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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哲学研究:争取民族独立与联省政治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和联省政治17世纪在荷兰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世纪,尼德兰人习惯于把这一世纪称作他们的“黄金时代”。自1566年起,尼德兰就开始了反抗西班牙独裁统治和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自此以后,联省共和国担负起抗击西班牙专制统治和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爱国战争的任务,最后于1609年迫使西班牙国王菲力浦三世签订了十二年休战协定。联省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尼德兰政治史上的新篇章。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争取民族独立与联省政治

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和联省政治

17世纪在荷兰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世纪,尼德兰人习惯于把这一世纪称作他们的“黄金时代”。但这一时代我们首先必须理解为一个充满战争、革命和社会动乱的时代。

这里,我们需要对“尼德兰”和“荷兰”这两个词做一解释。尼德兰(Nederlanden)这个词,在荷兰文里本是“低地”的意思,意指当时隶属于西班牙的莱茵河下游地区的一些水位低的省份,而荷兰(Hollande)在当时只是其中一个省份。直至1588年北方各省取得了独立,成立联省共和国后,为了同南方仍隶属于西班牙的尼德兰各省区别开来,北方七省的联省共和国有时在口语上简称为荷兰。不过,今日的荷兰在地域上远小于当时的联省共和国,因为其中有一些省份现在已属于比利时等其他国家了。

自1543年所谓《文洛条约》签订后,尼德兰共有17个省份处于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管辖之下,特别是在1548年的奥格斯堡国会上,尼德兰这17个行省被组成勃艮第联合体,规定由西班牙国王委派一名总督监管。自1566年起,尼德兰就开始了反抗西班牙独裁统治和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斗争的最初起因是宗教信仰。我们知道,尼德兰的近邻是法国和德国,因而法国的加尔文教和德国的路德新教很快地传入尼德兰各省份。无论是加尔文教,还是路德新教,都是与西班牙的天主教会相对立,因而西班牙国王出动军队对尼德兰的异教徒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在这种残酷的军事镇压下,尼德兰的加尔文教徒和其他新教徒纷纷奋起反抗。特别是在1535年,尼德兰的新教再洗礼派教徒惨遭酷刑后,在阿姆斯特丹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起义,这场起义引起了尼德兰各省份反抗西班牙军事独裁的斗争。这场斗争一直延续到1579年,北方的七个省联合起来组成乌特勒支同盟,其目标就是“用生命、财产和鲜血”抵抗西班牙国王的武装部队。在经历了成功和失败的多次反复之后,北方的七个省,包括格尔德兰、荷兰、泽兰、乌特勒支、弗里斯兰、奥佛赖塞尔和格罗宁根,终于在1588年联合起来,组成联省共和国,或称共和国联邦。自此以后,联省共和国担负起抗击西班牙专制统治和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爱国战争的任务,最后于1609年迫使西班牙国王菲力浦三世签订了十二年休战协定。按照这一协定,联省共和国不再隶属于西班牙而成为独立的国家。

联省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尼德兰政治史上的新篇章。整个共和国联邦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联省议会,它是由各省议会选出的40名代表组成,每个行省,无论代表的人数多少,都只拥有一票的权利,并轮流任主席一周。联省议会设大议长一名,负责议会日常工作。联省议会对外代表整个共和国,决定宣战和媾和,以及决定有关国防的一切事务,特别是任命陆海军统帅。组成联邦的各个共和国或省份各有自己的权力机构,即省议会,省议会任命议长和执政,主持各省自己的日常政务。由于联省议会强调各省内务自治,因而省议会的实际权力很大,例如,对于某省的一些重大问题,联省议会的各个代表不能自由投票,而必须听命于该省议会。联省共和国可以说既没有消除各省份或省议会自己的独立权力,又可以统一做出各省议会都一致赞成的决议的政府权力机构。之后我们将会看到,这种联邦制的政府形式为尼德兰的经济和军事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条件,它一方面促进了联邦内各省的经济繁荣,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各省的联合军事战斗力。

不过,联省共和国的成立,虽然使对外战争暂时停止了,但并不意味着尼德兰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束。实际上,随着联省共和国的出现,在尼德兰内部围绕政权问题出现了两派政治势力的对峙:一派是以联省议会大议长奥登巴恩韦尔特为首的共和派,这派主要的势力是在荷兰。奥登巴恩韦尔特本是荷兰议会的议长,但是由于荷兰省无论就居民人数、财富以及对外关系来说,都是占首席的省份,因而它的议长就以大议长的名义成为联省议会和行政机关的主角,同时是真正的外交部长。这一派主要强调联邦制的共和政体,反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另一派是以皇族威廉·奥伦治亲王为代表的君主派,这一派主要势力是在荷兰省以外的其他各省。威廉·奥伦治亲王一身兼任数省的执政职位和海陆军统帅,按照他的打算,联省应当是一个中央集权政权,联省执政的职位应当世袭,他反对地方自治,主张君主专制政体。

这样就导致了两派之间的严重斗争。在大议长背后聚集着共和派,即据有城市公职的商人寡头,他们在荷兰省内势力特别强大,主张最大限度的地方自治。由于这个阶层和这个行省摊派的公共费用最多,所以他们反对军事负担,同时由于战争妨碍他们的贸易,却给奥伦治家族捞得政治资本,因而他们也反对对敌行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反对加尔文教,主张宗教宽容政策。然而,在联省执政身后,除了那些向往君主专制的各省贵族阶层外,还拥有大批的农民和水手,因为这些穷苦的人群经过战争动乱后,深深感到建立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才是唯一出路,因而他们把亲王看成自己的最好保护人。这些人都信仰加尔文教,威廉·奥伦治亲王本人也是加尔文教徒。

这两派政治势力的对峙对17世纪联省共和国的内部历史起了支配一切的作用,并对它的外交政策也发生很大的影响。

十二年休战协定使联省共和国在欧洲的地位得到巩固,但另一结果是加剧了联省共和国内部的斗争。这种斗争首先是通过谏诤派(Remonstrants)和反谏诤派(Counter-remonstrants)的对抗表现出来。我们知道,加尔文教有一个中心论点是主张人的得救与否由上帝预先决定,对于这种命定论的观点,自由主义者和开明的资产阶级当然表示反对。莱登城的一个名叫阿明尼乌斯(J.Arminius,1560—1609)的神学教授,为反对加尔文教这一先定论,与他的信仰者,即所谓阿明尼乌斯派一起,向荷兰和西弗里斯兰省议会提交了一份反对极端加尔文教派的谏诤书。毫无疑问,他们这一谏诤书在荷兰省议会里得到了开明资产阶级和自由主义者的支持,作为荷兰省议长并兼联省议会大议长的奥登巴恩韦尔特当然也支持这一行动,从而形成了所谓谏诤派。但是这一谏诤书却遭到威廉·奥伦治亲王的继承人莫里斯·德·纳骚和各省贵族的坚决反对。莫里斯·德·纳骚在联省议会中拥有多数支持,并掌握军队,从而形成了武力很强大的所谓反谏诤派。1619年谏诤派和反谏诤派的斗争达到了高潮,莫里斯·德·纳骚突然动用武力,先在谏诤派的主要中心乌特勒支,接着在荷兰省的许多城市,解散了他们的地方武装和市政当局,并将奥登巴恩韦尔特这位谏诤派的政治领袖判处了死刑,逮捕了著名法学家雨果·格劳修斯(H.Grotius,1583—1655)以及其他阿明尼乌斯教徒。

这场谏诤派和反谏诤派斗争的结果是君主派取得了胜利。不过,莫里斯·德·纳骚并没有像君主派所希望的那样当上了共和国的元首,他甚至也不想剥夺商人寡头的城市官吏的职务,因为他明白,十二年休战协定即将终止,如果失去了商人的财力支持,共和国肯定是对付不了外来侵略者的。(www.xing528.com)

情况果然不出莫里斯·德·纳骚所料。1621年,西班牙和尼德兰的战争重新爆发。当时奥伦治家族主宰着国内局势。由于莫里斯·德·纳骚年迈力衰,他的兄弟弗里德里希·亨利于1625年继承了他的职位,担负起领导全民抗击西班牙侵略的神圣卫国战争重任。反击战争是从陆海两方面进行。在陆军方面,联省在战争初期发动几次围攻,1629年得到塞尔托亨博斯城、韦塞尔城和马斯河流域一些地方,以后在1637年又攻克布雷达城,直到1646年兵临安特卫普。而在海军方面,联省的战果更为辉煌:1628年在马坦萨斯港俘获一支西班牙舰队,接着1631年在斯拉克打垮另一支西班牙舰队,1636年海军上将特龙普和法国孔德亲王合作围困敦刻尔克港,尤其是1639年10月这位海军上将在当斯港对奥坎多海军上将率领的西班牙大舰队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次战役标志着西班牙军的最后一次进攻遭到粉碎,同时也表明荷兰作为第一海上强国得到确认。这样,战争以西班牙失败告终。1649年1月30日,西班牙国王被迫签订了《蒙斯特条约》,条约宣告所谓八十年战争的结束,并确认联省共和国永远脱离西班牙,自此荷兰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国家。

新任的联省执政和陆军统帅是奥伦治家族的威廉二世。与他的前辈一样,威廉二世也主张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因而在联省的和平恢复时期,联省内部的奥伦治家族的中央集权观点和省议会中商人寡头的地方分治观点之间的对立重新又恢复了。这种对立首先表现在对军队的支配权上,按照荷兰省议会的看法,既然军队主要是由自己出钱供养的,那么它就有权决定军队的去留,因此在1650年,荷兰省议会突然宣布解散军队。荷兰省议会的这一决定立即引起威廉二世的反抗,他决定用暴力解决问题。1650年7月31日,他逮捕荷兰省议会的六名议员,把他们拘禁在卢夫斯坦城堡,试图以此来压制荷兰省议会的权力。不过,正当他要获得成功时,他却死了,八天以后,他的儿子,未来的英国国王威廉三世诞生。荷兰省议会当然不会错过这大好时机,他们不仅释放了关在卢夫斯坦城堡的六名议员,并给威廉二世所废黜的人又官复原职,而且在1651年1月18日于海牙召开各省议会全体大会,目的在于和联省议会对抗。这次大会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承认联省共和国不是单一的共和国,而是七个共和国的联邦或联盟,因而每个共和国在自己的边界内都拥有主权,甚至在军事和宗教方面。原先联省的统一陆海军统帅和执政的职位被撤销,只保留弗里斯兰和格罗宁根两省暂时还由威廉·弗里德里希·德·纳骚担任执政。

毫无疑问,这次各省全体大会确立了人口最多经济也最富裕的荷兰省的领导权,并保证了市政寡头——“摄政者”的统治。这就是所谓“无执政期”的时代。虽然由于荷兰省议会拥有杰出的领导人,这一时期荷兰的经济有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由于松懈了各省之间的联系,以致以后在外敌入侵时抵挡不住,联省终于在最阴暗的悲剧中垮台。

这个时期——这一时期也正是我们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哲学生命最旺盛的时期——主持荷兰共和国命运的伟人,正是上述被威廉二世囚禁在卢夫斯坦城堡里的六名议员之一雅各·德·维特的儿子约翰·德·维特(Johan de Witt,1625—1672),他自1653年起出任荷兰省议长,他是斯宾诺莎的挚友,优秀的行政长官。在他执政的19年中,的确给荷兰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政治的民主,使斯宾诺莎有权在其《神学政治论》的序言中这样说:“我们幸而生于共和国中,人人思想自由,没有拘束,各人都可随心之所安崇奉上帝,并且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2]但是,不幸的是在他任职的最后时期,外部的危险严重,以致他的命运注定成了悲剧。

英国的查理一世早在西荷战争时期就在暗中窥视荷兰了,他生怕荷兰的胜利会给他带来威胁。这种担忧即使在英国推翻了查理一世而成为共和国的时期也还存在,因此克伦威尔利用英国已成为一个共和国这一事实,建议与荷兰缔结一个共同盟约,以限制荷兰的势力。但是这一建议立即遭到荷兰议会的拒绝。英国为了夺取海上贸易霸权,1650年颁布了“航海条例”,规定非经英国政府允许,外国商人不得与英国殖民地通商,接着在下一年又规定欧洲以外地方的商品必须用英国船只运入。英国这一条例大大打击了专营海上转运贸易的荷兰,因而在1652年爆发了英荷战争,这次战争持续了两年,结果是英国取得胜利,1654年荷兰被迫与克伦威尔签订了《威斯敏斯特和约》。按照和约条款,荷兰议会不仅承认“航海条例”,而且荷兰议会还得承担一个所谓“除名条例”的秘密协定,即保证不把威廉·德·奥伦治选为执政和陆军统帅。但联省议会在群众的舆论支持下,拒绝同意这一要求。

荷兰的失败使德·维特吸取了经验教训,他致力于复兴舰队,重整荷兰海上霸王的称号。此时正值英国查理二世复辟,这位英国国王不顾国内的反对,在德·维特和联省议会面前支持他的外甥奥伦治,他下诏废除“除名条例”。但是这并没有消除英荷之间商业贸易的矛盾,于是在1664年又发生了第二次英荷战争,英国公然占领荷属的戈雷岛、新阿姆斯特丹城以及多巴哥等地。战争初期,荷兰不利,第一舰队在洛斯托夫特港附近被击垮,然而作为这场战争的主要一仗是在北福尔兰海岬附近,在这里荷兰打了一次漂亮仗。接着在1667年,荷兰海军袭击了泰晤士河和梅德韦河中毫无防备的英国舰队,终于使英国接受了和谈。虽然联省放弃了新阿姆斯特丹城在内的北欧领土,但得到了英国在安絮兰群岛的最后几块领地,同时“航海条例”的某些条款也灵活处理了。以后联省又和英国与瑞典订立三国同盟,迫使法国国王也不敢轻视联省共和国。

外交上的胜利给德·维特带来了极大的声誉,但也蕴含了未来的危险。在1654年荷兰和英国签订的和约中曾保留了一个不让威廉·德·奥伦治担任执政和陆军统帅的所谓“除名条例”,为了执行这一秘密条例,德·维特必须说服联省各个省份,这就肯定加剧了德·维特兄弟和奥伦治皇室之间的对立,并导致尼德兰共和派和君主派之间的新斗争。1667年德·维特颁布“永久法令”,取消联省的执政职位,随后在1670年的“协调条例”中禁止兼任共和国全境的陆军统帅和执政两个职务,他试图通过这两项法令来限制奥伦治皇室的势力。可是正当他进行巩固自己地位的活动的同时,1672年3月,英国国王查理二世突然对荷兰宣战,几个星期后法国也向联省大举进攻。在民众舆论的压力下,德·维特不得不在一个局部的战役中任命威廉·奥伦治当陆军统帅。不料12万人的法国军队沿莱茵河北上挺进后又从东面发动攻击,占领格尔德兰、奥佛赖塞尔和乌特勒支,同时它的德国盟军也攻占了德伦特和格罗宁根。

面临这种危险,荷兰和泽兰的奥伦治派迫使联省议会取消“永久法令”,并任命威廉·奥伦治为终身陆军统帅和执政。这样,制定“永久法令”的人德·维特就遭到人们的敌视。人们认为,联省之所以软弱无力,敌人之所以节节胜利,皆是德·维特不重视陆军建设的恶果。群情激愤,先是逮捕了德·维特的哥哥科纳利斯,然后,1672年8月20日,正当德·维特在监狱中看望他的哥哥时,一伙无耻的暴徒冲进监狱把德·维特兄弟双双刺死。为共和国竭忠尽智服务了近二十年的功绩似乎在愤怒的一瞬间被忘却了,而奥伦治亲王,即威廉三世在这场政治斗争中却轻易地得到了胜利。

法荷战争一直持续了七年,最后于1678年以法国获得暂时胜利而告终。但是威廉·德·奥伦治并不因为这次失败而丧失威望,相反因为他敢于反对咄咄逼人的“太阳王”(即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而威望大增。因此,在1688年英国发生政变时,英国资产阶级邀请他来英国登王位,威廉立即率兵进入伦敦。1689年初,这位荷兰执政就任英国虚悬的王位,并接受英国议会通过的“权利宣言”。威廉的这种兼职非但未为荷兰争光,反而使荷兰蒙受损失,因为英国乘此机会迫使荷兰再度接受“航海条例”。自此以后,联省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军事上都每况愈下,英国成了它的太上皇,共和国昔日的光荣至此只能留给人们一些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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