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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性岗位:农村扶贫的备选方案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由政府设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安排贫困户就业。而农村公益性岗位是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的过渡性安置,具体包括农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社保协管、生态防护员等工作岗位。

村级公益性岗位:农村扶贫的备选方案

(一)农业产业扶贫

农业产业扶贫是指通过发展多样化农业产业来实现贫困人口多渠道增收的扶贫方式,对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1.庭院经济。庭院经济是农户在庭院内外进行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家庭内部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获取经济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庭院经济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新村规划建设中,尤其是在无土安置的社区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可以兴办“小种植、小果木、小畜牧、小水产、小加工”为特色的庭院经济,形成“村村有特色产业,户户有致富项目”的格局。

2.设施农业。设施农业是采用具有特定结构和性能的设施、工程技术和管理技术,改善或创造局部环境,为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的储藏保鲜等提供相对可控制的最适宜温度、湿度、光照度等环境条件,以期充分利用土壤、气候和生物潜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而进行有效生产的农业。[9]从设施农业发展现状来看,利用较多的有大棚、温室设施、节水灌溉设施、禽畜设施等。

3.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以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农产品加工业尤其适用于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明显、区域优势明显的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业能够大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及竞争力,提高贫困农户的收入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从而能够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从业人员的劳动技能素质,增强其发展能力。

(二)农村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是指通过信贷保险等形式,重点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型金融需求,推动“造血”式扶贫模式的发展,以缓解长期困扰农户的资金投入问题,从而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1.扶贫小额信贷。2014年出台的《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制一款信贷产品,其特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这一模式广泛地运用于我国农村扶贫的项目之中,其对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贫困户产业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及提高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扶贫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是指贫困农户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利息由政府有关机构或民间组织全额或部分负担,贫困户只需要按照协议归还本金或少部分利息。当所在农村社区贫困农户缺乏自有资金并且不能通过正常渠道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同时,贫困农户不能承担正常贷款利率时可以考虑使用。扶贫贴息贷款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支持贫困户发展,实现扶贫资金由“输血”向“造血”功能的转变,有效解决近年来我国扶贫贷款投放总量不足的现象。

3.政银保贷款。“政银保”是一种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实施的农业贷款模式,即“政府担保+银行信贷+贷款保险”的运作模式。政府财政投入资金做担保和利息补贴,银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保险公司对贷款本金提供保证保险。当所在农村社区贫困农户普遍缺乏金融机构可接受的抵押担保品,获得信贷满足的条件不足,信贷资金的偿还仅仅是基于自我道德信用约束,金融机构管理和控制贷款风险困难,且成本巨大时,建议考虑运用。

4.扶贫互助资金。扶贫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和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适用于金融结构单一化、金融市场日益垄断化的社区。互助资金社(协会)具有门槛较低、手续简易、贷款周期较短、贷款额度较低等特征,从而促使贫困农户的有效资金需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解决了家庭发展产业等个性需要。

(三)就业创业扶贫

就业创业扶贫就是以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创业服务为关键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为贫困户实施人职匹配的精准就业帮扶,适用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对象。

1.劳务输出。劳务输出是劳动力空间流动的一种形式,是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自主发展的自发性行为。该方式适用于健康的青壮年劳动力富足地区,尤其是对于劳动力富裕的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和灾区)可以考虑劳务输出减少贫困。

2.家门口就业。劳动者在距自己的家乡不远的地区工作,进而获得报酬或者经营性收入,如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就业。家门口就业需求主要凸显于就业机会欠缺、有大量留守人口和劳动意愿而就业困难的地区。家门口就业能够避免因外出务工而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降低贫困人口的发展成本,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等。

3.返乡创业。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和经验的农民工、致力于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同时带动贫困户发展、就业。通过返乡创业,可以为当地区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就近就地就业岗位,解决贫困户的就业难、收入薄等问题。

4.公益性岗位就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由政府设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安排贫困户就业。而农村公益性岗位是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的过渡性安置,具体包括农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社保协管、生态防护员等工作岗位。

(四)资产收益扶贫

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是指通过将村集体或贫困户个体的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或将国家拨给的扶贫财政资金转化为贫困人口的资产,以入股形式整合到某种产业平台,以此扩展贫困人口的收益空间,借助平台力量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方法。这种扶贫方式的典型表现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资产式扶贫方式适于帮助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缺乏就业渠道和就业能力的贫困人口,尤其适于地处恶劣自然条件或普遍缺乏劳动力而无法通过发展产业、转移劳动力等常规扶贫方法减贫的地区。此外,资产式扶贫方式要求村庄或村民具有可供开发或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林地等。

资产收益扶贫,能够将财政扶贫资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个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等量化为贫困户的股份,使贫困户享受股金分红、增加就业、管理与技术指导等多种收益;同时资产扶贫以股权为纽带,实现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目标。此外,资产收益扶贫能将农户和集体拥有的土地、房屋、水面、荒山、林木、草地、机械设备等资源和资产量化成股份后入股到合作社、企业等主体发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五)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是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促进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发展的最有效的方式。根据教育扶贫政策面向的主体不同,我们可以将教育扶贫政策分为面向学生、面向教师和面向学校的教育扶贫。

1.面向学生的教育扶贫。完全或主要以学生为对象的扶贫工作,以及相应的扶贫政策。该项扶贫包含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所有的贫困学生,是教育扶贫中的主要内容。学生扶贫的形式包括了资金支持、物质支持以及机会支持等形式。根据家庭是否为贫困家庭,以及该家庭中的适学者所处的教育阶段不同,运用相应的学生教育扶贫政策。

2.面向教师的教育扶贫。完全或主要以教师为对象的扶贫工作,以及相应的扶贫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扶贫主要面向乡村教师,而高等教育阶段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就乡村教师扶贫来看,扶贫的形式包括引导优秀教师流入乡村学校、提高既有教师队伍职业素养、保障教师基本生活、健全激励机制等。

3.面向学校的教育扶贫。完全或主要以学校为对象的扶贫工作,以及相应的扶贫政策。由于学校与教师在很大程度上是共生共存的,许多教育扶贫的政策中会同时面向教师和学校。学校扶贫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建校舍以及更新、完善既有的办学设施,开展学校之间的教学、办学的对口支援与结对帮扶等。(www.xing528.com)

(六)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社会保障兜底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

1.低保救助制度。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扶贫中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2.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特困人员在农村主要指五保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

3.医疗救助制度。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主要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其他补充医保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的给予补助。

4.临时救助。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性救助,达到及时“解困”的作用。

(七)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

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为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家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是为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最基本住房安全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危房改造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要求,有原址重建、修缮加固和集中改造三种方式,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最终县级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2.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针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指出,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八)生态保护扶贫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修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扶贫的对象主要为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近年来,各相关地区和部门有序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大对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九)健康扶贫工程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家卫健委与扶贫办等15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其目的是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一所医院(含中医院)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区域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中也指出:要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将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军地三级医院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出,2017年至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主要有三大行动措施:(1)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3)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十)基础设施建设助贫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

1.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引导电网企业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因地制宜确定贫困地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开展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十一)精神扶贫

在当前的扶贫过程中,传统式的扶贫主要以满足贫困人口的物质需求为导向,而精神扶贫是在满足贫困人口物质需求的基础上以兼顾贫困人口精神和心理多方面的发展。精神扶贫注重对于贫困人口思想观念的转变、自信心的建立,促进贫困人口的全面发展。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要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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