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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新法家重构的镜鉴与启示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民国新法家在其政治意识形态建构过程中存在以上的缺陷,但是,对于当下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下推进国家现代性建构的伟大实践而言,仍然具有镜鉴价值和启示意义。经济发展必然导致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发展。最后,民国新法家高度强调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塑造的“中国化”。新法家将民族国家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比喻为身体与血液。其二,民国新法家极为强调法家思想的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的品性。

民国新法家重构的镜鉴与启示

尽管民国法家在其政治意识形态建构过程中存在以上的缺陷,但是,对于当下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下推进国家现代性建构的伟大实践而言,仍然具有镜鉴价值和启示意义。

首先,如前所述,先进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是缔造强有力的政党的必要条件,而先进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内涵发展和功能发挥又依赖于强有力的政党支持。民国新法家的理论主张与政治实践能够为当下中国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塑造和发展提供的启示首先是:一方面,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内涵要获得发展,有赖于政党的理论自觉。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承担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任务,这决定了在21世纪的当下,执政党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必须对这种时代任务作出有效呼应,对这种任务所要求的政党决策和政治行动提供有效指引。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能否胜任,则取决于这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所具有的理论品性。不仅是科学的品性,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品性。因此,作为执政党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本身需要不断发展。而这种发展则需要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自觉。具言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断生成和发展,需要执政党本身要努力形成统一的认识;需要执政党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政治实践相结合;需要执政党根据时代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发展这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体系,赋予其与时俱进的内涵,不断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需要执政党始终根据实践的发展来检验这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还面临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意识形态的衰落”和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混沌的困境,[77]以及作为应对举措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重塑。在郑永年教授看来,“要人民对党有认同,党的意识形态就必须满足人民的需要,要通过意识形态向人民传达党的发展方向及其和人民的相关性”。[78]质言之,就是党要具有把自身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社会化,使社会公众自愿接受执政党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而这个政党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社会化的推进,则有赖于执政党的社会动员功能和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使得这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内化为人们价值评判、价值选择、目标定位和政治行动的根本指导,确保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获得实效,进而得以展现其生命力。只有当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能够获得以政党的理论自觉为基础的与时俱进的品性,以及获得以政党的有效组织和动员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社会化,这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民国新法家始终持有塑造一种与时俱进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理念,这一点是值得借鉴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软实力”,是其政治导向和社会价值观的系统展现,直接关系到民族国家的未来走向问题。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我党历来的一项重要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上层建筑,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决定于经济基础。经济发展必然导致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发展。在此情势之下,“执政党并没有多大的选择,那就是要再塑意识形态。回到意识形态并不是说执政党要回到传统,而是要在意识形态方面作创新,使得其意识形态能够解释现实问题,引领改革”。[79]强调意识形态的创新,其实就是强调意识形态本身的与时俱进的品性。而民国新法家在建构其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过程中,始终强调这一点。新法家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与时俱进性表现为对待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态度上:对于中国传统文化,陈启天指出:“一切国家的文化,都随着时代和环境而改进……过于顽固的保守固有文化,便足使文化过于与时代及环境不相应,而有文化僵化的危险。”[80]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塑造,只能是“用反省的态度”,在检讨固有文化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和新环境需要”进行扬弃;对于西方文化,则以中国现代性建构的需要为前提,进行批判和酌取。新法家的这种文化姿态,是值得肯定并且在当下中国现代性建构和与之相符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塑造中值得学习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性,是其在政治现实进程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必要条件之一。

最后,民国新法家高度强调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塑造的“中国化”。[81]基于实用主义的考虑,民国新法家在建构其现代性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过程中,“一面传递旧文化,一面创造新文化;一面吸收外来文化,,一面融化外来文化”。[82]在民国新法家的理论视域中,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中国化”包括两个维度:其一,传统的固有文化是一个民族国家的精神命脉,是建构一个国家自身发展道路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根本智识资源。新法家将民族国家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比喻为身体与血液。“一个国家不能完全推翻固有文化,而代以外来文化,也如人身一样不能完全抽出原有血液,而代以注射的血液”。[83]民国新法家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来倡导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发展先秦法家思想以塑造其现代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其二,民国新法家极为强调法家思想的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的品性。因此,新法家并不拒斥西方文化。恰恰相反,为了实现救亡图存和由此派生出的中国现代性建构的任务,新法家积极主张汲取西方优秀文化,尤其是工业文明、科学主义、立宪民主和人权政治观。但是,新法家却强调学习西方不等于全盘西化。他们不无警醒地指出:“全盘吸收外来文化,以整个代替固有文化,这不但是个不可能的幻想,而且是个太不智的企图。”[84]因为“任何西洋的社会哲学,都含有其本国的特殊性在内,绝不能完全移用于中国。因为中国的环境与时代,与任何西洋国家多少有点差异。西洋各国从未预备着一种现成的社会哲学,恰恰适合现代中国的需要。如果完全袭用西洋的任何社会哲学于中国,不但不能得利,反而要受害了”。[85]因此,民国新法家提出了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重构的中国化宗旨,即:“今后中国所需要的思想,是要经过现代中国人自己独立的思想出来。没有经过现代中国人自己独立思想出来的思想,便不能算是中国的思想,至多只是思想的抄袭或贩卖。完全抄袭或贩卖古人或外人的思想,便不能算是思想家。近数十年来,我国思想界的权威者,不是古人,而是外人。外人的思想,在我国思想界没有经过一番独立的消化作用,便不能适用于中国……完全抄袭或贩卖外国人的思想,则中国不但不能得到外来思想之利,反要受外来思想之害了。”[86]

在“中国化”的意识主导下,陈启天明确反对当时中国出现的“外国化政治”及其“外国化政治理论”现象。他严厉批评民国“各大学政治学的教授,多半用外国材料或外国教本,至于我国政治的历史和现状,他们多半忽略不讲”[87]的现状,强调“政治理论太外国化,是决不能适用于中国的。要勉强适用于中国,不过使中国更加困难。……这不但破坏了我国政治的独立性,而且破坏了我国政治的统一性,使我国政治不易改进,是很显明的政治外国化”。[88]正是意识到政治外国化的危害“大则足以招致外患,小则足以增长内乱,甚至使外患和内乱夹攻中国,而陷中国于万劫不复的境地”[89],民国新法家才强调主张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建构必须实现“中国化”“必须由中国人自定一种合于中国需要的政治理论,同时政治实际又须严守中国国家的立场,不可倒在任何外国的怀抱中”。[90]

一言以蔽之,新法家主张中国自身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建构,必须是从中国的现实需要出发,在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的基础上,酌取西方文明成果并予以“中国化,使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91]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国新法家疾呼西方文化“中国化”的同一年,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六届六中全会上也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主张。毛泽东同志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92]

中国共产党人与民国新法家所共同主张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中国化”,无疑是我国政治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巨大理论财富。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伟大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形成的理论成果,即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相结合的本土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大精神支柱,是指引着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思想保障。在当下中国政治进程中,只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不断重塑中国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才能够保证党不断获得强大的生命力,才能够保证中国在21世纪的新战国时代中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民的辛福安康。

(本文原刊于《河南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有修改。)

【注释】

[1]钱锦宇:《中国国家治理的现代性建构与法家思想的创造性转换》,载《法学论坛》2015年第3期。

[2]喻中:《论东亚新法家》,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3期。

[3]程燎原:《晚清“新法家”的“新法治主义”》,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魏治勋:《新法家的“国家主义”形式法治观批判》,载《法学论坛》2015年第3期;魏治勋:《近代“救亡叙事”中的新法家法治意识形态及其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1期;魏治勋:《近代新法家的法治主义思想建构及其时代功用》,载《东方法学》2016年第4期。

[4]喻中:《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载《政法论坛》2016年第4期;程燎原:《常燕生的“新法家思想”》,载《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程燎原:《论“新法家”陈启天的“新法治观”》,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3期;钱锦宇:《法家思想的近世续造——以陈启天的“新法家理论”为中心》,载《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1期;魏治勋:《论常燕生以“生物史观”为基础的新法治主义》,载《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魏治勋:《陈启天“新国家主义”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5]喻中:《法家三期论》,载《法学评论》2016年第3期;钱锦宇:《新“法家三期说”的理论阐述——法家思想史断代的几个问题》,载《东方法学》2016年第4期;喻中:《论东亚新法家》,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3期;喻中:《法家的类型学考察》,载《东方法学》2016年第4期。

[6]魏治勋:《近代“救亡叙事”中的新法家法治意识形态及其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1期。

[7]李宗桂:《文化批判与文化重构——中国文化出路探讨》,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总序”第1页。

[8]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挑战》,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

[9]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挑战》,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

[10]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180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页。

[11]徐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0页。

[12]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载《陈独秀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62页。

[13]陈独秀:《宪法与孔教》,载《陈独秀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83页。

[14]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180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页。

[15]陈序经:《陈序经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16]陈序经:《陈序经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47页。

[17]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180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页。

[18]钱锦宇:《法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与中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塑造》,载《南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5年第4期。

[19]康有为为《中国学报》第六期的题词。参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96页。

[20]辜鸿铭:《辜鸿铭文集》(下卷),黄兴涛等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25页。

[21]辜鸿铭:《辜鸿铭文集》(下),黄兴涛等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页。

[22]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180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页。

[23]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180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页。

[24]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180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51页。

[25]夏林:《从现代性的基础看两种启蒙及其历史表现》,载《人文杂志》2006年第3期。

[26]魏治勋:《论常燕生以“生物史观”为基础的新法治主义》,载《南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5年第4期。

[27]常燕生:《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载《文化与教育》1935年第55期。

[28]常燕生:《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载《文化与教育》1935年第55期。

[29]常燕生:《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载《文化与教育》1935年第55期。

[30]梁启超在对欧战与现代性关系进行观察和反思之后,找到了坚守中国传统文化的信心和定力。他在《欧游心影录》中大声疾呼:“我可爱的青年啊,立正,开步走!大海对岸那边有好几万万人,愁着物质文明破产,哀哀欲绝的喊救命,等着你来超拔他哩。我们在天的祖宗大圣和许多前辈,眼巴巴盼望你完成他的事业,正在拿他的精神来加佑你哩。”这里的“三大圣”,就是孔子老子墨子。参见《欧游心影录(节录)》,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7页。

[31]常燕生:《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载《文化与教育》1935年第55期。

[32]常燕生:《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载《文化与教育》1935年第55期。

[33]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23页。

[34]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23页。

[35]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19页。

[36]参见《商君书·开塞第七》。

[37]陈启天:《中国法家概论》,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10页。

[38]陈启天:《中国法家概论》,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12页。

[39]常乃惠:《生物史观研究》,载《常燕生先生遗集(第二册)》,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62页。

[40]魏治勋:《论常燕生以“生物史观”为基础的新法治主义》,载《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41]魏治勋:《近代“救亡叙事”中的新法家法治意识形态及其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1期。

[42]常燕生:《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载《文化与教育》1935年第55期。(www.xing528.com)

[43]常乃惠:《生物史观研究》,载《常燕生先生遗集》(第二册),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13页。

[44]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2页。

[45]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33页。

[46]常燕生:《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载蔡乐苏主编:《中国思想史参考资料集》(晚清民国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1页。

[47]陈启天:《中国法家概论》,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20页。

[48]参见《商君书·更法》。

[49]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79页。

[50]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79页。

[51]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80页。

[52]钱锦宇:《法家思想的近世续造——以陈启天的“新法家理论”为中心》,载《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1期。

[53]陈启天:《民主宪政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6—17页。

[54]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41—42页。

[55]罗斯·特里尔主编:《习近平复兴中国——历史使命与大国治理战略》,CN Times Books,Inc.2016.pp.21。

[56]罗斯·特里尔主编:《习近平复兴中国——历史使命与大国治理战略》,CN Times Books,Inc.2016.pp.447。

[57]钱锦宇:《法治视野中的现代国家治理:目标定位与智识资源》,载《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16年第6期。

[58]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61页。

[59]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13页。

[60]魏治勋:《近代“救亡叙事”中的新法家法治意识形态及其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1期。

[61]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张华青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0页。

[62]民国新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均为中国青年党党员。陈启天先后担任青年党的中央委员兼训练部主任、审查委员会委员长、青年党中央常委、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常燕生则历任青年党中央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部长、青年党中央常务委员兼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

[63]《我们的主张》,载《民生周报》,1931年10月3日。

[64]常乃惠:《生物史观研究》,载《常燕生先生遗集(第二册)》,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62页。

[65]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3页。

[66]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35页。

[67]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3页。

[68]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25页。

[69]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25页。

[70]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65页。

[71]陈启天:《民主宪政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37页。

[72]陈启天:《民主的真谛》,东南印务出版社1950年版,“自序”。

[73]陈启天:《民主的真谛》,东南印务出版社1950年版,第23页。

[74]钱锦宇:《法家思想的近世续造——以陈启天的“新法家理论”为中心》,载《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1期。

[7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559—560页。

[76]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41页。

[77]郑永年:《再塑意识形态》,东方出版社2016年版,第29—33页。

[78]郑永年:《再塑意识形态》,东方出版社2016年版,第22页。

[79]郑永年:《再塑意识形态》,东方出版社2016年版,第53—54页。

[80]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19页。

[81]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24页。

[82]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40页。

[83]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40—41页。

[84]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39页。

[85]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自序。

[86]陈启天:《新社会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第134—135页。

[87]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33—34页。

[88]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34页。

[89]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34页。

[90]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34页。

[91]陈启天:《民族的反省与努力》,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24—25页。

[92]毛泽东:《论新阶段》,新华日报馆1938年版,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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