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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文化圈-麈尾的职能及其意义

时间:2024-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证明这一事实的文献极少,但若不作上述解释,就不能理解,为什么乌帕里尊者、进而在中国佛教中,有说经时法师(或都讲)手中拿着模拟拂子的“麈尾”的事例。这是我在考虑麈尾的意义时,不能不自问自答的难题。

汉字文化圈-麈尾的职能及其意义

四、都讲和麈尾的职能

研究佛教的“论义”乃至包括其在内的讲经仪式的产生和意义,存在着阻碍其深化的三大悬案。第一个是尚未弄清“都讲”的出现始于何时,这一名称所具有的功能究竟是什么。第二是还不太清楚“麈尾”这一手持物件究竟是何物,为何而制作。

更有第三个难题,即“都讲”作为儒、佛、道三教中出现的职位之名,难以断定哪个是本源。即使认为都讲发源于儒家,也还是不完全清楚,为什么它进入佛教、道教,后来具有了比在儒家中更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就连孙楷第也说:“都讲法师之制,与释氏讲经有无关涉,俱未易质言”,而难以确定。[42]

都讲在三教中都出现了。在士大夫官僚的儒家世界中,《后汉书》的记载最早,其卷二十六《侯霸传》、卷五十四《杨震传》、《魏书》卷八十二《祖莹传》中,可见到片段的记述。但关于都讲在当时的公元1世纪发挥了什么作用,在这些文献中是不太明确的。值得注意的,只有《太平御览》卷四〇四所引谢承《后汉书》、《唐书》卷一四六《李栖筠传》中关于围绕经的“难问”的记述。

道教方面,《三国志》蜀书六马超传所引典略中,有“张鲁以(马超)为都讲祭酒”的记载,这是3世纪初的事情。

还有,支遁为法师、徐询为都讲,讲论《维摩经》并展开论辩的逸闻(《高僧传》卷四《支遁传》),作为清谈之一例,是非常有名的,其时代在4世纪前半期。都讲一词最早见于汉语译文,大概是在西晋竺法护译《正法华经》卷八(大正藏卷九p.95b-c)之中(一般认为,支谦译《大明度无极经》卷一[大正藏卷八p.481c]是唯一的出处,但根据lancaster的研究,疑非支谦所译,难以作为首先使用的例子)。这样,此逸闻与有关张鲁的记载一样,也是3世纪初的事情了。

这样将三教关于都讲的用例列举出来,可以看到,它们都是东汉时出现的。如孙楷第所说,最终不知道其发源于何处,进而,所谓“讲经仪式”的起源,究竟是在中国还是印度,也不得而知了。事实上,讲经这种仪式,并非仅在佛教中存在。儒家也很可能具有这种仪式,如上面所引证的,实际上唐代就存在。时代推移,直至后来的赵宋,任广《书叙指南》五庙堂学校部中也出现了“学长称都讲”的说明。在日本,都讲一词也以这一意义广泛传播,似乎是江户时代儒学学校的一般名称。[43]

道教方面,道藏经典中都讲一词也频繁出现。在现代台湾道教中,它仍然占有重要地位。毋宁说,其在佛教中自唐代以后倒成了不多见的词语了。在日本也只是出现于《东大寺要录》天平胜宝四年(752年)3月12日的敕书中。在日本的讲经仪式中,则出现了功能相同的读师的名称。据说真言宗古义派中至今还保留着这一名称,但详情不明。

都讲与三教中的哪一个具有最深刻的关联,何为本源?这个问题难以理解的原因之一在于,对于它最初是发挥什么作用的职务尚不清楚。亦不见于《历代职官表》。首先,其名称的起源、意义是需要讨论的,这个问题至今也不能说已得到解决。依笔者个人所见,“都”的意思是在事务中发挥掌管职能,与“西域都护”之“都”的用法相同。两汉间,把某一领域长官之名加上“都”是常见的。在敦煌僧官的位阶中,也代替“大”来使用。所以,都讲就是“承担讲解者”的意思。[44]

虽然推断出了“都讲”职务的内容,但问题丝毫未得到解决。不过,我注意到三点,在佛教的讲经仪式中,①法师和都讲(或讲师和“论义”者、读师)几乎总是同时出场;②在其辩论现场,又几乎总是使用手持物件“麈尾”;③是法师还是都讲手持麈尾,似乎是有规定的。这三个要素的组合,无疑是具有某种意义的。如此思考,经考证,逐渐对“麈尾”有了如下了解:它是团扇的一种,是用四川省特产的大麈的毛,插于团扇的周围制作而成。关于麈这种动物的最早记载在西汉末年,麈尾(扇)的最早记载在东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唐代,把麈看作就是西藏产的牦牛,等等。这样,麈尾就和印度佛教的拂子为完全相同的手持物件了。

但是,麈尾与拂子原本决不是同一种东西。这只要看看正仓院保留的实物,以及《国清百录》卷百二十五(大正藏卷十二p.267c)中两者并列的记载,就会明白。但最值得注意的是,下述事实逐渐清楚了:无论是麈尾还是拂子,某种职位的人物有必要手拿着它,就是说,这个手持物件并非仅是“消遣物”,而是象征某种地位。后来,在没有麈尾(扇)时,也使用如意扇子、松叶等为替代物。

那么,麈尾象征着什么呢?先说出结论:在印度,那是显示讲经者权威的符号,将其与拂子同等看待也是自然的。按照印度佛教传承,最早讲诵律藏的乌帕里(Up 2li)尊者,手中拿着拂子。拂子原本是打苍蝇的用具,后来被用作王者地位和权威的象征,后也用来代表僧人中的核心人物。证明这一事实的文献极少,但若不作上述解释,就不能理解,为什么乌帕里尊者、进而在中国佛教中,有说经时法师(或都讲)手中拿着模拟拂子的“麈尾”的事例。

不过,笔者的上述解释,还留下没有解决的问题,即“都讲”的问题。按照文献资料所示,在儒学中,“都讲”早就出现了。这在前辈学者中亦无分歧。姑且不论它为什么到了东汉突然出现,儒家中自孔子论语》以来,通过讨论来表达观点的方法绝非少见。还有东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召集诸儒于白虎观,让其讨论五经之异同的事例。而且,即使是麈尾,扇状之物中国自古代以来也并非没有,汉代石雕画中类似的形状可以说是经常出现的(现代汉族人中见到的折叠式的扇子,即折扇,在中国是于明朝中叶从日本传入的)。这样,关于都讲和法师的对论,与其说起源于印度,不如理解为佛教利用了中国传统的方法。在南北朝初期的中国,不是也有过称为清谈的谈论的风潮吗?这是我在考虑麈尾的意义时,不能不自问自答的难题。如果这个反论是正确的,那么我对麈尾的上述解释,就必须再作重新考虑。

但是,最近,能够对此问题下决定性结论的资料被发现了。上面所引支谦译《大明度无极经》卷一中所见下述文字就是线索[45]:(www.xing528.com)

秋露子曰:如善业为法都讲,最不可及。

此文应训为:“秋露子说:如果善业成为法之都讲,最不可及。”不过,这个《大明度无极经》属八千颂般若系统,另有同本异译的支谦译《道行般若经》、罗什译《小品般若波罗蜜经》等三个版本。看看上文中相对应的部分,就会发现罗什译本中出现了下列值得注意的不同译法:[46]

善哉善哉,须菩提。汝于说法人中,为最第一。

就是说,“法都讲”是不是“说法人”的另一种译法呢?以这一发现为线索,作为梵文原典的对照,我查阅了维蒂亚(P.L.Vaidya)所编Astasahasrika Prajnaparamita(Buddhist Sanskrit Texts-No.4)。幸运的是,得到了能够与汉语译文的对应部分比照而确定其意义的原文,现包括前后文将其转换为罗马字录于下:

evamukte  āyusmān  sāriputra  āyusmantam  Subhūtimetadavocat  dhārmakathikānāmāyusmān  Subhūtiragratāyām  sthapitavyah

借用平川彰的翻译,[47]即是:

听到这样的话,沙利普特拉高僧对斯普特高僧说道:“在说法的人中,斯普特高僧实可居于首位。”

这样即彻底查明了,“法都讲”的原词就是达尔玛·卡提卡(dhārma-kathika)。[48]

但是,也许有人怀疑,通过罗什所译“说法人”,或以平川彰所译“说法的人们”,已经对“法都讲”的原意有了充分的了解,何以还要涉及梵文原典呢?这是一个合理的疑问,但日语和汉语文献是不充分的。实际上,对应于日语或汉语共同的表达“说法的人”一词,梵文中也有几个近义词,而且语气和使用的语境各有不同。这一点支谦是懂的。若将《大明度经》更详细地与梵文原典作比较就可看到,对于翻译时在日语中都变成“说法人”的梵文原词,支谦根据其语感的微妙差别加以区分并译为汉语。关于达尔玛·卡提卡(dhārma-kathika),他从儒家借用了都讲一语,特别用“法都讲”的译语作为对应。

除上例之外,同为支谦所译《维摩诘经》下(大正藏卷十四p.534a)、西晋竺法护译《正法华经》第八(大正九p.95b-c)中,能够见到专门用“法都讲”的译语对应“说法者”的例子。

那么,为什么会有区别呢?关于达尔玛·卡提卡,塚本启祥《早期佛教教团史研究》第315、387、390~394页,以及平川博士的研究非常详尽。按照这些研究,总而言之,佛陀在世时,已经在不断形成“持律者(vinaya-dhara)”和“说法者(dhārma-kathika)”这种专门的传持者的团体。虽说是“说法”,却不仅是说法,而具有演义性地巧妙地讲述的意思,可见,这个“说”的原义,相当于汉语的“唱”。

将问题简化来说,可得到以下结论:中国佛教讲经仪式中的两个重要的职位,法师和都讲,可以分别对应于印度佛教的dhārma-bhānaka和宣法者(dhārma-kathika),后者采取特殊的讲述方式。同时,如持律者的代表乌帕里尊者手持拂子诵出律文或回答疑问那样,中国的法师也以手持相当于拂子的麈尾为惯例。讲经者不单是诵读佛法,而且是讲述佛法的人。都讲也是这样讲论中国儒家经典的,其讲述态度有近似之处,所以特别选择“都讲”作为卡提卡的译语。而以此为契机,都讲一词进入佛教界,而且传入了道教,并存留下来。[49]

这样看来,不能不认为,东晋时盛行的清谈(用当时的话说是“清言”),分设法师和都讲进行辩论,以及手拿麈尾的讲论,都是讲经仪式影响的结果。换言之,显然不能把清谈仅看作单纯的讨论。历来流行的观点认为,由于3世纪以后清谈盛行,士大夫也开始手拿麈尾等“消遣”物,这对佛教产生了影响。但毋宁说,事情正好相反。[50]因为如果不考虑到上述佛教的讲经形式,清谈的那种形式是难以成立的。即使是支遁和许询的著名清谈,如果综合考虑,两者都分设法师和都讲,命题是《维摩诘经》,许询对麈尾有强烈的关注等状况,不能不说其清谈是采取了佛教的形式。而且,想想在与维摩的辩论中,维摩总是手里拿着麈尾的情景(这种情景在敦煌绘画及其他例子中多见),可知这显然也是来源于佛教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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