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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代三庙神主选定原因及来源研究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北魏的三庙神主问题,《魏书·礼志一》记载:“冬十月,平文、昭成、献明庙成。”[11]从这里可以看出,天兴二年建成三庙,神主分别是平文、昭成、献明。那么道武帝拓跋珪为什么选择这几位祖先作为三庙神主呢?因此鉴于道武帝并不是诸侯王,北魏初期营造的三庙应该另有理论源头。其一,诸侯王把“太祖”的宗庙与“二昭二穆”合为五庙,但是曹操并没有刘氏宗族血统,并无法把“太祖”的神主与自己的“二昭二穆”合为五庙祭祀。

北魏时代三庙神主选定原因及来源研究

关于北魏的三庙神主问题,《魏书·礼志一》记载:“(天兴二年,399年)冬十月,平文、昭成、献明庙成。”[11]从这里可以看出,天兴二年建成三庙,神主分别是平文、昭成、献明。而且《魏书·礼志一》记载:“秦之未灭,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称制玄朔。故平文之庙,始称太祖。”[12]这说明平文帝为太祖的神主之位。那么道武帝拓跋珪为什么选择这几位祖先作为三庙神主呢?这又采用什么样的礼制作为参考对象呢?

有关皇家宗庙的三庙礼仪制度问题,《仪礼》和《周礼》皆未见有详细描述。《礼记·王制》记载:“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13]这里面记载大夫官职可以拥有三庙,但是作为普通官职的大夫,为什么能够把皇帝的“太祖”的宗庙作为祭祀对象呢?郑玄注曰:“太祖别子,始爵者也。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14]由此可见这里的“大夫”,绝非指朝廷的普通大臣,而是与皇家有亲密血统关系的臣子,实际上是指太祖的其他儿子或者他们的后代。因为祖先曾经受封了爵位,所以可以进行三庙祭祀,当然这些内容都属于周朝礼制。《魏书·序纪》记载:“平文皇帝讳郁律立,思帝之子也。姿质雄壮,甚有威略。……五年,僣晋司马睿遣使韩畅加崇爵服,帝绝之。治兵讲武,有平南夏之意。桓帝后以帝得众心,恐不利于己子,害帝,遂崩,大人死者数十人。天兴初,尊曰太祖。”[15]这里面的平文皇帝,在北魏建国以后,被道武帝拓跋珪追封为太祖庙号。当然其后围绕北魏的太祖庙号问题,又进行过礼制改易。[16]但是北魏建国初期的道武帝并没有担任过大夫官职,也绝不会按照大夫爵位确定宗庙。因此北魏建国初期的三庙制度,应该与《礼记·王制》记载的周朝礼制没有直接关系。尽管《魏书·礼志一》记载:“祀天之礼用周典。”[17]祖先宗庙也应该与祭天礼制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是正如本书第三章考察的结果,所谓“周典”即《周礼》,与北魏参考郑玄经学的“六天说”密切相关。因此鉴于道武帝并不是诸侯王,北魏初期营造的三庙应该另有理论源头。

由于北“魏”与曹“魏”的国名相同,很多礼制都参照曹魏政权的典章制度,下面先考察这时期曹魏的宗庙礼制。当曹操被汉献帝册封为魏王以后,开始建造自己的宗庙。《三国志·魏书·太祖纪》记载:“(建安十八年,213年)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18]可以看出建安十八年开始营造魏宗庙,这标志着曹操正式成为诸侯王。那么此时按曹操的魏王爵位应该建造几庙呢?《礼记·王制》记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大祖之庙而五。”[19]既然已经被汉献帝册封为诸侯,那么这时候曹操应该建造五庙。曹操到底建造了几庙呢?首先需要了解曹操的几位祖先。《三国志·魏书·太祖纪》记载:“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嵩生太祖。”[20]曹操为汉初曹参之后,这应该是陈寿的一个推测,因为其中的“莫能审其生出本末”,便说明曹操的祖先无法稽考。郭善兵先生同样认为无法确切追溯曾祖以上历代名讳。[21]因此曹操追溯祖先只能到曹腾和曹嵩,《三国志·魏书·太祖纪》裴松之注引司马彪《续汉书》曰:“腾父节,字元伟,素以仁厚称。”[22]另据《三国志·魏书·太祖纪》裴松之注引《续汉书》曰:“(曹)嵩字巨高。质性敦慎,所在忠孝。为司隶校尉,灵帝擢拜大司农、大鸿胪,代崔烈为太尉。黄初元年(220年),追尊嵩曰太皇帝。”[23]曹丕在黄初元年建立政权以后,追封曹嵩为“太皇帝”。另据《三国志·魏书·刘晔传》记载:“明帝即位,进爵(刘晔)东亭侯,邑三百户。诏曰:‘尊严祖考,所以崇孝表行也;追本敬始,所以笃教流化也。是以成汤、文、武,实造商、周,诗、书之义,追尊稷、契,歌颂有娀、姜嫄之事,明盛德之源流,受命所由兴也。自我魏室之承天序,既发迹于高皇、太皇帝,而功隆于武皇、文皇帝。至于高皇之父处士君,潜修德让,行动神明,斯乃乾坤所福飨,光灵所从来也。’”[24]由此可见高皇帝为曹腾,高皇帝之父为处士君曹节,因此曹操建造的魏宗庙仅有曹节、曹腾和曹嵩三庙。曹操非常熟悉朝廷典章制度,为什么没有按照古礼营造五庙呢?其一,诸侯王把“太祖”的宗庙与“二昭二穆”合为五庙,但是曹操并没有刘氏宗族血统,并无法把“太祖”的神主与自己的“二昭二穆”合为五庙祭祀。其二,曹操的父亲曹嵩为曹腾养子,这说明在曹腾与曹嵩之间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其三,祖父曹腾为宦官,曹腾的父亲为处士君。但是《三国志·魏书·刘晔传》为何不直接记载曹节而写作处士君呢?《后汉书·宦者传》分别记载了曹腾和曹节,但是这两个人出生地不同,他们也不是父子关系。《后汉书·宦者传附曹腾传》记载:“曹腾字季兴,沛国谯人也。安帝(107—125年)时,除黄门从官。……桓帝(147—167年)得立,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加位特进。……腾卒,养子嵩嗣。种暠后为司徒,告宾客曰:‘今身为公,乃曹常侍力焉。’……及子操起兵,不肯相随,乃与少子疾避乱琅邪,为徐州刺史陶谦所杀。”[25]可以看出曹腾的养子为曹嵩,曹嵩之子为曹操,这三者之间史料紧密连接。另据《后汉书·宦者传附曹节传》记载:“曹节字汉丰,南阳新野人也。其本魏郡人,世吏二千石。顺帝(126—144年)初,以西园骑迁小黄门。桓帝(147—167年)时,迁中常侍,奉车都尉。建宁元年(168年),持节将中黄门虎贲羽林千人,北迎灵帝(168—189年),陪乘入宫。及即位,以定策封长安乡侯,六百户。”[26]由此可见曹腾比曹节在宫中的时间略早。曹腾被桓帝册封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在147年,曹节被灵帝册封为“长安乡侯”在建宁元年(168年),这期间至少相差20余年,他们不仅不可能是父子,甚至很可能曹腾要比曹节年长。因此前文司马彪《续汉书》论及曹节绝非长安乡侯处士君,而《三国志·魏书·刘晔传》记载:“高皇之父处士君,潜修德让,行动神明,斯乃乾坤所福飨,光灵所从来也。”[27]并没有直接言及处士君为曹节。从而可以推论处士君并不是具体的人名,那么处士君究竟是怎样的名讳,或许降至曹操时期已经无从查考。关于“处士君”的“君”字,实际上它是对人的一种敬称,比如著名战国四公子的“信陵君”魏无忌、“春申君”黄歇、“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这些带有“君”的词语,既表示显赫地位又表示高尚名节。关于“处士”的含义呢?这是暗指德才兼备却又未曾做官之人。比如《孟子·滕文公下》记载:“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28]这里面的“处士”就是指民间有才学的人。《史记·殷本纪》记载:“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任以国政。”[29]伊尹是殷商时期著名政治家,曾经帮助商汤建立霸业,但是在没有为官之前被看作处士。《后汉书·方术传》记载:“李固、朱穆等以为处士,纯盗虚名无益于用,故其所以然也。”[30]这里的“处士”同样可以看作有才学的隐士。由此可见处士绝不是一个人名,而是指道德高尚学识渊博的在野人才。由此《三国志》把曹腾之父以处士君看待,它可以反映出几个重要信息:其一,曹腾的父亲无从查考。其二,以处士之名暗指大德隐士。其三,这样可以提高曹操祖先身份地位。其四,既然曹腾之父已经无从查考,便无法寻找更早的祖先。中国古代社会宦官地位极其低下,如果不是家庭迫于无奈,绝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宦官。因此曹腾之父为处士君的观点,如果没有内在客观缘由,必然是曹操出于政治考量的牵强之举。由于曹操被册封为魏王以后,因自身祖先存在诸多无法详考的问题,便只能追溯三代营造三庙。如果从礼制及血统关系看,营造这三座宗庙已经非常牵强。实际上仅有曹操之父曹嵩才可以进入宗庙,当然中国古代社会养子拥有财产继承权,也受到当时宗亲氏族的认可。所以曹操与这三位宗庙神主之间,仅与父亲曹嵩是直系血缘关系,曹腾和处士君只是其名义上的祖父和曾祖父。(www.xing528.com)

曹魏政权建立以后,曹丕依然实行三庙制度。《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曰:“(黄初四年,223年)辛酉,有司奏造二庙,立太皇帝庙,大长秋特进侯与高祖合祭,亲尽以次毁;特立武皇帝庙,四时享祀,为魏太祖,万载不毁也。”[31]虽然说是“二庙”,实际上是供奉高皇帝曹腾、太皇帝曹嵩、武帝曹操三位神主,至于处士君的神主之位,这时候已经被撤下了。这点可以反证出,曹操在营造魏宗庙选择处士君作为神主,或许是限于祖先无法详考的无奈之举,曹丕即天子位便撤掉处士君的神主之位,这说明其中或许有不为外人所知的内情。《三国会要·礼上·魏宗庙》亦载:“(黄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庙,乃立太皇帝庙,大长秋(曹腾)与高祖(曹嵩)合祭,亲尽以次毁,特立武皇帝庙。”[32]这种二庙三神主的祭祀方法,降至魏明帝时期又发生了新的礼制变化。《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记载:“初,洛阳宗庙未成,神主在鄴庙。(太和三年)十一月,庙始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鄴。”[33]除了刚刚驾崩的文帝曹丕之外,曹魏建国初期确实施行二庙三神主制度。魏明帝即位以后施行七庙制,然而这时期的宗庙神主仅有三位,甚至魏明帝曹睿还把自己看作烈祖,并纳入宗庙神主之列。《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记载:“有司奏:武皇帝拨乱反正,为魏太祖,乐用武始之舞。文皇帝应天受命,为魏高祖,乐用咸熙之舞。帝制作兴治,为魏烈祖,乐用章(武)之舞。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毁,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制。”[34]魏明帝还没有死去却为自己争得神主之位,这种做法并不符合礼仪制度,也遭到后代学者的讽刺和批判。《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孙盛语曰:“夫谥以表行,庙以存容,皆於既没然后著焉,所以原始要终,以示百世也。未有当年而逆制祖宗,未终而豫自尊显。昔华乐以厚敛致讥,周人以豫凶违礼,魏之群司,於是乎失正。”[35]由此可见从曹操被册封为魏王,直至魏明帝时期都是施行三庙或二庙三神主的太庙制度。

由于北魏建国初期很多礼制几乎沿袭了曹魏制度,这是出于继承曹魏正朔的考虑。《魏书·地形志上》记载:“汉兴,即其郡县,因而增广。班固地理焉,彪志郡国,魏世三分,晋又一统,《地道》所载,又其次也。自刘渊石勒倾覆神州,僣逆相仍,五方淆乱,随所跨擅。□□□长,更相侵食,彼此不恒,犬牙未足论,绣错莫能比。魏定燕赵,遂荒九服,夷翦逋伪,一国一家,遗之度外,吴蜀而已。”[36]其中的“魏世三分”即是“魏蜀吴”三国鼎立。“魏定燕赵”可以看出北魏灭亡后燕和后赵等政权,并逐步了统一北方,但“遗之度外,吴蜀而已”。这说明北魏把江南政权看作“遗之度外”的“吴蜀”,把自己比作“曹魏”,把江南的“东晋”政权比作“吴蜀”,这两个前后朝代的相互比较,足以说明北魏拓跋统治者把曹魏政权看作正统王朝,甚至在宗庙祭祀时间上都以曹魏政权为蓝本(详见后文),因此道武帝拓跋珪选择平文、昭成、献明为三庙,与曹操选择处士君、曹腾、曹嵩以及曹丕选择曹腾、曹嵩、曹操作为三庙数量完全相同。但是曹魏政权囿于祖先无从稽考,这才迫不得已施行三庙制,道武帝时期已经成功建国,采用三庙制度除了是受曹魏礼制的束缚,也是拘泥于曹魏与北魏之间的正统观。这就促使北魏在拟定宗庙礼制方面,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迫不得已再营造一个七庙,这样才能与《礼记·王制》记载的皇帝七庙制度相符合。换言之,北魏选择三庙是把曹魏看作正统王朝,选择七庙是为了符合古礼。此外,北魏于天兴二年还建造过五庙,三庙、五庙、七庙同时出现,这在历朝历代绝无仅有。但是结合鲜卑少数民族的礼制特点,特别是在五庙的祭祀时间上(详见后文),出现汉礼与胡礼杂糅的礼仪制度,这说明鲜卑拓跋统治者不仅要兼顾汉文化的礼仪制度,对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同样需要兼顾。由此可见北魏初期统治者思考得比较全面,在多元文化多民族的特殊历史背景下,这样做也是出于鲜卑拓跋政权能够长治久安,获得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拥护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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