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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浙鲁海洋经济比较研究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本课题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粤、鲁、浙三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思路、发展构想,以及增长态势、发展思路、发展构想进行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并提出一些对我省的启示及对策建议。“十一五”期间,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经济迅速发展,2010年都成为国家海洋经济试点省。

广浙鲁海洋经济比较研究及对策建议

子课题一: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经济比较研究

海洋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和希望所在。借鉴其他省份的发展战略和学习他们的经验,对更好更快发展浙江海洋经济,丰富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并细化实施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广东、山东和浙江同为海洋大省,又都是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粤、鲁两省正进一步谋划海洋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以争取主动抢占先机。为此,本课题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粤、鲁、浙三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思路、发展构想,以及增长态势、发展思路、发展构想进行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并提出一些对我省的启示及对策建议。

一、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经济发展思路比较

对粤、鲁、浙三省的比较分析首先从三省海洋经济发展思路入手,这对我省谋划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更好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借鉴作用。

十一五”期间,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经济迅速发展,2010年都成为国家海洋经济试点省。在谋划海洋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上,最近一个时期,广东提出借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实施“南海战略”;山东强调“东北亚通往欧洲的大通道”的战略定位,目标是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为“面向东北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增长极

(一)广东启动“南海战略”

2011年7月,国务院原则同意《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在批复中国务院明确提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要建设成为我国提升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的集聚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和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先行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广东海洋经济区将以珠三角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加强与港澳海洋产业合作,构建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粤东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粤闽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粤西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对接北部湾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构建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这不仅表明广东发展方式由陆地走向海洋的转变,而更明显的是以珠三角海洋经济区为支撑拉动东西两翼的经济,表明了在珠三角基础上要壮大粤东、粤西两大增长极的战略意图。在构建海洋综合开发新格局方面,广东将提升优化珠三角海洋经济区的核心作用,发展壮大粤东海洋经济区、粤西海洋经济区两个增长极,形成“一核、两极、三圈、四带”的空间布局。

我们关注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同时,也要关注广东在论证规划时提出的“南海战略”。在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全面生效的大背景下,广东提出借国家海洋经济试点的重大机遇,实施“南海战略”,以承载国家开发南海的部署。即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合作,把广东海洋经济的发展定位于:“东盟‘10+1’自由贸易合作的通道与枢纽,广东未来重要的经济引擎和‘第二增长极’,我国南方海洋科技研发中心和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基地。”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等领导对“南海战略”给予了充分肯定。

“南海战略”的主要设想是着力推进南海深海工程,不断加快南海渔业资源和油气等战略性资源开发的部署。一是把广东打造成南海资源开发的重要战略基地。即从最重要和最具备可行性的油气资源开发入手,与中海油、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央企以多种形式合作,参与南海石油、天然气等战略性资源的开发。二是把广东打造成南海开发的服务和后期保障基地(陆基)。即以南海综合开发为支撑,在沿海建设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质勘探开发及装备研究、生产基地,规划、建设沿海输气、输油管道等。三是把广东打造成为南海开发的智力支撑基地。即依托广东乃至全国的深海研究力量,研究攻关南海深水油气资源勘探、开采、储运、精细加工及工程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技术难题,为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做好技术储备;同时整合广东省内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主动与外交部国家海洋局等部委单位联合开展学术活动,展开了对南海的军事、外交等历史文化研究。

(二)广东规划建设沿海“蓝色印象带”

广东理论界提出了对接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广东沿海立体蓝色景观带、滨海特色蓝色城镇带和“三合六点”蓝色产业带,共同构筑沿海“蓝色印象带”的战略设想,这是融生态、生活、生产为一体的海洋综合建设模式。该设想得到了汪洋等同志的认可,这将在发展规划上得到体现。

所谓的珠三角“绿道网”,是指2010年召开的广东省十届六次全会第四次全会提出,从2010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总长约1690公里的6条区域绿道的建设工作,构建珠三角“绿道网”,将其打造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标志性工程。而“蓝色印象带”这一海洋综合建设模式的提出,其目标是与珠三角“绿道网”一起,成为承载广东未来发展理想的重要区域。

三条印象带分别如下:一是沿海立体蓝色景观带。主要涉及建设“沿海绿道”,美化滨海岸线,实行沿海生态修复工程,构建海洋蓝色生态新屏障。二是滨海特色蓝色城镇带。即依托“沿海绿道”,优化沿海生活岸线,把广东沿海的中心城市、城镇和乡村(社区)连接一起,注入海洋文化,改善渔民民生,建设具有浓厚岭南沿海文化特色的和谐滨海生活带。三是“三合六点”蓝色产业带。重点是改造提升沿海生产岸线,合理布局海洋产业空间结构,建设“三个合作区”(粤港澳合作区、粤琼海峡经济合作区和潮汕地区加盟海西经济区)和“六个增长极”(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汕头、湛江6个港口),构建起“三合六级”蓝色产业带,使其成为广东的大港口、大交通、大钢铁、大能源、大电力、大石化、大造船基地。

(三)山东打造“欧亚大通道”

山东强调“东北亚通往欧洲的大通道”的战略定位,在全球海洋大坐标体系中找准山东位置,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对外经济合作主体和“面向东北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增长极。

东北亚经济圈是继北美、欧盟后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而山东半岛在东北亚经济圈中处于门户地位,与日韩隔海相望,也是日韩二国以海路通过山东半岛经陇海线进入中亚、欧洲的重要通道。随着山东海洋经济的推进,其海洋战略地位越来越重要,欧亚大通道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与东北亚地区,特别是日韩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也必将迎来大发展。

山东提出了以蓝色经济区建设为机遇,拓展与东北亚地区,主要是日韩间经济合作的设想。大体包括:一是积极寻求环黄渤海经济圈合作的突破口,率先在物流、贸易、金融等方面开展中日韩之间的次区域合作,形成以物流为主导的三国自由贸易区雏形,使山东半岛沿海七市成为自由贸易先行区;二是加强与日韩的海洋、涉海产业合作,有效拓展合作范围;三是加强与日韩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推动大路网、大物流发展,巩固和提升以青岛为中心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地位,使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成为日韩通往欧亚最便捷的海陆结合通道;四是进一步扩大交流,促进合作,建立山东与东北亚地区政府、中介、企业等多层次、多渠道推进经贸合作的长效机制

(四)山东推进“三位一体”的集成开发战略

山东坚持海洋经济“三位一体”的集成开发战略,这一思路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位一体、海陆统筹和集成创新。鉴于海洋经济具有三重属性:资源属性、产业属性和区位属性,因此提出发展海洋经济必须注重三个建设:一是基于资源属性的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基于产业属性的海洋产业建设。三是基于区位属性的经济区建设。同时强调,海洋经济的发展要追求集成绩效,不仅是指海洋产值的增长,更包括海洋科技综合水平、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海洋环境可持续能力在内的综合指标。这些思路和观点,得到了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等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特别是“三位一体”的大海洋战略思路已经进入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决策视野。

山东当前着力推进的“三位一体”战略:一是“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包括海洋自然资源、海洋空间资源、海洋区位资源、海洋产业资源、海洋科技资源等综合性资源的科学开发。二是“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强调整合海洋资源,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接长短板、拉长链条,提升素质、拓展空间,选准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产业集聚和扩散,带动内陆发展。三是“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即总体上将全省划分为主体区和联动区(又称深蓝区和浅蓝区),在主体区内构建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统筹发展的“一核两极三带三组团”的总体框架,在联动区规划产业联动、产业转移、产业配套的涉海项目、园区和大企业。实现海陆统筹,联动发展,尤其注重集聚城市,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粤鲁都强调加强大项目带动,形成多点支撑

粤鲁两省均主张“加强传统,培育新兴”,一是巩固和加强已有基础的重点产业,如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化工业、海洋渔业等。二是瞄准发展联动性强、带动力大、综合效益高、产业前景好的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如海洋工程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服务业等。在产业推进中,都注重“抓落实”,即落实到具体项目、龙头企业、合适的区域上,尤其注重每年推进一批大型项目,把主要的产业发展目标落实到龙头企业上来扶持、引导,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实现多点支撑,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如广东计划投资690亿元的湛江钢铁基地项目,总投资超过600亿元的中国—科威特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的中国—委内瑞拉合资南海石化项目,年产值预计超千亿元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等,尽管这些特大型项目均属传统海洋产业,但它们能够快速壮大海洋经济的实力,且带动性非常大。山东省于今年2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恳谈会后,又举行了项目推介、签约仪式,省政府与12家银行总行和6家保险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市县与相关企业签约投资项目23个,投资额均在20亿元以上,总投资额达2549.4亿元。这些大型海洋项目的落子,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区域产业集聚的形成,成为构筑两省经济新的增长极。

并且,两省均将在港澳地区和日韩等国开展海洋经济项目推荐活动提上了议事日程。

(六)粤鲁着手制度化保护海洋生态

粤鲁两省在大投入、多渠道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方面,过去有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如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地方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立覆盖全省的海洋环境监测网路;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人工鱼礁建设;率先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提高社会关注度;率先组织了大规模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等。

随着试点省工作的推进,两省均开始筹划海洋生态保护的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意在创造一个把发展导入长期可持续发展轨道的法制环境。

广东省正在动议在陆域排污费中安排50%的比例,在直接对海排污单位中收取的排污费中安排100%的比例,用于海洋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还提议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全省海洋排污权交易

山东省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编制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在全省沿海适宜区选划了“九大十小”集中集约用海区。山东海洋与渔业厅联合财政厅去年年底公布的《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海洋生态损害实行补偿赔偿制度,有关部门正争取将该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此外,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尝试与国土部门衔接,完善海域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对接管理问题;与环保部门衔接,完善陆源污染与海洋直接污染的对接管理问题。

(七)浙江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的主要战略思路

浙江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优势,制定了相关的发展目标,即坚持以海引陆、以陆促海、海陆联动、协调发展,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提出了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布局和发展格局。

同时,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浙江提出了适合本省特色的海洋经济示范区五个战略定位(“一个中心、四个示范”):一是将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二是重点推进舟山群岛综合开发开放、杭甬海洋科技创新、甬舟港航配套服务、温台民营海洋产业发展等特色试点工作,建设我国海洋海岛开发开放改革示范区;三是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打造我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四是坚持海陆联动,统筹协调,建设我国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五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和清洁能源示范区。

在上述战略目标中,浙江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二是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三是推进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三者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其中,“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是龙头,是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推进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的牛鼻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是基础,是扩大海洋经济总量、提升海洋经济素质、增强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力的重要支撑;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是载体,是浙江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增长极之一。因此,浙江强调对三大重点建设要统筹谋划、有机整体地推进。

具体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中,浙江管理者明确要求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沿海发展和内陆发展的结合,即坚持陆海统筹、山海联动;二是综合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结合,即坚持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合理保护,集约开发;三是宣传造势和扎实推进的结合,因为不宣传无以增进认识、凝聚共识,但不实干更不能取得实效、终成正果。

浙江试点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和跨越式发展,实现以下五个体现海洋经济强省的具体目标。第一,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占全国海洋经济的比重提高到15%,三次产业结构为6∶41∶53,基本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第二,港航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到2015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9.2亿吨,集装箱原油、成品油等大宗商品运输在沿海港口中所占比例有较大提升,形成较为完善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港航强省。第三,浙江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海陆联动开发格局基本形成,形成一批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企业和产业集群,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第四,浙江的海洋科教文化要达到全国领先。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第五,浙江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陆海联动、跨区共保的生态环保管理体系,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清洁海域面积力争达到15%以上。另外,浙江还要争取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20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5∶40∶55,科技贡献率达80%左右,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35%左右,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二、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经济增长比较

对粤、鲁、浙三省的比较分析还需关注并分析三省海洋经济增长态势,这也是更好谋划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基础与选择依据

(一)“十一五”期间三省海洋经济增长态势比较

1.三省海洋经济的基础条件

广东、山东和浙江同为海洋大省,三省发展海洋经济都有各自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

广东全省海域面积41.93万平方千米,其中内水面积4.89万平方千米,领海面积1.64万平方千米,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面积35.40万平方千米,海岸线长3368.1千米,是海域面积和海洋产业总产值都位居全国第一的海洋大省。拥有大小海岛1431个(含东沙群岛),其中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有759个,海岛总面积0.16万平方千米,岛屿岸线长2414.4千米;海洋资源丰富,拥有沿海港口泊位1506个,其中万吨级泊位155个,拥有渔港133个,滩涂面积20.42万公顷,海洋自然保护区20处,鱼类种类1000多种。

山东省海洋生产总值居全国第二位,山东半岛是我国最大的半岛,陆地海岸线总长3345公里,沿岸分布有200多个海湾,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址50多处;此外,山东是我国北方唯一拥有3个亿吨大港(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的省份;还拥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320个,且多数处于未开发状态;山东海洋资源类型齐全,近海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海洋油气已探明储量23.8亿吨,拥有我国第一座滨海煤田(龙口煤田),累计查明资源储量9.04亿吨。

浙江是个陆域资源小省,陆域资源的丰度全国倒数第三。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凭借先发的市场化改革和体制机制优势,发展为今天经济总量占全国第四位的经济发达省份,主要依靠的是陆域资源的开发、利用。但实际上浙江是一个海洋资源的大省,不但拥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岸线总长6696公里;还有全国最多的海岛,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2878个,这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深化对外开放、保护海洋生态的重要载体;又处于内外开放扇面和黄金海岸与黄金水道的两个交叉点上,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此外,还拥有丰富的渔、景、油、涂、能等资源,规划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506公里,约占全国30.7%,相对集中分布于宁波—舟山港域,是我国建设深水港群的理想区域;近海渔场22.27万平方公里,可捕捞量居全国第一;滩涂资源面积近400万亩,开发利用条件良好;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海洋文化特色鲜明;海洋能蕴藏丰富,可开发潮汐能装机容量占全国40%、潮流能占全国二分之一以上,利用潜力巨大;东海是我国近海目前勘探程度较低而资源潜力巨大的天然气储量后备基地之一。

2.三省海洋经济总量比较

广东、山东、浙江三省,先后被作为国家海洋经济试点省列入国家战略,也是我国海洋经济实力最强的三个省。根据《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2010年版数据,以及三省海洋与渔业局(厅)公布的2010年三省海洋生产总值的初步测算,2010年三省海洋生产总值分别为:广东省8291亿元,山东省6808亿元,浙江3774.7亿元。详见表1。

表1 2006—2010年三省海洋生产总值比较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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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06—2009年数据来源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2010年版;2010年的全国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2010年的三省数据来源于各省海洋与渔业局(厅)和统计局共同发布的测算数据。

此外,广东省连续16年全国海洋经济总量位列全国第一,山东省自2006年以来,海洋生产总值连续稳居全国第二位,而浙江省在各省中占第三位,在全国省市区中占第四位(目前上海海洋经济总量超过浙江)。与广东、山东相比,浙江在海洋经济总量上尚有较大的差距,在三个试点省中位居第三。

具体从三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来看,三省“十一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见表2。以2010年为例,其中,广东稳居全国第一,近年来已超过五分之一强(2010年占全国比重的21.57%);山东位居第二,近年来已接近五分之一的水平(2010年占全国比重的17.7%);浙江近年来已接近全国十分之一的水平(2010年全国的比重为9.11%)。

表2 三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比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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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省海洋经济的增长速度比较

根据《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2010年版的数据(年鉴发布统计数据为上一年的产值,2010年的数据,即《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11版尚未出版),和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与渔业局(厅)和统计局共同发布的2010年数据,2006年至2010年间,山东、浙江、广东三省海洋经济的增长速度,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也即高于沿海其他地区海洋经济发展速度。表3显示,具体来说,全国“十一五”期间的海洋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为15.96%,广东为19.15%,山东为16.63%,浙江为19.41%。在三个试点省中,浙江尽管海洋经济总量最小,但“十一五”期间的发展速度最快,而且快出全国3.45个百分点,快出广东0.26个百分点,快出山东2.78个百分点。

表3 2006—2010年三省海洋生产总值比较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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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2006—2009年数据来源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2010年版,2010年的全国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2010年的三省数据来源于各省海洋与渔业局(厅)和统计局共同发布的数据。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市区提供的海洋经济总产值数据与国家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出版的《中国海洋统计年鉴》和《中国海洋统计公报》的数据有所出入。课题组根据各省各自公布的2006—2009年海洋经济产值数据,以及三省对各自2010年海洋经济产值的预测数据(广东8291亿元,山东超过7000亿元,浙江3775亿元)进行研究。结果却显示,各省提供的数据并不能说明浙江增长速度最快,其中广东省最快,为14.82%;山东其次,为13.73%;浙江第三,为13.26%。在这里,课题组以为,各省提供的数据,其科学性和省际的可比性相对较差,因此仅作参考。

4.三省人均海洋经济水平比较

从三省人均海洋经济水平来看,以三省常住人口为基准,2009年广东人均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为7055.40元;山东人均海洋经济为7446.7元;浙江人均海洋经济为6371.4元。与广东、山东相比,浙江人均海洋经济水平还处于第三位,并尚有较大的差距。

(二)“十一五”期间,三省海洋产业结构比较

1.三省海洋产业及海洋相关产业的比重比较

为了比较三省海洋经济大省的结构组成,根据《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2010年版公布的数据,课题组详细列明了2006—2010年三省主要海洋产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海洋相关产业的数据及其比重。详见表4至表7。

表4 三省海洋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与构成比较(2006年)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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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年版。

表5 三省海洋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与构成比较(2007年)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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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8年版。

表6 三省海洋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与构成比较(2008年)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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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9年版。

表7 三省海洋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与构成比较(2009年)   (单位:亿元、%)(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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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10年版。

表4至表7显示:第一,海洋经济的带动性较强,随着三省海洋经济的发展,相关海洋产业的被带动效应非常明显,对海洋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十一五”以来,三省海洋相关产业的比重整体上呈快速逐年上升的趋势。第二,与广东、山东相比,浙江呈现出主要海洋产业和相关海洋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发展更显得稳健。

2.三省海洋产业及海洋相关产业的增长速度比较

根据表4至表7提供的各省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2006—2009年的数据,课题组制作了表8。该表进一步说明浙江海洋经济的稳健发展,特别是13类海洋主要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广东、山东。但表8同时也表明,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其他两省,加强这一弱项才能为海洋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可能成为浙江海洋经济长久持续发展的空间和动力。

表8 三省海洋及相关产业增长速度比较(2006—2009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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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省主要海洋产业分产业的比重及增速比较

为了更进一步比较三省海洋经济的增长情况,课题组就三省13类海洋主要产业的数据制作了表9至表12‐2。根据历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以及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与渔业局(厅)、统计局两单位共同公布的数据,课题组制作了“十一五”期间全国和广东、山东、浙江三省海洋经济增长情况。详见表2至表7。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当前各省市区之间,省市区与国家层面上的海洋数据统计口径还不尽一致,省市提供的数据与国家提供数据之间往往存在较大出入。本课题研究中,鉴于国家海洋局公布的《中国海洋统计公报》与其出版的《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之间数据出入极其细微的特点,在做横向比较中,基本上使用这两个渠道公布的数据。

而为了更具体地掌握三省海洋经济增长情况,也将课题组获得的广东、浙江两省海洋渔业局与统计局共同完成的“十一五”期间统计数据在此呈现,另山东省因考虑统计口径的区别,已形成不对外界提供具体数据的惯例,在本课题研究中出现的数据主要是该省的年度统计年鉴的少数涉海数据。三省提供数据依据的是三省各自的统计口径,仅供参考。尤其是对于大的海洋经济产业结构的归类上,省级海洋与渔业局和统计局共同公布的数据与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数据在统计口径上有较大出入。如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广东省统计局共同公布资料的资料显示,该省2006—2010年历年的海洋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899.69亿元、2339.64亿元、2513.48亿元、2772.55亿元、3891.3亿元;2006—2010年历年的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098.39亿元、2415.38亿元、3311.98亿元、4027.45亿元、4399.7亿元。而通过下文的表7至表10可知,历年中国海洋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该省2006—2009年历年的海洋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725.7亿元、3025.9亿元、3625.8亿元、4226.2亿元;2006—2009年历年的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388.2亿元、1506.7亿元、2199.7亿元、2423.7亿元。类似的情况在广东、山东、浙江三省同时存在。

表9 2006—2010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构成及占GDP的比重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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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表10 2006—2010年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构成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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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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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统计局提供和公布资料。

表11 2006—2010年山东省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出、构成及增长率比较(括号内为年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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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山东省统计局提供的山东省统计年鉴。

表12‐1 2006—2010年浙江省海洋生产总值、构成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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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统计局公布资料。

表12‐2 2006—2010年浙江省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出、构成及增长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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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统计局公布资料。

另据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公布,2006年山东省海洋生产总值为3679.3亿元;2007年,山东全省海洋生产总值4618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5%;2008年海洋生产总值5346.25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2009年,山东海洋生产总值达到604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18.9%。预计2010年该省海洋产业总产值将达7000亿元,增长约15%。

通过表9至表12‐2等图表的分析可以发现,三省海洋主要产业的比重和增速情况如下。

(1)广东省

广东省13个主要海洋产业中,从增长速度看,2006—2010年间,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其海洋经济生产总值速度(14.82%)的具体产业是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工程建筑业,分别年均增长18.04%、51.73%,2010年,其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了100亿元、265亿元。从海洋产业所占比重看,比重占前5位的产业分别是滨海旅游业、海洋化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汽油业、海洋渔业,2010年,上述5项海洋主要产业的增加值分别是967亿元、645亿元、560亿元、550亿元、320亿元,而前文所提增速最快的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工程建筑业,其比重则排在了第7位和第6位。在上述重点海洋产业中,通过对比可发现,广东省在全国海洋油气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的增加值占到了全国的40.9%,此后几年增长速度有所放慢,但2010年仍然占到了全国的24.2%;海洋工程建筑业集中在2010年有了迅猛的增长,当年增加值占到了全国的32%。此外,广东省的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在全国占据较高的比重,但是2006年以来,两个产业一直处于快速萎缩之中,全国情况也类似。广东省海洋经济中,在全国增速最快、比重最高的是海洋相关产业的发展,2006—2010年年均增速达33.99%,2010年的比重为27.4%(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统计局共同发布的数据)。

(2)山东省

“十一五”期间,从增长速度看,增长速度最快的产业是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化工业、滨海旅游业,2010年实现的总产出分别增长68.9%、36.0%、22.7%。此外,海洋渔业稳步增长,2006—2010年间,海洋渔业总产出年均增长11.34%;海洋船舶工业也有较快增长,已形成青岛、烟台、威海三大造船基地(占全省的98%)。从海洋产业所占比重看,山东省13个主要海洋产业中,在全国占有较高比重的产业是海洋生物医药业和海洋渔业,2009年,分别占到全国的37.3%和32.6%。

(3)浙江省

浙江省13个主要海洋产业中,从增长速度看,2006—2009年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和接近其海洋经济生产总值速度(13.26%)的具体产业是海洋工程建筑业(38.22%)、海洋船舶工业(36.54%)、海洋电力业(23.91%)、滨海旅游业(18.56%)、海洋生物医药业(14.30%)、海洋矿业(13.25%)。从海洋产业所占比重看,比重占前5位的是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船舶工业,2009年的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58.89亿元、248.49亿元、226.49亿元、184.49亿元、149.62亿元。在上述重点海洋产业中,通过对比可发现,浙江省在全国的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工程建筑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2009年,浙江海洋生物医药业占全国的比重为37.3%,海洋工程建筑业占全国比重为28%,不过2010年以来,海洋工程建筑业的产值被广东省后来居上。此外,尽管我省的港口资源在三个试点省中最为丰富,但是海洋交通运输业的比重不高,且增长速度也不快(9.92%);尽管浙江近海和外海的东海盆地拥有巨大的油气资源,但是在能源日趋紧张的大背景下,在广东、山东的海洋油气业快速增长的竞争环境下,浙江省至今没有这方面的产出。可以说,加强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油气业的发展,也是浙江未来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且是最容易产生效益的领域。

三、粤鲁两省发展海洋经济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启示及对策建议

(一)粤鲁两省发展思路对浙江的启示

1.要有沿海意识,也要有远海意识

要有宽视野、大时空、高目标的海洋战略定位意识,既要全面布局沿海,同时也要强化远海意识,及早谋划浙江的“东海战略”。以东海开发为今后的战略方向,以产业支撑为基础,以科技兴海为引领,以港城一体化为突破口,以和谐海洋为方向,全方位准备对接好国家的东海开发战略。把浙江定位为国家东海开发的物资供应和补给基地,研发和后勤保障基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工基地,产品的推广运销基地,资金筹措和技术人才储备基地,即东海开发的后方总基地。以此更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经济安全,同时也开阔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2.要规划海洋生产,也要谋划海洋生活和海洋生态

规划全省海洋生产的发展和布局,是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举措。但示范区内人们生活状况的改善,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等,也需要予以同步关注与考虑。因此,在构建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的产业体系,打造“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空间布局的同时,还应积极谋划沿海生活岸线、滨海城镇社区、蓝色景观带、海洋文化和海洋生态屏障等的建设和发展问题,探索一条切合浙江实际的、“生产、生活、生态”相互融合的、科学发展海洋经济的道路。

在发展海洋生产的同时,应同步甚至前置性地开展海洋生态的保护修复,海洋景观的维护开发,海洋文化生活的传承发展;应探索和创新海洋生态保护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应转变大陆思维为海洋思维,借鉴欧、美、日、澳等发达地区沿海发展经验,把我省打造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经济强省。同时还必须把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监测监视与预警预报体系,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作为我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前置性工作超常规地开展起来。

3.要集聚资源要素,也要创新体制机制

海洋开发是集成开发,有赖于港口、产业、油气、滩涂、海岛、资金、人才等多种资源和要素。但有效组合和配置这些资源要素,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体制机制的保障。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我省在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协作联动体制机制方面,在海域制度安排与陆域制度安排的衔接方面(如海域使用证与土地使用证的对接管理、陆源污染与海洋直接污染的对接管理),在激发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建设的活力等方面,还都需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锐意创新并取得突破。

在海洋经济发展谋划上要借鉴广东创新合作方式的发展思路。广东强调要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对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我省则应强调要加强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海峡西岸经济区、台湾地区的对接合作,努力探索协作互利、共谋发展、多方共赢的海洋经济新机制。

在海域制度安排方面要借鉴山东加强涉海相关制度建设的经验。山东省已经编制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并开始实施,在全省沿海适宜区选划了“九大十小”集中集约用海区,实施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并在尝试部间衔接以完善海域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对接管理问题,完善陆源污染与海洋直接污染的对接管理问题。浙江则应抓住与国土资源部在海域制度建设开展改革合作之机,按照我省与国土资源部签署《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合作协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海域使用和土地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海洋国土管理创新。根据协议,省部双方将统筹海陆资源利用,创新建设用海用地管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机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探索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新途径;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新机制;着力夯实基础,做好海洋地质和矿产保障工作。积极探索贴合实际、体现差别化的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新模式,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为全国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在激发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建设和吸引战略合作伙伴上不断取得突破。既要充分发挥内生的体制机制优势,利用各种途径,有效整合资源,引导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参与到广阔的海洋事业中来,比如于2011年10月召开的首届世界浙商大会等平台,也是推荐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重要机遇。也要进一步通过政府主导,在吸引大型、特大型国字号企业和海外企业等战略合作伙伴上不断取得突破。要争取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齐头并进,在省一级层面实现点状突破,以点带面,夯实我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基础,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示范。

此外还要创新海洋管理的体制机制。我省北承长江三角洲地区,南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东濒太平洋,西连长江流域和内陆地区,具有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加快开发开放的便利条件。应借助政策、区位和已有的经济优势,除谋划东海战略外,还要探索和形成以下区域的联动机制。一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主体区域——“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之间,形成紧密的联动机制。二是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一翼”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他省份之间,温台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一翼”与海峡西岸经济区之间,形成有效的互动机制。特别是第三,核心区宁波、舟山之间的区域统筹、联动发展上,如何借助“舟山群岛新区”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先行先试,取得体制机制突破,形成切实可行的联动机制。

(二)推动我省海洋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1.要大力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已明确提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其中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高瑞设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都与海洋开发紧密相关。浙江省已经于2011年3月出台了海洋新兴产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对于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发展中,要选择基础好、优势强、前景乐观的行业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要从浙江实际出发出台具体的、专门的引导和鼓励扶持政策。

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数据来看,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利用业等均属于我省已经有了发展基础,且具有资源优势、成长潜力较大、产业关联度较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即要在原来基础上,优先培育其加快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特种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制造基地,以及我国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业的重要基地。以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尽管目前总量规模有限,但其发展潜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具有其他海洋产业不可比拟的优势,是促进传统海洋产业增长、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要在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早起步、出成效,还须针对浙江海洋开发的科技需求,在发展海洋科技研发上发挥政府的大作为。路径之一就是要把捉升科技研发水平作为海洋战略实施目标,不仅从政策上鼓励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及政府增加海洋科研投入;而且还要通过建设海洋科研机构等措施,聚集人才,集中攻关,以更有力地支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要着力海洋支柱产业的转型升级

除了培育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外,浙江还要进一步推进海洋传统产业的发展。目前,全球现代海洋产业总产值达1万亿美元,占世界GDP总值的4%。世界四大海洋支柱产业已经形成,一是海洋石油工业,二是滨海旅游业,三是现代海洋渔业,四是海洋交通运输业。这四大海洋支柱产业的发展前景看好。浙江省在这四个全球海洋经济支柱产业中,均较有明显的优势。对于具有基础优势,占浙江海洋经济比重较大的传统海洋产业,即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要给予扶持、引导,要往邮轮经济、远洋渔业、现代港航服务业和远洋运输业方向转型升级,并保持持续稳健增长。

第一,在海洋旅游业方面,要把发展邮轮产业作为突破口。浙江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良的港口、著名的旅游资源、便利的交通以及先进的造船厂等发展邮轮产业的基础和优势。加快布局和发展我省邮轮产业,包括规划建设邮轮母港,建立自己的邮轮船队,打造“邮轮基地”及“国际邮轮岛”等,将成为浙江海洋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第二,在海洋渔业方面,要选好转型升级的重点。我省海洋捕捞产量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强,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是浙江建设现代渔业、实行转型升级的重点所在、难题所在。应通过“拓远洋、稳外海、保近海、养沿岸”的原则优化捕捞结构;通过转变捕捞作业方式、保鲜加工方式、市场营销方式等转变生产方式;通过实施渔船卫生技术改造工程、渔船节能减排工程、渔船保鲜保活与加工母船配套建设工程等升级捕捞产业,实现我省由传统渔业大省向现代渔业强省转变。

第三,在现代港航服务业和远洋运输业方靣,要确保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核心任务为主线,并尽早突破远洋运输较弱的状态。我省海湾、港口资源丰富,海洋运输发展较快,港口客货吞吐量居全国前列,但远洋运输所占比重仍然较低,我省拥有产权的海运企业规模、数量在沿海各省市中位置靠后。这是近期浙江海洋运输业的发展重点。

第四,要吸引特大型、大型国字号企业和海外企业等战略合作伙伴,大力发展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并有效带动沿海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浙江近海和外海的东海盆地拥有巨大的油气资源,丰富的海上风能、潮汐能、潮流能等清洁能源,应当从能源战略高度出发,研究和规划东海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项目,建设海洋油气勘探、开采的配套基地,研究油气海上运输及提炼利用等相关技术。要超常规地通过与中海油、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央企以多种形式合作,以及在吸引大型、特大型国字号企业和海外企业等战略合作伙伴上不断取得突破,以大项目带动,夯实我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基础。这可以说是浙江省在21世纪跨向现代海洋经济强省的重要一步。

3.要加快海洋相关产业的推进

三省海洋经济结构比较显示,随着三省海洋经济的发展,相关海洋产业的联动效应非常明显,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十一五”以来,三省海洋相关产业的比重整体上呈快速逐年上升的趋势。与广东、山东相比,浙江呈现出主要海洋产业和相关海洋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和广东、山东。但浙江总体上主要海洋产业和相关海洋产业的总量较小,浙江应在保持浙江海洋主要产业稳健提升发展的同时,实现海洋相关产业的跨越式增长。近期,国内最大炼化项目登陆浙江台州,该项目总投资1740亿元,能带动10万个岗位,对海洋相关产业的带动性也十分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浙江借海洋经济试点省的契机加强和谋划大型海洋相关项目的战略意图,也是我省实现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快速增长的关键所在。

4.要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近年来浙江海洋工业增加值率约为24.3%,高于全省工业约3个百分点,但低于全国海洋工业约5个百分点。由于工业增加值率是区域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反映工业发展集约化水平的主要指标,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浙江海洋经济整体上仍呈现较为粗放的发展。浙江目前的海运、海洋旅游、石化、船舶、海水综合利用等优势产业的产业链条相对较短,尚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企业优势、品牌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等未有效形成,有机组合度有待提高。海洋生物、海洋能等新兴产业需积极实现从亮点向增长点的转变。

而要实现以上海洋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就需要加快发展涉海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其推动和促进作用。表8已经表明,浙江的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广东、山东两省,需要着力于提高和加强,方能为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良好发展环境。

下一步发展中应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如加快实施一批涉海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浙江设立海洋科研基地,加强海洋战略规划、勘测设计、海域评估、科技成果交易等重点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实施海洋院校与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创新型海洋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海洋文化研究,提高全社会共同关注海洋、开发海洋的科技创新能力,等等。

5.要突出涉海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要更加重视浙江海洋服务业的培育发展,重视服务业对海洋工业、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推动作用,突出发展包括泊位经营、海上运输、港口物流、涉海金融服务、涉海信息服务、涉海资讯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业、教育培训等在内的港航服务业。特别在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中,努力实现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结合,不仅要考虑设立石油化工、矿石、煤炭、粮油、建材、工业原材料、船舶等交易区的需求,而且要关注落户企业、客户的生活性需求;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船公司、物流公司、物流服务公司推进沿海运输、海进江和国际航运,带动物流金融、现货即期交易,促进包括港口物流、分拨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此外,从海洋经济示范区现有海洋金融保险服务比较滞后的状况出发,要尽早推动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与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还可以提前筹划,在合适的时机筹集成立本土的政策性银行——浙江海洋开发银行,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为主的海洋经济的发展。

子课题负责人:解力平

子课题组成员:徐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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