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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儒家文化的交融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的家庭教育普遍遵循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儒家文化认为,天下或整个人类社会是否达到“仁”之境界,关键在于个人的行为,在于个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儒家文化以家庭之孝为核心给出了人类社会的伦理规则。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家本位”和“家国同构”,家庭与传统社会和传统思想文化有着极为广泛的历史联系。儒家文化中具体的社会规则涉及了上下级关系、亲朋关系、个人与他人关系等方面。

家庭与儒家文化的交融

文化人类世代积累演进而成的具有自律性的制度。它跨越时代,没有偏见,公平对人,具有低成本、超时空的扩张能力。文化对人的影响,通过个人自律而得到了最终实现。无论个人以什么方式、面貌在何时何地出现,文化传统都会在其内部作用,直接影响着他的思维和行为。

儒家文化中以“克己”和“宽恕”为核心的为人处世之道,强调个人自律和对他人宽恕,具有跨越时代的现实性。每个朝代的君王或许有不同偏好,但大多都追求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安居乐业。乾隆帝在每年的元旦用朱笔书写“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以表新年期盼。乾隆帝的期盼和今天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虽不可同日而语,但“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仍是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儒家的处世之道不仅给出了个人的行为准则,而且指出了“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的一条路径,即通过“克己”与“宽恕”形成的自律路径。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单元,是介于社会与个体之间的“人性缓冲器”,也是儒家伦理的核心。中国的家庭教育普遍遵循了儒家的伦理思想。认为在每一个家庭里,具有亲缘关系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相关的人,要相互关照,共度时艰,和睦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多以儒学的“孝悌”来维系。《论语·学而》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即每一个有道德的人都要专心致力于“本”,本就是孝悌。本立而道理才能现,此乃为仁之本。孔子认为,孝悌是仁之本,即每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家庭圈中要做到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论语·学而》中引曾子的话“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表达儒家将对祖先的崇敬作为了建立道德社会的基础。一个在家庭中不能守孝悌规矩者,不是一个合格的家庭成员,也不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成员。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天下的人,必然是“守孝悌”的人,是一个“克己”的人。“克己”是步入“仁”境的阶梯,《颜渊》云:“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儒家文化认为,天下或整个人类社会是否达到“仁”之境界,关键在于个人的行为,在于个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换言之,仁由自己所为而得到,并不是由别人督促所得到。个人行为或约束的标准是“孝悌”和“仁爱”。“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即年轻人回到家里要孝顺父母,出门对兄弟要悌,谨慎小心而守信用,热爱众生而亲仁。“孝悌”和“仁爱”相当于规则,它们是儒家所给出的个人行为处世的规则。儒家前辈已经深知,规则不能不清晰。不清晰的规则人们难以遵守,也不易评判。于是,在何谓“孝悌”问题上,儒家文化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对父母仅能养,不可谓孝;孝的含义是既能养父母,还要尊敬父母。《论语·为政》云:“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仍以别乎?”孔子观点很明确,能够养活父母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尊敬。如果只养活父母而对父母不敬,那么与养犬马有什么区别呢?孔子认为,侍奉父母一定要和颜悦色。《礼记·祭义》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为了进一步阐述何谓孝,儒家文化的另一代表人物孟子给出了反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孟子认为,懒惰、赌博、酗酒、贪财、贪图享受和打架斗殴以影响到父母者均为不孝之人;勤劳、苦干、廉洁、善良以奉养父母方为孝。

儒家文化以家庭之孝为核心给出了人类社会的伦理规则。阿马蒂亚·森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认为,家庭作为一个最基本的社会单元,给出了最为基本的社会伦理。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家本位”和“家国同构”,家庭与传统社会和传统思想文化有着极为广泛的历史联系。《孟子·梁惠王上》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篇》云:“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儒家的社会伦理学说要求人们不仅尊重爱护奉养自己的老人,抚养爱护自己的子女,而且要把别人的老人、别人的子女当作自己的老人、自己的子女一样爱护、奉养和抚养,要求人们“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当然,这是一种社会理想,但它确实是儒家对社会道德的要求,也是儒家社会伦理的主张。儒家文化中具体的社会规则涉及了上下级关系、亲朋关系、个人与他人关系等方面。儒家认为,对待上司,要豁出性命;对待朋友,要讲求信用;对待他人,要以爱敬处之。《论语·学而》云:“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又云:“谨而信,汎爱众,而亲仁。”人生最重要的是待人谨慎讲信用,热爱众生,用亲仁的态度去对待他们。《论语·为政》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如果一个人没有信用,就如大车子没有安横木的,小车子没有安横木的,是不能行走的。《论语·卫灵公》记载:孔子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孔子认为,对人恭敬,言语忠诚有信,即使在异国他乡,也行得通;反之,如果言语行动不忠信,不笃敬,虽在家乡故里,也行不通。《论语·学而》记载:“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谦恭,成了孔子推崇的一种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其为政的主张。在当今社会里,谦恭或许已被称为“低调”,它仍是当今成功人士包括政治人物、商界人物和社会贤达的行为原则。在待人方面,孔子强调,要严于律己,宽恕待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子认为,个人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即使别人不能理解,也不要怨恨别人,应以自己的行为去改变别人的看法。“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见《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的意思是,有崇高道德的人只会严格要求自己,只有小人才去要求别人。进一步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希望得到的,也要替别人考虑,“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颜渊篇》)。在人际关系处理上,遵循“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即不凭空揣测、不绝对肯定、不固执己见、不唯我独是,但要坚持真理,择善而从之。《卫灵公》云“当仁,不让于师”,“君子贞而不谅”。

在儒家看来,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的核心元素。儒家从家庭中的亲缘关系推导出了“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其中“君臣”类比于“父子”,叫做“事君如事父”、“爱民如子”;“朋友”类比于“兄弟”,叫做“称兄道弟的朋友”。儒家在社会道德方面表现出一种浩然正气,表现出对家庭、社会、父母、朋友等各方面强烈的责任心。在儒家看来,社会无异于一个大“家”,当个人把小家庭中的孝悌规则推及社会时,社会大家庭也就和睦了。相对于个人自由主义集体主义,以家庭为本的儒家伦理观可以纠正个人主义的缺失,避免个人主义弊端以及集体主义的危险,在强调认同、归属和团结等概念时,也不会落入社群、族群一样的空疏。(www.xing528.com)

由于儒家强调文化类的制度和个人自律,而不主张使用需要他律性的制度,故没有强调他人在规则执行中的作用,没有给出完整的规则或制度执行体系。最早的儒家学者甚至反对政府控制。孔子强调要依靠道德示范和非正式的习俗进行治理,而不能强制处罚。孟子进一步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认为政府不应该固定物品的交换价格,税收超过10%的水平就为“不公”,只有最低的赋税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经济效果,只有善待农事、轻赋税,人民生活才能繁荣富足。

儒家的主张建立在个人自律基础之上。如果个人完全接受儒家思想并按其行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会处于一种理想的和谐境界,社会治理的公共成本会很低。问题是:个人是否按儒家思想完全自律呢?所谓“克己”,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个人的行动与意识,或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或情感的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要进行征战。这个过程,外人见不着,但个人能感知。由于征战的对抗性,其结果并不唯一。一旦个人内部征战的结果偏离了儒家的期望,甚或与之对立,儒家通过“克己”而达成的愿景就不会出现。儒家或许会认为,社会会自动对偏离者实施报复,或通过进一步的讲道理,偏离者会回归正轨。即便如此,这也是一个过程,甚至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偏离者本人偏离了,而且他有可能成为另一些正在征战者的仿效对象,从而加速他人的偏离速度。征战结果的不确定性甚或偏离向儒家思想提出了挑战,社会发展过程也证实了这个过程的存在。后来的人们特别是统治者,已经不能忍受偏离者回归的漫长过程以及有可能带来的更多的偏离,他们需要他律制度,以便及时制止个人行为的偏离。

儒家文化中是否暗含了个人自利的假定?如果儒家认为个人本性利他,似乎不会提倡“克己”。只有儒家认为个人本性利己,而利己有可能损人,儒家才会提倡“克己”。儒家也可能认为个人本性为中性但不稳定,故要提倡“克己”以防个人自利而影响社会和谐。

按儒家学说主张,中国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在家庭基础上构建的,家庭关系支配着国人的社会生活形态。在城市住宅小区中,家庭是核心单元,生活在其中的业主,不仅仅是单个的个人,而是家庭单元的一分子,大多是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人。大多数国人以家庭利益为核心,他们会认为家庭利益大于个人利益。他们具有很强的家庭意识和家庭荣誉,乃至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在一定程度上讲,中国的个体是在为家庭生活、家庭兴旺、家族声誉而工作。虽然儒家文化未能完全解决社会发展中的人性偏离问题,但有关家庭和社会关系的论述以及个人自律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观点,仍是许多国人自觉遵守的行为潜规则,也是对个人行为进行评价的社会标准。因此,儒家文化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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