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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意见》从组织机构、师资队伍、活动次数、主管部门、经费来源、督导评估几个方面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家长学校的具体要求。同时,《意见》 中还规定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这些规定的出台对家校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完善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家校合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家校双方对合作教育的认识不足

依据多年和家长的交谈中,笔者得知很多家长很愿意参与到班级的互动中,很愿意参加班级组织的班会等,可以看出家长最关心的是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即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与班主任沟通的目的就是知道自己孩子在学校表现怎样,并没有想参与学校教育。合作就是学校搞活动时去当观众,对家校合作稍微重视一点的家长则是参加活动,并做点服务性工作或提供物质上的赞助,而希望参与学校教育活动设计的家长却很少。由于认识不足,导致班主任在教育中不能主动或者多方面为家长提供参与的机会,导致家长缺乏主动性。

(二)缺乏完善的家校合作组织

完善的家校合作组织是家校合作良好运行的有力保证。2011 年1 月27 日,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家长学校的主要任务,并指出中小学校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岗前、在岗和骨干教师培训中,纳入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纳入研究与督导评估中。《意见》从组织机构、师资队伍、活动次数、主管部门、经费来源、督导评估几个方面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家长学校的具体要求。同时,《意见》 中还规定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对此,各地文明办要把家长学校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此外,2011 年8 月出台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对未来十年建立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做出了新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对家校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完善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部分家长并不清楚家长学校的存在,更谈不上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了。

(三)班主任与家长合作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班主任与家长合作地位不平等(www.xing528.com)

平等是合作教育的前提。家长和班主任因为孩子相识,因为对孩子的教育产生合作关系。家长在与班主任进行教育合作时追求平等,但面对实际问题时,家长往往缺乏主动性,不知道什么时候合作、该怎么合作。合作是相互的,但在家长和班主任的合作中,班主任更加主动,占主体地位,而家长往往只是参与或者只想配合。由此导致家长在与班主任相处的过程中始终存在顾虑,沟通缺乏有效性,个别严重的甚至产生误会。

2.班主任与家长合作教育的频率较低

家校合作方式具有时代特征。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生活物质条件改善了,家校合作方式也应日趋丰富。家长与班主任进行沟通最常用的方式是电话或手机短信,这种方式快速、便捷。当然,这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但在调查中发现,个别班主任没有将传统的家校合作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一体,而是过分依赖于电话和短信。众所周知,每一种家校沟通方式都有其独特优势,不是完全通过电话和短信就能做到的。班主任与家长用其他方式联系的不多,其中传统的家访这种最有效的家校沟通方式没有得到有效运用。

3.班主任对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关注不够

小学中因父母离异、丧偶或父母双方、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家庭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样的家庭都属于特殊家庭,生活在特殊家庭的孩子需要学校有针对性的教育,其中更需要特殊的家校合作教育。另外,身患重大疾病、有心理疾病或处于生长发育的青春期时,学生也会出现一些特殊问题,如早恋、网瘾等。这时候就需要班主任与家长经常联系,步调一致地进行合作教育。由于家长和班主任对这些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关注不够或者不够全面,问题学生的比例在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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