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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也应指出,夏商周虽然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却也为这种国家创造了某些条件。因此,秦朝的统一,不仅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的大统一,也是我国多民族国家最初形成的标志。我国多民族国家在秦汉形成之后,又经历了分裂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长期过程。

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

二、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地区,但并不等于已是多民族的国家。多民族国家首先是一个政治的概念,意思是说许多民族,至少是两个以上的民族在一个国家政权的统治之下。因此,多民族国家的前提,必须是在国家形成之后。夏商周三朝,总的看来,政治上没有统一起来。当时虽然存在着夏王、商王、周王等“天下共主”的“天子”,但实际上却分为“天子”管理的地区和诸侯管理的地区,并都称邦国。这种邦国众多、天子和诸侯国共存,并相互碰撞,互相兼并,从多到少,从小到大的状态,亦即史称的所谓“分封制”,它是政治管理制度上从氏族部落发展为国家、从众多的小国发展为大国的必然经历的过程。天子与诸侯、与夷蛮戎狄的关系,从地理上讲,有近有远;从与天子的臣服程度来讲,有密有疏,有深有浅;从其内涵实质上讲,也只限于表现在“盟约”和贡纳的臣服关系。天子与同民族的诸侯国的关系一般比较密切,但又分同姓国和异姓国,又因天子的权力的强弱和随着时间的转移而有所不同。当天子的权力强盛时,诸侯国对天子的臣服程度也就较大;当其权力衰弱时,其臣服程度也就相对减弱,甚至互相抗衡,诸侯称霸。至于天子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即使与之建有某种程度的臣服关系者,也只是属于“要服”或“荒服”之列。所谓“要服”,就是“要服者贡”;所谓“荒服”,即《周礼》所说“九州之外”的“蕃国”、“蕃畿”,是“荒忽无常之言也”。夏商周天子与诸侯、与和他们有某些臣服关系的“四夷”的关系,实际上是各自为国,互相为政。当“天子”的势力衰落之时,不要说“四夷”,即便与“天子”为同一民族的“诸侯国”,更是政治分裂,各自为政了。例如,春秋时期,周室衰微,虽还保存天子的称号,但实际权力却操在诸侯之手。诸侯之间以力相争,大并小,强食弱,形成争夺不休、混战不止的政治局面,周天子对诸侯已失去了指挥权力。经过春秋时期的霸权争夺和混战兼并,有160多国灭亡,又经过战国的继之发展,便形成了夏族或华夏族的赵、韩、魏、齐、楚、燕、秦7个大国争雄的局面。夏商周这种政治分治和政治分割的状态,当然也就谈不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存在了。但也应指出,夏商周虽然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却也为这种国家创造了某些条件。这表现在,随着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夏族内部各诸侯国的关系逐步加强,地方差异性日益减少,共同性日益增加;夏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日益密切,这就为国家的政治统一,为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创造了某种基础。

我国全国性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在秦汉王朝时期。秦原是周朝的一个诸侯国,在春秋战国时逐步强大起来,为战国“七雄”之一。至秦王政,秦之国力已处于绝对优势,秦统一诸夏的形势也明显地呈现出来。秦王政亲政之后,他倚仗祖辈积累的强大国力,于其十七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30-前221年)灭六国,实现了“诸夏”的统一。

秦灭六国之后,秦王政改称“始皇帝”,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实现了夏族的统一,并推行了一些加强夏族内部统一的政策和措施,如“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1]等。秦统一诸夏之后,继向四方扩展,在我国相当大的地区,西至甘肃,北至内蒙古,东至海及辽河以东,南至岭南及海南,实现了政治的统一。这一统一,虽然以夏族(秦朝时又称秦人)为主,却包括了南方百越系统和苗瑶系统的民族、西方氐羌系统的部分民族、北方和东北方阿尔泰系统的部分民族。先秦时期居于今山东沿海地区和淮河流域的东夷,则已完全融合于夏族,成为秦之“编户”和变为秦人了。因此,秦朝的统一,不仅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的大统一,也是我国多民族国家最初形成的标志。(www.xing528.com)

秦王朝虽然只存在了15年,但其开创的统一局面和建立的多民族国家并未因秦亡而消失。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一切成果,并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汉朝初年,虽然也封了一些“异姓王”和“同姓王”,但这些王与先秦的分封制已有很大的质的区别。他们不仅属于汉朝的统辖,也不能像先秦诸侯国那样独行其政。后经过高祖削除异姓王和景帝、武帝对同姓王的“削藩”、“推恩”政策的实施,更加强了汉朝的中央集权制,同姓王的权力更缩小了。汉朝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其辖区和管辖的民族也比秦时扩大了和增加了。汉朝建立之初,东瓯和闽越(后称东越),就成为汉朝封的“外诸侯国”,统辖原秦桂林、南海、象郡之地的南越也向汉表示臣服和成为汉之藩邦。后来武帝北战匈奴收秦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西降匈奴浑邪等王之众,收河西地建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通西域,征大宛,于西域置屯田校尉;东北征东夷、朝鲜,置乐浪、临屯等四郡;灭南越以其地置南海、苍梧等九郡;迁移和征灭东瓯、东越之民,其他归会稽郡;开西南夷置犍为等郡。宣帝时,匈奴臣服称藩,并在西域(今新疆等地)建立都护府,管辖当地各族国。这样,汉朝就建立了空前强大的多民族的大帝国。这个大帝国,除了部分地区几乎相当于我国今日的版图,有些地方还超出今日的版图,民族成分除个别之外,也几乎包括了我国所有民族或他们的先民。

我国多民族国家在秦汉形成之后,又经历了分裂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长期过程。后汉末年,由于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积累,政治的统一分裂了,初为三国鼎立,又演变为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的对立。经过300多年的分裂混战,出现了隋唐时期的全国性的大统一。到了唐末,又因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积累,出现了分裂局面,初分五代十国和四方建立的民族国家,继之演变为宋、辽、金、西夏的相继对峙和某些边地的民族国家。经过这次300多年的分裂,最后由蒙古族统一起来,建立了元朝。元朝的统一是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空前大统一,版图包括了我国所有地区,民族成分包括了我国所有民族。明朝代元而立之后,我国基本上分为两大部分,以汉族为主建立的明朝统治区和以蒙古族为主建立的蒙古统治区。前者的政治比较统一,后者则又分裂为许多部分。这一分裂局面经历了约300年,又实现了清朝的大统一。自秦汉以后,我国无论是统一时期还是分裂时期,无论是统一的国家还是在我国领域内建立若干国家,也不论是由哪个民族为主建立的,都是多民族的国家。历史证明,我国每一次分裂后,又在新的基础上和条件下达到了新的统一。每次分裂有阶级的和民族的原因,是由于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激化所引起和造成的。在新的基础和条件下的统一,不单表现为武力的征服,而重要的在征服后有着社会和民族的发展,有着民族间经济文化关系的发展和加强,有着民族间因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共同性的增加而发生的大量的民族融合

在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占人口绝大多数和经济文化比较先进的夏族或汉族起到了主体性的主要作用,其他各族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作为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经济文化基础,是我国各族人民创造的。即便政治上的统一,也不是一个民族完成的。我国全国性的政治统一,是在各地区、各民族政治统一的基础上完成的。这在我国统一事业发展过程中,有众多的事实表现。全国性的统一事业,也不限于一个民族。秦汉、隋唐的统一,夏族或汉族起了主要的作用,而北魏统一我国北方、辽金统一我国北方和元清大统一,则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满等族起了主要作用。所以,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历史也证明,我国虽然有过分裂,但一旦分裂的原因消失或削弱,就必然又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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