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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自由的儒学思路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由儒学”最终要落实在现代政治自由的发展问题上,笔者希望通过对政治自由的儒学阐释,为现代政治核心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儒学的思路。超越民族国家乃是更好地发展个体自由的必然趋势。“自由儒学”将阐明现代政治自由的实现不是孤立个体的理性为前提的、冷漠的利害计算的结果,而是以仁爱为本源、以个体良知为根本依据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权利。

现代政治自由的儒学思路

“自由儒学”最终要落实在现代政治自由的发展问题上,笔者希望通过对政治自由的儒学阐释,为现代政治核心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儒学的思路。

现代政治核心问题集中体现为两个问题,这也是“自由儒学”在政治自由层面论述的重点:其一,如何阐明现代个体自由权利的合理性,这既是现代政治自由的核心问题,也是当代形下主体性建构的核心问题。可以说,这一问题是超越前现代观念的最直接的体现,如若不给予个体自由权利以合理地位就根本谈不上传统与现代的汇通,也谈不上传统儒学的现代转化。其二,如何超越民族国家的问题。超越民族国家乃是更好地发展个体自由的必然趋势。我们知道,欧盟虽然是当前超越民族国家的尝试中最成功的实例,但其面临的严峻考验也暴露着西方自由主义难以克服的困境。事实上,西方各国在发展个体自由的进程中,要么因奉行古典自由主义而导致孤立无序,要么因推崇新自由主义而埋下通往奴役的种子,这种两难困局意味着西方自由主义根本无法超越民族国家的局限性。“自由儒学”将阐明现代政治自由的实现不是孤立个体的理性为前提的、冷漠的利害计算的结果,而是以仁爱为本源、以个体良知为根本依据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权利。这将为超越民族国家的理想提供一种新的可能。

【注释】

[1]原载《齐鲁学刊》2017年第4期。

[2]王国维:《论近年之学术界》,《王国维遗书》第5册《静安文集》,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第94页。

[3]黄玉顺主编的《追寻中国精神丛书》(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包括《中国的自由精神》《中国的科学精神》《中国的民主精神》《中国的伦理精神》。

[4]邓伟志:《新千年日记:思想之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58页。

[5]参见黄玉顺主编《追寻中国精神丛书》之“主编琐语”《追寻“现代性”之根》,第1页。

[6]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5页。

[7]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36页。

[8]参见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196页。

[9]参见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40页。

[10]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39页。

[11]黄玉顺:《从“西学东渐”到“中学西进”——当代中国哲学学者的历史使命》,《学术月刊》2012年第11期。

[12]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32页。

[13]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35页。

[14]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36页。

[15]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36页。

[16]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35~236页。

[17][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20页。

[18][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第218页。(www.xing528.com)

[19]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229页。

[20]哲学上的“主体”概念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含义:①承载者、基础;②实体、本质。这两方面的涵义体现在三种意义上:①逻辑学的意义(主词),②形而上学的意义(作为本体的绝对主体),③认识论的意义(相对主体)。这三种意义并不互相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的,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页)。

[21]黄玉顺:《主体性的重建与心灵问题——当代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重建问题》,《山东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22]黄玉顺:《儒学与生活:民族性与现代性问题——作为儒学复兴的一种探索的生活儒学》,《人文杂志》2007年第4期。

[23]《孟子》:《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

[24]牟宗三:《现象与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册,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40页。

[25]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311页。

[26]黄玉顺:《形而上学的黎明——生活儒学视域下的“变易本体论”建构》,《湖北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

[27]王夫之:《尚书引义·太甲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3页。

[28]郭萍:《〈周易〉对当代儒学重建的启示——关于“重写儒学史”与“儒学现代化版本”问题的思考》,《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3期。

[29]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的代表性著作有:《中国正义论的重建——儒家制度伦理学的当代阐释》(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英文版Voice From The East:The Chinese Theory of Justice,英国Paths International Ltd,2016年版)、《中国正义论的形成——周孔孟荀的制度伦理学传统》(东方出版社2015年版)。

[30][美]罗尔斯(JohnB.Rawls):《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2页。

[31][美]罗尔斯(JohnB.Rawls):《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2页。

[32]黄玉顺:《作为基础伦理学的正义论——罗尔斯正义论批判》,《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8期。

[33]黄玉顺:《前主体性对话:对话与人的解放问题——评哈贝马斯“对话伦理学”》,《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34]黄德昌等:《中国之自由精神》,黄玉顺主编《追寻中国精神丛书》,第24页。

[35]黄玉顺:《国民政治儒学》,《东岳论丛》2015年第11期。

[36]黄玉顺:《国民政治儒学》,《东岳论丛》2015年第11期。

[37]黄玉顺:《儒学与生活:民族性与现代性问题——作为儒学复兴的一种探索的生活儒学》,《人文杂志》2007年第4期。

[38]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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