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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空观与庙马牺牲礼制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魏建国初期还建造了五庙和七庙,这两种宗庙使用马牺牲是依据胡礼还是汉礼呢?所以北魏初期的五庙和七庙,与秦汉时期使用的马牺牲,应该没有直接的礼制传承关系。因此如果从祭祀时间、地点和牺牲方面分析,北魏初期祭祀星宿的礼制应该属于鲜卑文化,使用的马牺牲当为鲜卑传统礼俗。因此北魏五庙和七庙使用马牺牲供奉祖先,应该是鲜卑游牧民族的传统习俗。

北魏时空观与庙马牺牲礼制

北魏建国初期还建造了五庙和七庙,这两种宗庙使用马牺牲是依据胡礼还是汉礼呢?下面先比较汉文献的相关描述。《史记·封禅书》记载:“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皞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駵驹、黄牛、羝羊各一。”[115]秦襄公祭祀少皞时使用过“駵驹”。《史记·孝武本纪》记载:“独五帝用驹,行亲郊用驹。”[116]汉武帝祭祀五帝和郊祀时使用过驹牺牲。有关秦汉时期的马牺牲的礼制来源,《史记·叔孙通传》记载:“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117]可见西汉建国初期主要沿用秦朝的典章制度,降至晋代也能够看到相同观点。《晋书·礼志上》记载:“郊庙牲币,璧玉之色,虽有成文,秦世多以駵驹,汉则。”[118]这说明以马为牺牲为秦人的古老习俗,西汉初期使用马牺牲是沿袭秦礼制的结果。汉武帝以后,礼仪制度逐渐得到规范,并且因战争马匹锐减,以及中原汉人较少食用马肉等缘故,祭祀时很少出现马牺牲了。所以北魏初期的五庙和七庙,与秦汉时期使用的马牺牲,应该没有直接的礼制传承关系。那么在判断这是否为鲜卑礼制之前,首先试加比较《魏书》记载北魏初期,其他祭祀使用的马牺牲特点。

《魏书·礼志一》记载:“宫中立星神,一岁一祭,常以十二月,用马□各一,牛豕各二,鸡一。”[119]这条文献主要提供了四个重要信息:其一,祭祀地点在平城宫中;其二,祭祀时间在十二月;其三,祭祀用牲为马牛豕鸡等;其四,每年举行一次祭祀。由于北魏初期胡汉礼制相互掺杂,而且迄今为止学界又很少关注牺牲的使用情况,所以在考察北魏祭祀星宿使用的马牺牲之前,首先要判断出这次祭祀本身是否采用鲜卑文化的礼仪制度,然后才能进一步判断马牺牲的文化属性。但是在解决上述两个连环问题之前,需要比较中原政权祭祀星宿的礼制特点。《周礼·典瑞》记载:“圭璧以祀日月星辰。”[120]这说明汉文化很早就使用圭璧祭祀星宿。曹魏时期就有这样的事例。《晋书·礼志上》记载:“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礼五岳四渎,咸秩群祀,瘗沈圭璧。”[121]这里面的群祀或许包括星宿,使用珪壁符合《周礼》的礼制特点,而且祭祀时间在六月。《隋书·礼仪志二》记载:“隋制,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牲以一少牢。”[122]这说明隋代祭祀星宿在立冬,换算成月份当为九月。《明史·礼志三》记载:“唐制,立秋后辰日祀灵星,立冬后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禄,以少牢。”[123]也就是唐代祭祀星宿在立秋和立冬,依照历法换算应该在六月和九月。

通过以上对于汉文化祭祀星宿礼制的相关考察,可以得知祭祀时间主要局限在六月和九月,尽管隋唐使用“少牢”祭祀星宿,这与《周礼》用“珪璧”不同,但它依然属于汉文化的祭祀制度。而且前文已经考证过,汉武帝以后祭祀时很少使用马牺牲。因此如果从祭祀时间、地点和牺牲方面分析,北魏初期祭祀星宿的礼制应该属于鲜卑文化,使用的马牺牲当为鲜卑传统礼俗。而且北魏天赐二年西郊祭天时使用的黄驹,也应该属于鲜卑文化的传统习俗。(www.xing528.com)

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有使用马牺牲的事例。《魏书·礼志一》记载:“其岁,遣中书侍郎李敞诣石室,告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祝曰天子焘谨遣(李)敞等,用骏足、一元大武,敢昭告于皇天之灵。”[124]这是太武帝派遣李敞去乌洛侯国,祭祀祖先时留下的祝文。米文平先生1980年7月30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嘎仙洞发现了一块碑文,内容是:“维太平真君四年癸未岁七月廿五日,天子臣焘使谒者仆射库立官中书侍郎李敞、傅用骏足,一元大武,柔毛之牲,敢昭告于皇天之神:启辟之初,佑我皇祖,于彼土田,历载亿年。聿来南迁,应受多福。光宅中原,惟祖惟父。拓定四边、庆流后胤。延及冲人,阐扬玄风。增构崇堂、克翦凶刃,威暨四荒,幽人忘遐。稽首来王,始闻旧墟,爰在彼方。悠悠之怀,希仰余光。王业之兴,起自皇祖。绵绵瓜爪,时惟多。归以谢施,推以配天,子子孙孙,福禄永延。荐于皇之帝天、皇之后土。以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尚飨!东作帅使念凿。”[125]所谓的“骏足”是指漂亮的马,这里可以引申为马牺牲。不论是传世文献还是考古发掘材料,都有记载把骏足作为祭祀祖先的重要牺牲。那么《魏书》为什么不直接书写马牺牲而称“骏足”呢?《礼记·曲礼下》记载:“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鬛,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鱼曰商祭,鲜鱼曰脠祭。”[126]可以看出按照汉文化的宗庙礼制,每个牺牲几乎都有很好听的别称,“骏足”之名正是模仿《礼记》记载的宗庙牺牲。尽管上述列举的祭祀属于不同种类,但是从牺牲礼制贡品角度,可以看出鲜卑祭祀文化以使用马牺牲为主要特点。《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王沈《魏书》曰:“至葬日……然后杀犬马、衣物烧之。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亦同祠用牛羊。祠毕皆烧之。”[127]说明鲜卑乌桓葬礼和祭祀都采用焚烧牺牲的礼制方式,也用马作为祭品。因此北魏五庙和七庙使用马牺牲供奉祖先,应该是鲜卑游牧民族的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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