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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政权建设史:苏维埃模式与社会整合效果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中央苏区范围内的社会变迁起主导推动作用的,莫过于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苏维埃模式对苏区社会的整合作用,导致了苏区社会系统各部分相联结、相协调,进一步构成一个具有统一规范的社会整体。尽管变迁过程很复杂,但是在最主要的部分方面,苏维埃模式对苏区社会的整合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与闽西苏区相连接的赣西南苏区,同样出现苏维埃政权在改革苏区社会现状的重大作用。

中央苏区政权建设史:苏维埃模式与社会整合效果

对中央苏区范围内的社会变迁起主导推动作用的,莫过于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从广义上说,苏区社会变迁主要指的是苏区整个社会的制度、结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变化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被看作是苏区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前面几节谈到过,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相应建立起来的为巩固政权而设立的政治的、经济的、文教的制度,乃是苏区最基本的制度。这些制度形成了一套影响苏区社会发展的社会文化模式,可称之为苏维埃模式。苏维埃模式支配下的苏区社会,是中国现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独特典型;苏区社会变化的一切,正是苏维埃模式发生整合作用的结果。

苏维埃模式对苏区社会的整合作用,导致了苏区社会系统各部分相联结、相协调,进一步构成一个具有统一规范的社会整体。按照文化人类学的通则,只有当某个社会群体接受了某种物质或体现某种精神的事物,并且有规范性地加以运用时才谈得上社会文化变迁[100]。苏区社会文化的变迁,正是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接受了苏维埃模式的结果。尽管变迁过程很复杂,但是在最主要的部分方面,苏维埃模式对苏区社会的整合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这里所要谈的,正是那些明显带有苏维埃意识形志支配下发生变化的主要的社会结构部分。

苏维埃政权的建立,改变了苏区社会的传统政治基础。从中国历史社会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大背景上说,中国社会是长期处在封建宗法社会之中的。作为被称为中央苏区的广大区域内,不用说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即使是苏维埃政权建立之际以及之后,这个地区尽管各个具体区域情况不同,但封建的宗法社会势力始终是一种最顽固的势力则是相同的。对于此种状况,毛泽东曾以井冈山区域为例,指出:“无论哪一县,封建的家族组织十分普遍,多是一姓一个村子,或一姓几个村子,非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村子内阶级分化不能完成,家族主义不能战胜。”[101]这种生长在落后农村的家族制度,与地主经济与政治结合在一块,长期统治着广大的农村社会。这状况导致的是农村社会进步缓慢,生产力水平受封建地主阶级生产关系的束缚而持续低下,农业生产始终处在简单重复的状况之中,扩大再生产几乎不可能,整个农村社会呈现衰落态势。

造成上面境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村封建地主政权的统治。以闽西为例,直到1929年止,据有关的调查,龙岩、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6县的土地,有85%掌握在“收租阶级”手中,而农民所有的土地平均只不过15%。在剥削关系上,田租各县最低的也有60%,其中长汀达70%,而连城南乡则高达80%。在这种情况下,造成了“土地集中到收租地主,有地农民一天一天减少,无地农民一天一天增多,客观上土地斗争便必然要剧烈起来”[102]的这样一个结果。至于在赣西南方面,在苏维埃运动发展起来之前,“军阀豪绅地主阶级对工农群众的剥削,是极其残酷的”[103]。捐税的种类繁多,如厘金月捐、百货捐、烟酒捐、消防捐,以至于还有人头税、牛捐、猪捐、老婆捐等等。钱粮的预征,有的达3到5年。大部分肥沃的土地,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并且采用了地租与高利贷的方式进行剥削。“在上述的剥削状况之下,赣西南工农群众的贫困,农村经济破产是非常急剧的”[104]

很显然,只有通过必要的社会革命,才可能在政权制度上改变这种旧结构旧秩序,从而在根本上改变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和阶级关系。对此,中共采用了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方式,实现了社会革命的要求。

自从1927年年末以来,中共不断组织各地的武装起义或武装暴动,尤其在日后成为中央苏区的主要区域的江西和福建,武装暴动后相继建立了红色政权,打起红旗建立苏维埃。到了1930年,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以及苏维埃区域的扩展,由点及面,形成相对稳定的苏维埃政权管辖区。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表明一个不同于旧体制的新型社会制度开始形成。

苏维埃政权建立后,随之而来的是新型社会形态的逐步形成。新型社会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这取决于中共利用政权的力量,在社会的各种具体制度、组织、社团等方面建立的状况而定。闽西苏区的新型社会形态的形成,大约在1930年就己开始出现,这个时期的闽西苏区己有“包括龙岩、永定、上杭、长汀,及平和、武平、连城之一部分,龙岩、永定的县城都在苏维埃统治之下”[105]。而这其中建立了5个县苏,57个区苏,5个区革委会,557个乡苏。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代替了原有的旧政权,使新型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度运转有了可能。

自从1930年3月18日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最能体现苏区政治上变化的,是中共党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在1929年,闽西苏区的党员人数仅有3千余人,到1930年2月也只是达到5千余人。但在同年下半年,党组织已有53个区委,546个支部、19个特支,党员人数也迅速发展到万余人[106]

在武装力量的发展壮大方面,1930年4月至6月间,闽西苏区先后编制成立了3个军,兵力约8000人。同时,各级苏维埃政府也建立与发展赤卫队、少先队等群众武装。1930年6月前后,“全闽西约有赤卫队二三万人,另有少年先锋队约五万人”[107]。武装力量的壮大,有力地保障了闽西社会的稳定,巩固了闽西苏维埃政权。

苏维埃政权对苏区社会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在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方面。在闽西,苏维埃政府组织民众在一定程度上改革自给自足的生产与生活习俗,联合起来集股开办各种消费合作社。“每一乡区均设立‘消费合作社’,减轻商人的剥削。同是,又设立‘信用合作社’,打破高利贷的剥削。”[108]除此之外,闽西苏维埃政府根据闽西苏区社会物质贫乏、商品奇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议,鼓励商人从事商品交易,以增加苏区群众的生活用品。为解决粮食与物价问题,苏区政府创办粮食调剂局,控制市场的粮价,解决工农业产品价格方面存在的“剪刀差”现象。这一系列的工作,极大地改善了闽西苏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

与闽西苏区相连接的赣西南苏区,同样出现苏维埃政权在改革苏区社会现状的重大作用。有一份报告,对赣西南苏区社会变化出现“好现象”[109]作过如下描述:

“第一,在经济上取着了解放,地主当权时代,农民受各种捐税,重租重利的剥削,无不叫苦连天,到了苏维埃政权建立了,不还租,不还债,不完粮,不纳捐税,工人增加了工资,农民分到了土地,好象解下了一种枷锁,个个都喜形于色,……这样与未革命的区域比较,即相差很远了。

第二,农村军事化:每个赤卫队(加入了苏维埃的,多半是赤卫队)少先队都能经常下操,农民的军事常识都能懂得些,没有操会散兵线的很少,扩大红军,没有新兵,农民一到红军,即会开枪及初步动作,……甚至妇女也有很多懂得,现在红军独立团,有妇女参加。

第三,政治水平的普及:苏府范围内的农民,无论男女老幼,都能明白《国际歌》、《少先歌》……《红军歌》,及各种革命的歌曲,尤其是阶级意识的强……

第四,文化运动的自然发展:……许多地方先后开办列宁学校,训练班,以及特委、苏府办的红军学校,看护学校,干部学校,各种适宜于斗争需要的教育机关,……发行各种革命的教本……

第五,推翻了封建基础:苏维埃的胜地,斗争较久的地方,没有人敬神,菩萨都烧了,庙宇祠堂变成了农民工人士兵的政府办公室,……许多农民的家里以前供着家神‘天地君亲师位’的,现在都换以‘马克思及诸革命先烈精神’,从前过年度节,写些封建式的对联,现在都是写的革命标语,以前买卖婚姻,现在完全废除了,婚姻自由,不需金钱……农民也减少了许多无谓的用度……

第六,没有盗贼乞丐:……苏维埃区域,没有一个窃盗乞丐,晚上睡着从无关门,由西南到闽西,许多农民门上贴着‘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园无荒土,野无游民’的对联,这亦是确实一种事实。”[110]

赣西南、闽西苏区的社会变迁,显然首先取决于依靠苏维埃政权的力量来促成,政权制度越完善的地区,社会结构的改变也就越明显。苏区社会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也只能是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才出现的。这种改变了原先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结构的变化,是苏维埃政权对苏区社会所起的最重要的制度整合作用。

在赣西南、闽西苏维埃运动发展基础上,中央苏区形成后的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过充分准备,终于建立了起来。作为一种国家性质的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了中央苏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社会控制最强大的力量。苏维埃国家经过各种政策和措施实现对苏区社会的全面改革,建立了与苏维埃政权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和各类制度。这些组织与制度成了苏区社会稳定与社区生活有序进行的内聚力量。对此,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有过总结,认为“在两个政权尖锐对立的中国,苏维埃每一具体的施政,要立即取得广大民众的拥护。在帝国主义国民党的反革命政策之下,受尽压迫剥削的民众对于苏维埃每一具体的施政,简直如同铁屑之追随于磁石”[111]。从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的报告内容可以看出苏维埃政权是如何构成苏区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统一关系的。(www.xing528.com)

第一,苏区社会的军事化特征。

苏维埃的中央政权在形式上,是将原本生长于游击战争中许多分散的苏维埃力量集中起来的一种体现,它所处的环境是战争环境,因此,“苏维埃的基本任务是革命战争,是动员一切民众力量去进行战争”[112]。这样,武装民众与建设红军就成了苏维埃政权最为关注的大事,也是苏区社会生活中的热点

苏区社会的军事化特征与苏区的社会生活之间,由于受到了苏维埃政权的调控,形成了一种和谐统一的社会整体,它没有防碍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苏区社会生活的活气。关于这点,亦即有关苏维埃政权的社会动员过程,将在后面继续谈到,此处仅在阐释苏维埃政权组织苏区军事武装的几种表现。

其一,建立统一全国红军的领导机构,这就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建立。这个机构的设立“使各个苏区各个战线的红军部队,开始在统一的战略意志之下,互相呼应与互相配合行动起来,这是由散漫的游击队的行动进到正规的大规模的红军部队的行动的主要关键[113]

其二,迅速扩大红军,以适应战争发展的需要。据统计,中央苏区的若干个县在1933年5月的一个月时间内,红军就扩大了近两万人。如此快的迅度,主要来自于下述动力,即“依靠于广大工农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积极性,并且还依靠于动员方法的进步与苏维埃优待红军法令的执行”[114]

其三,组织和训练赤少队与游击队。在中央苏区武装力量中,赤卫军少先队以及游击队占有相当的比重,原因在于赤少先队是前线红军的现成后备军,是保卫苏区的地方部队,还是“从现在的自愿兵役制转变到将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桥梁[115]。而游击队则是开辟新苏区的主要力量,是主力红军不可缺少的辅助力量。

第二,建立苏维埃的民主制度

苏维埃国家在中国社会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并付诸实际的创举,是建立一套让广大曾是受剥削与受压迫的民众享有民主权利的制度。苏区民主制度的创建,是苏区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变革,它否定了封建主义的专制制度,使社会组织与人的社会生活朝着现代文明迈进。

苏维埃民主制度的确立,表明在苏维埃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社会政治生活起了根本的变化。人民群众从民主制度中首次表达了自主的意愿,首次自己掌握了自己的政治命运,首次成了自己国家的主人。苏区人民群众的这种政治地位的确立,首先取决于苏维埃民主制度的性质,即“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他是民众自己政权,他直接依靠于民众”[116]。苏维埃民主制度是一种最广泛的民主制度,其一,体现在选举范围上。“苏维埃给予一切过去被剥削被压迫的民众以完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使女子的权利与男子同等。”[117]其二,体现在代表会议上。代表会议制度是苏维埃组成的基础,苏维埃通过这一制度,同广大民众结合起来,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发挥民众创造力的机关。其三,体现在各种自由上。苏维埃民主确保一切革命民众以完全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其四,体现在监督机制上。苏维埃民主制度强调苏维埃政府必须允许广大民众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批评。这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也是防止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机制。

第三,改变苏区的经济结构和确立劳动者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在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标志了苏区政治结构已发生了变化,新的政治结构必然要变革苏区的经济结构,以使两者能处于协调状态之中。苏区经济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于原先经济成份中出现新成份的增加,以及这些经济成份的性质与原先经济成份的本质区别。

在苏区的经济成份中,其最重大的变革,是改变了原先存在的仅以个体私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结构,而增加了国营经济和合作业经济。也就是说,苏区新的经济结构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所组成。

国营经济的主体,是直接由苏维埃政府经营的经济。由于苏维埃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加上这种经济正处在战争环境之中,因此国营经济在苏区的发展极为有限,“只限于可能的与必要的一些部分”,但是不论在工业方面,或在商业方面,这种国营经济由于它的政府经营性质和经营项目的不可替代性,如军工外贸等,因而它的地位十分重要,“前途自然是不可限量的”[118]

合作社经济的出现,是苏区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观念发生变化的一种体现。这种经济不同于自给自足式的家庭个体经济,而是一种由工农群众集资出物入股经营的集体经济。合作社经济在苏区各地均存在,而苏维埃政府也大力提倡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有的地方苏维埃政府还要求“各地尽量宣传合作社作用,普遍发展各种合作社的组织”[119]。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也在1932年4月制定颁布了《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规定“根据苏维埃的经济政策,正式宣布合作社为发展苏维埃经济的一个主要形式”。苏区合作社经济主要分为消费、粮食、生产和信用4大类型。合作社经济对于改变苏区农村的生产关系和削减中间剥削、改善农民生活,改变农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观念,是起了重要的作用的,因而它的发展被看作“无疑将成为苏区经济发展枢纽”[120]

私人经济在苏区是占着“绝对的优势”[121],它是以小资本的形式存在着,主要包括农民的个体土地经营者,小商品经营者,小手工业者,以及小规模的私营企业等。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对私人经济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引导,使这种经济朝着有利于农民的经济生活、有利于整个苏区经济发展方向转变。苏维埃政权条件下的私人经济,在政权建立前与建立后是完全不同的,主要体现在:其一,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的私人经济,是在消灭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存在的。通过苏区的土地革命,绝大部分农民得到了土地,占有了基本的生产资料,他们所从事的私人经济,在性质上已不属于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了。苏维埃政府鼓励这种经济的发展,强调“只要不出于苏维埃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是提倡的奖励的,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苏维埃利益的需要”[122]。其二,苏区私人经济是以小规模经营方式进行的,它是建立在以农民为主体并占有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劳动方式,因此尽管私人经济带有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性质,但它的直接目的并不在此,而在于通过私人经济经营者劳动,在改善自身生活状况的同时,为苏区社会创造财富,增强苏区的经济实力,以满足苏区社会的需要,推动农村社会的进步,为整个革命战争服务。私人经济是苏区社会不可忽略的经济力量。

中央苏区的苏维埃政权建立过程,不论是各个地方政权的建立,还是统一的中央政权的建立,其过程都是对苏区社会进行不断整合的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整合就是前述的制度整合。从制度上改变苏区社会的结构,尤其是政治、经济制度的结构,使苏区社会发展出现不同于政权建立前的状况。因此,可以说,苏维埃政权对苏区社会的整合基本上是成功的。

当然,苏区社会的变迁,并非仅仅通过社会制度的改变就可能的,尽管这是最重要的。苏区社会以苏维埃模式存在的过程,是一个全面整合的过程,因此,除了建立政权制度这个改变苏区社会结构的根本内容外,苏维埃政权还通过各种方式来加强变革苏区社会的进程。其中如在意识形态方面,加强全社会的以苏维埃为核心的政治信仰,形成一种全社会的以苏维埃为政治信仰的氛围,这其实是思想整合的一种形式。又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定苏区社会的法律规范,在法律范围内规定人们的行为,这是规范整合的一种形式。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复杂的整合过程,但上面提到的无疑是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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