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是一个权力欲望极强的人,大臣汲黯曾形容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要想实现远大的抱负,武帝必须确保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命令也必须得到贯彻执行。汉初,丞相对皇权起到很大制约作用。从元朔年间开始,武帝任命出身低微、才能平庸的人出任丞相,使丞相无法干预皇帝的决策。但在制度层面,丞相仍然拥有很大权力,依然对皇权构成威胁。武帝决心收夺丞相权力,想到的办法是利用内朝官来分散丞相的职权。
汉代的官僚可以划分为两大系统。其中一类官员主要为皇帝的日常起居服务,具有很强的私属性质,这些官员大多供职于宫廷,故被称为“内朝官”。另外一类官员主要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由丞相领导,在宫廷外的衙署办公,被称为“外朝官”。在内朝官少府的属吏中,有一类专门负责皇帝生活起居事务的官员,他们的官职均带有“尚”字,如尚食、尚卧、尚浴、尚衣等等,统称为“六尚”。其实这类官职远不止六种,六尚只是一种泛称,这与“九卿”的称法十分类似。“尚”就是“执掌”的意思,尚食就是执掌皇帝饮食的官员,尚卧就是执掌皇帝睡觉的官员,尚浴就是执掌皇帝洗澡的官员。因为服务于皇帝身边,“六尚”往往由宦官担任。在“六尚”中还有一种“尚书”,原本是掌管皇帝文书的官员,品级很低,官秩只有六百石。武帝在位时期,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而亲自处理政务,更多地利用尚书这个机构。尚书的职权不断扩大,为此武帝逐渐提高尚书的级别和扩大尚书机构规模。到了武帝在位末期,尚书的官秩增加为一千石,尚书的员额也由一人增加为四人。四个尚书分管行政、司法、外交等事务,而这些事务过去都由丞相负责。尚书逐渐成为国家的核心行政机构,而丞相率领的外朝官则只能执行尚书传达的皇帝命令。
上林三官五铢钱铜范(西汉,陕西澄城县坡头村出土)。汉武帝实行货币专铸,专令上林三官铸造了有统一标志的新五铢发行天下,此为强化皇权的一项措施。
皇帝想要独立决定国家事务,仅仅依靠尚书是不够的。武帝开始起用身边的亲信,依靠他们献计献策。武帝在日常工作中,十分注重对各类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当他注意到某人才能突出时,就给此人以侍中、常侍、给事中等官衔,让他入宫服务。侍中、常侍、给事中本来是不常设置的散职,而武帝在位时,给予很多人此类官衔,最多时有数十人在宫中供职。这些人终日陪伴在武帝身边,随时进言进策,实际形成了一个专为皇帝服务的政策制定团队。武帝依靠这些亲信,在宫中就可以做出决策。当皇帝的某些决议遭到丞相等朝臣的反对,武帝还会利用这些亲信去对抗外朝官。例如武帝设置朔方郡、出兵东越等决议都曾遭到丞相的反对,武帝组织内侍官与丞相辩论,结果是把丞相驳斥得哑口无言。元狩年间以后,国家大事几乎都由武帝在宫殿内决策,外朝官很难在国家政务上发挥作用。实际上内侍官成了决策者,而外朝官重在实施了。
武帝加强皇权的另外一个表现是加强对地方官的监控。秦代,在各郡设置“监御史”监察地方官员。西汉初年取消了监御史,惠帝时期又恢复,但因为监御史权力太大,到了文帝时期改由丞相派遣属吏对地方官员进行监察。丞相派遣属吏去各地监察是临时性的,所以没有专置的监察属吏,也没有固定的监察区域。武帝即位以后,随着诸侯王国的废免以及对外扩张,郡的数量越来越多,再加上王国行政权力的收夺,王国官员也需要中央进行监察,丞相要定期派出属吏监察地方官。丞相把全国划分为几大区域,派出属吏巡察每个区域。久而久之,各巡察区域固定下来。元封五年(前106),武帝正式确定丞相派属吏分巡全国地方官的制度,将分巡天下的官吏定名为“刺史”,并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巡察区域,也就是“刺史部”。为了方便称呼“刺史部”,武帝借用儒家典籍“九州”的观念,把十一个刺史部分别命名为豫州、冀州、兖州、徐州、青州、荆州、扬州、益州、凉州、并州、幽州。武帝开拓的河南地和南越国故地因为不在传统中原范围之内,在儒家典籍中找不到对应的州名,只能称之为朔方刺史部和交趾刺史部。
刺史对地方官吏进行监察,还可以直接干预地方政务,拥有很大权力。但刺史仍然属于丞相的属吏,级别很低,秩级只有六百石,而他所监察的郡级官员秩级为二千石。清代学者顾炎武总结汉代刺史“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日知录》卷九),指出这种以小制大的监察制度,既使刺史不能专权,也使刺史具有监察高级官员的积极性,起到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www.xing528.com)
随着皇权日益集中,皇帝可以干预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一切事务,汉朝的统治政策逐渐发生改变。汉初,统治者奉行黄老之术,主张无为而治,整个国家政治氛围比较宽松。而武帝即位后,不断干预国家政治生活,统治政策变得越来越严苛。元朔年间以后,武帝加强对诸侯王的监视,还授意王国官员收集诸侯王违法的证据,伺机惩治诸侯王。淮南王刘安喜好文学,结交天下宾客,还组织才学卓著之士编写皇皇巨著《淮南子》,这令武帝十分嫉恨。元朔五年,淮南国官员检举淮南王谋反,因证据不足,武帝只削夺淮南国两县。次年,淮南太子刘迁和另一位王子刘不害矛盾激化,刘不害授意儿子上书武帝,检举刘迁有谋反之心。武帝派官员去调查此事,最后牵连到刘安,刘安畏罪自杀。刘安的弟弟刘赐为衡山王,与刘安关系密切,武帝派人彻查刘安谋反,也牵连到刘赐,刘赐也自杀了。武帝废除了淮南、衡山两国,而受到刘安谋反案件牵连的中央、地方官员有数千人,都被处死。除了刘安、刘赐,济东王刘彭离、燕王刘定国、江都王刘建、常山王刘勃也被武帝先后治罪。
除了诸侯王,列侯集团也受到严厉打击。元鼎年间,武帝号召列侯们捐财从军,为国家贡献力量,但却没有得到积极响应,这令武帝非常恼火,认为列侯是漠视国家利益的寄食阶层。元鼎五年,武帝借口列侯进献皇帝宗庙的“酎金”成色不足,一次废免了一百零六个列侯,史称“酎金案”。当时列侯们收入充足,没有必要在“酎金”上偷工减料,所谓酎金成色不足只不过是托词。 [4]元鼎五年(前112),全国共有二百零九位列侯,酎金案使一半的列侯被废除,从此以后,列侯对皇帝惟命是从,再也不敢轻视皇帝的指令。
武帝对待官员也十分严苛。从元狩年间开始,连续数任丞相李蔡、严青翟、赵周、公孙贺、刘屈氂获罪致死。公孙贺被任命为丞相时,知道难逃劫数,曾叩首流涕推辞受命。太常是主管国家礼仪的官员,执掌事务头绪繁多,而武帝常因小的疏失而惩处太常。依照汉制,太常必须由列侯担任,武帝时期出任太常的列侯几乎都落得失爵入狱的下场,到了武帝晚期,没有列侯敢担任太常一职。武帝出巡时见沿途驰道道路残破,怀疑负责官员义纵不把自己的命令放在眼里,不久就找借口将其处死。在武帝如此严苛的统治下,满朝官员无不心惊胆战,只能谨小慎微地服侍皇帝,不敢有任何怠慢。
为了能够贯彻自己的命令,武帝大量任用执法严苛的官吏。司马迁在《史记》中专门列有《酷吏列传》,载录了十名武帝时期的官员,既有中央官,也有地方官。中央官员以张汤、杜周为代表,他们都曾出任廷尉(最高司法官员),执法的特点是严酷无情,另一个特点是秉承皇帝的旨意去执法。《酷吏列传》形容张汤执法“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张汤在调查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谋反案时,穷治其罪,迫使三王自杀,株连全国官员数千人,而在元狩年间出任御史大夫时,不遗余力贯彻执行武帝颁布的盐铁专卖、货币改革、告缗等政策,因此深得武帝赏识。朝中凡与张汤为敌者,皆被武帝灭除,司马迁称张汤在朝廷的影响远在丞相之上。地方官则以宁成、周阳由、王温舒为代表,他们的特点是严厉打击地方豪强和盗贼,贯彻执行中央下达的各项指令。如王温舒出任广平都尉,掀起了“打黑除恶”的高潮,铲除一切对抗政府的势力,周边郡国盗贼都不敢进入广平郡境内。他调任河内郡太守后,任职不到两个月,逮捕郡中富商豪强千余家,这些豪强最后几乎满门抄斩,家财则没入官府。武帝很欣赏王温舒的执政手段,后征召入朝,一直做到廷尉。司马迁评述说,王温舒发迹之后,各地官员纷纷效仿,全国富豪牵连入狱者不计其数。
通过一系列制度改革,再加上酷吏辅佐,武帝时期的皇权专制达到了巅峰。皇帝能够独立做出决策,旨意可以畅通无阻地下达基层,并被贯彻执行,全国各阶层都在皇帝的严密监控之下,已经没有任何政治势力可以对皇帝起到制约。武帝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天下主宰,而这样的地位是武帝以前任何汉代皇帝都不曾达到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