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唐代文体与风俗文化的关系研究

唐代文体与风俗文化的关系研究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贵文心理带给民众的是广泛的影响,事物可因文而贵。

唐代文体与风俗文化的关系研究

唐代文学商业气息较少为学者关注。事实上,唐代尊崇诗人,热爱文学之社会风气必然带来对一些文体的重视,而好的文学作品自然得到追捧,高昂的文学热情刺激了文学消费的高涨,诗文出现商业化趋势。

1.贵文心理与诗文价值的商业体现

隋唐以来,随着疆域的开拓、交通业的发展以及城市的繁荣,商业经济迅速崛起,“扬一益二”的民谚道出的是全国繁华都市众多,而扬州与成都成为翘楚。王建一首《夜看扬州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12],足以让人从当时夜市之盛况窥想其时商业之繁荣。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商业活动以及商业文化的影响已不容忽视,作为社会信息载体文艺,也自然出现商业意识的萌发。而民众对诗文作品的高度热情,让诗文作品广受追捧,造就民众商业意识中的贵文风习。

有这样一则民谣:“十金易一笔,百金偿一篇。”[13]此谣的背景是唐末彭玕通《左氏春秋》,尝募求西京《石经》,厚赐以金。广陵笔工李郁者善为诗什,彭玕贻书于郁,以白金十两市一笔;又令郁访石本《五经》,卷以白金百两为直。此谣是出重金求石刻之文,其出金之重,显示对经文的重视,同时也显示唐人心中文的商业价值。诚然,一字千金的重金求文之事早在先秦即已出现,但那更带有悬赏意味。唐代喜爱诗文的群体心理趋势,带来以文为贵的价值取向,造就好文无价的思想观念,从而引起包括商界在内的各个阶层的追捧。

贵文观念在谣谚中的反映,更映衬出这一观念乃民众的诗文价值反映。盛唐时期流传的一则民谣以黄金来喻美文之贵重:“前有胡楚宾,后有李翰林,词同三峡水,字值万黄金。”[14]胡楚宾,高宗时文学家,参与朝廷机密要事,时人称为“北门学士”。他才华睿智、文思敏捷,而且有酒中撰文的习惯。高宗每令作文,必以金杯盛酒令饮,便以杯赐之。无独有偶,李白曾得到玄宗重金赏赐。后人将其与李白比譬,称之“前有胡楚宾,后有李翰林”,其文价值都是“万黄金”。万黄金的虚指,代表的是好诗好文的无价思想。

好文价同黄金,显见时人对文学的看重,故而学得诗文之人也会因此而更高一筹:“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15]唱得《长恨歌》的妓女价格不同。因为能背诵白居易的作品,故而自觉身价不同他人。贵文心理带给民众的是广泛的影响,事物可因文而贵。

社会心理的影响无形而强大,给同时代的社会成员以共同的意识和情绪。唐人对诗歌的热爱和追捧是引起文学商业价值意识不可忽视的促进因素,李白曾作过一首《赠黄山胡公求白鹇》,在诗序中交代缘由:“闻黄山胡公有双白鹇,盖是家鸡所伏,自小驯狎,了无惊猜。以其名呼之,皆就掌取食。然此鸟耿介,尤难畜之,余平生酷好,竟莫能致,而胡公辍赠于我,唯求一诗,闻之欣然。”[16]胡公赠白鹇,所求唯诗,无疑表明对李白诗歌的追崇,事实上也形成了以诗歌交换物品之行为。商业流通就是从最初的物物交换开始。我们不排除唐代商业发展对诗文换物的刺激与推动,但社会的贵文理念才造成广大民众对美文好诗大力追捧,不惜重金购买,从而促进诗文进入商业流通。

2.诗文价值的商业认同

社会对文学作品的高度追捧,达到泛化与普及,必然带来文学作品进入商业流通,这一社会现象在初唐即已形成。文人可通过创作获得商业报酬,王勃省父途中经过南昌为滕王阁作记,“顷刻而就,文不加点,满座大惊。酒酣辞别,帅赠百缣,即举帆去。”[17]王勃平时就靠作文而获利:“勃属文绮丽,请者甚多,金帛盈积,心织而衣,笔耕而食。”[18]杜甫亦有诗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本卖文为活,翻令室倒悬”[19],描绘卖文所得甚少的文人之寒酸,却也透露出文人靠鬻文为生的社会现实。

中唐时期文学作品更广泛地进入商业流通,白居易等人的诗歌可以直接参与市场交换,冯贽《云仙杂记》卷四《物价至微》条载:“开成中,物价至微,村落买鱼肉者,俗人买以胡绢半尺,士大夫买以乐天诗一首与之”;用诗歌直接交换鱼肉,体现唐人喜爱诗歌的感情,也说明文学的价值用金钱来衡量已成为一种大众接受的社会现象。(www.xing528.com)

进入商业流通领域的诗歌,因为传播普及、需求旺盛,市场交换的形式,由单一的买卖文学作品内容到以之缮写、模勒后再买卖,形式更多样化:“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书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此种风气不仅仅是在本土流传,在新罗,更是宰相都出重金购买白居易的文章:“又鸡林贾人,求市颇切,自云:‘本国宰相,每以百金换一篇。其甚伪者,宰相辄能辨别之。’”[20]

相对于诗歌和其他作品而言,碑志文进入商业流通更是普遍现象。皇甫湜就曾因所给的报酬不满而大怒,直接提出高价,而得到满足:

皇甫湜,字持正,睦州新安人。擢进士第,为陆浑尉,仕至工部郎中。辨急使酒,数忤同省,求分司东都。留守裴度辟为判官。度修福先寺,将立碑,求文于白居易。湜怒曰:“近舍湜而远取居易,请从此辞。”度谢之。湜即请斗酒,饮酣,援笔立就。度赠以车马缯彩甚厚,大怒曰:“自吾为《顾况集序》,未常许人。今碑字三千,字三缣,何遇我薄邪?”度笑曰:“不羁之才也。”从而酬之。[21]

综上,文学作品的价值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从而进入商业交换,这已非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流行的世风。即使白居易与元稹这样交情甚厚的老友,也是如此。白居易为元稹作墓志,“白乐天为元微之作墓铭,酬以舆马、绫帛、银鞍、玉带之类,不可枚举。”[22]

诗文得到重视与商业认同,作为连锁反应,文人也会因创作而获利。此种趋向达到一定程度,引起了文学的商业化,唐代文学作品进入商业流通日趋普遍,因此对文学的影响不单单是文人创作后所获得的酬劳,在应用文领域,它所带来的更是创作的商业化,因利而为文,应求而作文。

据《旧唐书·李邕传》载:“邕早擅才名,尤长碑颂。虽贬职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巨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李邕是所求不断,应求作文而获利颇丰,直接进行商业化创作。这已类似出卖商业产品,更是先收定金,而后应求而创作所需之文章。

出钱求购文章的社会风气,连远离世俗社会的方外之侣也受其影响:“元和十一年春,庐山东林寺僧道深、怀纵、如建、冲契、宗一、至柔、诸、智则、智明、云皋、太易等凡二十辈,与白黑众千余人,俱实持故景云大德宏公行状一通,贽钱十万,来诣浔阳府,请司马白居易作先师碑,会有故不果。”[23]

创作商业化随之而来的少不了商业竞争,市场红火的碑志文领域同时也竞争颇为激烈。王谠《唐语林》卷一载:“长安中争为碑志,若市贾然,大官薨,其门如市,至有喧竞构致,不由丧家者。”[2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