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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国哲学通史:大成均与儒家的价值理想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何以均”则是方法论层面的系统理论,他将此理论称之为“以无摄有”之“隐均”,大约统称道家与佛教的理论,而“费均”当是儒家的理论。值得注意的是,方以智在《东西均》一书中主观上虽以孔子为大成均、全均,在“三教合一”的问题上自觉地坚持以原始儒家的价值理想为终极归宿。但是,从他论述“大全”的文字来看,其中也包含了《易传》与道家的思想。因此,大成均、全均只能是方以智的文化理想。

清代中国哲学通史:大成均与儒家的价值理想

方以智哲学中“均”的概念,意义颇为复杂。从实际存在的角度看,“均”即是一种表示自然的存在物,“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古呼均为东西,至今犹然”(72) 。作为一种历史的存在物,“均者,造瓦之具,旋转者也”(73) 。由此造瓦之具而引申为衡量、裁度他物之一特殊之物:“物物而不物于物,莫变易、不易于均矣。”由此,方以智再进一步提出了公均、隐均、费均三个概念。他说:

两端中贯,举一明三:所以为均者,不落有无之公均也;何以均者,无摄有之隐均也;可以均者,有藏无之费均也。相夺互通,止有一实,即费是隐,存泯同时。(74)

依庞朴先生的注释,费均之“费”为光貌,则费均实为“光均”。费虽可以解释为“光貌”的意思,如《楚辞·招魂》“费白日些”(蒋骥注)。然联系方氏著作的上下文,将“费”释为“光貌”似乎不通。费有散、耗、用等多种意思。依上下文,此处“费”应当释为“用”。此“费”字正是《中庸》篇“君子之道费而隐”之“费”字,而此“费”字正是“有藏无”的意思。所以、太极、太无是方以智中晚年哲学中最根本的概念,是用来表述其哲学形上学的概念。故“所以为均者,不落有无之公均”是方以智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中用来解释整个宇宙人生的根本之“均”,也与他另一个概念——“通几”是相通的。而“何以均”则是方法论层面的系统理论,他将此理论称之为“以无摄有”之“隐均”,大约统称道家佛教的理论,而“费均”当是儒家的理论。

“均”的最独特意义,也是方以智自己创造出来的意义,即是指一种思想体系、理论体系。他称孔子为“大成均”、老子为“混成均”、孟子为“邹均”、庄子为“蒙均”、印度佛教为“空均”、禅宗为“别均”、宋明理学中为“独均”。别均与独均,又号之为“性命均”,还有经论均、传注均,后世其他“专门性命、专门事业、专门象数、专门考辨、专门文章,皆小均,而非全均”,而只有孔子的“大成均”才是“全均”。他说:

开辟七万七千而有达巷之大成均,同时有混成均。后有邹均尊大成;蒙均尊混成,而实以尊大成为天宗也。(75)

又说:

惟大成明备,集允中之心均,而苦心善世,以学为旋甄和声之门,弥纶乎大一而用万即一之一,知之乐之,真天不息,而容天下。(76)

由上述所引的文献可知,方以智将孔子的“大成均”看作是最无偏颇的理论体系,将它又称之为备集“允执厥中”的心均,通过“苦心”的方法而达到救世的目的,又以“重学”作为具体的“苦心”方法,从而实现“用万即一之一”,以“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的知学、好学、乐学的态度,表现出一种真正的“於穆不已”的“真天”精神,而包容天下万物。可以说,方以智在《开章》篇以无以复加的赞美言词表达了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真精神的赞美之情,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大成均”也可以称之“全均”。他可以统贯易学理论、佛教的轮回学说。而后来的宋明理学特别重视《伪古文尚书》的十六字心传,把“人心”放到了悬崖之傍以显示人心的危险性,这是宋明理学给人心提供的一块砥砺之石,而邵雍的先天学说,亦有助于“全均”,从而指导人们从生死的迷途中解脱出来。(www.xing528.com)

方以智虽然尊奉孔子的思想为“大成均”,或曰“全均”,但他又清醒地意识到要以“全均”来拯救世界,劝人相信“全均”的道理,还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世俗的人们往往是“矜高自傲”,而上苍又不能帮助“全均”之人斥责那些不接受“全均”理论的人。所以方以智说:“全均者苦矣,愚矣!”尽管如此,他还是要以“全均”重学的方法论作为解救世人的一种“解毒药之毒药”,此之谓“以毒攻毒”。

值得注意的是,方以智在《东西均》一书中主观上虽以孔子为大成均、全均,在“三教合一”的问题上自觉地坚持以原始儒家的价值理想为终极归宿。但是,从他论述“大全”的文字来看,其中也包含了《易传》与道家的思想。因此,他所推崇的孔子已经不再是先秦历史上真实的孔子,究其实而言,是一种文化理想的符号,即以一种积极入世的态度面对人生一切问题,而努力以切实可行的知识与方法逐步解决之,在思想上以包容、尊重一切有真知灼见的各家学说为体系的,没有偏颇的绝对中道的真理体系。因此,大成均、全均只能是方以智的文化理想。而方以智“三教归儒”之“儒”乃一理想型的思想体系,并非历史上的真实儒家,更不是秦汉以后的儒者所奉行的逐渐僵化的儒学思想。试以下列一段文字证明之:

有大全,有小全。专门之偏,以求精也;精偏者小全。今不精而偏,必执黑路胜白路,而曾知黑白之因于大白乎?……惟全者能容偏,惟大全者能容小全;而专必厌全,小全必厌大全。大全随人之不见是,而专者摧人以自尊。大全因物以作法,法行而无功,天下皆其功,而各不相知。专者必自露得法,而不容一法在己之上;以故闻者屈于其迅利,遂以为大全诚让专偏一等矣。(77)

上述对“大全”的肯定,对“小全”“专”之理论形态缺失的指陈与批评,均体现了方以智对“大全”、大成之均的高度肯定的价值取向。

在《玆燚黈》一文中,方以智将孔子称之为“能收古今之利器,以集成一大棘栗蓬”之人,对孔子的赞美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他从十二个方面揭示了孔子对以前优秀文化精神的集大成特征:

羲皇凿破阴阳,成三百八十四利器,而孔子收之;轩辕创干支、文字之利器,而孔子收之;尧舜夺其子之天下,以成揖让之利器,而孔子收之;汤武夺其人之天下,以成征诛之利器,而孔子收之;殷三人为亡国之利器,而孔子收之;周公蒙杀弟之名,权侵冲主,成周礼之利器,而孔子收之;箾韶以来之乐,为诱人歌舞、迷人魂魄之利器,而孔子收之;彚五帝以后之条例簿书,成奔走天下之利器,而孔子收之;抄三皇以来俚谣巷叹、士大夫之怨讪谀祝,成泄忿放情之利器,而孔子收之;伯夷壁立万仞,秉吹毛剑,使人不敢注视,此立清极之利器也,孔子收之;伊尹五就失节,贪功放主,不惜为后奸权藉口,而立此任极之利器,孔子收之;柳下以盗为弟,而苟且卑污,立一和极之利器,孔子收之。(78)

我们以现代语言对上文所说的十二方面内容稍加解释。第一方面是说孔子接受了《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思想精髓;第二方面是说孔子接受了轩辕(即黄帝)创造的天干、地支和创造文字的精神传统;后面第三、四、五、六、七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讲孔子继承了尧舜、汤武、周公的礼乐制度的优秀精神传统;第八方面是讲孔子继承了五帝以后政治管理的制度文化传统,而四处周游列国,宣讲于诸侯;第九方面是讲孔子继承了《诗经》、歌谣等上古采风制度所具有的体察民情的精神;第十个方面是讲孔子继承了伯夷、叔齐的理想人格精神;第十一方面是讲孔子继承了伊尹敢于承担,不避嫌疑的政治道义精神;第十二方面是讲孔子从柳下惠那里学得了宽容小人,使天下有德之君子与无德之小人都能和融相处的宽容精神。很显然,历史上的孔子,以及反映孔子思想的传世儒家文献,都无法毫无矛盾地容纳方以智上文所说的十二方面的内容。因此,方以智要归依的“儒家”及其所追求的“大成均”,只能是一理想型的儒家,而非历史上真实的儒家,是以孔子为文化符号而创设的一种理想的“大成均”或“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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