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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沟通能力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善于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中国社会需要健全的舆论监督,一是赋予媒介的监督权,要有切实的保障机制,通过制度、规范和法律的制定来促进和保障舆论监督;二是要通过机制的设立使舆论监督尽可能发挥积极作用,而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新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沟通能力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我国传媒的重要功能,是增强新闻权威性、战斗力和服务性,发挥党的喉舌和桥梁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长期任务。可以说,新闻传播中的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应该成为助推和谐社会建构的中坚力量。

1.有效的舆论监督能提升新闻传播影响力

舆论监督报道属于负面报道,与一般的正面报道相比,拥有偏离于常态的独特性,更易抓住受众眼球。在竞争激烈的大众传媒市场,媒体如果没有批评性、揭露性报道,往往就会缺乏战斗力和影响力,容易被人忽视,风格沉闷,受众不喜爱。长此以往,公信力也会大大降低。因此,媒体敢于揭露社会现象中的矛盾和问题,敢于鞭挞丑恶、伸张正义,就会与受众离得更近,否则就会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处于下风。一个善于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闻名海内外,连国家领导人都坚持收看;《南方周末》凭借无情的揭露、深刻的剖析,表现出强烈的批判色彩,在业内独树一帜;《财经》在证券市场迅速走红……这些媒体和栏目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成功的舆论监督报道,从而大大提升了媒体影响力。

2006年《青年记者》刊载的《〈南方周末〉转型期舆论监督特色分析》一文认为:转型后的《南方周末》不遗余力地报道大案要案,不但树立起了“新闻界良心”的标杆,迅速提高了公信力,而且由于其在报道中体现出的人道主义精神,建立在理性调查、客观事实基础上的同情弱者的倾向,也被读者誉为“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对这种报道风格,前主编左方曾经有过非常清晰的概括:“我们强调理性批评。不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好汉思想,而是在邪恶势力面前决不做一个没有道德良知的旁观者。我们重视人道主义、人性文化,同情社会上的弱者群,但我们同时知道每一项重大改革的成果都需要由民众用汗水与泪水的代价去换取。我们之所以要为受损害的弱者请命,不是要充当救世主而仅是企求在精神上给他们一点慰藉,同时也想以此来唤醒某些人心中沉睡了的良知。”而为《南方周末》转型付出艰辛努力的另一位前主编江艺平的概括则更为精练:“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3]

2.和谐社会需要舆论监督报道

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以至于很多时候,遇到不平事,百姓第一感觉就是要去找媒体,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丑恶现象就是由于媒体的曝光才推动了问题的解决。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且有力度的舆论监督报道,要数1997年11月25日《焦点访谈》播出的《“罚”要依法》。这则报道对山西公路乱收费现象进行了无情的曝光,引发了费改税的改革动议;再比如“西安宝马彩票案”,正因为舆论监督的穷追猛打,才挖出那么多腐败分子,使得即开型彩票在全国叫停。这些报道时间较早,近年来舆论监督可圈可点之处更是不少,诸如黑砖窑的查处、复出问题官员的罢免、“假虎照”的现形、撞人领导干部的辞职……一篇篇舆论监督的报道,如投枪,如匕首,穷追猛打,促成了对这些事件的正确及时处理。(www.xing528.com)

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等栏目,之所以被大众喜爱,就是因为这些栏目很好地发挥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我们的三任总理先后亲临《焦点访谈》演播室:1997年,李鹏题词:“焦点访谈,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伸张正义”;1998年,朱镕基赠言:“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2003年,温家宝在《焦点访谈》演播室赠言:“与人民同行、与祖国同在、与世界同步、与时代同进,与世界同步”。[4]

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传媒舆论监督力量的运用,近年来也日益被各级政府所重视。2009年7月21日,昆明市检察院公布了《征求〈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意见的公告》。其中“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者,将被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新闻媒体应当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等规定,成为该《条例》备受赞誉的亮点,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5]

3.舆论监督报道的“度”与社会沟通能力

在传媒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一些媒体为追求时效、占领市场和追求轰动效应,不经认真调查或核实就发布新闻报道,由此导致不实报道“现身”。同时,网络信息的潮涌以及一些素质不过关的媒体工作者,也为假新闻提供了生存生产的土壤。为了曝光而监督,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监督,戴着有色眼镜去监督,都会让媒体变得偏激、浅薄,丧失媒体公信力,给和谐社会添乱。

这样的舆论监督,只会损害新闻媒体自身的形象,只能使公众对媒体的真实性、公正性产生怀疑。消费者无所适从,读者更是坏了胃口。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除了要坚持真实就是生命的基本新闻原则外,在坚持舆论监督方面,还要注意着眼于解决问题,而不是增加问题。舆论监督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参与和推动社会进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是舆论监督应该为和谐社会建设所起的作用。要抓问题的本质,不能无原则地盲从舆论,或上纲上线、激化矛盾。社会转型期存在诸多问题,如下岗再就业医疗养老保障、大学生就业等等,这是发展中的困难,发展中的问题。要把握好大局,不能在新闻报道中简单地去肯定或否定。对于严重违法乱纪、引起社会公愤的现象,当然要坚决予以揭露和批判,但同时也要讲究策略。有些不宜全盘否定的问题可以用建议性新闻的形式进行报道,有些不宜公开报道的内容可以发内参,有时,适当低调的舆论监督,更有利于有关部门的接受,更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对于没有完全核实清楚的事,报道要慎之又慎,更不能主观臆断。同时,还要从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出发,主动去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问题解决的舆论环境

中国社会需要健全的舆论监督,一是赋予媒介的监督权,要有切实的保障机制,通过制度、规范和法律的制定来促进和保障舆论监督;二是要通过机制的设立使舆论监督尽可能发挥积极作用,而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在新闻改革的大潮中,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实践和教训,中国媒体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表现得日趋理性,从一度情绪化的“舆论审判”向着客观、公正和独立的新闻立场回归。舆论监督永远是新闻传媒的自身功能之一,而不具有强制力,这也是新闻媒体所应扮演的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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