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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的成果与影响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201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国防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级组织坚持落实组织领导、骨干培训、教育活动、考核评比和经费保障五项制度,促进了国防教育的落实。课堂教学成为对各级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青年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

国防教育的成果与影响

国防教育是指国家为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在全体公民中进行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与国防和军队有关的思想、知识、技能的普及性教育,对于凝聚全民族的意志和力量,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0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2006年11月,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印发《全民国防教育大纲》。201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国防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部署和要求,陕西各地各级坚持以国防教育法为依据,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贴近时代要求,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全民普及,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建设和巩固国防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一)组织领导

1.主管机构

陕西省的全民国防教育,是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下进行的。其领导协调机构,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1989年,为了加强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陕西省成立国防教育协调领导小组,随后地、县两级也普遍建立国防教育协调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1992年后省、地(市)、县(市、区)“国防教育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国防教育委员会”。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日常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和省军区政治部共同负责。2002年以后,全省的国防教育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领导进行。

2.组织指导

1992年12月,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为全省国防教育的开展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此后,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部门和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全民国防教育的意见》等,要求各级扎扎实实搞好国防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把全省国防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省国防教育委员会每年都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年工作,部署当年教育任务,研究讨论国防教育的有关问题。各级组织坚持落实组织领导、骨干培训、教育活动、考核评比和经费保障五项制度,促进了国防教育的落实。

(二)内容和方法

1.对象和主要内容

陕西省的国防教育区分层次和内容进行。(1)领导层。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大中企业负责人,主要学习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国防精神、国防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并使其掌握一定的军事技能。(2)骨干层。即民兵预备役人员,主要学习一般国防知识和国防后备力量知识两部分。(3)基础层。即青少年学生。一是通过学军活动对小学、初中生进行国防意识启蒙教育;二是通过军训,对大学、高中和中专生进行国防、兵役、战争、现代军事科技人民军队优良传统以及军队条令条例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4)普及层。即城乡一般群众。主要是向他们宣传国防的地位与作用、公民的国防义务、军事和人防常识等一般国防知识。

2.方法手段

(1)课堂灌输。主要依托青年民兵之家、文化活动中心和训练基地等阵地,采取课堂教育的形式进行。从1993年起,根据《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要求,全省各级100余所党校逐步开设了国防教育课;2000多所各类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也坚持把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上课表、进课堂。课堂教学成为对各级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青年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延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单位还开辟了“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国防知识竞赛、演讲、辩论活动,观看国防教育影片,进行军事课目会操和比武活动,请老红军、老八路和部队英模人物讲传统、作报告,举办国防歌曲比赛,深化课堂教学效果。

(2)舆论宣传。陕西省在全民国防教育中,重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传播功能,拓宽教育渠道,提高教育效果,使国防教育进入机关、进入学校、进入社区、进入农村,延伸到各行业,覆盖到全社会。《陕西日报》开设“陕西后备军”专栏,省电台、电视台开办了国防教育节目;省高等院校学生军训协会创办《国防教育》杂志,面向全国发行。该杂志设有“行家谈军训”“军事教学”“双拥工作”“国防知识”“国防法制”等栏目,成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国防知识的重要阵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与西安电影制片厂合作,拍摄了反映学校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实况的纪录片《军训进行曲》,并摄制成反映学生军训全过程的录像片《绿色召唤》,结合每年新生入学教育、干部国防教育和其他校内外活动放映,深受全校师生欢迎。省军区主办的《三秦后备军》(后改为《三秦国防》)开辟国防教育专栏,系统介绍国防知识和国防后备力量知识。(www.xing528.com)

(3)活动培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是各级深化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方法。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红军长征胜利日、抗日战争胜利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宣传教育等时机,利用大众媒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上下联动,全民参加,不间断地开展国防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4)环境渲染。遵循国防意识的形成、升华规律,各级在国防教育中,注重营造有利环境,寓教育于完成各项任务之中、于文化娱乐之中、于学习生活之中,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如开办宣传专栏、黑板报、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制作国防教育灯箱、组织演讲团、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国防教育展览、国防文艺会演、“军营一日”活动、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现地宣传等,营造国防教育浓厚氛围,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国防知识熏陶,增强国防观念。

(三)教育保障

1.经费

陕西省历年国防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给予保障。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财政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纳入学校总预算内解决。20年期间,各级普遍加大了对国防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了国防教育的开展。

2.教材

1988年,省委宣传部、省高教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制定《全民国防教育大纲》,明确了教育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对象、时间、方法、制度和各级的责任。1997年3月,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和省军区政治部组织编写的《国防教育简明读本》公开出版发行,成为全省各级各类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学生、群众进行国防教育的基本教材。据此,各地、各单位也着眼教育需要,编写了一些适用于本地区和不同类别教育对象的国防教育教材,如宝鸡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和军分区政治部编写的《国防教育十讲》《中小学国防教育课本》《参训民兵国防教育读本》和《陈仓新曲》《中国魂》《西秦双拥曲》《宝鸡民兵预备役工作简史》等辅助教材,都深受基层组织的欢迎。

3.教员

陕西省从事国防教育的教员,坚持从热爱国防事业、具有基本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主要由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组织进行。省人民武装学校培养的专武干部,既是全省基层人武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也是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的军事、政治教员。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陕西省各高等学校均根据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的需要,配备了专职军事教师和教辅人员,并通过军训军官传帮带、送军队院校培养、教学实践等途径,提高他们的军事素养和教学能力。此外,驻陕西各部队每年都选派大批军事教官,积极参加全民国防教育。

4.教育基地

1994年12月,省委决定将黄帝陵、延安革命纪念馆、西安卫星测控中心、西安飞机工业公司等76个单位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2年,国防教育划归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之后,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又相继命名了25个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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