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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探索无形无状的想象

时间:2024-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看法认为,语言跟意识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唯物主义者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定义,所以认为第二性的意识只能通过语言来传达。道无疑是一种意,一种非常大的意。他们之所以能够想象出这样一个无形、无状、无臭、无味、无色、无大、无小的道,是因为经过了一定的哲学训练。

中国文化:探索无形无状的想象

【第五讲】 说 象:无形无状的想象

汉 四神朱雀

大家知道,《易经》研究有象数派和义理派之分。易学中的象数问题多少有点神学意味。我们这里讲的象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易学象数,而是从哲学的角度诠释“象”和“数”。搞清楚了哲学意义,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理解神学意义上的象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1.言意之辩:能否用语言描述事物的本质?

从哲学意义上来讲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清象与“言意之辩”的关系。在中国哲学里,言意之辩是本体论认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西方哲学中没有这样专门的论辩,而中国哲学家对言意之辩的探讨大概持续了三四百年。简单地说,所谓“言”,就是判断。“名”是关于事物的概念,是对事物的判断。“言”跟“名”相联系。“意”是事物的本体。任何事物都有本有末,有内有外。内在的就是事物的本体、本质。概念是一个一个的独立个体。把概念按照一定的方式连接起来——比如,是什么不是什么,有什么没有什么,既是这样也是那样,就形成了判断,也就是中国哲学术语中的“言”。大家知道,言的本意是指语言。可见,中国哲学术语不是那么严格,也没有按照西方逻辑学来分类。语言是什么呢?按照一定的规则把一个一个概念连接起来,就叫语言。例如:我是庞朴。把我、是、庞朴这三个语素连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判断。其中,庞朴是一个概念,我是另一个概念,是为系动词。把不同的“名”按照一定的规则连接组织起来,就是“言”。“名”是概念,是对事物的概括;“言”是对事物的判断。为什么要对事物进行概括?为什么要把这些概括再组成判断?其实,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事物的“意”,即,为了认识事物的本体。

“言意之辩”讨论的是,人能不能用概念和判断来充分地表达事物的本质,即人能不能用语言描述事物的本质?有人说能。人的语言可以充分表达事物的本质,这叫“言尽意”;有人说不能。主张“言不尽意”,说语言是不能完全表达意的。

1.1“言尽意”

“言尽意”是常识的,唯物主义的观点。这种看法认为,语言跟意识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用更哲学一点的术语来说就是,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唯物主义者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定义,所以认为第二性的意识只能通过语言来传达。语言有声音,这就构成了意识的物质外壳。按照唯物主义的说法,人在考虑问题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使用语言进行活动,所以离开语言,人就无法思维。你说:“我没讲话,只是一个人呆着。”即便如此,想问题的时候,也是用概念、判断进行思维,就是把思想放在语言的物质外壳里面。思想作为第二性的东西,必须依赖第一性的东西,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在此基础上,思想就是可以认识、可以传达、可以交流的。因而,言是可以尽意的。

1.2“言不尽意”

还有些人主张“言不尽意”。在中国,战国时代道家最早提出了这个观点;魏晋玄学家们继承并将之发扬光大。《庄子·天道》篇里说: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

这是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早期思想家论证言不尽意的一种方法。它说,人世间所珍贵的东西,就是书。书在古汉语中有两种含义,一个是书本,另一个就是文字。文字是书;把文字组合在一起,形成长篇大论,也是书。“世之所贵者”的“书”,既是文字,也是用文字写成的书籍。但是,“书不过语”,文字不过是语言的固定化,即,语言外化后以固定的形态呈现出来。“语有贵也”,语言本身有它自己所贵的东西,那就是“意”。语言之所以“贵”,在于它有意义,它要传达思想,表达认识。“意”是什么?它从哪里来?“意有所随”。随就是跟从,你在前面,我在后面。语言的贵重在于意,意的贵重在于它所跟随的那个东西,而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用语言表达的。也就是说,语言只能传达用“书”表达出来的那部分内容。现在有三样东西:书、言和意。书之贵在于它记录了言;言之贵在于它传达了意;意最贵,其中有些部分是言语无法传达的,是不可思议的。因此,言只能尽一部分意。

这种思想在《庄子》里还比较模糊。到了魏晋时代,就非常清楚明确了。不可言说的意之所随者,就是道家所说的道。道无疑是一种意,一种非常大的意。有些意是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而意之所随的道是不能用语言说明的。因此,言不尽意指的是,言语可以充分地表达一些普通简单的意。比如说,我吃饭了,我吃了什么。但是,道是无法用语言来说明的。大家都知道,道家的老子、庄子在谈论道的时候,都说道是没有形状、没有声音、没有色、没有气味、没有大小的。他们之所以能够想象出这样一个无形、无状、无臭、无味、无色、无大、无小的道,是因为经过了一定的哲学训练。普通人觉得这过于玄妙不可思议。道的意比一般的意更深更广。因此,所谓言尽意,是说不能把所有的意都表达出来。

但是,言尽意者反对上述观点,他们提出了一个概念——心。战国时,墨家是言尽意派的代表;有关言尽意的论述,大多出自《墨子》的《墨》。《墨经》专门讨论了认识论和本体论问题。关于言尽意,《墨经》上是样说:“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此的关键是心的概念,即,在言和意之间,增加了一个心。《墨经》认为,人可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意思,也可以通过别人的语言来了解对方的意思。这“循所闻而得其意”,根据听到的话,就可以知道说话人的意思。“心之察”、“心之辩也”指出心在由言到意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言不尽意派说,在言和意之间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东西是说不清楚的,因而只可意会不能言传。《墨经》说,对于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只需一些表情和肢体语言,就能让对方心领神会。只要发挥了心的桥梁作用,人们就能跨越言和意之间的障碍,就能够意会。

道家又反过来驳斥《墨经》说,即便加上心这个环节还是不行。《庄子·人间世》把这个讨论又推进了一步:

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惟道集虚,虚者心斋也。

听别人讲话时,首先要用耳朵听。但是不要停留于此,更要“听之以心”,用心去听。《庄子》在这里接受了《墨经》提出的概念“心”。但是,仍有些东西是心也听不见的。那就要“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为什么呢?因为“听止于耳,心止于符”。“听止于耳”,耳朵听到声音,这只是感性认识。“心止于符”,心领神会之后,才能最终符合客观事物,但这仅仅是理性认识。庄子认为,还要经过一个悟性的过程才能掌握事物的真谛。因此必须要“听之以气”。也就是要从道的高度去理解、掌握客观事物,要“惟道集虚”。让心里面空空荡荡的,叫作虚。只有人心虚空的时候,即没有任何成见和固定看法的时候,道才能进去。这时,我们才能悟出耳朵听不见、心理解不了的不可思、不可议的东西。耳朵听得见的东西是可以言说的,脑子考虑的东西是可以思辩的,而道是不可思议的,只能依靠悟性来理解。这个过程不是感性的,也不是理性的,而是悟性的。因此,按照通常的认识论的说法,这就是“言不尽意”。言只能触及事物的表象;比言进一步的心也不能尽意,它只能符合客观对象;必须更进一步,到了虚,才能悟道。

1.3“立象以尽意”:儒家的合题

历史上还有第三种说法。如果说言尽意是正,言不尽意是反,这第三种说法就是合,叫作“立象以尽意”。《周易·系辞》说:“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孔子说:“书不能尽言,言不能尽意。”假设书指的是文字。孔子的意思就是,文字不能完全表达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就是说,语言比文字更丰富,更具体;而文字相对抽象一些。我们知道,除去声音,语言还包括音调、抑扬顿挫、正话反说、反话正说等许多元素。当语言不足以传达意思的时候,还可以辅以手势、表情等,所以语言是非常丰富的。仅仅一个语调,就能说明是问话,还是答话;是肯定,还是否定;是正话反说,还是反话正说。这一点就是文字所不及的,所以孔子说“书不尽言”。而言又不能尽意。文字的确不能表达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而语言又不能充分表达我们所思考的内容。怎么办

据说,孔子想出了一个办法。《系辞》说:“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这究竟是不是孔子说的,我们不去管它。无论如何,这至少是儒家的看法。究竟是什么办法呢?你不是说言是不能尽意的么,那么我设立“象”来尽意;你不是说书是不能尽言的么,那么我现在“系辞”来尽言。什么叫“系辞焉以尽言”?书是一个一个的文字;把文字连缀起来成“辞”,就叫做“系辞”。也就是,把文字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就可以充分表达想要表达的肯定、否定、疑问、惊叹、叙述、抒情种种意思。简单的文字不能完全表达想法;那么就用一大套、一大篇的“辞”,这样就可以把意思彻底说清楚了。系于辞之后,语言就可以穷尽意思了。

不过,在“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言”中间还有一个“设卦以尽情伪”。这句话有点令人费解。立象以尽意,系辞以尽言,而在言、意之外还有东西。什么呢?就是情和伪。“意”外的东西无非是情。这里的伪,应该是,“为”字底下放个“心”。可是多少年来,大家一直把它错认作人字旁的伪”。伪就是人为。而“情伪”之伪含有假的意思。假就是不真,非真心的,就是作秀。根据马王堆帛书,应该是从心字的;这个字也可以写作伪,就是有意地、特意地、成心地去做,而不是本性的自然流露。孔子认为,情也好,也好,都是可以尽的。怎么尽呢?设卦即可。

1.4“得意忘言”:道家的合题

道家也有另一种论证言不尽意的办法,这就是“得意忘言”。早期道家即有“得意忘言”的思想。《庄子·外物》篇里就有“得鱼而忘筌”、“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的句子。蹄就是逮兔子的夹子。《庄子》已经认识到,在言和象、象和意的关系中,虽然言可以表示象,但是得到象之后,就应该忘掉言;虽然象能够传达意,但是得到意之后,就应该忘掉象。如果不忘掉言和象,就会受到它们的制约。或者说,不忘掉言和象的话,就没有真正得到意。不过,《庄子》没有把这个问题分析得很透彻。(www.xing528.com)

在《易传》之后,魏晋时期的王弼在《周易略例》里明确提出了非常著名的“得意忘言”的观点,把言尽意、言不尽意的讨论又往前推进了一大步。他说:

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王弼的阐述严谨、周密、清楚。与孔子一样,在正、反、合的序列中,王弼提出的也是一个合题。“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这头两句话是肯定的,认为言可以尽象,象可以尽意;而且尽意的手段没有比象更重要的了,尽象的方式没有比言更有用的了。所以,言是可以尽意的。下面说,言的用处就是为了说明象。因此得到象,就可以忘掉言;象的用处就是为了保存意,因此得到意,就可以忘掉象。如果不忘掉言和象的话,“存言”就没有真正得到象,“存象”就没有真正得到意。按照王弼的说法,这个合题叫“得意忘象”;按照《庄子》的说法则叫“得意忘言”。“得意忘言”也好,“得意忘象”也好,都是一个既承认言尽意、又承认言不尽意的合题。

儒家与道家的两种合题,为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思想史研究材料。儒家理论都是建构性的,而道家观点都是解构性的。儒家想尽一切办法来进行构建,而道家却一个劲儿地消解儒家构筑的东西。两家对所有问题的观点都显示了这种差异。比如,在谈名的时候,儒家主张正名,道家主张无名。这一点也清楚地表现在对言、象、意关系的认识上。在意和言之间,儒家主张立象,道家主张忘象。这是中国哲学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谁对谁不对,而应该把它们放在思想的发展进程中去考察。这样就会发现:儒家所处的时代要求建立一些标准,来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但是,这些标准最后逐渐变成了桎梏和枷锁。于是道家挺身而出,冲破牢笼,把被束缚的东西解放出来。言意之辩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进一步阅读有关文献。魏晋时代的资料比较多,而先秦时期,大概只有《庄子》和《易传》里有一点点。

2.象:形与道之间

我们在谈言、意的时候,曾引出象的概念。孔子说立象就可以尽意。现在我们就讲讲“象”到底是什么?关于象,韩非有一个解释。他在解释《老子》的《解老》、《喻老》中说:因为当时中国已经没有大象了,所以,人们只能根据死象的骨头或化石去想象活着的象有多大,是什么样子,这就是“象”。显然,这是从语源学角度进行的推测。从认识论的角度简单地说,象就是没有形状的想象。有形状的是形;没有形状的形而上的东西是道;在形和道之间,我们可以设定有象。一切普通事物,不管大小、高矮、黑白,都是有形的。道是无形的,是形而上的,即“形而上者谓之道”。尽管象也是无形的,可是,它不象道那样不可琢磨。它是可以想象的。象作动词时,可以解释为想象;作名词,就是想象的结果。比如说,神话传说中形容哪吒“三头六臂”。虽然现实中根本没有三头六臂的人,但是我们能够想象出一个三头六臂的形象来。这就是在形以上、道以下的东西。

2.1象的两种表现形式:寓言和图形

象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个是寓言;另一个是图形。《易传》中所说的“立象以尽意”,就是通过讲述寓言和绘制图形帮助人们去尽意。比如说,龟兔赛跑的寓言。我讲了半天,最后说龟得了第一,兔子只得了第二。大家当然都知道,我并不是想说龟和兔如何如何,而是想说别的东西。这个寓言,或者说,这个言里面寓着一个东西。寓就是住在,即有个东西住在这个言里。我们把思想直接说出来,是一种办法。但是,直接表达,对方未必能听懂;或者讲述者无法说清楚。这时候,就可以把想说的东西放在一个形象的表达里面,让它“寓”在里面,这就是寓言。我想解释勤奋、懒惰、骄傲这些概念,但是说不清楚。于是就讲龟兔赛跑的故事。于是,听众就获得了形象的认识;而我也用形象的办法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这种表达方式比单纯用言语讲解,更加生动清楚。我可以教育你不要骄傲,要勤勤恳恳,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去做。不过,我必须用很多话才能说明白;不如讲一个龟兔赛跑的故事,那么,所有意思都尽在不言中了。龟兔赛跑就是我设的象。而我之所以设这个象,是为了表达一个意思。设了这个象之后,我就可以尽我的意了。所谓“圣人立象以尽意”,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寓言。

各个民族都有寓言,但是在古代中国,尤其在《庄子》里面,寓言特别多。庄子说他的书“寓言十九”,十分之九都是寓言。为什么要这样呢?他说:“寓言十九,藉外论之。”寓言的作用在于“藉外论之”。藉就是依靠,即,依靠外部的而非内部的东西来论述。我不是直接劝你勤奋,不要骄傲,而是借龟兔赛跑的故事来表达我的意思。如果我说你不要骄傲,不要怎样,你可能不听。《庄子》里面就说:“亲父不为其子媒,亲父誉之,不若非其父者也。”爸爸夸奖自己的儿子,不如外人的表扬更可信,所以需要“藉外论之”,就是依赖外力来说明这件事情。我自己说我儿子好,你不相信;别人说我儿子好,你就相信了。寓言的作用就在这儿。我直接表达,未必说得清楚,或者说清楚了你也不相信,但是我讲一个故事,“寓”了一个“言”,设立了一个“象”,你就清楚了。所以,寓言是象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象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图形——画出图,设出形。说不清楚的时候,我们可以画一幅漫画来说明想法。漫画也是一种象,包含了深刻的思想在里面。当然,郑重讲道理的地方是不用漫画的。在中国古代,真正用图像来传达意思的就是《易经》的卦。卦是怎么来的,我们不去管它。文献里说,卦是圣人设的。“设卦以尽情伪”,圣人用卦来传达人情和人伪。因为不能用语言清楚地表达情和伪,所以画出卦来充分地表达语言以外的东西。至于什么样的卦表达什么样的情和伪,这是《易经》象数学所讨论的内容,我们不去管它。从哲学意义上来说,图形可以帮助人们表达语言无法清楚表述的东西。

2.2象的两种形式:主观的象和客观的象

因此,韩非说:人们可以用想象来表达自己想传达的东西。《易传》把这个观点阐述得更加严谨规范:“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寥寥十个字,把象的所有含义都说得清清楚楚。所谓象,可以被分为主观的和客观的两种形式。“天垂象”就是客观的象。上天垂下一个象来。是什么呢?古人认为刮风、下雨、地震日食这些自然现象都是天垂的象。这些象是干什么的呢?为了“见吉凶”。见就是现,表现的意思。这些象垂下来,是为了显示吉或凶。“圣人象之”,象作动词使用。就是说,圣人看到天垂下来的象,能够领会其中暗含的或吉或凶的寓意,然后画出一个符号来加以表征。这个过程中既有客观的象也有主观的象。客观的象就是自然现象,其寓意要靠人去解释;人们绘制八卦来解释天象,八卦就是主观的,人造的象。为什么要创造八卦呢?《周易》说,八卦是圣人根据上天所垂之象创造出来,用以充分体现和阐释天意的。除此之外,人间的一切用品、用具,比如车、衣服、房子等,也都是这样创造出来的。“立象以尽意”,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3.误象为马的历史疑案

现在国内有些象数学的大家,可以根据各种象推断出吉凶,其中就包括看风水、望地气等等内容。象数学不是我的研究领域。这里,我们只是从哲学的角度廓清象、言、意之间的关系。最后,我还想讲一点。现在,恐怕大部分人都不明白象的确切含义,其实,就是古人,也有因为搞不清楚象的意思而闹出错误的。

大家知道,《庄子·齐物论》里有一段话说:“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这段话很有意思,跟我们讨论的内容也有点关系。“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这句话不难解释。指就是“恉”,也就是“旨”。指与旨、恉通用。后两个字就是意,意旨。名家的公孙龙子著有《指物论》,分析了指和物的关系,也就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指物论》中用的就是提手旁的指。《庄子》在这里所说的指就是《指物论》中的指,即意识;大意是说,用意识去说这个意识不是意识,不如用不是意识的东西去说这个意识不是意识。虽然有点绕口,但是意义浅显易懂。

我现在主要讲的是“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历史上对这句话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是讲得都不太好,有些甚至讲不通。有人说马指的是骑术高超。在古代,会骑马跟现在会开车一样,是一门技术。还有人说马就是筹码,即赌场上用现金换的筹码。古人用竹子做筹码,上面自下而上刻有“筹”字和一个马头,因此叫筹码。这些解释都非常牵强晦涩。而在马王堆出土的帛书《周易》里面,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所有通行本作“象”字的地方,都写成“马”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抄书人的错误,还是当时的习惯,或者另有原因?比如,通行本《周易》中的“圣人立象以尽意”,马王堆本就作“圣人立马以尽意”,非常令人费解。我觉得,这可能是因为古文字中象与马字形相似,而在抄写中出现的错误。金文里象字跟马字就极其相似,分别写作。象字突出了大象的长鼻子;马字强调了马的鬃毛。这两个字在字形上差不多,很容易认错。所以我推测,《庄子》“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里的“马”应该是“象”字的笔误。这样,象就与指相对。因此,《庄子》在此处讨论的还是象和意的关系。不过,与《易传》的观点不同,庄子在进行解构。他说:与其用指和象来说明,还不如用非指和非象来诠释。

中国哲学史上关于“言”、“意”、“象”三者关系的讨论,集中于魏晋玄学时代。此后,“言意之辩”的争论就很少了。究其原因,是因为魏晋时期已经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且玄学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更加广泛深入的引申和阐述。这里我们再补充几句。魏晋时期,有位玄学家叫荀粲。他说过一段很有名的话,对于我们理解言意之辩的认识论、本体论意义有很大帮助。他说:

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外者也;系辞焉以尽其言,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蕴而不出矣。

他认为,存在一种叫“理之微者”的东西。我们说有物、有理。物是具体的,形象的东西;理是抽象的,看不见的东西。荀粲说,理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微的和不微的。而“理之微者”,即微理,不是象所能表达的。他对孔子提出了直接的批评:孔子说“立象以尽意”,这说明他没有“通于意外”,不知道“意”外还有东西,即,理外有微理,意外有微意;孔子说“系辞以尽言”,这说明他没有涉及“系表”这一层面的东西。如此一来,“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就“蕴而不出”,被隐藏起来了。

其实,《易传》中记载的孔子之言共有五句:“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而荀粲仅仅用“象外之意”、“系表之言”驳斥了“立象以尽意”与“系辞焉以尽言”两句。现在,我们来分析其余的三句话。前面已经讲过,“设卦以尽情伪”中的情和伪,实际上指的就是荀粲所说的“意”外的东西。也就是说,意内的东西,用象来尽;意外的东西,用卦来尽。而“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讨论的则完全是象外、意外、卦外的东西。把象、卦和辞变通一下,就可以尽利。利指的是运用——不仅涉及认识论,而且有关实践论。“鼓之舞之以尽神”一句话看上去有点玄,但是清楚地说明《易传》已经认识到,意、情、伪、言、利的根本就是神。可见,孔子的这段话,实际上已经把意之外的情和伪、意之用的利、意之本的神都考虑在内了。他不仅探讨了“立象以尽意”的问题,还论述了意之外、意之用、意之本的种种内容;而所有这一切都在卦和象里得到了解决。总而言之,圣人在立象时,已经考虑到天地之间的所有问题。

关于“言”、“象”、“意”,我们就谈这么多。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就算是“言不尽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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