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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儒家仁政中的制衡与作用

时间:2023-12-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税在儒家“仁政”理想中的位置与作用——《孟子》读札“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它内涵丰富,外延广泛,可以说涵盖了孔子对理想国家、社会以及统治者和百姓的企求的最高德行标准。综观孟子的“仁政”之道,税在其中占了重要位置,它既是君主治国的收入来源,又是实现“仁政”的措施之一。这样,税非但不成为负担,反而成为“仁政”的一项重要措施。“民贵君轻”是“仁政”思想中的精华,具有朴素的民权思想。

税:儒家仁政中的制衡与作用

税在儒家“仁政”理想中的位置与作用——《孟子》读札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它内涵丰富,外延广泛,可以说涵盖了孔子对理想国家、社会以及统治者和百姓的企求的最高德行标准。孔子之后200多年的传人孟子,则将“仁”在政治方面具体化为“仁政”,游说列国,用“仁”的理念治理国家。其理想的统治者是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理想的社会制度则是以周礼规范的西周制度,理想的社会治理方式有三:一是关心农事,合理征税;二是兴办学校,加强教化;三是实行井田,使民乐业。在《孟子》中,孟子分别在和梁惠王、齐宣王滕文公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对话中阐述了他的主张,其中以《滕文公上》的阐述最为全面。

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籍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6]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

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夫滕,壤地褊小,……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7]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馀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综观孟子的“仁政”之道,税在其中占了重要位置,它既是君主治国的收入来源,又是实现“仁政”的措施之一。

春秋时期是中国各种哲学思想最为活跃的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儒家思想之所以在与各种思想流派的论辩、较量中脱颖而出,成为后世2000多年历代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分析孔孟“仁”和“仁政”思想不难看出其端倪。不像法家道家、墨家的偏激,儒家思想深得中庸之道的精髓,它承认现在的统治秩序是合理的,不主张大的变革,只是要求对其不合“礼”的现象,从统治者到百姓进行以“礼”为中心的规范,以道德为核心的引导。虽然,礼和仁更多的是对社会治理中强势一方统治者的规范,但它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了巩固现存统治秩序。因此,君主即便对“仁政”的束缚有所不爽,但起码在表面上也是接受的,而且以“仁政”来治理,为统治者对百姓的剥夺、强制,罩上了一层“仁义礼智信”的面纱,比赤裸裸的“法治”更易于被百姓接受。

从此出发,孔孟都对作为封建国家支柱的税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作置疑,而只是要求君主规范税制,公平或减轻税负,同时保护税源,合理分配百姓以足够的土地,使民有“恒产”从而有“恒心”。税虽然不可避免,但却可以用善征、善用来达致仁政。这样,税非但不成为负担,反而成为“仁政”的一项重要措施。

《孟子》十四篇,关于税的论述有十多处,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

一、要求君主慎重处理国富与民富的关系,以民富为先。“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尽心下》)“民贵君轻”是“仁政”思想中的精华,具有朴素的民权思想。据此,孟子要求君主“易(治)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尽心上》)

二、要求君主慎重处理发展经济与取得税收的关系,以发展经济为先。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在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8]信能行此五者,……然则不王者,未之有也。”(《公孙丑上》)

三、要求在税收制度上“取于民有制”,税负则应“薄其税敛”,税率以“什一”为准。具体见以上所引。

四、坚决反对聚敛,重税。“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况于为之强战?”(《离娄上》)“孟子曰:‘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君不向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告子下》)(www.xing528.com)

以当代之理念观之,儒家的“仁政”至今仍有其积极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其民本思想和初萌的民权思想,一直是历代民众捍卫和制约暴政的武器之一。而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制度之所以能历经2000多年而基本稳定,传统文化的凝聚力特别是对统治者滥权的相对伦理制约,是其重要因素。

当然,“仁政”对统治者的制约力还是有限的,虽然孟子惊世骇俗地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为民众反抗专制暴政提供了伦理资源,但在专制制度下,这种依靠君王自身修养的理论是不可能化为强大的制衡力量的。统治者对“仁政”,虽然表面上不反对,但实则“外圣内王”,对“仁政”采取了实用主义态度,更多时候是将其作为欺骗百姓的幌子。

孔孟之后,历代思想家对“仁政”有所丰富,具体到财政税收方面,主要是强调了公平和“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例如明代的邱濬说:“人君为治,莫要于治国用,而国之所以为国用者,财也。财生于天,产于地,成于人,所以治其用者君也。君制其国,虽以为国,实以为民。”批判地继承,应是今人对待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

参考文献

1.孟轲著,邵士梅注译:《孟子》,三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注释】

[1]易谦:《富豪公益善举堪赞》,《澳门日报》2008年7月26日。

[2]参考译文:孔子到卫国去,冉有为他驾车。孔子说:“人口真多呀!”冉有说:“人口已经够多了,还要再做什么呢?”孔子说:“使他们富起来。”

[3]参考译文:“如有人能让百姓都得到实惠,又能扶贫济困,怎样?可算仁人吗?”孔子说:“岂止是仁人!必定是圣人!尧舜都做不到。”

[4]参考译文:鲁哀公问有若:“遭了饥荒,国家用度困难,怎么办?”有若回答:“为什么不实行彻法,只抽十分之一的田税呢?”哀公说:“现在抽十分之二,我还不够,怎么能实行彻法呢?”有若说:“如果百姓的用度够,您怎么会不够呢?如果百姓的用度不够,您怎么又会够呢?”

[5]参考译文:周文王姜子牙如何治理天下,回答:“要称王的国家使百姓富裕,要称霸的国家使士富裕(周朝之士是贵族的下层犹如今之知识分子阶层),勉强维持生存的国家使高官贵族富裕,即将灭亡的国家只要使国库富足。这叫做上面漫出来而下面漏得精光。”文王答:“太好了!”子牙接着说:“善事隔宿而不立行是不吉利的。”当日,周文王马上让人打开粮仓赈济穷人

[6]参考译文:夏代每家土地50亩,税收实行贡法,殷代每家土地70亩,税收实行助法,周代每家土地100亩,税收实行彻法,其税率实际上都是十分之一。彻,是通盘计算后缴纳十分之一的意思;助,就是借助民力耕种公田。龙子说过:“管理土地税收的办法,没有比助法更好的,没有比贡法更差的。”贡法,参照几年中的平均数作为税收的标准。

[7]参考译文:滕国,土地狭小,可也得有官员,有农夫。没有官员就没人管理农夫,没有农夫就没人养活官员。请考虑在乡村实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城市中实行十分抽一的贡法。

[8]参考译文:市场上提供免费的仓库,依法收购滞销货物而不让其积压,那么天下的商人都会高兴,愿意把货物存放在那市场上了。关卡上只稽查而不征税,那么天下的旅客都会高兴,愿意从那里经过。对种庄稼的人,只按井田制让他们助耕公田而不再收税,那么天下的农民都会高兴,愿意在那片原野上耕作了。对居民聚集区,没有额外的雇役钱和杂税,那么天下的民众都会高兴,愿意在那儿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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