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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供给侧改革的问题研究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诸如此类的问题,导致“问题”专业存在。专业动态机制对相关的制度安排,相应的师资队伍、实训条件及其他资源的分配需求,与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制度缺失、专业建设团队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实习实训硬件设施以及其他环境配套等的供给之间表现出的矛盾,势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高职教育供给侧改革的问题研究

尽管我国高职教育专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学生发展需求日益贴近,但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深层次因素着眼,推进专业建设结构性改革刻不容缓。

(一)专业供给侧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侧不匹配

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但是,当前高职教育专业建设存在的明显弊病,恰恰是与社会需求脱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高职院校在设置专业时,缺乏对社会需求的调研,未能真正了解行业企业的需求。设置一个专业之初应当全面分析专业市场需求,深入研究高职院校的专业基本条件,综合规划学院的服务面向与专业群发展,掌握该专业的地区和学校分布,因为职业教育吸引力更多是来自行业企业的吸引力,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决定着最终需求[32]。因此,“有限的学科专业在高校的设立不应当是简单的叠加,不应当是‘拍脑袋’的产物,设立学科专业有其必须遵循的逻辑,其目标指向就是质量。”[33]但部分高职院校在设置专业时“拍脑袋”,有什么专业的老师就申报什么专业,甚至不顾自身基础条件强行开设一些培养成本低或所谓的热门专业,缺乏对市场需求的调查、分析。其次,高职院校没有找准专业主要服务对象,如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技术需求、人才缺口、规模、主营业务、岗位设置、主要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及对人才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等,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处理上,没有强化行业技术技能和应用训练[34]课程设置与岗位工作过程脱节,教学环境与职场环境脱离,创新性缺乏,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固守原有基础,不愿意进行调整或调整力度不大,供给端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质量、效率不高,使毕业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二)专业供给侧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侧脱节

整体而言,我国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方向大致是相同的,也基本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35]。但由于劳动力市场与职业院校的信息不对称性,市场调节劳动力供求的时间迟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不能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做出有效的动态调整。部分高职院校还不能顺应市场变化,不能按照产业发展需求与变化及时调整或设立专业,造成专业结构不能适应产业结构,人才供给同质化倾向严重。有的专业即使已不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要求,也仍然在开设。在专业教学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滞后于产业发展实际。诸如此类的问题,导致“问题”专业存在。为此,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产业始终在不断发展与升级,对人才规格、结构和质量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国家推出的“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去产能”“去杠杆”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落后的产业和企业将被淘汰,员工需面对再就业的问题;另一方面,一批新兴产业应时而起,新工种、新职业对新型人才的需求将出现爆发式增长。人才供给或陷入“传统人才供给过剩,新型技术人才供给不足”的结构性困境,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也将面临一系列的挑战[36]

(三)专业供给侧与学生发展需求侧不适应

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曾建议:“应使学习者成为教育活动的中心;随着他的成熟程度允许他有越来越大的自由;由他自己决定他要学习什么,他要如何学习以及在什么地方学习与受训。这应成为一条原则。”[37]沿着这种教育教学规律,高职院校要充分保障和不断完善学生的专业选择权,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选择。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的一些高职院校从招生开始,专业选择的主动权就基本在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是学校将学生划入各个专业,学生的专业选择权被悬空和搁置。学生进入院校就读后,由于学校对申请转专业的条件、程序等有较严格的规定,加上后续管理及配套制度不完善,缺乏柔性管理和人文关怀,尊重学生的意愿和发展往往难以落实。另外,单一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难以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指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人数成为主渠道”。高职生源日益多元化,学生的入学年龄、知识构成、教育背景、成长经历、学习需求等都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这对学校管理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特别是如何开发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差异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将是每一所高职院校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按照一种模式、一种要求来培养人才的观念已经严重滞后于教育改革的现实。(www.xing528.com)

(四)专业动态建设的责权分配错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深化教育体制工作改革重点》等文件,可以发现“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是10年内教育改革领域中的重点工作[38]。然而,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经过市场预测、调研分析后,确定申报新专业时仍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程序逐级上报,并且需要等待上级部门的审批,即所谓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只是表现在专业建设调研、申报的自主权,并没有实现充分的自主,学校扮演的是“市场调研者”与“受批承担者”角色,仍然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并且,决策部门难以全面把握不同专业服务的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差异与承办部门对申报计划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就导致了在专业动态机制建设方面的责权分配错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实际办学成果与效率,使学校无法自主、灵活、有效地构建相应的动态机制。

(五)专业动态机制建设的有效供给失位

专业动态机制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新专业的设置、旧专业的更新与修订,涉及人、财、物、环境等多种资源。专业动态机制对相关的制度安排,相应的师资队伍、实训条件及其他资源的分配需求,与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制度缺失、专业建设团队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实习实训硬件设施以及其他环境配套等的供给之间表现出的矛盾,势必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更新专业建设团队,便难以准确把握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结构之间的吻合度与发展前景;对专业之间存在的壁垒不够清晰,难以把握其整合的尺度等,从而造成专业动态机制建设困难重重。同时,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如果没有科学的专业动态机制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也很难有效地推进这一工作。因此,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能够真正促进学校专业动态机制建设的有效供给是失位的。

(六)专业结构趋同与错位,专业建设缺乏特色

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现有专业结构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专业体系重塑及专业群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首先,通用性较强的专业设置比重过大,新设生产技术应用类专业偏少,与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联的专业设置存在“盲点”。高职院校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主体专业不突出、专业之间关联度低、专业设置稳定性差、投资效益不佳等现象。其次,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存在错位现象[39],主要表现在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错位、课程结构与产业技能结构错位、产业集群区域分布与高职教育专业布点错位等。再次,专业总体布局主要遵从行政指令和学科体系,呈现出“单一结构”形态,缺乏个性和特色,在专业群建设上贪大求全问题也较为突出,同类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路径高度同质化,而且行业企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深入度也不高。“单一结构”形态的专业体系在组织架构上却又分属于不同的、相对“自治”的独立院系,产生一定程度的“组织壁垒”,导致专业之间“箱格化”现象明显,彼此之间缺乏深度合作与支撑、跨界与交融。最后,专业设置与产业链或职业岗位群的关联度较低,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供需疏离与鸿沟[40]。专业建设资源分配欠均衡,导致主体与核心专业投入不足,无法形成品牌优势和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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