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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治乱:预防腐败60招

时间:2024-04-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17招纠风治乱《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一共有六项任务,纠风是其中之一,可见纠风工作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所以纠正好不正之风就是把腐败问题防治于未然。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务院纠风办设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纠风室承担日常工作。能否坚决有效地纠正损害群众

纠风治乱:预防腐败60招

第17招 纠风治乱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一共有六项任务,纠风是其中之一,可见纠风工作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纠风就是对一些国家机关和公共事业部门凭借手中的权力以及工作、职务便利,背离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违反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为本单位、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损害社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治、纠正。

为什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这么重视纠风工作?因为实践证明,风气不好的地方就容易产生腐败。比如,有些单位搞“小金库”、乱收费,这个“小金库”用处是多项的,有的是给大家解决福利,有的还做了一点对工作有利的事情,但是,有的就把它私分了,形成了腐败案件,有的“小金库”数额大,有的人在这方面栽跟头,甚至被判刑的都很多。所以,这个东西滋生了腐败,成为私分、挪用、行贿送礼的一个根源。所以纠正好不正之风就是把腐败问题防治于未然。

纠风要解决的都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是群众身边的事,你解决了,他马上就感受到,你不解决,他就痛苦,他就可能对党,对政府有意见。所以纠风工作实际上也是民心工程。我们把大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了,人民对党、对政府就会满意,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人民当中就会提高。这样更提高了大家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满意度,也增强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凝聚力。

纠风工作的普遍开展是在1990年,党中央正式提出要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8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电话会议,统一在全国部署开展纠风工作。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务院纠风办设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纠风室承担日常工作。现在,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同志兼任国务院纠风办主任,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兼任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全国省、市、县三级现在都普遍设立了纠风工作机构,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各部门、行业大多数成立了纠风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关于国务院纠风办的职责,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主要是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纠风工作,承担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提出报告等任务。由于国务院纠风办设在中纪委监察部,所以,它也必须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部分职能。各级纠风办的职责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点:

一是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来发现问题,汇总分析情况,从比较客观的角度提出从源头上、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向上级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和意见建议。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中央、国务院作的决定,执行得怎么样,就要加强检查。比如,四川的抗震救灾,国际社会、全国各地纷纷向四川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大量的援助涌到四川,如何加强对这些资金物资的监管,党中央决定,要成立监督领导小组,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任组长。我们纠风办承担了到四川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的监管工作,我们到那儿去,要到6个受灾地市、15个受灾县,还要到一些乡镇,到一些村,到一些帐篷里面,到一些木板屋里问问老百姓救灾物资到没到,发没发到手里,真正保证我们的救灾物资用在应该用的地方,给人民交一个放心账,给救助捐献的人交个明白账,给党中央、国务院交一个放心账,这项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这样的目的。

三是案件查处。凡是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有举报,或者我们发现了,我们就要去查,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分意见。

四是组织协调。纠风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涉及几乎是与民生有关的各个领域,涉及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靠纠风办解决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我们就是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各部门加强纠风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谁的事谁管,你要做不好,国务院纠风办检查你、督促你。比如社保基金的问题,如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问题,我们都要去组织财政部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一起进行检查。纠风办的很大一块任务就是组织协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做好工作。

纠风治乱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工作的出发点,这一要求必须体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要全力实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不受损害。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为百姓排忧解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观点,是对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诠释。纠风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体现着人民政府为人民。虽然纠风工作解决的是一些具体的问题,但却是一项“小”中见“大”,凝聚民心,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体察民情民意,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每一件看起来不大的“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办。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难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纠风治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核心是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它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各方面的协调发展,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既包括给人民带来实惠,也包括帮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最现实、最具体的体现。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伤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能否坚决有效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一种考验。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党和国家在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党就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与党同心同德地进行奋斗。如果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不会与党同舟共济,改革、发展就会受阻,稳定就会落空,和谐社会就难以实现。如果风气不好,就谈不上、也实现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必须通过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这样才能证明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是最有执政能力和最有执政资格的党。(www.xing528.com)

纠风治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一个重大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正之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加剧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坚决纠正。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也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等,同时一些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存在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加剧了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面对当前的形势,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对于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利于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关系,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纠风治乱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坚持依法行政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讲,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行使有规、监督有效,从而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正之风产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不依法行政,没有严格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必然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公共部门和单位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减少乃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这些年来,我们通过纠风,在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加强对公职人员道德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与作法,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实践证明,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和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能够有效规范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够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能够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加强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能够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监督作用。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纠风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纠风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抓统筹谋划,促进纠风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抓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抓案件查处,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抓调查研究,深化对纠风工作深层问题的认识;抓制度建设,逐步使纠风工作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纠风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效明显。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5 588个,撤销73 726个,撤销率达到97.54%,其中市(地)级以下项目全部撤销。通过大幅削减项目,减轻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推动了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据统计,清理后每年可节约资金约26.5亿元。全国各地共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问题2 6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6人。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持续推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全国各地共清理涉农收费文件2 933个、收费项目5 865个;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问题涉及金额8.8亿元;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3 908个;纠正和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34 873个,涉及金额3.1亿元。通过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

——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教训,按照中央对国庆60周年食品药品安全的新要求,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邮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一步减少。全国各地共查处食品安全事件71 9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1 505人;查处药品安全事件81 9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2 159人。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突破。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进,药品流通、销售领域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除西藏外,各省(区、市)都实施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其中,已完成采购任务的17个省(区、市)采购金额达1 290亿元,价格比上年降低129.8亿元,降价幅度约20.5%。同时,通过专项治理,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乱收费问题明显减少,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推进,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共下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91.2亿元,各省区市配套252.7亿元。全国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较好完成,取消教育收费项目累计106项(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择校生人数比例基本控制在30%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国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4.1亿元,已清退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 530人。

——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加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取消涉及交通和车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7项,涉及金额392.49亿元。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1 430个,涉及公路里程7.7万公里。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的督查力度,2009年4月,国务院纠风办组织力量对海南、广东、湖北、河南、江西、河北6省公路“三乱”问题进行暗访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在中央电视台公开曝光,52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1月,国务院纠风办、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对江西等4省进行回访检查。加强调研,积极推广山西省“政府治超、依法治超、源头治理、责任倒查”的经验做法,探索从源头上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

——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和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稳步推进,全国共清理违规收费项目2 655个;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取得新进展,广东、天津、河北、浙江、重庆、江西6个省(市)已全部实现政会分开,北京、辽宁、上海、福建、江苏、湖北、湖南、海南、陕西、青海、西藏、广西和贵州13个省(区、市)部分实现政会分开,全国各地共清退分离在行业协会兼职公务员9 329人。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纠正和解决了利用不平等条款强制服务、指定服务和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

——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及行风热线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坚持纠建结合,从实际出发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发展,目前,全国所有的省(区、市)、市(地)和县(市)都已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被评议的单位涉及80多个。民主评议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全国参加评议的基层站所和医院、学校达到35万多个。31个省(区、市)、94%的市(地)和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全部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2010年1月6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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