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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金融学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无须占用自己的资金,该类业务是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信用业务的基础上产生的,不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在中间业务中,商业银行既不作为债权人也不作为债务人,仅仅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办理业务,从而获得手续费和佣金,故而,中间业务的风险小,收益高。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中间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业务手续费、财务咨询业务管理费用、贸易佣金等。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金融学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其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存贷款的利息差,但随着近年来金融监管方式的转变和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商业银行的利差收益在不断缩减。为了提高客户的覆盖率和银行利润率,商业银行逐渐向中间业务领域发展以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而是利用自身的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无须占用自己的资金,该类业务是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信用业务的基础上产生的,不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在中间业务中,商业银行既不作为债权人也不作为债务人,仅仅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办理业务,从而获得手续费和佣金,故而,中间业务的风险小,收益高。

2018 年国内20 家上市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的收入情况如图7-2 所示。

图7-2 2018 年20 家上市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营业收入情况

从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看,对于拥有客户优势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而言,虽然银行业务占主要位置,但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结算型业务、投行业务、代理业务均有一定地位。这些银行的客户优势在2018 年进一步得到体现,并推动其传统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增长,银行卡及信用卡业务在全国性银行中的地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还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如表7-12 所示。

表7-12 四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有银行卡业务、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和代理业务等。

(一)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是电子货币的一种,为日常现金的存取、支付结算和透支提供了便利。

银行卡的种类也很多,例如按载体材料不同可划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 卡),按使用对象不同可划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不同可划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清偿方式不同可划分为贷记卡和借记卡,按结算的币种不同可划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等等。

建设银行2019 年年报显示,该行不断加大移动支付领域创新:“龙支付”业务不断优化升级,客户数达1.22 亿户,全年累计交易量达3.49 亿笔,品牌形象和业务规模在同业领先。大力建设央行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推进支付结算生态圈升级拓维。加快开放银行布局,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实现外场景批量获客和金融服务输出。2019 年末,借记卡在用卡量达11.29 亿张,其中金融IC 卡在用卡量达6.22 亿张。全年借记卡消费交易额达23.19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0.42%。2019 年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到1.33 亿张,较上年净增1275.93 万张;实现消费交易额3.15 万亿元;贷款余额达7411.97 亿元,不良率为1.03%,资产质量保持同业领先。

(二)结算业务

一般而言,结算业务可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结算形式,即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现金结算是通过使用现金的方式来完成货币收付的一种结算方式。但是,在我国这种结算方式使用的范围较小,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内才可使用。

转账结算是以票据和结算凭证为依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转到收款人账户的一种结算形式。由于转账结算较为方便而且可节约大量的现金,因此,该种结算方式所占的比重较大。

(三)信托业务(www.xing528.com)

信托是指拥有财产所有权的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和运用,为指定人谋取利益的经济行为。因此,在信托关系中牵扯到三个关系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信托业务的种类很多,如在西方国家的信托业务主要有证券投资信托、公益信托、遗产管理、共同信托基金不动产信托、养老金信托、贵重物品的保管等;我国的信托业务种类主要有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公益基金信托、劳保基金信托和个人特约信托等。

比如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建设银行2009 年投资控股的信托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4.67亿元,建设银行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7%和33%,主要经营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固有业务。建信信托主动加强规范经营,积极实践创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9 年末,建信信托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3 912.32 亿元,资产总额达315.86 亿元,净资产达208.01 亿元;2019 年净利润为22.18 亿元。

(四)租赁业务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

按照业务模式租赁业务可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是根据承租人对货物供应商、租赁物的选择,出租人购买对应的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最显著的特点是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和最终所有权归属承租人,实现融资与融物的结合。而经营租赁业务中承租人通过支付租金仅获得在约定时间内租赁资产的使用权。承租人不需要承担折旧和维修费用,租赁资产也不纳入其资产负债表。

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中间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业务手续费、财务咨询业务管理费用、贸易佣金等。

比如,建设银行下设的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 年,注册资本80 亿元,为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等。

建信租赁扎根实体经济,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民生服务等领域,加大飞机租赁、航运租赁的业务拓展力度,积极稳妥发展海外业务,夯实风险管控基础,不良率保持行业较低水平,发展质效稳步提升。2019 年末,建信租赁资产总额达1 310.76 亿元,净资产达160.13 亿元;2019 年净利润为15.21 亿元。

(五)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收付(如代发工资、代理收付罚款、税款、劳务费、水电等生活费用等)、代理证券(如代理发行股票和债券、代理有价证券的买卖、代发股息红利等)、代理融通(商业银行为客户代为收取应收账款,并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代理保险(商业银行为保险公司代办财产和人身保险等业务)、代理保管(商业银行代客户保管各种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出租保管箱)等。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不仅只有上面四大类,还有理财、结算、顾问与咨询等。表7-13 是建设银行2019 年年报公布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19 年,建设银行紧抓市场机遇,围绕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加大创新,提升服务能力,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达1372.84 亿元,较上年增长11.5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比率为19.46%,较上年上升0.79 个百分点。

表7-13 建设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中,银行卡手续费收入达526.20 亿元,增幅13.92%,主要是因为信用卡业务紧抓加快产品创新,丰富各类客户产品线,稳步推进发卡量拓展和消费交易额提升;电子银行业务收入达256.66 亿元,增幅38.10%,主要是因为集团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发挥线上经营优势,网络支付交易额较快提升;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达168.94 亿元,增幅5.30%,主要是因为代理保险和债券承销业务增长带动;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达141.94 亿元,增幅11.34%,主要是因为银团贷款通过加大牵头筹组及分销力度,使资产托管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保持稳健增长;理财产品业务收入达128.99 亿元,增幅16.07%,主要是因为加大新产品研发和营销力度,使产品规模保持稳定,产品发行成本下降,资产运营和管理能力提升;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达122.67 亿元,增幅1.37%;顾问和咨询费收入达103.31 亿元,降幅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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