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苛税助推罗马帝国的衰亡

苛税助推罗马帝国的衰亡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简到繁,由轻到重,由盛而衰、而亡——苛税助推罗马帝国的衰亡“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本文关注的罗马帝国的兴衰史。其中的罗马帝国中国古书称大秦,是古代罗马文明的一个阶段。罗马帝国可用来表示罗马统治下的所有土地。罗马帝国中期将其疆域分为12个大行政区、104个行省进行治理。前期帝国国家稳定,社会繁荣,被称之为罗马的黄金时期。这虽然难以构成可支出的收入,但却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苛税助推罗马帝国的衰亡

由简到繁,由轻到重,由盛而衰、而亡——苛税助推罗马帝国的衰亡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的这句话早已成为经典,被描述和研究家庭问题的人不计其数地引用。但我在看多了世界各国的兴亡史后,突然感到这句话也可以反其意用之,即衰亡的国家都是相似的,其衰亡的原因总不离内忧外患和苛捐杂税这么几条。

本文关注的罗马帝国的兴衰史。

距今2000多年,也就是公元纪年前后,在欧亚大陆上有着四大文明古国,由西到东,分别是罗马帝国、贵霜帝国、[1]印度孔雀王朝[2]和中国两汉王朝。

其中的罗马帝国中国古书称大秦,是古代罗马文明的一个阶段。如果以公元前753年建立罗马城计算,罗马到此时已经历了700多年的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即将进入帝国时期。公元前31年盖乌斯·屋大维打败了与他竞争统治权的安东尼,掌握了国家大权,前28年获得“奥古斯都”(神圣至尊的意思称号,建立起了专制的元首政治,从此罗马进入帝国时代

罗马帝国可用来表示罗马统治下的所有土地。罗马本是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小城邦,经过数百年不断的对外征战,使其远远超出了一个城邦的概念,成为当时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超级大国。罗马疆域的全盛期是公元100年左右图拉真统治时期,此时的罗马帝国控制着大约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其疆域西到大西洋,北至莱茵河多瑙河,东以幼发拉底河为界,南到阿拉伯和北非的沙漠地中海成为罗马帝国的“内湖”。也就是说当今世界环地中海的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德国南部、瑞士、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科索沃、阿尔巴尼亚、希腊、保加利亚、土耳其、叙利亚、伊拉克西部、约旦、以色列、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以及地中海中的岛国塞浦路斯等30多个国家都是当年罗马帝国的组成部分。罗马把那时可以征服的世界全部征服了。罗马帝国中期将其疆域分为12个大行政区、104个行省进行治理。

罗马帝国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直到今天,罗马帝国的众多古迹依然雄伟壮观,震撼人心,无论是罗马城的圆形剧场和万神殿、凯旋门还是遍布各行省的剧院、高架渡槽、别墅及道路,无不令人叹为观止。条条道路通罗马,在19世纪前,还没有任何国家建设过如此庞大的全天候道路网。在旅游者的眼中,罗马帝国是一个非常现代化的、高度成熟的社会——窗户上的玻璃、集中供热系统、公共澡堂等,无不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先进。

罗马帝国将基督教定为国教,其影响至今泽被整个西方世界;而罗马法律特别是民法则奠定了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罗马、希腊城邦时期的民主政治体制可以说是当今民主政治的滥觞;此外,罗马帝国在哲学文学科学军事等方面都对世界文明有杰出的贡献,完全可视为现代西方文明之源。

罗马帝国一般被分为前期帝国(前27—192)和后期帝国(193—476)两个阶段。前期帝国国家稳定,社会繁荣,被称之为罗马的黄金时期。后期帝国从三世纪的危机开始,至395年狄奥多西一世死后将帝国正式分为两部分。西部在内忧外患中衰落,到476年灭亡。而东部帝国一直延续到1453年为奥斯曼帝国所灭,史学家更多地称东罗马帝国为拜占庭帝国。本文聚焦的主要是截止到476年的罗马帝国史(西罗马帝国)。

一、罗马共和国时期的财政与税收

罗马历史如前所述,一般分为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国时期三个阶段,但由于罗马起源时期和王政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没有确凿丰富的文献留存,因此只能将王政时期罗马的财政税收状况附在共和国时期概述。

公元前509年,罗马人驱逐王政时代的末代暴君塔克文,进入了共和时期。塔克文之后,由其女婿塞尔维乌斯继立为王,他进行了深入和全面的改革,一是建立新的地域部落,废弃原来按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氏族部落,凡在新部落登记的自由民都获得了公民权,许多平民和外来移民加入了罗马公社。他还释放了一批奴隶,分配公有地,给予公民权。二是对公民及财产进行调查,然后不分贵族和平民一律按财产多少把公民划分为5个等级,分别承担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创立森都利亚大会,亦即百人队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每个百人大队有一票表决权,而第一等级拥有88个百人队,超过总数之半,完全控制了大会。

塞尔维乌斯改革建立起了以财产为基础的社会等级关系,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国家制度。在共和政体下,国家高级行政官员由选举产生,为行政官员出谋划策的是元老院,其成员由所有曾任地方行政官员组成。这套制度的目的是防止任何个人或集团独揽大权,它在很长一段时期相当有效,保证了国家的稳定。

(一)共和国早期的财政与税收

罗马共和国早期的财政与税收体制非常简单,因为一是国家尚小,二是国家的职能仅限于安全、防卫之类,其他社会公共事务,概由各个家庭及有兴趣的人处理,所以国家的支出也很小。

共和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公共财产,包括公地、牧场、森林、盐田、湖泊、河流的租金和使用费收入以及关税收入。再就是公民为公共事务义务提供劳动,当兵打仗和修建公共设施出力出物等。这虽然难以构成可支出的收入,但却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共和国早期的官吏为数不多,任期只有一年,且无薪水。对他们来说,能被民众挑选为大众服务,是一项荣誉。军队也无须国家开支,因为只有拥有财产的人才被允许参军,他们自愿为国家牺牲,因为这也是在保护他们自己的家园与财产,当然,通过战争,个人也可以得到一些战利品。参战的武器装备也由战士个人负担,重装步兵骑兵的装备费用较高,则从较为富有的公民中挑选。公共工程,如修筑城墙等,作为一种职责,由公民兵完成。早期的神殿多数用出售战利品所得修建。以今日的观念考察,这显然是一种劳役税,而且是量能课税。类似的为国家事务服务而不收薪水,也应属于劳役,有的公民仅提供财产为公共事务服务则属于财产公役。此类情况的背景是当时货币尚未出现,只能以实物或劳务来交换国家的服务。

罗马共和国开始向民众征税,源于战争的需要,在经年的战争中,战士在军中服役,无暇顾及自家生计,必须由国家发放固定的薪俸以补偿,虽然薪俸很低,仅够一个士兵的自身维持,但却标志着国家对民众的财产开始征税。最初的税收是地产税,面向所有地产主人,税率约为1%;以后又增加了财产税课税对象是现金、奴隶、牲畜、工具及家具等。

随着对外扩张战争的规模扩大,费用已不是当初的简单税收所能承担,于是在第一次布匿战争(前264—前241)以后,罗马不仅向战败的迦太基人索取战争赔款,而且向臣服国及本国的国民共同征收什一税。第二次布匿战争(前221)期间为应付战争费用,税收成倍提高,而且新增了一些名目的税种就这还不敷开支,政府还需向民间借贷。可以说,战争不仅是罗马征收货币税收的起源,而且是往后罗马以及各国增税的强硬理由。

有趣的是,罗马元老院并不喜欢这种复杂的财政模式,他们把征税视为借款,一俟战争结束,国家便以作为借款抵押的土地还清债务。这说明,早期的共和国模型还是非常简单的,不能以今日之概念去硬套。

到公元前167年,由于国有矿山大量获利,加上外族的战争赔款与缴获战利品的收入和来自西班牙行省的固定贡金,以及坎佩尼亚和其他地方的公有土地的租金收入,使得罗马的财政状况大为好转,随即取消了对公民的财产税。

罗马的财政主要由元老院、监察官和财务官管理。元老院编制预算,规定税收的名目和数额,监督租税的征收,领导钱币的铸造等。监察官是高级财政官吏,他们把国有财产收入的征收、关税、行省税收和其他租税的征收权拍卖出去,还负责拍卖公共工程的承包权以及国家必需品的供应权。财务官是低级官员,他们负责管理国库和掌管军队中的经济事务,以及行省的财库、发放薪饷、出售战利品等。他们的职责随着共和国的对外扩张、国家领土的增加与财产的增多逐渐复杂起来。

(二)共和国后期的财政与税收

早期罗马共和国的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斗争暂告一段落以后,罗马便开始了扩张领土的战争。先是统一拉丁平原(前338),然后是成为意大利的盟主(前275),接着又开始长期的海外扩张,建立起了囊括整个地中海的空前庞大的帝国。在这一过程中,罗马共和国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土地、财产与奴隶,公元前2世纪,罗马国库年收入的四分之三来自于战争赔款,另外四分之一来自于税收。战争和扩张使罗马经济逐渐繁荣起来,也使其社会经济性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来简单纯朴的小农经济被规模庞大的奴隶制经济取而代之。到公元前2世纪中期,新的奴隶制经济已基本成形,其特点有三:奴隶制度的充分发展;大土地占有制的增加和小土地所有制的衰落;金融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巨大发展。

与此同时,共和国的收入和支出都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规模大了,但是其机构发展仍然落后,罗马并没有建立起与其社会经济相适应的精细的财政管理体系。

这一时期的财政收入来源有:①行省的税收;②国家公有土地出租的租金;③国有矿山的收入,河、湖、沿海的捕鱼权、盐的专卖、对释放奴隶所得的5%抽税;④偶尔实行的5%的继承税;⑤在港口征收的2%~3%的“关税”等。其中最主要的税源是来自行省的税收,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依靠这一块。罗马自占领西西里后便开始对被征服地区一律按臣属类型设省治理。到公元前120年,罗马一共设了10个行省。被征服地区往往被划为国家公地,其余则课以重税。行省的税负各不相同,主要的税收由耕地和种植园主承担。在大多数行省,土地税为不分等级的固定数额,但在西西里、撒丁尼亚和东方亚细亚,则根据实际收入,征收什一税,有的征收谷物,有的则以货币支付。公元前14年开始在非洲的行省征收人头税,后来扩大到所有行省。在公共土地上放牧的牲畜也要按头征税。

罗马还有一项陋习,就是呈献“冠金”。共和国的盟友把他们的安全和能够获得解救,归功于罗马的武力。为了颂扬胜利的将领,他们自动呈献金冠作为礼物。随着谄媚的风气开始盛行,金冠的数量、尺寸和重量不断加大。庆祝恺撒凯旋的金冠达到2822个,总重量2.044万磅。恺撒将其熔化,他认为花在士兵身上比名义上献给神明更能发挥功效。最初的自发奉献演变到最后成为欠恩应尽的责任,随便一个什么由头,都成为要求臣民捐献的理由。[3]

行省的征收方式多为包税制。因为罗马没有专门的财税机构,便采取最简单的方法将税收承包出去,由包税商人完成。包税人先向当局承包各项税金再与监察官签订合同,向国库预交足税额后,便可向行省居民征收,征税的盈余则归入包税人腰包。收税方法由包税人任意安排,政府不再过问。包税商人多由罗马骑士阶层担任,他们异常凶狠、贪婪,行省居民等于是他们手中任意宰割的羔羊。由于他们手中掌握大量现金,包税人常伙同商人用税款在收获季节低价买进粮食,在缺粮季节高价卖出。他们还放高利贷进一步盘剥居民。包税人往往得到行省总督的保护,甚至派出士兵帮助对付负债人和纳税人。公元前63年担任军事执政官西塞罗说:“行省赋税是强加在被征服者身上的战争赔偿费。”

为反抗罗马帝国和包税人的横征暴敛,犹太行省的以色列人曾在公元7年和132年两次爆发起义,均遭到罗马军队的残酷镇压。无怪乎大约写作于公元50—100年左右的《圣经·新约》,对税吏视若寇仇,将他们称为“罪人、娼妓、失丧的人”。

罗马将在征服过程中夺取的许多土地、矿山等,或直接经营,或转让出租,如坎佩尼亚的公有地和西班牙的大型银矿等,这也为国库带来大笔收入。

随着征服过程,罗马的财政收入不断扩大。在西塞罗任执政官时,为年5000万第纳留斯。庞培征服叙利亚、本都之后,增加到8500万;恺撒征服高卢之后,年收入又增加了1000万;以后屋大维吞并埃及,更给罗马带来巨额收入。到帝国初期,罗马的财政收入已经约合15000万第纳留斯。

罗马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国家官僚机构、公共工程、祭祀、发放粮食救济、军队以及行省的政府开支等。

由于各级官吏没有薪金,所以国家行政管理费用这时仍然很低,直到恺撒以前,花费在社会治安方面的费用也不高。

罗马的公共工程,如修建和保养道路、引水道、城墙、公共建筑等,经常要花费年收入的10%~20%。神殿一般由得胜的将军从战利品中出资修建。需要强调的是,罗马的许多设施,如图书馆、列柱回廊、浴场、剧院、学校、会堂、凯旋门等,多为罗马公民特别是富有阶层的自愿捐赠。这既与罗马公民对公共事物的热衷与参与精神有关,他们把装饰和美化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不仅视为荣誉,也视为应尽的责任,也与当时的国家对其职能定位的有限相关。对城市贫民发放救济粮始于盖伯·格拉古时期(前123—前121)。这一项花费每年大约在750万第纳留斯。

财政支出的大项是军队和行省。在社会动乱时期,军队和行省的支出格外巨大,某些行省的支出远远超出了它给国家提供的收入。罗马的元老院向来反对设立常备军,担心会导致将领滥用权力。但一些行省,如西班牙、北非和东方连绵不断的战争使得设立常备军成为必须。公元前107年执政官马略进行军事改革,罗马实行募兵制,军费开支随即大增。一个军团仅士兵军饷就需50万第纳留斯,再加上装备等,则花费至少在100万第纳留斯以上。而罗马即使在一般时期,也需要至少30多个军团,军费开支逐渐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军事改革缓解了当时的日耳曼人入侵的危机,但也埋下了罗马共和国灭亡的种子。罗马几个世纪以来耕战兼顾、兵农合一的临时征兵制彻底改变,掌控职业军队的将军的政治能量越来越大,元老院和共和国越来越受到军事统帅的威胁,首先是马略和苏拉两位将军斗争,造成大屠杀。之后,恺撒、庞培、克拉苏组成三人团图谋接管罗马,最后恺撒成为独裁者。恺撒被元老院刺杀后,安东尼、雷必达、屋大维争斗,最终屋大维胜利,担任元首,成为事实上的第一个罗马皇帝。

二、罗马帝国时期的财政与税收

屋大维成为罗马的独裁统治者后,建立了以军事统治为基础的帝制。从此,罗马进入了奴隶制帝国时期。虽然拥有立法权、司法权的元老院仍然存在,一些行政官员仍然由选举产生,但是皇帝实际上垄断了最高行政权,并且自行分配和指定世袭权力,所以其政体可以定义为假共和之名行专制之实。罗马帝国的历史(前27—476)可分为早期(前27—283)和晚期(284—476两个时期。其间的“三世纪危机”是早期帝国向晚期帝国的过渡阶段。

早期罗马帝国是罗马奴隶制社会的全盛时期,政治安定、经济繁荣,但各地各部门经济发展并不平衡,意大利农业落后于手工业,意大利的经济落后于行省,经济繁荣的主要表现为行省经济的发展。

(一)早期帝国的财政与税收

罗马帝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赋税,二是“公役”。赋税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主要是人头税和土地税。前者是向一切没有罗马或拉丁公民权的臣民征收;[4]后者在皇帝的行省中按年产的一定比例征收,在元老院辖的行省中,[5]每年则向各省规定一个总额征收。间接税包括关税及3世纪起开征的“金银税”;此外还有只在部分地区征收的售货税,税率为1%,奴隶释放税、遗产税,税率为5%。

赋税以货币为主,但也征收实物。赋税之外,帝国要求臣民担当若干种义务性的“公役”,其中最苛重的是在各省和各城市维持帝国的驿站。其他强制性义务还有:各省献给胜利将军的“赏金”,每五年向城市官吏征收一次;加在大土地所有者身上的则是一种类似的“献金”。商业,特别是对外的和省际的海上商业所征收的关税和被称为转口税的通行税,乃是帝国主要的财源。来自埃及和非洲的谷物成为皇帝的主要收入,用以发军粮和赡养罗马的无产者,余下的则出售。

城市财政主要依靠从居民中征收的各种赋税。纳税人是本地居民、侨居者还有近郊居民。凡是城市辖区内的土地、不动产、货物的进出(市关税)、商业的经营、契约的建立、买卖的成交、市场的使用(租用公家铺面的租金)和其他公家不动产的使用等等都要征税。此外,出租祭司职位、职位荣耀金、募债、富裕市民的捐献等也构成城市收入的来源。

帝国的支出,一是维持日渐庞大的宫廷、官僚机构和军队,这是一个大负担,另一项大负担是罗马城的行政管理:城市建设、居民生活基本保障(供水、排水、卫生设施、防火防洪、铺路、架桥等)。二是公共事业:赡恤罗马无产者,把橄榄油分配给那些无力购买的人;修筑帝国的军用驿道,修建体育场满足罗马城的娱乐需要;宗教费用,包括神庙的修缮、牺牲、仪仗、宗教庆典等;赏赐军士,为退役军人设立恩俸基金;兴办公共教育,举办各种体育活动。为了赢得居民的支持,皇帝经常举行各种赛会,进行各种犒赏,举办豪奢的筵席,宾客达到成千上万,这也构成很大的一项支出。

罗马公民与帝国的行省居民相比,享受着特殊的供应和许多免费的福利,他们的财产免税,这固然可以被认做对罗马公民为帝国开疆拓土贡献的补偿,然而其一旦固定,就会成为财政甩不掉的包袱,而且也助长了罗马公民的不思进取与无餍索取,从结果上看,反倒是坏了帝国的春秋大业。在罗马,有20万左右享受特殊津贴的人,他们靠着政府不断免费分配的酒、油、粮食和铜钱,几乎不用劳动谋生。任何一个皇帝也不敢触犯他们的赡养与娱乐的既得利益,国家甚至规定了居民一年可以在戏院、竞技场看几天戏。据奥古斯都自传记载,他先后6次向不少于25万的罗马平民赠款,总数达1740万第纳留斯。

帝国早期的皇帝们为了维持官僚机构和军队,重视加强对财政和税收的管理。奥古斯都鉴于共和国时期国家缺乏一套系统完善的财税管理机构和制度,问题甚多,遂大力改造和强化国家财税管理机构,建立“帝国收支总账”和元首金库来控制和调节全国收支。一切重大的决策,财税官职和机构调整、收支项目和数额的增减统由元首最终裁决。在行省税收上,他延续了恺撒时代已经开始的税制改革,在全国各省实行人口财产普查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分为土地税和非农业财产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后上交行省。间接税除继续保持共和国时期的港口税和释奴税以外,又增设了遗产税、拍卖物品交易税和奴隶买卖税;征收方法仍采用包税制,但包税人的活动已在财务督察使的监督下,纳税人的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财税制度的改革对广大民众是好事,但是税负并没有减少,对某些国民来说,甚至还加重了。奥古斯都开始设财务督察使作为皇帝的使者巡查行省,在院辖行省中负责经管皇帝的私人财务,收取皇家地方租税及其他收入,而在皇帝直辖行省中还负责征税。

韦斯巴芗时继续推行奥古斯都和克劳狄的改革,在财政上继续发展官僚体制。图拉真时指定专门的督察官协助外省城市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财产,试图整顿财务。哈德良一上台就取消了意大利的登基税,外省的也得以减少,接着取消意大利民众欠国库的债款,部分取消外省城市的欠款余额。他起用骑士阶级代替城市征税,他们半作为国家代理人,半作为特许包税人,受到国家官吏的监视和管辖。安东尼上台后,努力裁减费用,紧缩建筑规模,审慎地避免增添外省城市的预算与皇帝巡幸外省所造成的负担,他还稳定政府官吏人数,以减少开支。(www.xing528.com)

帝国早期,仍继续在所有行省边界征收有限度的关税。一切贸易都要缴纳进口税,正常税率是12.5%,唯红海口岸税率高达25%。进入帝国以后,皇帝既是国家最高长官,又是诸多行省和埃及的统治者,皇帝的家宰,特别是他的“主计吏”将内廷的财政、埃及的财政和其他行省的财政统统总揽于一身,皇帝掌握了帝国全部资源,只有他的人才有权处理帝国的收入和安排支出。

元老院只留下对院辖行省中各城市向罗马国库缴纳的款项经管权。提比略及其继承者逐渐习惯了把国家的收入看做个人的收入,韦斯巴芗更进一步通过整顿合并属于皇帝的和属于国家的土地于一体,从而大大增加了皇帝的收入来源。皇帝不仅随心所欲动用国家收入,而且当收入不敷需要时,动辄加税,竭泽而渔,其结果对帝国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害。

但早期帝国的财政状况总的来说是好的。一直到提比略死时,国库还有盈余。卡里古拉上台后为赢得人心,滥用国库盈余,一方面减免税捐,一方面在公共娱乐上大肆挥霍,使财政开始紧张。尼禄则追求穷奢极欲的宫廷娱乐,举办无休止的庆典和赛会——在庆典和赛会上,宫女身上挂满各种装饰品,宫廷马匹的蹄子上都钉上了银掌。尼禄的暴行和他死后的内战,使帝国的财政枯竭。而克劳狄王朝最后几个皇帝为了供个人挥霍和获得军队与民众的欢心,加重向行省和各城市征税。69年韦斯巴芗上台时,国库亏空有4000万,韦斯巴芗被迫紧缩开支,尤其是宫廷开支。同时在意大利和各行省广开税源,实行重税并征收新税,甚至坟地和厕所也要征税,可是图密善上台后又造成国库空虚。图拉真统治时期,进行大规模远征,大兴土木,频繁出巡,这一切无不耗费了大量财力,使帝国财政趋于紧张。各地城市不断抱怨负担过重,财政紧张,帝国的财政已不足以支持长期征战。在早期帝国的后期,财政状况的不断恶化,已预兆着危机的到来。

(二)晚期帝国的财政与税收

罗马帝国由盛转衰的标志,史学家一致认为是从公元2世纪末到公元3世纪末爆发的经济、政治、社会全面危机,史称“三世纪危机”。217年卡拉卡拉王朝灭亡以后,在帝国军事将领间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几个月之内就有两个皇帝被杀,各行省驻军自立皇帝,混乱持续达4年之久。235年塞维鲁王朝灭亡之后,政局更加混乱。238年1年内就有4个皇帝被杀。在此之后的15年内前后更换了10个皇帝。同一时期,各地的割据势力纷纷拥立自己的统治者,出现了所谓“三十僭主”的分裂局面。帝国政权处于瘫痪状态。在西部,近卫军长官波斯图穆斯建立了高卢帝国;在东方,叙利亚和埃及曾摆脱帝国的控制而自立。罗马经济趋于崩溃,因为走马灯似的皇帝为筹集军费,不是巧立名目征收新税,就是使货币贬值,以搜括民财。3世纪末期物价大大高于2世纪末期,物价涨了几倍。

处于苦难深渊的民众纷纷揭竿而起。3世纪初,在意大利,布拉领导的一支主要由逃亡奴隶组成的队伍,到处打杀富人,拯救贫困者。238年,在北非爆发了奴隶和隶农大起义,横征暴敛的地方财政长官被杀。248年,沉重的赋税在叙利亚又酿成反叛事件。“三十僭主”期间,北非又爆发了以法拉克森为领袖的隶农起义,274年,在埃及爆发了费尔姆起义。大约同时,在高卢爆发了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巴高达运动”,广大奴隶、隶农和贫民参加了起义。

政局的混乱,还使帝国边境的蛮族部落趁机侵袭,日耳曼部落从莱茵河进入高卢地区和北意大利;哥特人进入罗马境内,后来又进入爱琴海一带和小亚细亚,在帝国的东部,新兴的萨珊波斯王朝也不断向幼发拉底河一带进攻,势力抵达卡帕多细亚。

经济衰败使公元1世纪发源于罗马犹太行省的基督教的传播更为迅速,不仅广大下层民众纷纷皈依,而且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奴隶主、大商人、官僚乃至一些王室亲属也加入了基督教。313年,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391年,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它为国教。基督教逐渐在组成上、思想上、组织上更加靠近罗马帝国政权。与此同时,罗马的信徒也增加了向教会缴纳什一税的负担,但是与在俗世被迫缴纳的各类税收相比,这个税可能他们相对愿意缴纳,因为这是为他们未来走向天国铺路。

教会在罗马帝国享有诸多特权。整个正统教会教士的人数甚至比罗马军团士兵还多。皇帝豁免了他们应尽的公私劳役、市政职务、赋税和乐捐。这无疑又增加了普通民众的负担。

“3世纪危机”的根本原因是帝国的统治中心——意大利的日益穷困引发的。罗马和意大利长期依赖对各行省的掠夺生存,没有像希腊、西亚和北非那样,建立起较大的手工业中心,意大利的农业在1世纪中期已开始衰落,意大利本土的手工业在外省手工业的打击下又走向衰落,这必然引起城市和商业的萧条。直接导致税源萎缩,财政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在此情况下帝国不是努力恢复经济造血能力,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采取强硬的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帝国将缴足税款的责任强加到各地方市议会的身上从4世纪中叶开始,所有居住在城市并拥有25犹格以上土地的土地所有者都被登记为市议员,如果税收达不到足额,市议会的成员就必须担负补足的责任。随着民众的生活状况日益恶化,地方税收的逐年增加,地方市议会的成员再也无力负担。在许多城市中,议会开会,市议员和官员们没有一次不谈到派差的事——怎样在城市富户中分配这些税款和下一次选定谁担任这种注定要倾家的使命。到4世纪末,遇有税款欠缴时,甚至规定要在那个城市处死三个市议员。“事实证明,帝国统治者在改进帝国财政管理上所采取的方法是一种致命的方法。他们一方面致力于培养一个健全的中产阶级和建立新的文明生活中心,而另一方面,由于他们继续保留强迫劳动、征发、附加征课等有害的制度,由于他们把无形中损害意大利和外省城市中最奋发有为的分子的精神和物质福利的那种富户对贫户负责的原则付诸实践,从而破坏了自己的事业。”[6]

派差制度把原先归城市或富裕公民的财物都转入了国库,转入了政府的财政经办人腰包之内。帝国的经济基础和基本社会力量受到严重的侵害,城市因此对帝国政府抱有敌意,埃及的港口城市亚历山大里亚就因为不满于日益加重的强迫性财产税和摊派而遭到卡拉卡拉的镇压。亚历山大里亚为了吸引商人,许诺废除他们应缴纳的赋税。这是无视中央权威,与中央离心离德的表现。卡拉卡拉经常向城市勒索贡礼,这是一种强制的任意规定的财产税。“课加在民众身上的负担和城市(以城里的显要人物和市政议会为代表)所应承担的责任,从来没有像公元3世纪这样沉重。”②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为了解救财政危机,大量发行劣质货币,形成了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开支扩大——加重税收——货币贬值的恶性循环,使商业进一步凋敝,城市更加没落。

为了增加税收,卡拉卡拉于212年颁布一道敕令,给予帝国全体自由民以罗马公民权。“政府造就大批新的公民,其目的在于借此来造就大批新的负义务者。”③这使各省居民除缴纳他们应付的各种捐税外,还要和罗马公民一样负担遗产税和其他各种捐税。他还临时加收了“王冠金”,并将继承税和释免奴隶税提高了一倍。皇帝们在困难时期,集中力量以捐献为名榨取大量的粮食、货币。这表明“国家之生存不是依靠它的正规收入而是依靠一种略具组织形式的劫掠制度”。④

(三)戴克里先、君士坦丁和马约里安的财税改革

“3世纪危机”沉重打击了奴隶制度,使罗马帝国进入了垂死阶段。284年,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被拥立为皇帝,开始了晚期帝国的历史。戴克里先和4世纪初继位的君士坦丁以及5世纪中叶的马约里安等皇帝先后在财税以及社会经济体制上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他们的改革只是“兴奋剂”,效果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却无法挽救帝国江河日下的衰亡命运。

戴克里先统治时期实行四帝共治,在东西部不同的地方建立了四个规模宏大的朝廷,官僚机构和官吏成倍增加。这些帝王追求虚荣,讲究廷仪的排场和生活的奢侈,要与波斯国王一比高下。为了加强权力,巩固军队和官僚机构戴克里先进行了一系列以增加税收、缓和财政困难为目标的改革。

早期帝国的赋税大部分属于间接税,征收这种间接税的基础是比较发达的商品生产和活跃的城市经济。在晚期帝国商品生产衰落和货币贬值的情况下它们已失去了有效税收的意义。因此必须实行新的赋税制度,以直接税以及土地税为主要税种。

戴克里先将帝国分成若干个固定的税区,统一税制,赋税以实物为主。征税单位以一定面积的可耕地为根据,称为牛轭。

在编制地籍时,不仅标明可耕地段的面积和数量,而且还记述在这些地段上种植作物的分配比例、劳动者人数和牲畜头数。每一个征税单位征收确定的赋税,主要是谷物、油、毛、肉类等实物。对城市居民则课以人头税。一般成年男子纳全税,妇女减半,但官吏、老兵、无产者、奴隶不纳税。人头税一般缴纳货币。这样,戴克里先就以直接税统一了全国的税制,以土地税和人头税为主要财政收入。为了保证税收的稳定,他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隶农和一切农业劳动者离开土地;不允许手工业者脱离所属同业公会;城市议员也固定在出生的城市,用他们的资财来担保城市应缴的税款;把农村征收正规赋税的责任委托给大庄园主,加强他们对隶农的监督和奴役。戴克里先的这些改革使国家获得了大量的实物税,保证了军队、宫廷、官吏等的供应,暂时稳定了统治。但它束缚了经济的发展,使劳动者更加贫困,加剧了社会矛盾,商品经济开始向自然经济倒退。

戴克里先还实行了币制改革。他铸造新的金币,其含金量仅相当于奥古斯都时期的三分之二;还发行银币和铜币。但因为政府不拥有足够数量的黄金使金币真正价值与其名义价值保持应有的联系,金币发行后,又很快被人们收藏起来,商品价格不仅没有稳住,反而继续上涨。戴克里先不得不颁布“价格敕令”,企图用行政手段限定各种商品的最高价格和工资的最高价,“胆敢违抗者,将冒丧失头颅的危险”。敕令颁布后,并没有产生任何积极效果,反而引起了更大的混乱,不久就名存实亡。

311年以后,君士坦丁从当时的六个皇帝共治的局面中火并而出,掌控了帝国大权,他于316和325年相继颁布敕令,禁止城市居民和高级阶层流动,他们不能以任何理由免除城市的义务,也不能充任民政和军事职务,他们的义务成为世代相承的负担。332年,君士坦丁又发布敕令,禁止隶农逃亡到别的庄园,收容的人应将其交还原主人,还须支付隶农在其庄园上居留时间所应纳的赋税。他还强制手工业者固定在所属的公会里,强迫他们共同负担国家向公会分摊的赋税和徭役。君士坦丁一系列政策的目的是限制人员流动以巩固税源,但也因此将社会各个阶层普遍置于被奴役的地位。

君士坦丁在位期间修建东部首都君士坦丁堡(今土耳其欧洲部分最大的城市伊斯坦布尔)花费浩大,而且城市居民的福利也比照罗马。君士坦丁发布财产估值诏书,每15年进行一次,用来评定个人的产业,作为税额和贡金的标准。如果财政入不敷出,就在超量财产估值的名义下增税,转嫁到百姓身上。各地强征暴敛使百姓陷入绝境。各行省抛弃和杀害幼婴的行为盛行。君士坦丁发布诏书,只要父母带着子女面见官员,证明贫穷无以为生,就要立即给予补助。这些法律事实上从反面暴露了民间的苦难,君士坦丁在位第六年到奥顿巡视,慷慨豁免该地所积欠的贡金,同时将原核定臣民数量从2.5万人减少到1.8万人,亦从反面证明当时社会的惨状,税负和征收方式都是难以承受之重。

4世纪初,伽勒利乌斯颁布法令,将戴克里先的税收体系覆盖到意大利,结束了该地区四个多世纪以来免于直接征税的特权。就连数百年一贯享有特权的罗马在这一时期也难免遭受苛捐的勒索,与君士坦丁同时在位的六个皇帝之一的马克森提乌斯几乎是在抢劫,首先以“乐捐”的名目向元老院议员敛财,以后胃口愈来愈大,借口愈来愈多,像是打胜仗、婚丧喜庆,甚至皇室荣典,都按照比例要臣民加倍奉献。待到君士坦丁在罗马人请求下击败暴君,原来的乱收费、摊派却又成了固定的税赋。元老院议员按照申报的财产,区分为几个等级,最富有的每年缴纳黄金8磅,次等4磅,最后一等2磅;就是那些贫穷到可以申请豁免税赋的人,也要缴纳8个金币。除元老院成员外,他们的儿子、后裔甚至亲戚,凡是能享受到元老院阶层空洞特权的人,都要分担税负。

456—461年马约里安在位。他企图挽狂澜于既倒,推出了一些减轻民众负担的措施。其一,颁布了一项普遍适用的蠲赋诏书,要求减轻一再加税的财产估值和超量财产估值。完全免除拖欠的税金,禁止财政官员以任何借口向人民催缴债务。其二,在估定和征收税款上,恢复以往由行省官员负责的办法取消以皇帝本人或禁卫军统领的名义指派的委员会。那些廷臣在获得评估税款的权力后,常常任意索取,中饱私囊,不达到法定税款的两倍以上,绝不罢休。有一个例子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些人员竟要求所有税款用黄金支付,他们拒绝帝国流通的金币,而要上面印着几百年前皇帝或皇后名字的古币,那些找不到此类古币的臣民,就要以其他方式满足他们永不餍足的勒索,如果找到,则必须按照古代的价值和重量加倍支付。其三,要求尊重各城市的自治机构和次级元老院(古代非常正式的称呼)作为帝国支撑的地位,不能迫使他们由于难以承担的税负和担保职责而被迫抛弃岗位,背井离乡。要让这些人恢复原来的收税责任,但不必负连带责任。只要他们列举收到的税款账目和欠税人员名单即可。其四,他要求民众选出正直廉洁的人士为官,接受穷苦百姓的申诉,把假借皇帝名义的滥权行为随时奏闻。马约里安的改革等于阻断大小官员的财路,权贵联合蛮族进犯,并发动军事叛乱,马约里安被迫退位,五天后据称死于痢疾。马约里安一直受到后人的景仰和感怀。

马约里安退位15年后,476年,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都被叛乱的军人废黜,皇权被正式交给了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皇帝。其时西罗马帝国的各行省,包括高卢、西班牙和北非等,大部分已被日耳曼裔的军阀瓜分为若干个王国。而这些行省恰恰是罗马最富庶的地区,长期为帝国提供着大量的税收和粮食。它们的易主,犹如釜底抽薪,使帝国失去了翻身的可能。尽管意大利作为一个独立的王国在军人的统治下又延续了十多年,但历史学家一致认为,476年是西罗马帝国灭亡的最终年代。形成讽刺的是,亡国之君罗慕路斯取自神话中战神马耳斯之子、罗马城的创建者罗慕路斯,而其绰号“小奥古斯都”则取自首位罗马皇帝屋大维的封号。

三、基于税收视角的评述

表面看,罗马帝国最终亡于蛮族几个世纪间不断的入侵和割据,以及帝国后期以军人为主构成的统治集团之间的争权夺利。但这显然是果,而不是因。其因如《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18世纪英国伟大的史学家爱德华·吉本所说,早在罗马帝国历史初期已经深深扎下,只不过它经历了一个长达几个世纪的逐渐衰败的过程。

笔者无力也无意全面分析其衰亡的原因,只想从税收的角度总结罗马帝国的税收财政制度和政策对帝国经济、政治、社会基础的影响与破坏,同样或也可给读者以启迪。

其一,我们看到的帝国税收史是一部税制由简到繁,税负由轻到重的历史。前者实属正常,是一个城邦国家发展为一个超级大国治理的自然逻辑,它需要多途径、多层次汲取税收,以尽可能地均衡各方面的负担。但由轻到重则不正常,因为帝国在财政上还属“夜警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仅限于国防、司法和部分出于军事目的建设的公共设施,以及为特权阶层(也包括罗马市民和后来的君士坦丁堡市民)挥霍性享受的设施。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政体宽和,国民享受自由较多的共和制国家,可以征收较重的赋税;而那些专制的政体,国民遭受沉重奴役的国家,只能征收较轻的赋税。“这是通则,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将来也如此。”罗马由共和变为帝制以后,税负由轻转重,并且法外征收名目繁多,征收对象不仅伤及普通隶农、自由民,而且伤及社会中上层,这必然使社会各阶层与统治集团离心离德。税收过重,必然损害生产力,生产力下降,必然导致社会分裂;社会分裂,国家必然分裂。极端尖锐的社会矛盾,引发此起彼伏反抗苛税的暴动,严重动摇了帝国的统治,使蛮族乘虚而入,最终尾大不掉,成为帝国的掘墓人。

其二,税收是对民众部分财产和自由选择权的剥夺,因此它的征收必须征得民众的同意,也就是具有合法性。当罗马由共和国转变为帝国之时,就预示着其曾经生气勃勃的极具凝聚力和平衡性的民主政治制度已被打碎。曾经可以对执政者形成制衡的元老院逐渐形同摆设,被皇帝玩弄于股掌之间。独裁的帝制意味着所有的资源被皇帝及围绕其身边的利益集团永无餍足的私利所垄断,表现在税收征收与财政分配上就是一切服务于权力最大化和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其对帝国根本利益的损害。后期的皇帝大多出身军人,统治依靠武力,每个皇帝都极力为自己的军队索取金钱、粮食,谁都不愿意将收入限制在合法的形式之内。而财政分配则极不公平,一是向皇族倾斜;二是向军队尤其是向禁卫军集团倾斜;三是向贵族、骑士阶层倾斜;四是向罗马市民倾斜;五是向意大利公民倾斜。而行省臣民、隶农则负担最大的税负,奴隶更是处于社会最底层,毫无人权可言。这种倒金字塔式的分配注定了帝国的分裂。

其三,包括罗马共和国在内,罗马帝国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扩张的历史其满足公共需求,不是通过发展经济、扩大税源的正当途径,而是通过战争侵占土地、掠夺财富,特别是俘获战俘强迫为奴来实现。帝国最强盛之时,也是其奴隶制的高峰时期。表现在财政、税收的管理上就是挥霍、豪奢、粗放,漠视民众的利益。在帝国行省实行的包税人制度就是典型的例证。这一制度全无规矩可言,不仅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而且形成一个新的食利阶层。帝国后期,对城市议员和管理阶层的税收担保要求,更是将整个中上阶层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

其四,由于罗马帝国统治权力的继承和分配一直没有解决,导致统治者缺乏长远考虑,无不将短期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为了取得收入,不顾、不惜破坏统治基础。帝国的税收、财政、社会政策逆经济发展规律而行,窒息了经济的活力,使社会和经济发展愈往后愈呈现出由商品经济倒退向自然经济的趋向这反过来助长了割据,而且破坏了税源的自然增长。从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的财税改革中可以明显地看到,他们为了保证税源不流失,不许人员流动,限制兼并,这无疑是典型的饮鸩止渴。经济的停滞是罗马帝国衰亡的根本原因。

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它如同燃料,充足的税源和财政收入可以助力国家的发展。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前期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尽管其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战争掠夺和对奴隶的剥夺。然而,对取得税收和财政收入的权力和手段如无限制,那么税收就变成了炸药包,每一次非法征收,超经济剥夺,就如同点燃一截导火索,日积月累,到导火索即将燃尽时,即使出现马约里安那样的清醒者,他也无力撼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坚固堡垒,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截导火索燃尽……

参考文献

1.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世界全史百卷本——世界古代后期经济史》http://gz.eywedu.com/shijielishi。

2.〔英〕爱德华·吉本,席代岳译:《罗马帝国衰亡史》,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

3.〔英〕安德林·戈德斯沃司,郭凯声、杨抒娟译:《非常三百年——罗马帝国衰落记》,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0年版。

4.徐国栋:《罗马人的税赋——从起源到戴克里先登基》,《现代法学》2010年第5期。

“从最早的时代起”,英国“为自由而进行的伟大斗争,针对的主要是课税问题”。

——〔英〕埃德蒙·柏克

使查理一世上了断头台的英国革命就是从拒绝纳税开始的。

——〔德〕马克思

那些拒绝从历史上学习的人,注定要重复它的悲剧。

——〔美〕乔治·桑塔亚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