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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创新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依据是高校分级管理经济责任制度及授权审批管理制度所授予的权限和职责。②审计部门接到委托书后,办理审计立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的前3日向被审计人员及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由学校有关部门归入被审计人员干部档案。③审计组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经审计部门审定并签发。

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创新

(一)授权审批审计监督

授权审批审计监督是对授权审批管理系统实施的监督,即根据分级管理经济责任制,对授权审批系统所赋予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授权审批审计监督的形式以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由于高校审计部门属于学校内部监督部门,其职权只能审计监督管理层以外的二级学院、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即中层干部,高校管理层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政府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通过对二级学院、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审批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有的责任,进行内部审计,并通过单位的经济活动记录来查证被审计人员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做出内部审计评价。

1.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依据及范围

在高校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首先必须有监督依据,明确监督对象和范围,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1)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依据是高校分级管理经济责任制度及授权审批管理制度所授予的权限和职责。

(2)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和范围。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对象为高校部门、二级学院及单位中具有审批权限和经济管理职权的负责人,因此审计监督的范围是被审计人员所管理的本部门、本学院和本单位所有审批的经济事项及经济活动。

2.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程序和内容

(1)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程序。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程序按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进行,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实施。①由组织部委托,经管理层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对被审计人员进行任期、任中授权审批等经济责任审计。②审计部门接到委托书后,办理审计立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的前3日向被审计人员及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③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人员及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被审计人员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准备书面述职报告。④审计组进场实施审计时,被审计人员应向审计组提交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同时审计部门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审计公示,并听取有关教职工的意见。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要做好审计工作底稿。⑤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初稿。⑥征求被审计人员及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人员及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书面意见,审计组核实意见后,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及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报送管理层主管领导审批。⑦审计报告批准后,提交给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并送达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执行。审计报告由学校有关部门归入被审计人员干部档案

(2)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重点是被审计人员的审批行为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合法性即审批事项及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财务审计监督

1.财务监督

财务审计程序可分为确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监督、编写审计报告、进行审计整改、审计材料归档5个工作程序。

(1)确定审计计划。①根据学校管理层的要求或按照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当年被审计的内部单位和审计项目。②选派人员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审计对象、时间、内容等。③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

(2)实施审计监督。①财务部门提交与被审计项目相关的账册、会计凭证、制度等书面资料、电子数据,包括: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被审计年度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等资料,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资料。②审计组实施审计,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取得审计证据。③审计组整理、归纳、汇总、分析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3)编写审计报告。①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其中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情形、整改情况等。②审计组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修改或复议。③审计组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经审计部门审定并签发。

(4)进行审计整改。①被审计单位将审计建议或审计建议书、审计决定书的落实情况报送审计部门。②审计部门对重要的审计事项进行跟踪审计。

(5)审计材料归档。①审计项目结束后,整理审计材料。②审计材料归档,建立审计档案。

2.校级财务审计的内容

高校校级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审计、预算审计、收入审计、支出审计、资产负债审计、净资产审计、年资决算及报表审计等。

(1)基本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①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学校财务工作是否实行统一领导,是否按规定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②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③财务管理部门内部不相容岗位是否分设,并相互控制与制约;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预算审计的主要内容。①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赤字预算;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有无调整项目的原因及金额的详细说明。②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是否有效。③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差异。预算的执行情况如何,如果差异较大,应当进行原因分析。

(3)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①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经物价部门批准,有无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②收入入账的完整性。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③学费等收费收入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是否按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收费及时收入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④是否筹集到满足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保持合理的资金结构。(www.xing528.com)

(4)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①支出是否真实,是否按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计划等问题;有无转移、虚假发票报账、违反规定发放钱物等问题。②支出是否合法,是否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③支出是否有效益,资金使用率情况,有无结余很大或损失浪费等问题。④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⑤对投资项目是否进行过可行性研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是否合理,资金配置是否有效。

3.二级财务机构及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二级财务机构及其所管理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内容应包括二级财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情况2部分。

(1)二级财务机构审计的主要内容。二级财务机构审计的重点是机构健全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情况等。①会计机构建立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高校财务制度规定,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手段、工作环境以及队伍建设是否符合实际需要。②会计账簿设置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法,记录是否及时、清晰、准确。③会计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要求,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及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归档是否符合规定。

(2)独立核算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二级机构管理的独立核算单位,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有事业性质的校医院、自收自支的非营利性质的服务单位、学校办的企业或集团参股的公司等,采用的会计制度也不尽相同,校医院采用医院会计制度,公司制的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等。对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应根据每个单位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别或侧重。

(三)经济法律文书监督

经济合同是高校使用最广的经济法律文书,涉及经济技术合作、投资、贷款、联合办学、资产出租和转让、承包经营、用水用电、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承建、物业管理等。总的来讲,合同可以分为收入类经济合同和支付类经济合同2大类。收入类经济合同包括经济合作合同、联合办学合同、资产出租合同等,这类合同可以收取合作费、学费、租金等收入或收益,收入类经济合同是合同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支付类经济合同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出包合同、用水用电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这类合同需要支付货款、承包工程款、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付类经济合同一般是通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程序签订,通常在采购或工程招标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

1.经济活动监督

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监督包括对合同起草主体、合同审批、合同用章等方面的监督。

(1)经济合同起草主体监督。高校对外经济合同应以法人的身份起草和签订,内部二级学院、部门等可以用学校的名义起草合同;非学校内部组织及个人不得以学校的名义起草合同。内部审计主要监督合同起草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能否用学校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2)经济合同审批监督。一般性经济合同起草完毕后,应经过授权审批系统由审批人或授权审批人进行审批;重大的经济合同应通过相关领域专业人员讨论,并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管理层决策指挥系统决策审批。内部审计主要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经济合同用章监督。高校经济合同除统一使用法人名义签订,还应该统一使用学校的合同专用章。内部审计主要监督每项经济合同是否全部统一使用学校的合同专用章,有无为规避审批或以学院或部门公章代替学校合同专用章的现象。

2.经济合同条款监督

经济合同条款监督主要是监督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1)条款的合法性监督。经济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内部审计监督首先应审核合同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与法律确定冲突的条款。

(2)条款的合理性监督。经济合同条款内容应该符合正常的逻辑思维,具有合理性。内部审计应该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损害学校利益的异常条款或内容,如果存在异常条款,应进一步审查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3.经济合同备案及履行

经济合同备案管理与履约密切相关,合同管理规范才能保障按期履约。

(1)合同备案监督。高校经济合同应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档管理,内部审计应监督经济合同是否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档管理,是否报送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备案。

(2)合同履行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内部审计应监督以下事项:支出类合同按约付款是否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是否按照合同条款审核付款;收入类合同的收入款项是否按期到账,财务部门是否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合同,是否存在已到期但未收到的合同应收款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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