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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西安市农民工居住问题:调查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解决西安市区农民工居住问题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在以住房市场为基础的住房分配和供应体系中,即把住房作为商品来租、售的条件下,人们对于住房质量和数量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其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因此,住房价格和住户的支付能力始终是住房问题的核心。

解决西安市农民工居住问题:调查研究成果

第三节 解决西安市区农民工居住问题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在以住房市场为基础的住房分配和供应体系中,即把住房作为商品来租、售的条件下,人们对于住房质量和数量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其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因此,住房价格和住户的支付能力始终是住房问题的核心。[15]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状况的窘迫,无疑是同他们住房可支付能力的低下相关的,因为依靠他们自身的力量,无法跨越其收入水平与住房市场价格之间的鸿沟。在西安房价迅速飙升的今天,79.6%收入在2500元以下、平均月收入为1912.55元的西安市区农民工,要想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就能拥有自己在西安城区的住房,对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讲,只能是水中望月、雾里看花。而随着西安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最终会留在西安,成为西安新市民。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问题,是城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社会安定和谐的必然要求。这就促使政府必须从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及时调整公共住房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着力改善和提高农民工的住房条件。

一、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的总体思路

基于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以及城市综合承载力,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农民工城市居住问题的解决只能是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步伐而逐渐推进的过程。在摸清西安市区农民工居住状况后,结合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们提出解决西安市区农民工居住问题的总体思路是:紧密结合农民工从业范围广,流动性强,群体分化复杂等特点,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农民工实际需要出发,坚持近期措施和长远战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地逐步推进农民工居住问题的解决。近期措施是通过各种渠道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具备基本人居条件的住所,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提高农民工居住水平;长远目标是要通过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在城市化过程获得他们应得的居住保障。

二、改善和提高农民工城市居住条件的近期措施

(一)引导和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加强和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的服务功能

据研究,从1997年到2003年,西安市新增建设用地17万多亩。而按照陕西省政府的规划,西安市1997年至2010年的建设用地为13.5万亩,西安的建设用地至少提前七年“预支”了3.5万亩。目前西安市可投入市场供应的土地仅1万多亩,且绝大部分位于较为偏远的区域。城中村作为存量土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区位环境使其无疑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西安市三环以内的187个城中村中,农业人口20.1万人,总占地面积13.05万亩。按人均65平方米(其中40平方米为居住安置房,25平方米用于经济发展建设)指标分配,平均3.0的容积率计算,这些城中村的村民安置用地为0.65万亩,改造后可盘活土地12.4万亩,即867.08万平方米,可建设各类商品房商业房、停车场、经营项目等总建筑面积2.48亿平方米,其中80%约1.984亿平方米为居住面积。可见,城中村改造土地已成为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供给力量。[16]这种情况下,预计城中村拆迁步伐不会减慢。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房屋租赁市场仍是西安市区大部分农民工寻求住房的主要途径,如何培育、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向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低廉的住房,不至于一部分人因生活成本太高、无法在城市长久居留而离去,这是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不能回避、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西安市整个房屋租赁市场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其实针对房屋租赁市场,西安市早就出台了一些政策法令,试图规范房屋租赁行为。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租赁管理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第十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出租农民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还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2005年7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西安市整顿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05〕156号),针对西安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活跃,全市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租赁户总数约有10万户以上,但房屋租赁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无证房屋的租赁,房屋租赁长期不进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纠纷不断,房屋租赁价格不实,偷逃国家税费收入,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有的租赁房屋甚至成为恶性刑事案的场所等问题。当时从总体上来看,西安房屋租赁市场发育明显滞后,2004年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三个房屋租赁所,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548户,收登记费23.37万元,占总户数的0.23%,涉及房屋租赁行为的国家税收缴纳不到位,严重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此次房屋租赁市场的整顿目标,就是要建立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的平台,使房屋租赁单位和个人,提高房屋租赁依法登记备案的法制意识,进而加强纳税意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防止国家税收流失。[17]2007年2月,西安市出台的《西安市城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私有房屋租赁必须产权明确。危险房和临时棚屋不准出租”(第四条);“承租人必须具有本地常住户籍或暂住户籍”(第五条);“私有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私有房屋租赁协议书》,并经监证、验证后生效。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监证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监证费”(第六条),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件。2010年6月1日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房屋租赁市场提出了“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不断规范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探索由公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以及区县纵横协作管理新机制,全面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为流动人口管理、治安管理提供基础条件。”

从以上一系列有关房屋租赁的政策、法规、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情况看,加强管理的思路很明显,并且还有增加税基、扩大税源的想法。但是最关键的是缺少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的服务性内容和措施。西安大量的外来打工者和年轻的大学毕业生都是靠租赁私房过日子,尤其是城中村的房子,以其低廉的租金受到欢迎。如果征收私房出租税,这有可能会使房东上调房租,增加外来打工者在西安的生活成本。所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必须从促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大局出发,改变单纯“管”的思路,与其面临收税难的尴尬,还不如拿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引导和培育房屋租赁市场有序合法的发展。例如,采取租赁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提供中、低档住房用于出租,政府对中、低档住房租赁这一块实行租赁税费减免,既增加出租人的租赁效益,又减轻最低收入家庭的承租负担,充分发挥房屋租赁市场在农民工解决住房方面的主导作用,完善租赁服务,切实为农民工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紧制定西安市农民工集体宿舍统一标准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必须符合住宅安全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目前应加紧制定西安市农民工集体宿舍统一的基本标准,对用工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在人均面积、配套设施、安全卫生、文化娱乐、日常管理、费用解决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用工单位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对于集体宿舍比较集中的行业,应该制定更为细致、更有针对性的标准。农民工居住较多的地段,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交通和环境状况,增加商业和生活配套设施,为农民工的出行和生活提供便利。

(三)用足用好政策,加快建设面向农民工的公共租赁房

2010年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到,要“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四区一港一基地’[18]以及沣渭新区、泾渭新区、大明宫地区、大兴新区、纺织城地区等,各管委会或改造办公室要根据区内用工的实际情况,制定2010—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土地,落实资金,统一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住房,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计划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上述区域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公共租赁住房将是我国今后几年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形式之一,西安市也在积极准备,认真谋划。2010年9月10日,首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这是西安市政府投资的首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净用地22.497亩,总投资7500万元,建设规模30000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公共租赁住房650套。2010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西安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是:在2015年以前,通过政府部门新建、改建、收购以及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等形式筹建公共租赁住房11万套、373万平方米。主要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且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房源筹集方式主要有:①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②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010年11月16日,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可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积极性,降低社会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成本,《通知》表示,各地可以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西安市应用足用好中央政策,规划好建设好公共租赁房。房屋建成后,在确定承租标准时,应适当向农民工倾斜,加大农民工承租房屋的比例。

(四)有条件地将部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保障既然是一项保障性措施,应尽量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尽量能覆盖全社会,即所有居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低收入、居住条件差又买不起也租不起房子的困难人群,包括农民工。但是在一定的发展阶段,西安市城市公共资源毕竟有限,政府财力也有限,在短期内难以做到将大多数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制定一定标准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的住房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之中。可结合农民工城市居住年限、收入标准、专业技能、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和基本医疗保险年限等因素,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标准。

(五)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民工购买商品房

住房既然是私人消费品,其供给、流通和消费一般来说应尽可能地由市场去调节。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工群体也有较大的分化,一些农民工通过辛勤劳动富裕起来了,完全有能力自己解决城市居住问题。在我们调研中,有1.4%的农民工在西安已购买了房子。所以,应该鼓励农民工中有能力购房的人通过商品房市场自行解决城市居住问题。

(六)统筹协调,加大监管,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创造条件

解决农民工城市居住问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关心和努力,同时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可由公安、劳动、卫生、文化、市容和企事业主管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定期对农民工密集的行业和居住较为集中的地区,就农民工居住环境的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而拒不改正的人和单位要进行一定形式的处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要与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用工单位就改善农民工住宿条件签订专项责任书,督促用工单位尽力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并进行定期检查指导。由街道(社区)对分散居住的农民工实行“以房管人”的管理,把私房出租户和用人单位或私营业主确定为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的直接责任人,通过社区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改善农民工聚居区脏乱差的状况。

案例一:白师傅的住房经历

白师傅,女,46岁,高中毕业,陕西省铜川市耀县人。白师傅一家四口包括白师傅夫妻俩和他们的两个女儿,大女儿24岁,在西安工作,小女儿20岁,中专毕业后在蓝田县工作。白师傅家里有8亩地,其中4亩是苹果园。在老家,种苹果和种粮食,一年至少能落3万元。种苹果虽然效益好,但是很辛苦,一年到头都忙个不停。

白师傅娘家兄弟姊妹七个,六个姑娘,一个小子。当年白师傅的父亲是国家正式职工,为了生一个儿子,超生了几胎,最后丢了公职。白师傅小时候跟随父亲在城里上学,上到高中时,父亲没有了工作,白师傅也就随父亲一起回到了农村。后来白师傅在农村结婚生娃,一连两个,都是女娃,在农村属于双女户,因为没有儿子,总觉得在农村抬不起头。

两个女儿都在外工作,白师傅很是操心。大女儿还没有男朋友,白师傅觉得待在娃附近,娃有事联系着方便,特别是谈男朋友,父母在跟前能起些参谋作用。小女儿在蓝田县工作不久,经常想回家,周末两天时间,娃要是回耀县,时间就来不及,家要是在西安,时间上就能赶得及,娃每周都能回家。因为有了这些考虑,白师傅就想到西安找份工作干,正好一直在铜川煤矿上打工的丈夫也辞职回到了家,白师傅让丈夫在家务地,自己托在西安工作的老乡帮自己找到了一份单位保洁员的差事,每月800块钱的工资。

2008年11月底,白师傅来到了西安,当天晚上住在老乡家里,第二天一早,白师傅提着自己的简单行李,到外面找住处了。雁塔区后村离工作单位较近,白师傅就在后村村口找到了一个住处。这家房东有一栋六层楼,每层六间房子,最大的房间有18平方米,小的有9平方米,一、二层租给别人当了招待所,剩下的四层全出租了。白师傅住在三层一间小房子里,月租是170元。住了一个多月,一天晚上回来时,发现门让人撬开了,好在当时除了铺的盖的穿在身上的,白师傅基本上是一无所有,连早上刷牙也是用一个纸杯子盛水,所以这次没有什么损失。不过白师傅还是有些害怕,觉得住在村口人比较嘈杂,不安全,就在村子中间换了一处住处。这家院子里前后有两栋小楼,有20多个租房户,白师傅租了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240元,住了三个月,买了笤帚、簸箕、脸盆等日用品。一天半夜,贼从窗户翻进屋,把白师傅睡觉时脱下的衣服和手机偷走了。白师傅第三次在后村租的房子有15平方米,月租300元,住了三个月,后村拆迁改造,白师傅只得再换地方。

白师傅第四次搬房是住在一家单位的筒子楼里,一间17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月租450元,住了五个月,房主就把房子收回了。2009年年底,白师傅第五次搬家,搬到了观音庙村,9平方米的房子,月租是260元。住了一个月零几天,又被贼偷了,衣服、手机和几个月下来积攒的几百元钱都被偷走。当时白师傅连饭钱都没有了,也没有给女儿说,害怕女孩子胆小、操心,向同事借了200元钱,算是把这个月混过去。这时白师傅的丈夫将家里的地托给别人耕种后,也来到西安,找了一份看管地下车库的工作。白师傅第六次搬家,在观音庙村又找了一间18平方米的房子,月租350元,夫妻俩同住,买了一些锅碗瓢盆,孩子们周末也可回来,一家人能经常团聚在一起。

现在住的这个地方,看来也不会住多久了。从2010年春节后,到处嘈嘈着观音庙村又面临着拆迁。下班回去后,周围住的人都经常在一起议论,说什么什么地方要拆迁,等等。这家房东本来有18家房客,房东已经给房客们通知了几次,让房客们早点找住处,陆陆续续走了一些,现在还剩下几家没搬。但村子到底啥时拆迁,也没个准数。

白师傅在城中村住过的房子,都是一个单间,卫生间是一栋楼共用的,没有洗浴的地方。电是有的,一块钱一度,水偶尔有,很不方便,人有空想洗洗衣服,正赶上不送水,就没有办法。没有厨房,做饭就在屋子里靠近窗子的地方,用的是电饭锅、电磁灶。白师傅讲,每次住房都是自己找的,没有谁给住房补贴,入住的时候和房东不用签订书面合同,仅仅是口头一说、房钱一交就行了。城中村住的打工者比较多,治安状况不是很好,住民房最担心的是安全,偷窃是平常事,有时和明抢一样。白师傅对现在的住房并不满意,因为没有厨房、卫生间,周围卫生、治安环境都不太好,而且房子面积仅有18平方米左右,每个月的房租要350元,下个月可能还得涨价,每个月除了向房东交纳固定的房租外,还有水电费用也要自己承担。她个人觉得按照他们夫妻两个人每个月1700元左右的收入,每个月100元的房租是最合适的。现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力度很大,城中村房子越来越少,居民的单元房又租不起,所以即使现在的房子不是很好,但满不满意都得住,必须凑合着住。白师傅说,她在西安找房子第一考虑的是租金,第二是位置。最头痛的是离工作地点较近、房租又能承受的房子很难找。

白师傅到西安工作已经两年了,月工资800元,每月再发点洗涤用品,除此就没有别的啥了。丈夫月工资是900元,100元奖金,一天管三顿饭。城里生活开销太大,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除过一个月的各项支出,落不下多少钱,不如自己在家种地务苹果。白师傅说她第一次到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一小把菠菜就要五毛钱,原来城里这么一点菜还要钱,在她家里,满地的菠菜,拿车子拉都行,谁还买菠菜?真是城里啥都要钱买。但不管怎么说,到西安打工,一方面待在女儿身边,另一方面还是比在家里种地轻松。除了工资比较低以外,她对自己的工作总体上还是比较满意的,她自己在单位人缘不错,特别是在这里,谁也不会因为你生的都是女孩而瞧不起你,所以感觉心情也比过去好。虽然白师傅还是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村人,但如果住房能够解决的话,为了给女儿一个温馨的家,她自己还是愿意在城里继续待下去。

白师傅认为,自己现在跟城里人一样上班,一样的生活方式,但是没有一个固定住处,像个流浪汉,和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相比,很不公平,因为一是国家不管理,二是不安全,三是更谈不上其他保障。白师傅说,现在交通发达,通信也很方便,吃饭也不成问题,在城里干活主要的就是要有个住的地方,她希望在西安能有个固定的落脚点,长期在西安干,心里也踏实,条件差点也能过得去。白师傅打算用多年务苹果积蓄的一点钱,为自己的女儿在西安买个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这样在城里有个落脚点,和孩子们能相互照应。(www.xing528.com)

当提到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时,白师傅希望用人单位给自己提供免费住房,最少能提供住房补贴,但她还是希望能直接给自己提供住房,并希望政府能够将拖家带口的农民工的住房纳入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当中。当问及是否愿意用农村的宅基地来置换城市住房时,白师傅明确表示不愿意。她自己感觉城里人都很小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冷漠,自己在农村有一大院房子,农村人又比城里人热情,自己喜欢农村生活,将来和丈夫还是会回老家居住。

案例二:张经理访谈

张经理,男,35岁,四川南充人,某建筑劳务公司经理。1995年初中毕业后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西安,自称一开始跟着别人胡混,干着类似于打手的事情,1997年开始进入建筑行业,现已在西安结婚生子。妻子是陕西佳县人,西安理工大学毕业。由于现在孩子年龄还小,所以妻子在家专职照顾孩子,家里的一切开支由张经理一人承担。

张经理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在访谈员询问的时候,边抽烟边侃侃而谈。他说自己在西安这么多年,已经搬了五次家,现在在北郊的城中村居住,入住时没有和房东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双方仅仅只是做了简单口头协定。因为在城中村租房这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和房东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很好,但是由于在这里住的时间比较长,已经有5年了,所以现在和房东的关系已经处得非常融洽,他有时回去的很晚,房东老头一直要等到他回去才关大门。现在的房租一个月550元左右,由于城中村的拆迁,房源少了,房租近几年涨得比较厉害,已经由原来每个月的300元涨到现在的550元,但是他表示还是能够接受。同时他觉得根据自己现在的收入情况,每个月400元左右的房租是比较合适的。除了每个月固定的房租以外,还有水、电费用,电费房东按一度一块钱收取。

张经理对自己现在的工作比较满意,现在一个月收入大概3000多元,公司缴纳三金五险。他认为自己现在的收入比同行业的城市人的收入高,自己出来打工只要挣足够多的钱就可以了,对其他方面没有太多的要求。张经理认为房地产行业还会有一个很长时间的繁荣期,所以在建筑业干还是比较稳定,收入也不错。不过干建筑的非常辛苦,一般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再进入这个行业。和他坐在一起的老乡曹经理,一直抽着烟默默不语,这时也很自豪地告诉访谈员,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从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到四川德阳的东方电气集团工作,待遇很不错;小儿子刚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专业毕业,正在工地实习,因为小儿子和老伴儿都在西安,所以他已经在西安购买了房子。

对于现在农民工的住房,张经理认为国家现在出台的廉租房、公租房政策不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因为建筑行业本身流动性比较大,所以解决这部分人住房的最好办法应该是在建筑工地上搭建活动房,而且他个人不愿意用老家的宅基地来置换城市住房。他说自己是一个打工者,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城里人,由于自己在西安已经待了15年,主要的人际关系网络都在这里,因此目前打算待在西安,但是以后还是要回老家生活,家乡山清水秀,一方面觉得那里有归属感,另一方面觉得农村的生活比城市更加惬意,自己很喜欢田园式的生活方式,所以打算以后回家居住,这也是他现在不考虑在西安买房子的一个原因。

案例三:小王的自述

我今年38岁,来自西安的郊县,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乡县城打工,在一家私营的打印部当打字员,一个月收入在200—300元之间。2000年,经朋友介绍到西安南郊的一家单位打工,十年来一直在这家单位上班,还是干打字员的工作。刚来时,月工资是400元,比在县城干能多一些。到西安后先到亲戚家借住了三个月,接着在单位附近的城中村和朋友合租房子,房子是农民自己盖的小楼,共三层,我租的房子在三层,有10平方米左右,房租一月200元。农民自己盖的出租房一般一栋小楼只有一个厕所,厕所在一层,没有专门洗浴的地方。住了一年多,工资低,房租太贵,负担不起,又到北郊龙首村租房,房租一月120元,水电费每月10元。这次租的房子虽然便宜一些,但是住处离公交车站需步行20多分钟,还得再坐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单位,遇到堵车时间会更长,实在不方便,住了四年,2009年元月迫不得已又借住到姑姑家。姑姑家的孩子都长大成人离开家单独过,家里平时只有老两口,周末表姊妹们回来看望父母时,我一般就搭公交车回农村了,所以在姑姑家住还算清静,也不用掏房租,但平时我也注意买些生活用品拿回去,算是补偿一下。不方便的是,姑父、姑姑年龄都大了,晚上早早就熄灯休息了,我也不好意思点灯熬夜。

我丈夫年龄比我大两岁,一直在县城打工,我过去总想让他也到西安打工,他不愿来,说是习惯在家跟前儿干活。儿子现在在县城念高中,学习不错,我很少操心。我在西安工作这么多年,儿子的教育和生活都是由丈夫和公公、婆婆照料。在农村,像我这样年龄的人基本上都有两个娃,一个娃我都照顾不上,还敢生第二个?我基本上每个周末回家一趟,回去一趟得两个多小时,这么多年路费花了不少。在西安没有自己的住房,儿子放假有时间来西安玩、住也不方便,虽然在西安干了十多年,有买房子的想法,但是工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我的想法。

我在西安工作了十年,随着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收入也有所增加。从2006年开始,单位每个工作日免费供应一顿午餐,2008年工资每月增加到800元。但单位过去从未给我们聘用人员交过任何保障金。直到2010年7月,单位给我们每月增加了300元,说是算交“三金”费,这样一个月能拿到1100元。这几年西安的房价上涨太快,我这样的收入远远赶不上房价的飞速增长,在西安要想买房简直是一个梦想。我在西安工作已经十年,但还只是一个打工者,现在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没有长期打算。我希望单位最好能提供免费住房,或者是将来能有廉价的租房提供,要不然将来干不了的时候只能回到老家去。

【注释】

[1]梁燕平.农民工居住问题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桂林市的调查.广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2]雷洁琼.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33.

[3]2008年陕西农民工监测调研报告.国家统计局网站,2009-04-01.

[4]姚玲珍.中国公共住房模式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9.

[5]贺登峰.关于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汇报.2009-09-25,来源:市城改办.

[6]程慧,肖夏.西安城中村改造已拆120个村明年实现12万人大回迁.西安晚报:2010-12-11.

[7]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调研组.城改,让城市更漂亮,让生活更美好——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改造的经验与启示[J].陕西工作交流,2010-09-09.

[8]西安城中村改造240多万流动人口租房难.华商网,2009-08-3.

[9]城中村改造拉动了房租上涨租房难房租贵影响进城生活.[2010-10-08].http://www.xaczc.com.

[10]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建筑行业农民工生存状况的调查情况.陕西省政协法制委员会农民工情况座谈会材料,2010-04-15.

[11]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农民工居住状况汇报材料.陕西省政协法制委员会农民工情况座谈会材料.2010-4-15.

[12]梁燕平.农民工居住问题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桂林市的调查.广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3]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

[14]西安廉租房申请门槛降低,惠及的低收入家庭增加2万户.华商报:2010-09-09.

[15]姚玲珍.中国公共住房模式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11.

[16]冯佳.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对住房供应体系影响初探.大众商务,2010,(7):68.

[17]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信息中心调研部.浅析西安房屋租赁市场——市场整顿工作进行时.[2005-08-17].http://www.800j.com.cn.

[18]“四区一港一基地”,即西安市航空基地、经开区、港务区、浐灞生态区、高新区、曲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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