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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素质教育的价值基础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教育价值论的视角出发,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并不是一种科学的事实范畴,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价值范畴。依据我国教育改革的历史与现状,“素质教育”的提出是对一种新兴的教育价值观念的追求。“素质教育”概念最先是由教育实践工作者,针对我国基础教育的种种弊端提出的。)但这并未阻碍“素质教育”最终成为现实教育实践与理论约定俗成的范畴。“素质教育”提出以及兴起有着广泛的解释背景。

追思素质教育的价值基础

【作  者】宁本涛

【作者简介】宁本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

随着转型期教育改革实践的不断推进、发展,“素质教育”现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众多教育理论工作者无论是对“素质”概念的内涵和“素质教育”范畴的含义、层次、特征,还是“素质教育”的操作、实施等问题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然而,研究中的缺失也是显而易见的。问题之一,就是偏重“素质教育”本质论问题的追溯,而缺乏对“素质教育”价值基础的有效反思,即“素质教育”究竟何为?对此,我认为有必要从教育价值论的视角,借鉴解释学的方法对“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价值标准、价值解释、价值市场等问题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

探讨“素质教育”问题不能拒斥“素质教育”到底是什么的难题。长期以来,人们针对这一问题的论争,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曾对此作过统计,认为当前教育理论界至少已出现9类15个关于“素质教育”的定义。(注:杨银付:《素质教育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教育研究》1995年第12期。)大凡研究“素质教育”问题者,都从自己的研究视域出发,给“素质教育”以界定。所述各种定义,或把“素质教育”看作一种教育思潮,认为任何教育活动都是在一定教育思想、观念支配下进行的,教育作为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应当以育人为其根本尺度,所以应对儿童、青少年实施全方位素质教育;或把“素质教育”视为一种教育模式,认为“素质教育”不仅影响着基础教育领域,而且逐步波及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甚至幼儿教育领域,并将成为我国20世纪末期的一种主流教育模式;或把“素质教育”当作一种教育政策,主张把“素质教育”理论转化为实际教育工作者们的可操作性策略,大有形成一种声势浩大的“素质教育运动”的态势。上述诸种见解各有见地,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素质教育”问题的深入展开。但是,鉴于“素质”概念的歧义以及学者们不同的知识背景、生活经验、研究视界,要形成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恐怕很难。从教育价值论的视角出发,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并不是一种科学的事实范畴,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价值范畴。依据我国教育改革的历史与现状,“素质教育”的提出是对一种新兴的教育价值观念的追求。因而,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并非单纯是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学模式、考试制度等教育现象层面的转换,其实质在于传统教育价值观念与现代教育价值观念由冲突走向整合,从无序走向有序,最终形成一种稳定的教育价值观念体系。如果一味地认定“素质教育”就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范畴,进而从传统知识论的方法穷追“素质教育”范畴的本质,必然作茧自缚,陷入抽象的本质论的论争之中,难以自拔。我们探究“素质教育”问题的目的,并非要想获得“素质教育”概念的知识,而在于如何在现实的教育活动和行为中理解和追求“素质教育”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呈现的意义,也就是“素质教育”究竟何为。

显然,解答这一难题涉及两个前提性工作:澄清“素质教育”的解释背景;从教育价值论的视角分析探讨教育到底何为。

从词源学上考察,“素质教育”一词并非教育理论专家主观臆想的产物,而是具体教育实践创造、产生的“文本”。“素质教育”概念最先是由教育实践工作者,针对我国基础教育的种种弊端提出的。尽管有的学者曾对“素质教育”提法的科学性提出质疑,(注:黄甫全:《素质教育悖论》,《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5期。)但这并未阻碍“素质教育”最终成为现实教育实践与理论约定俗成的范畴。“素质教育”提出以及兴起有着广泛的解释背景。首先,从教育自身的发展来看,我国基础教育长期陷入“应试教育”的误区。打上引号的“应试教育”具有特定的内涵,主要是指那种脱离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考试为中心,唯分是举,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育。它所追求的是一种典型的功利教育价值观念,表现在课程方面,就是偏重科学知识、技能的传授和培养,而忽视学生良好个性和道德操行的养成;从教学组织形式而言,教师习惯于课堂教学上的“满堂灌”,而学生一味地呆读死记;就师生关系来说,相互之间并非一种截然对等的“主——客”关系。如此,学校教育背负着沉重的考试负担,教师、学生、家长,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幼小的心灵受到莫大的伤害,致使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严重背离了树人、育人、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教育价值追求。其次,从宏观的社会、文化背景分析,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期,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的利益原则一跃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进而引发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法,以及价值观念的冲突和变革。“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0页。)(www.xing528.com)

不可讳言,现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对文化教育事业带来强烈的冲击,形成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它消解了过去教育政治化、一元化的发展格局,为教育的多元价值追求提供了选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在瓦解传统教育价值观念体系的同时,也淡化了人们对教育目的性价值的追求,过分关注教育的功利性价值。教育中的各种实用主义拜金主义现象和短期行为应运而生,进而引发人们各种教育价值观念的冲突。所谓教育价值观念冲突,是指在特定的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传统教育价值观念体系已经解体或正在解体,新的教育价值观念体系尚未形成而出现的多元教育价值观念的分歧、论争、对立、两难的局面。表现在现实教育领域中,是指人们在具体的教育价值选择过程中,形成的两种或几种不同的教育价值观念的对立状态。这种对立的状态既可以发生在同一主体(个人、国家或社会)的不同教育价值取向上,又可以发生在不同教育价值主体之间的教育价值需求或理解上。前者时常表现为教育价值主体价值抉择的两难困境,比如国家宏观教育决策中的教育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两难抉择。后者时常表现为人们之间根本利益、理解的差异、对立和冲突。例如个人教育价值观念与国家教育价值观念的冲突。进而言之,教育价值观念冲突并非单纯的认识问题,而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在特定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教育价值观念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以放大的形式表现出来。

哲学解释学看来,教育作为人类特有的自主自觉的创造活动,在促进个体和社会的生存、发展中展现自己的意义。教育价值观念的许多特征都符合解释学的要求,具有教育价值的教育活动和行为就是教育价值观念所面临的“文本”,文本中所包含的教育价值就是教育价值观念所要理解的意义。人们对教育价值的理解,不但有政治、经济、文化等手段性价值的需要,而且有审美、道德、人生、信仰等目的性价值的追求。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教育的手段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却日渐分离,旧的教育价值观念体系也被打破,新的教育价值观念体系尚未形成,不可避免地带来多元教育价值观念的对立、冲突,冲突的最终结果必然是走向一种动态的平衡。“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价值观念,兼顾教育的手段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是对旧的“应试教育”价值观念的一种整合,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因此具有历史的合理性。

按照人们以往的思维方式,认为教育就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受教育者在这一活动中被“社会化”。成为成熟的个体,才能进入社会生活之中,开始未来的人生。这种观点值得推敲。尽管每个人都有一个成熟、发展的过程,但是我们并不认为人生是在成熟以后才开始的。进而言之,人从一个“自然实体”经过“社会化”,最终走向“精神存在”才是真正的人生。教育的真谛并非在于仅仅适应和满足培养社会各级人才的需要,而在于形成个体健全的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人的价值角度看,教育的全部活动,就在于提高、扩展、增殖人的价值,在于让受教育者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因此,教育的真谛在于教人做人,作一个有利人民的人。”(注:孙喜亭:《素质与教育》,《教育研究》1996年第5期。)由此我们认为,教育就其实质而言,并非是一种训练,而是一种价值引导工作;教育的全部意义和价值不能仅仅局限于人的自然素质的培养、开发,而是超越给定的自然素质,进而塑造个体精神,促进每个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具备充沛的精神力量和实践能力。

然而,随着科学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现代教育愈加偏重科学技术与知识的传授,以及学生智能的开发与培养,而忽视学生个体精神的建构,进而使他们成为现代社会“单向度”的人。其实,人的本质恰恰在于他的精神之中,同时个体精神的形成也必然离不开历史、文化、社会的统摄。这是因为,“每一个人在接受教育中,并非仅仅把智力、技能投入进去,而它的所有完整性,包括他的情感、态度、个性、性格、气质、意志等人之为人的一切,每一个人通过教育也不仅仅获得知识的增加和智力的发展,他获得的是整体的人生经历,是整体的精神。(注:《理解与教育——走向哲学解释学的教育哲学导论》,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4页。)伽达默尔认为,教育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以人生的普遍性也就是人类的精神为基础,使个体的人的“自然”、“自在”达到人所具有的普遍性,这就是人类教化的一般本质。(注:伽达默尔著、王才勇译:《真理与方法》,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页。)因此,对于现代教育的发展而言,应该从一种精英教育模式走向大众教育的发展模式,只有把科学与人文、知识与品性、理性与非理性、学习与生活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培养具有个体精神的一代新人。

综上所述,“素质教育”究竟何为?乃立足于人的生命整体,超越人的自然素质,建构个体主体精神,进而促进个体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是使学生会做人、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交往,最终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素质教育”具有广泛的解释阈。此外,在教育价值市场的争夺中,“素质教育”培养的是具有个体主体性的社会主义文化新人。总之,“素质教育”作为我国转型期的一种主导的教育价值观念,立足于教育的目的性价值标准,兼顾教育的手段性价值标准,符合社会进步和个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具有稳固的社会合理性。当然,“素质教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更是一个社会实践问题,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仅就理论研究而言,必须突破传统知识论的研究方法,抛弃形而上学的思辨研究,回到教育的真实世界,在具体的教育活动和行为中领悟“素质教育”的价值、意义,把握教育与学生个体精神变革的内在联系,以使“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建立在坚实的价值根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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