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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城市设计:理想与现实的对比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保障公共体验所需要的环境美学对象,是山水城市环境设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美学方向,包括以下核心内容:一是民生层面。任何山水城市环境设计方案都是根据政府决策来组织实施的,理应符合公共利益准则。山水城市环境设计与城市自身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状态密切相关。为此,山水城市环境设计不仅要超越短期利益的诱惑,而且要超越利益集团与少数人的审美需求。

山水城市设计:理想与现实的对比

应该承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进步与经济繁荣,山水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了巩固物质空间环境层面的变化与成果,努力缩小城市环境建设与公众认同之间的差距,山水城市环境设计必须从环境美学角度注重公共体验问题。

公众对山水城市环境的精神认同依赖于他们对环境的体验。这是一种公共体验,是以公共利益需求为基础形成的公共审美活动。西方传统美学关注审美体验的个体性和无功利性。但在山水城市环境领域,公共利益需求和公共审美价值取向是设计的基础。也就是说,保障公共体验所需要的环境美学对象,是山水城市环境设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美学方向,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一是民生层面。山水城市环境设计要优先创造公众特别是城市居民普遍需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而不是优先创造政府所需要的政绩。

从理论上讲,在山水城市环境设计领域,政府是公共意志的执行者,与公众感同身受。任何山水城市环境设计方案都是根据政府决策来组织实施的,理应符合公共利益准则。但是政府决策能否真正反映公共意志,能否保障决策执行过程与结果符合公共利益及其体验需求,已经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2011年年底,湖北省美学学会在恩施召开年会,有几位当地专家学者明确质疑或反对恩施大开发大发展,认为这对整个恩施的自然与人文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而有的当地居民也担心这种大开发大发展会给城市生活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带来恶果。在汉江中游,襄阳正在推进“四个襄阳”建设,希望把襄阳建设成大城市特大城市。有不少人担心这种发展规划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笔者曾经撰文评价襄阳是“诗化的山水城市”,如今,笔者担心这种城市扩张运动带来的后果,一方面,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规划建设有可能掠夺式地开发自然与人文山水资源,从而破坏山水襄阳的人文历史传统;另一方面,在当前实施南水北调工程背景下,汉江流域新生的任何大城市或特大城市都难以可持续地生存于汉江生态环境系统,甚至会加剧整个汉江生态环境恶化。盲目地推进庞大的城市改造与扩张运动,其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北京已经成为前车之鉴,而膨胀的欲望仍在继续,为什么不能自觉反省并扼制它?应该检讨我们灵魂深处是否坚守着公共人文精神,是否真正胸怀公共利益。要明白,我们建设山水城市的目的,不是为了某个城市的空间物质形象,不是为了让它进入全国、全世界的排名前列,不是为了让它成为全国、全世界的旅游热点,而是为了让栖居其中的人们可以更好地生活、学习和工作。若违背这一宗旨,任何类型的城市设计和建设都不会有好的结局,反而会增加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还谈什么审美设计,谈什么城市意境,谈什么诗意生存?

二是文化层面。山水城市环境设计要有效传承山水审美精神,彰显山水文化信念,而不是单纯地为了实现政府部门或设计团队的环境构造理想。(www.xing528.com)

山水审美文化传统与地域特色的审美文化,是山水城市的公共文化基础,也是促成公共体验的美学前提。根据钱学森的想法,山水城市作为现代城市环境模式的一种建设方案,要融会山水诗、山水画、山水园林,传承中国山水审美文化。中国山水审美文化的特质是什么?是自然精神,是人类源于自然又回归自然的本性。自然性而不是人工性,构成中国山水审美文化的特色。当然,自然性而不是人工性,也是当今山水城市环境设计的文化前提。以此检讨今天的一些“山水城市”,很容易发现其环境规划与设计存在偏离山水精神的问题。比如北京,不管在市区街道、公共广场、公共服务建筑体系,还是在大学校园,到处充斥着大量的人工花园痕迹。在清华,除了历史较早的清华园那一小部分区域保留了曲径通幽、宛若自然的山水园林意蕴之外,后来增加的大片校区及其建筑环境系统,堪称绿化漂亮、环境优美,有如西方传统花园景观系统,但缺乏中国古典园林特有的自然气韵。在广州,珠江两岸的山水景观被当作城市的名片,但以高大、密集的商品房建筑为主导的现代城市森林,更像是人类征服自然的见证,更像是现代人对传统审美文化的挑战与决裂。对于熟悉传统和地域山水审美文化的城市居民来说,反叛传统山水审美文化的城市环境设计,有可能从深层次的心理意识上加剧公众与城市之间的情感冲突与精神分裂。而这类城市究竟算不算山水城市,算什么样的山水城市,值得反思。

三是历史层面。山水城市环境设计要牢固树立未来视野下的人文关怀与审美超越精神,不能助长城市环境改造运动中的快餐消费与短视目光。

山水城市环境设计与城市自身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状态密切相关。为此,山水城市环境设计不仅要超越短期利益的诱惑,而且要超越利益集团与少数人的审美需求。在中华美学会2011年会议上,笔者曾谈到这一问题,希望地方政府能够自觉考虑将优美的山水景观地段优先交给公共服务机构来使用,而不是交给房地产商处置。随后,开化县委宣传部部长解释,他们曾经对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段争论了很长时间,如果交给房地产商,政府可以得到上亿元资金,如果交给医院或学校,政府还要倒贴,政府最终还是决议交给医院和学校。但是,目前全国有许多山水城市将“良好的”、“最佳的”山水景观地段作为房地产业增值基地,成为别墅区或商品房住宅区。从表面上看,这符合公共利益准则,因为它面向众多城市居民。但这是狭隘的公共性,它只面向极少数人,也就是将所有人共享的山水审美资源转让给极少数人,成为极少数人分享的山水人居环境。随着全国范围内不断开发山水人居项目,追求短期效益、违背公共利益的大规模开发运动,不仅有可能大肆剥夺我们的子孙后代所必需的生存与发展资源,而且有可能直接冲击山水城市文化赖以持续发展的自然与人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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