多篇章记录了汉武帝愚昧、奢侈、专横、残暴的事实(即所谓“微文刺讥,贬损当世”),故汉末王允甚至骂为“谤书”,借口“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后汉书·蔡邕传》),杀害了著名学者蔡邕。从此,“谤书”之吠狺狺不休。既是“谤书”,附会作者因谤得祸也就顺理成章。

“谤书”之詈流传二千年,清代学者章学诚始为辨正。其言云:

《史迁》百三十篇,《报任安书》所谓“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自序》以谓“绍名世,正《易传》,本《诗》、《书》、《礼》、《乐》之际”,其本旨也。所云“发愤著书”,不过叙述穷愁,而假以为辞耳。后人泥于“发愤”之说,遂谓百三十篇皆为怨诽所激发,王允亦斥其言为“谤书”。于是后世论文以《史迁》为讥谤之能事,以微文为史职之大权,或从羡慕而仿效为之,是直以乱臣贼子之居心,而妄附《春秋》之笔削,不亦悖乎!今观迁所著书,如《封禅》之惑于鬼神,《平准》之算及商贩,孝武之秕政也。后世观于相如之文,桓宽之论,何尝待《史迁》而后著哉?《游侠》、《货殖》诸篇,不能无所感慨,贤者好奇,亦洵有之。馀皆经纬今古,折衷六艺,何尝敢于讪上哉?朱子尝言,《离骚》不甚怨君,后人附会有过。吾则以谓《史迁》未敢谤主,读者之心自不平耳。(《文史通义·史德》)

章氏此论有理有据,宅心平恕,“谤书”之号可休。然而,《史记》“实录”中隐藏的批判精神是不可否认的,只是“史祸”之说尚待考证。章氏《文史通义》辟《史德》篇,于刘知几《史通》所倡史家三长“才‘学、识”之外,增一“德”字,可谓有识,而司马迁实为史家“德才学识”兼备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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