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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社工机构对项目的经验总结及问题与挑战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我们着重强调和提醒所有的社会工作者,针对每一个社会工作项目,都需要进行必要的经验梳理和总结,并尝试将其固化为可供参考的文献,以期为将来的项目提供经验参考。考虑到该项目分别在两个地方进行项目试点,且分别与A社工机构、B社工机构合作,我们将分别呈现两家社工机构对项目进行的总结。案例二:B社工机构对该项目的经验总结(一)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B社工机构社

B社工机构对项目的经验总结及问题与挑战

一直以来,笔者都在强调社会工作是一门更加偏向实践的学科,社会工作项目也秉持着这一理念。社会项目的实践性在实践中表现为绝大多数社会工作者将精力和注意力投放到一线实务过程中,而缺少以整体视角对项目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为此,我们着重强调和提醒所有的社会工作者,针对每一个社会工作项目,都需要进行必要的经验梳理和总结,并尝试将其固化为可供参考的文献,以期为将来的项目提供经验参考。通常在进行项目经验总结时,需要包括“项目顺利开展的成功经验”,“项目进展中遇到的突发状况及其解决方案”,“相比以往同类项目开展,本项目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本项目为以后项目的申请及实施奠定了哪些基础”,“整个项目从申报到结项存在哪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和挑战”,“整个项目过程遇到的挑战有哪些”,“对项目发展的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为更加直观地呈现何为项目经验总结,我们采取具体案例的形式来呈现。该案例[1]为国内某儿童领域基金会与所在地社工机构合作探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该基金会为项目及活动争取资金支持,并按照资助方的要求以及机构管理的程序、标准,对项目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而所在地社工机构以提供专业服务为主,包括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社会调查、社会帮教及合适成年人维权服务等服务内容。在完成项目第一阶段为期三年的探索试点后,项目团队对整个项目进行梳理,得出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和“对项目发展的建议”。考虑到该项目分别在两个地方进行项目试点,且分别与A社工机构、B社工机构合作,我们将分别呈现两家社工机构对项目进行的总结。

评估案例一:A社工机构对该项目的经验总结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项目实施以来,A社工机构积累了一定组织运营经验,主要服务板块的运行逐步正规化,但受经济条件、地域、社会发展程度以及思想文化方面的限制,A社工机构在项目试点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A社工机构中心合适成年人队伍大部分来源于高校学生,由于毕业等因素导致学生队伍相对并不稳定,新加入的志愿者在业务能力上往往有所欠缺,而志愿者的培训是很大的一个循环消耗。

2.由于思想理念的落后以及对此的不了解,很大一部分家长对A社工机构提供的服务持拒绝态度,尤其是对于心理咨询排斥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帮教、社会调查的效果。如何去改变家长的理念,任重而道远。

3.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仍然存在较多顾虑,在洽谈相关合作事宜上,过于谨慎,观念陈旧;还存在着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拒绝合作的情况,其理念还需要得到改变。

4.对于专职社工的教育性与支持性的督导已经配备,但是依然缺乏行政性的督导。A社工机构专职社工还停留在做好调查与帮教工作的狭窄思维中,没有做好帮助其他组织中的司法社工成长的准备,很难承担起支持其他社工组织发展的重任。

5.缺少规范的观护基地,尚无法为未成年人后续的改变、发展提供长期有效的帮助。

6.员工的效率和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主要表现在网站更新不及时,疏于对网站内容的管理;计划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拖延等问题。

7.存在少部分计划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由于时间问题、人力调配问题,以及情势变化等原因,造成部分预定计划没有完全得到贯彻执行。

8.在对外合作上,存在公检法系统中只有部分单位与A社工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很难保证A社工机构提供的司法社工服务在诉讼程序中的全覆盖。也是一个极大的优势,在未来的工作中,可以继续加强与高校的合作。

9.在充分调动和利用其他社会资源方面,做得相对较少。

(二)对项目发展的建议

1.A社工机构的大部分志愿者都来源于各大高校的学生,其中以研究生居多。研究生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工作的热情,但是机构仍应加强对于司法社工和司法志愿者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也是需要持续坚持下去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受益未成年人得到的帮助会更加有效。此外,除了专业化外,服务中心主要人员的职业化也是一个需要重视的发展方向。

2.A社工机构注重与司法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也在不断推进与司法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但是由于思想理念的落后,很多工作还是进展缓慢。在与司法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在进行专门考察交流的基础上予以学习吸收。

3.A社工机构现在处于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成立至今已两年,一直在进步,应当进一步夯实现有的工作基础。例如,继续做好现有的社会调查案件,增加社会调查的人力、物力投入,并注重提高社会调查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思考业务范围的拓展,如可以考虑探索强制亲职教育等新的业务范围。此外,评估小组建议,应增强品牌意识,重点研究和着力打造几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4.A社工机构的决议还是存在部分落实不及时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应当加强内部的沟通,及时传递中心内外部信息,督促责任人落实相关决议。

5.与各大高校的合作是A社工机构的一大亮点以及特色,(www.xing528.com)

6.通过合同管理,发挥司法社工职业化的引导作用。司法社工的职业化发展,对从业者的专业背景、职业培训、执业证书、从业经验、专业技能等都有客观的要求。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合同约定,对司法社工的教育、训练、经历、资历、年龄、执照等级以及个人品质要求方面设定标准要求,引导司法社工从业者向这些目标努力,从而提高司法社工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在合同中可以对司法社工的待遇做出约定,保障司法社工的合法权益,稳定司法社工队伍。

7.加强对政府及司法机关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督考核。事中、事后监督是保证政府、司法机关购买服务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政府、司法机关组织相关力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会对社会组织产生较大的压力,促使其保质保量地完成社区矫正工作,并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客观上有助于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政府及司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更多针对的是司法社工的具体工作,它可以促使司法社工不断学习,努力将自己的专业知识运用到未成年人保护实践中,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成效。

案例二:B社工机构对该项目的经验总结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B社工机构社工的力量与专业性较强。B社工机构一直在努力通过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来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保护。如为了增强社工的专业性,提高社工的工作能力,定期邀请业界专家、学者来到机构进行授课,大大提升了社工的业务水平。同时,为了提高指导效果,资助方也专门邀请有经验的社工对协会的工作开展督导,一对一教、手把手学。相对而言,B社工机构的专职社工业务水平已经得到较大程度提升。

2.专职社工的数量与薪酬有待增加。B社工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十分丰富,包括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治教育、社会观护、就业指导、收养评估等,但专职社工仅有三名,考虑到休假等因素,事实上专职社工能负责起协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就已经不易,协会的专业服务不得不通过聘请大量临时社工或者借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提供。

3.B社工机构专职社工的专项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工在刚开始接触案主的时候,明显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效果差强人意,还有对案主进行帮教失败的案例比例较大,这非常值得我们去反思协会社工的专业性问题。

4.B社工机构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有待清晰明确。项目预期的服务对象包括犯罪未成年人、触刑未成年人、司法识别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受到虐待、忽视、性侵害、家庭监护严重缺失等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重点青少年(包括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流动留守儿童五种)。然后,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一方面项目的服务对象有所拓展,例如,法治教育的服务对象范围扩展到了普通在校生。另一方面,还有不少类型的服务对象尚未被纳入服务对象范围。

5.B社工机构该项目如何制度化发展的问题。B社工机构实际发挥着整合多部门力量与社会力量建立司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的作用。尽管这是项目的特点和优点,但机构也存在较为明显的依靠项目及机构参与者的个人情感、公益及爱心运转的特点。如何让机构和项目所整合建立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机制进入制度化的轨道,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议题。

(二)对项目发展的建议

项目目前探索形成的通过B社工机构整合司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的未成年人司法与综合保护模式,采取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司法部门、社会组织等委派代表担任协会会长、理事或者会员的做法,这非常接近于英国的少年犯罪工作组(简称YOT)。YOT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政府主导,是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的专门机构;二是多机构参与,即由政府、司法、社会共同委派代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通过青少年保护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资源共享,实现了专业社会服务与青少年犯罪处理的链接。

因此,项目及B社工机构的未来发展,可以再进一步研究、吸收英国YOT模式经验,包括与英国代表性YOT组织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完善协会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府、司法、社会三方资源,形成部门与资源更加丰富、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专业性更加突出的未成年人司法与综合保护模式。

从上述案例呈现中我们可以发现,即使在项目设计、项目支持和项目督导等方面较为一致的项目,经过实施后,不同的项目实施方对项目经验的梳理和总结也具有极大的不同。这启示着我们,每一个社会工作项目经过一线实践和试点后,所反馈出的经验、教训都是不同的。我们应当重视对项目工作的梳理,总结出每一个项目所特有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项目经验。

结合上述案例分享以及过往项目经历,我们分析发现,通常社会工作项目能够顺利申请、顺利实施和顺利结项,需要重视以下三个关键因素:

第一,理念先行。众所周知,在社会工作领域,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项目都非常强调理念价值。换言之,总结一个成功的、能够顺利开展的项目时一定会发现:理念贯穿整个项目,如案例一和案例二中的未成年人司法理念。因此,我们需要有意识地强化相关理念,以理念先行指引整个项目过程,而非单一地凭借过往经历、主观感觉、外在要求等因素指引项目。

第二,人员素质。所有的社会工作项目都将由社会工作者来实施,尤其是负责执行项目工作的人员,所以人员的稳定性、人员专业性和人员的经验性均对项目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有着深刻影响。为此,我们需要重视项目人员的素质状况,为项目的顺利开展配置恰当适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某些专业性非常强的项目,则更需要配置“素质对口”的人员。

第三,跨部门多专业协作。“人在情景中”是社会工作最基本的理念价值,也揭示着情景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单一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团队难以应对如此重要且复杂的具体情景。这指引我们需要探索出一条新的工作路径才能让项目得以顺利开展,而“跨部门多专业协作”已然成为社会工作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路径,值得我们学习并加以利用。

如果我们能够有意识在社会工作项目中重视“理念先行”“人员素质”“跨部门多专业协作”等因素,将会为项目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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