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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伯乐相马”的同时,开始进行公开选拔校长、民主推荐评议干部乃至校长,竞争上岗等。

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三、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高校应以《实施纲要》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工作。

(一)创新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要结合高校实际及党员干部队伍状况,有的放矢,因人施教。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剖析典型案例,尤其是发生在高校的违纪违法案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高校历来是西方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策略的重点目标之一,要十分重视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严禁在讲台上、书刊中散布和发表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决不允许“法轮功”等邪教玷污圣洁的校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要注重启发引导,力戒空泛议论,一味说教。高校知识分子集中,文化层次和理论水平高,善辨和理解能力强。这就要求教育方法应立足启发引导,将问题摆出来,引导大家去思考,自己教育自己。高校有着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还可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座谈讨论、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相互启迪和交流。

3.要积极探索,寻求配合中心工作、与其他教育活动相结合之路。教育要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把它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如学校推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这就需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增强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又如建设新校区,为防止“房子盖起来,干部倒下去”的腐败现象发生,要注意加强对负责基建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使这些同志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不法分子的进攻与腐蚀。高校党风廉政教育要注意与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的教育有机结合,组成系列教育,这样效果会更好些。高校有组织系列教育活动的条件,每年寒暑假都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应把党风廉政教育插进去,还要与师德师风教育、民主管理教育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互相促进。

4.要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努力推进廉政廉洁文化建设。2005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启动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在校园形成“以廉为美、崇廉尊廉”的文化氛围,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充分利用高校在硬件、软件方面的有利条件,创新教育的方法和载体。第一,利用众多的宣传舆论阵地,诸如校报、校刊、校电台、校电视台以及校园网等,烘托气氛,形成声势。第二,利用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综合素质较高的宣传队伍,增强教育的可感性、趣味性,寓教于乐。第三,利用先进教学设备和完善设施开展多样化教育。其次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教育在大学道德人格塑造过程中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形成高尚的理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

1.建立落实制度机制。近几年,湖北省高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逐步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校务公开制度、采购制度、招生监察制度等,这些制度基本涵盖了高校党务和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但高校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原因何在?在于落实制度不力。因此,建立落实制度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建立落实制度机制呢?一是在制度制订过程中,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上级组织部门应深入高校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充分激发群众监督热情。

2.完善和探索办学决策民主化,干部选拔多样化,学术评审社会化的制度。

(1)办学决策民主化。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这意味着今后高校具有越来越多的办学自主权。这对高校来说是好事,但权力与责任是对应的,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因此,决策民主化显得十分重要。办学决策民主化,一是指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二是在党委决策之前,由专家咨询系统进行可行性、科学性的研究,其研究的方案提供党委讨论;三是有关学校发展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提交校教代会通过。在决策过程中任何贪图省事的做法,都是有违决策民主的。

(2)干部选拔多样化。传统的做法是“伯乐相马”。客观地说,“伯乐相马”的体制,确确实实培养了数以百万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好干部,保证了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然而,这种做法有两大弊端,一是主观随意性;二是缺乏民主。这不仅导致了干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人民负责的官僚主义,而且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近年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干部的任用与选拔的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好“马”不是“相”出来的,而是通过优胜劣汰“竞争”出来的。这种“马”才有顽强的生命力,才是名副其实的。在“伯乐相马”的同时,开始进行公开选拔校长、民主推荐评议干部乃至校长,竞争上岗等。这种“阳光作业”,其本质和核心体现了竞争者的实力,而不是关系,这显然比前者更公正公平,更进步,反映了干部选拔的未来趋势。(www.xing528.com)

(3)学术评审社会化。学术腐败是对学术的最大嘲讽和亵渎。学术腐败是学术泡沫,这种学术泡沫会从根本上动摇国家的基石(科教兴国的战略),制约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在政府与高校之间建立一种客观公正的社会学术中介机构。这有利于政府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抓大事抓要事,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真正把学术事务交给专家“经营”,做到学术公正,防止学术腐败。

(三)整合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1.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就是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能,这是整合的基础。我们强调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不是否定职能部门的监督,而是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因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都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参与,归根结底有赖于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处理。我们强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就是责任明确,责任到位,这有利于防止监督工作中的推诿,提高办事效率。分工协作就是在强调部门各司其职的同时,不能太封闭,搞得神神秘秘,类似于暗箱操作,群众不了解,又谈何参与和监督呢?所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除加强协作外,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只有教职工参与的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

2.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我们应该把监督作为一个系统或是一个过程来看,应重事前防范,强事中监督,严事后处理。重事前防范,比如,如何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应减少委任成分,扩大选任、聘任成分,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人推上领导岗位。再如,《高等教育法》对大学校长的权力作了阐述,但对校长的制约没有提及。而对党委书记就更不明确了,只提到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没有提到制约。实际上对大学党政一把手缺乏制度的制约。没有制度的制约,仅靠书记、校长本身的思想觉悟是不够的。必须从制度上规范其行为。强事中监督,就是纪委、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党政领导进行跟踪监督。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科研处等部门,也应配合进行监督。只有全员监督,腐败才没有市场。从经济犯罪、学术腐败等案件中发现,只要我们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腐败可能就不会这样严重。严事后处理,实际上我们的职能部门主要的精力是对案件的查处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只有对腐败分子严惩,不心慈手软,该查办就查办,该判刑就判刑,监督才有效。同时,应建立监督责任追究制,对监督部门的失职行为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檀坤华.教育腐败现象及其治理对策思考[M]//高校反腐倡廉论丛.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6:79-80.

[2]李家文.试析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M]//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61.

[3]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N].人民日报,[2005-01-03]:(1).

【注释】

[1]作者简介:沈永锋,荆楚理工学院正处级纪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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