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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范式的介绍

时间:2023-04-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说,对于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正在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新重点。总之,通过以上对于研究范式的考察,为我们建构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范式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本文仅从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核心概念分析入手,重点讨论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主要对象和主要问题,以及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基本理论范式,并以此来建构本论文的研究框架。

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范式的介绍

关于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长期以来在学术界一直处于非主流地位,人们所熟悉的对于“国际关系”的理解,一般被定义为国家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体现为国家间权力、利益和军事力量之间的复杂关系,而对于国际关系中“文化关系”的理解却被忽视了。南澳大利亚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霍尔顿在《全球化的影响》一文中说:“文化处于一种类似于灰姑娘的地位,经济学政治学对待文化,如同对待一堆模糊的剩余物,每当各种建立在理性和利益基础上的解释或分析失败时,才会提及‘文化’。”[1]长期以来,国际关系中不同文化间的关系从来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实际上,国际关系也是一种文化关系,国际关系是人际关系以国家、民族、种族、地区、团体等为单位进行的交往,他们也是人们的信仰、行为方式和不同社会组织制度之间的交往,正是这种文化间的不同关系和交往,使得国家间出现相互抗争或相互制衡,相互信任或彼此仇恨,相互猜疑或彼此合作。所以,研究不同国家文化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可以说,对于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正在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新重点。冷战结束以后,随着交通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文化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日益加强,不同文化碰撞在一起,有的可能会和睦相处、亲切交流、相通相融;有的则有可能产生矛盾、冲突,甚至会引发战争。研究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的世界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一项崭新而重大的课题。正因为它是一个全新的理论,目前学术界的现有研究成果还寥寥无几,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所以对于国际文化关系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就需要建构一套合适的研究范式,从而我们才能在这样一个整体的架构下来研究国际文化关系的问题,进而才能探讨国际文化新秩序的建构。

这里涉及到对于研究范式的一般理解,何为范式呢?

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对范式(paradigm)的解释:范式(paradigm)源自希腊词paradeigma,意指“模范”或“模型”。柏拉图把形式描写为范式——即具有相似性的特殊对象的范式,认为人们审视范式是为了获取知识。柏拉图在《国家篇》里谈到,理想国或许是建立在天国里的范式;在另一篇题为《蒂迈欧篇》的对话里,他指出形式即范式,具有神性的工匠凭借范式构建了感觉世界。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Kuhn,1922-1996)在其经典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使用“范式”一词来表示由诸多概念、假设与方法构成的框架,在此框架中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从事着他们的研究。当某一范式需要变化或转型时,就会发生一场科学革命。

“范式转变”的概念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最早提出的。他用这个词来说明科学理论发展的某种规律性,即某些重大科学成就形成科学发展中的某种模式,因而形成一定观点和方法的框架,其重要性在于现实的重大变化往往需要概念上的创新与之相适应。如今,范式这一概念被广泛地用来描述一个时代中普遍被接受的一种广义的模型、框架、思维方式或是一种理解现实的体系。

在刘放桐老师主编的《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中,也有对库恩“范式”理论的专门论述:库恩试图将“范式”与科学共同体结合起来,把科学史、科学社会学、科学心理学结合起来,把科学的内史和外史结合起来,对科学发展规律作综合考察,这无疑是有意义的探索。[2]也正因为如此,库恩的“范式”概念不仅在西方曾引起热烈的讨论,也得到普遍的承认。

综上所述,范式实际上包括了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理论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和形而上学的原则。范式不仅是科学研究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学科成熟的标志:只有当一门学科的研究者形成了共同的范式,该学科才从前科学时期进入科学时期。

总之,通过以上对于研究范式的考察,为我们建构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范式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国际文化关系是一个内容广博、知识庞杂的研究领域,就其基本的研究范式来讲,涉及到研究的核心概念、对象、问题、方法、手段、理论基础等等众多方面。本文仅从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核心概念分析入手,重点讨论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主要对象和主要问题,以及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基本理论范式,并以此来建构本论文的研究框架。

一、核心概念解析

对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文化关系进行研究,首先遇到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于核心概念的解析。从概念清理上讲,国际文化关系不仅是“国家文化”(或称“国别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关注不同国家、团体和个体间的文化关系,所以国际文化关系研究既要研究具体的国别文化和国别的外交文化等方面,也要研究综合性或宏观性的“国际文化”问题。这种研究的启动必须从对文化、文明、国际文化等相关概念的解析上入手。

(一)文化与文明

一般认为,文化与文明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不同的概念。文化(Culture)一词最早源于拉丁文,原指耕作和对植物的培植,15世纪时才逐渐被引申使用而成为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于文化的概念还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关于什么是文化本身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人类学家、哲学家和文艺评论家们争议的焦点,以至于在对文化概念的理解上,每一位认真思考这一问题的学者似乎都有自己的看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学术界对文化概念的定义有数百种之多。

纵观这些对文化的界定,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广义上的文化,另一种是狭义上的文化。广义上的文化是作为社会群体的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的凝结和精神财富的积累。它包括几个层面:一是精神层面(心理层面),包括精神信仰、哲学体系、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民族性格、伦理观念等因素;二是行为层面,包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家庭模式、行为礼仪、节日庆典、人际关系等因素;三是制度层面,包括政治体制、经济模式、社会组织、法律典章等因素;四是物质层面,包括人类劳动与自然物质相结合的产物,包括服装饮食、居住条件、交通手段、劳动器具、工艺技术等物质的文化现象。狭义上的文化主要是指一定的人类群体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形成并积淀起来的观念和心理。这只是从总体上对文化的理解,与国际政治学领域对文化概念的运用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在讨论国际文化关系时,无法先对文化概念划定一个不可出界的范围,因为我们必须面对人们运用这个词语时约定俗成的理解和任意的解释,但我们会尽力使我们所运用的文化概念更具体明确一些,使读者能从严格的国际关系学科角度来理解它,所以,需要对文化这一概念进行进一步的解析。

在西方社会学中,文化主要指代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泰勒将文化概括为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3],格尔茨从狭义角度对文化进行了定义,认为文化是从历史上留传下来的存在于符号之中的意义模式,是以符号形式表达的前后相袭的概念系统,借此,人们才能够交流、保存和发展对生活的知识和态度。[4]在国际政治学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也包括意愿。在讨论国际文化关系时,本文主张一种中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包括观念取向(价值观、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等),而且也包括行为模式、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简言之,文化指的是那些共享的价值观和被普遍认可的文化规范。

文明是一个与文化紧密相关的概念,在一些场合经常与文化混用。文明(Civilization)在中国古汉语中最早的含义是指“文采光明,文德辉煌”[5]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三冲场》中的“求辟草昧而致文明”,使文明发展成为一个与野蛮相对的、意指有文化状态的概念[6]。王同亿在《语言大词典》中对文化从四个方面进行定义,即一是文化,指在某一种族、宗族或社会组织中,传统的独特的结构所含有的惯常信仰、社会礼仪和生活特征的总体;二是人类向文明进化的一个特定阶段或状态,如特定时代、特定地点的文化特征等;三是历史中积累并流传下来的知识;四是通过教育获得的知识、技能、能力和品德的总和。其中文明等同于文化的第二层次的含义,可见,文化与文明是两个密切相关而又不同的概念。

英语中“文明”这个词的词源是拉丁文的“civilis”,意指公民的、国家的和政治的,最早于西欧启蒙时期提出,是作为与野蛮时期对立的社会阶段,指文化发展的高级状态和积极成果。也有学者认为这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对立的,这种不同主要体现为时间观和范围上的差异。一般人们认为文明是相对静止的已有文化成果,如德国思想家斯宾格勒说:“文化是活着的文明,文明是死去的文化。“在他看来,文明是人类在物质和精神活动中留下的痕迹,这些痕迹具有物质形态或制度性外壳,而文化是一种不断由内向外溢出的生命力量。在这种区分下,文明主要是共有共享的,文化则可能是不断变革、相互交流和竞争的。文化作为一种人的精神活力和社会发展动力,往往具有与时俱进的变动性、扩张性甚至危险性。亨廷顿认为,文明没有明确的边界,也没有精确的起点和终点,文明的内涵和外延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或兴起和衰落,或合并又分裂。[7]他的这种解释代表了人们一般理解中文明概念“大于”和“高于”文化的想法,本文也更同意这种看法,用比喻的方式说:“文明是要不要穿鞋子,文化是穿不同的鞋子。”[8]文化的精髓是创造文明,所以文化的多元不会破坏文化间统一的文明内核。国际文化的建设应该提倡多元和多样,但文化的差异不能违反文明的本质,在研究国际文化关系时,要避免和制约一切反文明的文化现象。

文化一直是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及文化批评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对象,然而,文化的概念真正进入国际关系领域是近些年的事情。文化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目前来看,人们尚未对国际关系意义上的文化概念做出令人满意和一致的解释。不过,为了便于论述,如前文所述,本文采用一种中义的文化观,即文化指的是那些共享的价值观和被普遍认可的文化规范。当所指文化与国际关系相联姻时,它便涉及到前者如何在个人、国家以及全球的层面上对后者产生影响、发挥作用以及造成后果等问题。文化是一种“人的活动”,它的主要任务是“制造和交流人类记忆、意识形态、情感、生活方式、学术和艺术作品以及其它信息符号”。[9]从这个意义上讲,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问题是从对这一领域的客体研究扩大到对其主体进行研究,这就必然涉及到个人、国家及全球三个层次。

就个人而言,每个人都出生于某个特定的文化环境之中,并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成长。个人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和言行可能受到心理因素、生物因素、角色因素乃至个人经历的影响,但是从根本上说,是受到他所处的文化中的信仰及价值观念的指导和调整。换言之,个人的世界观及言行的理性选择最终通过文化习得才能确立起来。

国家如同个人一样,它一方面凭借武力或实力保护自己的生存,有时甚至利用它们谋求扩大自身的财富和利益,另一方面,国家对自身和周围世界也抱有理想、梦幻、追求甚至偏见。一个国家的人民,尽管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职业身份、居住位置等存在差异,但是,从整体上讲,他们往往共同分享和维持着体现他们国家文化特质的理想、信仰、梦幻、价值、观念、思想记忆等,正是这些表现文化核心的诸成分指导和规范着国家政府和人民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言行及态度。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往往受到本国文化的指导和制约,国家的政治和经济领域也是如此。因此,研究国际文化关系,就要研究各个国家的文化问题,如果不从研究一个国家的文化入手,就很难深入考察和解释国家之间在文化上的冲突与对抗的问题。

就全球层面来讲,20世纪后期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不同地域的人们接触更加频繁,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日新月异,越来越多的人们对世界各种思想动态及事件背景的了解和知识几乎是同步获得的,它迫使当今的人们往往不得不在一个多元的国际环境下判断和处理国际关系,国际文化之间关系的处理在这种全球化时代的大背景下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国际政治方面,许多国家也在不断谋求协调和一致行动,那么,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是否有一天会有共同的信念、理想、价值和观念呢?各国文化之间的相互渗透、碰撞和冲突有没有可能最终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种统一的文化模式呢?对此,人们尚无统一的看法与答案,这也是在研究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文化关系时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二)国际文化及其关系

目前学术界对于国际文化的内涵还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复旦大学的郭树勇博士认为,国际文化指的是国际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所达到的对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秩序、国际道义、国际交往、国际权威与国际治理等一系列关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问题所拥有的最低限度的共识。从形式上讲,它包括绝大部分国家所遵循的全球性的国际制度、联合国国际法基本准则以及有关国际政治运作的理论认知、观念信仰,基本态度和价值认同等。[10]可见,他是从建构主义研究国际体系层次文化的角度来界定国际文化的概念,与本文所使用的国际文化关系中的国际文化概念还有差别。在国际政治研究中,文化一词有着特殊的含义,本文在这里用国际文化这一概念来加以界定,即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评价性和认识性的知识标准。由于文化形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所以文化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对于文化内化程度不一的国家,对于国家利益的界定也不一致。由此可见,国际文化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其它意义上的文化所指。而本文只想在国际政治领域中来使用国际文化的这一概念,仅用它来指称在全球的层面上来研究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

从目前学术界的现有研究成果看,对于国际文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远未形成国际文化研究的系统与流派,缺乏一个完整的研究框架,研究手段和方法也过于单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内容上看,现有成果多是对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文化因素的一般性探讨,学者们对于“文化”内涵的理解很不一致,造成对“文化”、“文明”等术语的混用。可以说,目前学术界对于“文化”这一术语的理解是歧义最多,也是最复杂的一个领域。研究这一问题的文章也很庞杂,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其次,这些成果大多集中在文化、文明或其他某种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及影响上,很少能达成共识。而多数成果仅仅限于考察某一特定国家外交政策中的文化因素,如王晓德的《美国文化与外交》、计秋枫的《英国文化与外交》等,对于国际文化的学理研究的成果则寥寥无几。目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如外交学院秦亚青教授的《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论:文化结构、文化单位与文化力》、俞新天教授的《国际文化研究初论》是这方面的很有代表性的成果,而对国际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的成果目前还寥寥无几。

再次,对国际文化的研究缺乏一个有效的理论范式。建构主义理论虽然包含了对文化因素的研究,但建构主义理论不能等同于国际文化理论。一是因为建构主义以社会学为中介,借用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伯格和勒克曼的社会建构学说,所以说它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文化理论;二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建构主义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国际规范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作用方面,即对文化功能的研究,而完全意义上的国际文化理论至少应该包括法律、规范、机制、制度、信念、意识形态等具体的文化形态;三是因为建构主义并没有有意识地将国际文化的内容和范畴进行系统综合并加以理论化,从而成为国际文化研究的理论范式。虽然近年来建构主义对于具体文化形态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广阔,研究的问题越来越深入,研究的方法也越来越严谨,但是,建构主义距离整体主义方法论对国际文化进行系统性的理论集成依然遥远。要建立国际文化关系理论,则需要超越建构主义,探索一个全新的理论范式。

最后,无论在西方学术界,还是在中国学术界,都还没有建立起国际文化研究的完整的理论框架。在西方,对于国际文化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在文明冲突论、建构主义的理论范式之下进行的,对于国际文化的研究还没有一个独立的、完整的范畴和内容。在中国学术界,对于国际文化的研究还没有找到一个完全合适的理论框架,学者们目前还处于对国际文化问题研究进行探索的阶段。外交学院的秦亚青教授提出国际文化理论研究至少应该包括文化结构、文化单位和文化力三方面内容,可谓是对于文化理论研究的大胆探索。俞新天教授在《国际文化研究初论》一文中则提出,国际文化研究的架构应该分为四个层次:即概念、思想和原则;对于概念、思想和原则的集体认同;文化的制度化;文化影响世界政治和经济。平野健一郎在其著作《国际文化理论》中则提出了文化摩擦论、文化交流理论、涵化理论,并论述了对异文化的理解和误解,比较有影响的是涵化理论的提出,意指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接触时,双方或某一方文化发生变化。虽然中外学术界已经积累了这些重要的学术成果,但就一个学科体系来说,还远远不够。使对国际文化关系问题的研究超越各家各派的只言片语,形成自己独立的研究空间,还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国际文化关系理论的研究框架。

综合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国际文化问题的研究,对于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使国际文化理论形成自己独立的空间和体系,本文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首先,对国际文化的内涵要进行统一的界定。本文前面已经提到,目前学术界对于国际文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这也是造成目前对这一问题研究状况混乱的一个原因。所以,对国际文化内涵进行明确而统一的界定是研究国际文化关系问题的起点。

其次,要确定在哪个层次上进行国际文化研究。温特强调在国际体系层次上对国际文化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个由霍布斯经洛克到康德文化的发展路径。而本文认为这并不是国际文化研究的唯一路径,研究国际文化问题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同时展开,既要从国际体系层次上进行研究,也要从单位层次上进行研究,从而才能建立起国际文化关系的完整理论。而本文正打算从单位层次上对国际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探索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国际文化关系建构的一种合理模式。

最后,要确定研究国际文化的基本单位。传统的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都把国家作为研究问题的基本单位,而本文建议采用多元文化单位的分析方式,不仅要对国家行为体,同时也要对次国家行为体、跨国行为体、国际组织等主体进行分析,从而建立国际文化关系理论的框架。

总之,学术界对国际文化的研究仍然任重而道远,建立国际文化关系理论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但可喜的是,我们已经在国际关系的文化研究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而且,把国际文化的研究引入世界秩序的建构中来,从而引导我们找到实现世界和平的路径,对于世界来说,不仅有学术上的理论贡献,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相信我们本着这样一种信念努力开拓,未来就一定会收获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累累硕果。

(三)文化的本质特征

前文我们已经分析了文化、文明、国际文化等核心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文化关系奠定了初步的基础。要对国际文化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我们必须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文化的本质特征。而本文对于文化特征的分析是基于前文概念解析的基础之上,即是说我们在这里并不打算探讨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概念所具有的特征,而仅仅是把那些与我们研究的问题紧密相关的特征抽出来,在国际政治的学科领域里来深入挖掘文化的本质特征,为我们接下来的研究打下基础。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角度入手,本文认为文化至少具有三个特征:

首先,文化具有创造性和教化性。文化的特征是后天形成的、通过社会化培育的,它始于摇篮时期,在幼儿园、学校和工作单位被强化,使我们对之深信不疑,每个人都是在不断学习又改变着文化。霍夫斯泰德曾经说过:“文化是我们思想中集体的、能够把一类人与另一类人区别开来的思考程序。”[11]文化对人的教化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吸纳和反映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矛盾方式,主要是三个方面的矛盾或张力:一是个人的社会化与个性化之间的矛盾;二是文化规范与文化给人提供的自由之间的矛盾;三是文化传统性与文化机体中创新和自调节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既是文化的本质特征,又是文化发展的源泉。[12]韦森在《文化与制序》一书里说:在人类的生活世界中,每个人都与他人进行社会博弈,而不是与种种社会和文化角色、制序和抽象规则进行博弈。正是在这种实在的社会生活或者说社会博弈中,人们型构、改变和演进种种社会制序,也是在同一过程中,人们传承、增加和积累着关于如何进行社会交流和社会博弈的知识。[13]这种“使人成之为人”的知识、经验、理解、意义、语言、信息所构成的观念体系,就是文化或文化模式。而这种文化模式指导着我们与处于社会系统中的其他人打交道。可见,文化从本质来说是可创造的,并且对人们具有一种教化的功能。文化的这一特质,决定在国际文化交往中各个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其次,文化具有传承性。文化的传承性和稳定性是相对的,它既可能是间断的或连续的,也可能是积极的或消极的。文化的变迁是常态,不同的学派对文化的变迁有不同的解释。19世纪进化论学者认为人类文化是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进化的。传播学派认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文化圈是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建立起来的。所有的文化圈都是某个文化中心的文化散布的结果,文化发生变化主要是依靠传播和发明这两个因素的相互结合或影响。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功能学派认为:文化的过程就是文化的变迁。文化变迁是“现存的社会秩序,包括组织、信息、知识以及工具和消费者的目的,或多或少地发生改变的过程”。[14]文化的变迁有内因和外因,内因是文化内部结构的矛盾运动,如新发现、新观念、新规范和新技术等,常成为新的文化特征。文化变迁的外因是社会革命、外族入侵等。

文化的传承也可以从内部的“濡化”和外部的“播化”两个角度理解。韦森在《文化与制序》一书中总结说:通过考察文化和文化演进对制序、制序化以及制序变迁的影响和作用,我们发现,如果我们把文化与制序的复合体视作一个封闭的系统,文化对制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文化“濡化”(enculturation)形式发生的。如果把文化与制序的复合体视作一个开放的系统并进而研究不同文化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互相影响,文化对制序的影响则主要通过文化的“播化”(diffusion)形式来进行。[15]“文化濡化”和“文化播化”[16]这两个社会机制过程就其实质来说均为文化基本单位的传播和接受。那么,在全球化时代里,国际文化之间是如何进行交流与传承的呢?这种交流与传承最终导向一种什么样的秩序呢?我们在后文将会集中论述。

再次,文化具有交流性和可变性。文化的交流和学习在过去很长一段历史时间里是很有限的,但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随着高新技术手段在信息领域里的运用,任何一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个体,不仅可能学习掌握以前创造的各种文化,而且可能了解与他生活在不同空间的其他民族正在创造的文化。文化的交流和改变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通过人际交往,包括个体、团体、国家间的交往,包括正式的外交、企业间的贸易合作和民间的、个体的旅游互访等不同场合。二是通过受教育和自我教育,包括阅读相关书籍、观看相关影视节目和聆听讲座、参加旅行、观光游览等等。广播、电视、电影、报刊杂志和各类出版物等现代大众传媒,为我们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在不断进行的文化交流中,文化也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正因为文化的这一性质,某些西方国家才会在外交政策上推行文化霸权主义,以此为手段影响并改变对象国的政治环境。

最后,文化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不同类型文化所构成的共同体。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在创造自己的文化。由于地域、历史、传统的不同以及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不同传统的人类社会共同体总是在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方式,以及相应的语言、哲学、科学、文学艺术、伦理、宗教、政治、法律、技术等文化体系方面,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独特性和不同文化类型。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不仅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是促进世界文明进步发展的一个积极的重要的因素,每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这种发展并不排斥其他文明的发展,也不可能以其他文化的衰亡为前提。每种文化都在顽强地表现着自己的多样性,都是在多样性中存在,在多样性中交流,在多样性中前进的。正像中国人民大学的欧阳志远教授所说的那样,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一样,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形态。[17]

文化多样性对于人类及其存在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因为它是人类文化得以延续和保存的重要前提。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可能的文化,都有自身的长处,同时也有其缺陷,一种文化要想在不利于自身存在的条件下获得生存的机会和可能性,就只有通过吸收其他文化的优势因子以取长补短,来迎接挑战,积极地适应环境。就人类文化的整体而言,如果离开了所有不同文化之间的互补融合,就有可能将一种文化的缺陷放大为整个人类文化在总体上所普遍具有的共同缺陷,从而危及到人类文化的持续存在。

二是因为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还是人类文化保持自身活力的重要条件。一方面,文化多样性为人类文化实现类似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杂交优势”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还为特定文化的选择提供了多种可能性,而对新的可能性的尝试和探索,恰恰是创造性与活力的重要表现。正如拉兹洛所说的:真正的创造性并不导致一致性,不同文化的人所信奉的许多不同的观点和观念只要互不对抗,就能使当代世界增添丰富性和活力。[18]文化多样性所要求的不同文化之间的多元关系,成为各种文化之间的张力结构赖以保持的可靠保障,而不同文化之间的张力关系恰恰为人类文化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因此,人类进步基金会研究报告《共同创造地球的未来》提出了七项未来行动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多样性原则”,它指出:“多样性的文化是人类的共同财产,也是人类能够应付各种复杂情况,迎接各种挑战的力量和智慧的源泉,因此必须全力保存这种多样性。”[19]

文化的多样性当然也就意味着差异,包括内容的差异、形式的差异和发展水平的差异。正是有这种差异,才会有对话和交流,才会有相互借鉴和相互学习。人类文化正是在这种多样性的交流、融会中不断前进的,在多样性中也不断形成和融会普遍性,这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

总之,每种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文化只有在多样性的存在中才能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指出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如同宇宙间不能只有一种色彩一样,世界上也不能只有一种文明、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一种价值观念。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应充分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和不同文明的多样性。世界发展的活力恰恰在于这种多样性的共存。”[20]如果每一种文化都故步自封,维持自己的单一性,本身是不利于文化繁荣的。并且由于任何单一的文化不仅是单调乏味的,而且是不利于进步的,多样性是进步的酵母,无论从价值的多元性还是从审美趣味的多样性上来看,文化的本性都在于多样性。

二、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主要领域和对象

按照库恩对于范式的论述,一个新的学科或理论的确立,总要首先明确其核心概念、理论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等内容。范式不仅是科学研究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学科成熟的标志。由于国际文化关系问题是近些年学术界兴起的热点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还未出现完整性、系统化的成果,这就有必要首先明确其研究的主要领域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确立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框架。

(一)文化进入国际关系视野

在对国际文化关系进行研究的时候,我们是侧重于研究文化问题,还是“国际文化”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涉及到哪些因素值得我们去关注?这就需要我们首先要明确文化与国际关系的相关性,在国际关系领域来关注相关的文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

冷战结束以后,在科索沃危机、巴以冲突等世界范围内的局部冲突中,文化因素的作用日益突显。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文明冲突论”又激发了诸多争议。国内外学者表现了对文化与国际关系问题的高度关注,美国《华盛顿季刊》主编麦哲(M.J.Marzarr)1996年发表题为《文化与国际关系:基本理论述评》的文章,回顾并总结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文化与国际关系研究的探讨,提出五种分析模式:模式一是作为生活技能、修养的文化。认为文化是决定国家、民族和个人经济命运的关键因素,因为有些文化,相比其他文化能够更好地为成功提供保证;模式二是作为认识过滤器的文化。认为文化透镜和信仰体系长期强烈地、既个体又集体地影响着国家领导人理解政策问题的方式,通常还决定着他们对解决问题方法的选择;模式三是作为社会、经济建筑师的文化。认为文化可用作设计关于社会、经济和军事的结构与机构的宏伟蓝图,从而对民族国家在世界大家庭中的行为和前途产生强烈的影响;模式四即“文明的冲突”,认为文化是国际关系的主要构架,国际事务中国家行为的重要基础,国际冲突的首要原因;模式五即“文化的影响力日渐衰落”,认为文化对世界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实际上在逐渐衰落,原因在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使各国文化出现了交融的趋势,不同文化间的壁垒在被打破,特殊文化对所在地区的独特影响在下降,世界各地不同民族和种族的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越来越趋于一致化,各自独特的文化正被越来越多的共同标准、共同文化所取代。[21]麦哲仅仅是对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做出了自己的归纳和总结,并没有明确提出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领域和问题。

但随着学者们对于国际关系中文化问题的关注,他们已经认识到没有文化关系的国际关系理论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完整的。日本学者平野健一郎认为,国际文化关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文化与异文化的关系、国际关系中的文化侧面、国际性的文化关系、国际文化。[22]这是学术界首次完整地提出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问题领域,对我们很有启示意义。

(二)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主要领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与国际关系的研究方兴未艾。早在20世纪70年代,布尔就在《无政府社会》一书的结论部分首先提到了“国际政治文化”,提出要在各个国家社会中培育一种大众的、共同的普世主义的文化,即国际政治文化。[23]大卫·布兰尼等人提出,20世纪后期以来的国际关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与特征。他所说的“新的因素”包括那些与传统的国际政治相关的所谓“非国家、非官方”因素,如利益集团、民族宗教团体、科学家协会、政治人的网络等等。[24]清华大学的阎学通和孙学峰于2001年出版的《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一书,把国际关系研究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五个方面:国际关系的本质研究、国际关系变化的研究、国际关系区别的研究、具体国际关系的研究和国际行为体的研究。[25]而文化关系作为国际关系的一个方面,研究的领域也必然与之密切相关。参照这些归纳,本文认为国际文化关系研究也应该关注国际文化关系的本质研究、国际文化关系的变化研究、具体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以及各种国际文化行为体之间的关系研究,关注这种关系的本质是战争、冲突还是合作与交流,以及这种复杂关系的变化及其原因,国际文化关系与其他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联系和影响等。

关于国际文化关系研究,俞新天教授认为可分为四个研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研究不同国家在什么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提出了什么新的概念、思想和原则;第二个层次是分析各种概念、思想的集体认同,集体认同的程度越高,对于国际关系的影响就越大;第三个层次是探讨制度文化的能力。多个国家认同了某种概念、思想和原则,还仅仅是思想上和言论上的共识,要转化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必须建立制度的保证。第四个层次是文化作用于世界政治与经济,能动地改造和塑造国际关系的面貌。[26]可见,俞新天教授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国际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为我们研究国际文化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而浙江大学的潘一禾教授对此做了补充,认为应该同时关注两个重要问题的研究: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文化、世界公民文化。认为国际文化关系研究应该特别关注人们的信仰、行为方式和不同社会组织制度之间的复杂交往,以及这种跨文化交往、博弈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影响,并展望和促进建设未来世界性共有共享的价值观和文化规范。这一研究成果为我们研究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文化关系指明了方向。

对国际文化关系的概念很容易被仅仅理解成字面意思,即国家间的文化关系,但现实中的国际文化关系不仅仅发生在国家和政府之间,而且一直存在于双边或多边的民间交往中,表现为各种组织之间、人际之间的文化交流。所以,我们不仅应该关注文化与不同国家、民族、政党的特殊关系,关注不同文化与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和国际社会网络的不同关系,还要关注区域性、国际性共识的产生和发展,关注共有价值观和文化规范的国际社会化问题等等方面。

总之,从以上分析论述可以获知,围绕着重要的价值观、文化规范、集体认同、国际影响等核心术语,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领域是广阔深邃而庞杂的。本文没有办法对之一一展开论述,所以,本文只能采取一种简单化的战略,在论及国际文化关系时,仅仅把其限定在目前国际社会中的主要文化行为主体上,即国家、民族以及区域性的文化整体上,主要研究这种国际文化关系的本质、特征、变化发展以及影响等方面。

(三)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主要对象

在国际政治理论中,国家仍然是最基本、最值得关注的国际关系行为主体,是不同文化价值观体系的主导者,但同时各种非国家行为体也必须进入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所以,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主要对象,首先应该指向国别文化及区域性文化研究,即被世界性普遍认可或共享的价值观和文化规范。这方面的研究虽然十分庞杂,但又有一定基础。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在他的《历史研究》里,把人类文明史分为二十六种文明,历经发展演变,剩下西方的基督教文明、东欧和俄罗斯的东正教文明、北非和中东等地的伊斯兰教文明、印度次大陆的印度教文明、中国和东亚的儒教文明五种比较重要的文明[27];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把世界分为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以及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共七或八大文明。在此基础上,有些学者认为,21世纪世界文化发展很有可能形成若干个重要的文化区:欧美文化区、东亚文化区、南亚文化区和中东与北非文化区、伊期兰文化区,以及以色列和散布在各地的犹太文化区等等。这几种有着长久历史的大的文化潮流将会成为主要影响世界文化发展的动力。

其次,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影响研究”。即应该研究不同文化团体的集体认同方式,发现它们之间的异同、冲突方式和沟通方式。具体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不同文化体系的内部濡化和对外播化的方式研究,不同文化对他者文化的学习或抵制方式研究;二是国际性文化交流和冲突的具体案例研究,包括对其造成的各种国际性影响的研究。

最后,应该对一些现实文化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应然性研究。即根据国别文化研究和影响研究的具体成果,对国际重要文化事态的发展进行对策性研究,还有对未来世界文化秩序设计、文化冲突调解方式的设想和国际性文化交流规则建设等方面进行战略性的研究。

总之,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对象既要包括国别文化及区域性文化研究,也要包括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冲突及融合,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以及其发展走向,还应该包括如何解决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怎样建构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文化新秩序等问题。

三、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基本理论范式

初期的国际关系理论,基本上归属在历史学、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的范畴。1900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顿尼希教授撰写的《在东方形势影响下的19世纪末的世界政治》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是最早的一部国际关系专著。一战以后,国际关系学说逐渐系统化、理论化,开始同其他学科分离,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国际关系理论一直在西方学术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日趋成熟。但是,纷纭多变的国际形势也使它原有的理论框架落伍于时代,其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际关系理论只注重权力政治、势力均衡和国家利益,只重视研究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而对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因素和文化现象的存在关注不够,造成国际关系理论体系本身的不健全。因此,如何适应时代的变化,健全其理论体系,始终是其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课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关系理论的内容也应不断地进行充实,把体现时代特点的理论成果吸纳进来。国际文化关系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崭新视角,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国外学者已经意识到,没有文化的国际关系理论,从根本上说是不完整的。

目前,学术界对于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文化作为不同于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理论中权力、利益的一个崭新的分析国际关系问题的视角,其基本的理论范式也必然会相异于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前文我们已经论述,“范式”在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总结》一书中被认为是一种简化了的现实图画、理论、概念模式。库恩认为思想和科学的进步是由新范式代替旧范式所构成的,而且每一种科学范式都只能解释一部分问题,而不是全部新的问题。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学术界对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理论范式也处于一个新的探索阶段。也就是目前还处于讨论国际文化关系作为一个体系和一种问题领域是否应该得到更好的重视,国内外学者们都从哪些角度来研究国际文化关系,提出了哪些有关国际文化关系的理论和观点?从这个意义上说,综观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基本的理论范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一)文明冲突范式

随着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世界历史的走向再度引起世人关注,1989年以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得西方国家弥漫着强烈的乐观主义情绪。他们欢呼已经取得对共产主义的胜利,宣称“历史已经终结”。然而,世界并没有因此变得安宁,大大小小的冲突仍然频频发生。学者们也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探讨冲突的根源,寻找冲突之所以发生的理论支持,从不同角度探寻构建新世纪世界秩序的模式。

在此背景下,哈佛大学的塞缪尔·亨廷顿教授语惊世界:“冷战结束后,世界的矛盾和冲突的主要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因素、经济因素或者政治上的对立,而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28]他对文明的定义是:一种文明就是一个文化实体,是人类最高的文化集团和最广泛的文化实体,包括了价值、规则、制度、习俗和思维模式。[29]据此,亨廷顿把世界划分为七或八大文明:基督教文明、东正教文明、儒教文明、伊斯兰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有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他认为,在冷战后的世界,国家日益根据文明来确定自己的利益,它们与自己有共同根源或文化的国家合作或结盟,并常常同具有不同文化的国家发生冲突。冷战后冲突的主要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或经济因素,主导人类的将是文化的差异。文明之间的冲突取代超级大国的对抗而主导全球政治。总之,亨廷顿认为文化和文化认同形成了冷战后世界上的结合、分裂和冲突模式,以文明为基础的世界秩序正在出现,文化类同的社会彼此合作,国家围绕它们文明的领导国家或核心国家来划分自己的归属。当然,亨廷顿的这些观点还很值得商榷,有些观点则明显带有偏颇,但他为我们提供了分析世界秩序的一个崭新视角,首次为我们展现了国际文化之间的秩序图谱。

亨廷顿也论述了世界范围内文明之间的关系,并把它们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各文明的相互遭遇,大约在公元1500年前,文明之间的交往或者不存在,或者很有限,或者是间断的和紧张的;第二阶段是各文明相互冲击的阶段,大约在公元1500年之后,西方文明兴起,西方对所有其他文明发起了持续的、不可抗拒的和单方向的冲击。西方同非西方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从属”模式;第三阶段是各文明相互作用的阶段,表现为一个多文明的体系。自20世纪起,文明之间的关系从受一个文明对所有其他文明单方向影响支配的阶段,走向了所有文明之间强烈的、持续的和多方向的相互作用阶段。[30]很显然,我们在讨论现实和未来的国际文化关系时,都不能不关注亨廷顿已经进行的这些分析和梳理。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的新意在于,他指出了文化变量在当代国际关系中作用的新变化。冷战时期,政治、军事等所谓“硬权力”压住了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而在冷战结束后,一旦政治和军事的高压减弱,文化作为一种“软权力”,文化冲突和矛盾就会显露出来,甚至会以一种扩大的方式显示出来。文化因素成为国际关系中一种十分敏感的因素,在一些地方甚至导致地区性的流血冲突和政治对立。如波黑的塞族、克族和穆族之间的冲突,波罗地海三国从原苏联的脱离,其中,文化因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西方人来说,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解开了冷战后出现的许多国际性冲突的内在秘密,尤其是使西方人找到了理解近年来在伊拉克、索马里、波斯尼亚、海地等问题上所产生困惑的一个重要理论参考框架,代表了一部分学者对于战后世界秩序建构的观点,也是学术界首次明确提出从文化的视角探寻世界秩序建构的理论。是我们今天研究国际文化关系、探讨国际文化新秩序问题所不能跨越的理论参考。(www.xing528.com)

(二)软权力理论

最早明确提出“软权力”概念的是美国著名的学者、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约瑟夫·奈,之后,“软权力”理论成为学术界的一个新兴理论,成为研究国际关系问题的一个崭新视角。

1990年,约瑟夫·奈先后在《政治学季刊》和《外交政策》等杂志上发表了《变化中的世界力量的本质》和《软权力》等论文,并出版了专著《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明确提出“软权力”理论,他认为,冷战后国际政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世界权力的变革”和“权力性质的变化”上。过去,对一个大国的考验是其在战争中的实力,而今天,实力的界定不再强调军事力量和征服,技术、教育和经济增长等因素在国际权力中正变得日益重要。在冷战时期,东西方对抗的轴心是“硬权力”,特别是大国使用军事力量来平衡国际体系的实力地位。[31]而现在,随着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军事对抗的消失,经济、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世界变革的情况下,所有国家都要学会通过新的权力源泉来实现其目标:操作全球相互依存,管理国际体系结构,共享人类文化价值。[32]约瑟夫·奈认为,这种新的权力源泉就是“软权力”,“软权力”的新形式正在出现,特别是在文化、教育和大众媒介方面,“软权力”的性质是无法用传统的地缘政治学来解释和评估的。[33]

关于“软权力”的概念界定,约瑟夫·奈本人的观点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一书中,他认为,美国在当今世界上不仅拥有经济、军事等“硬权力”优势,而且还有文化、价值观和国民凝聚力等“软权力”优势。“硬权力”是通过经济、军事等有形力量强迫别人去做他们不愿意去做的事情,而“软权力”则是通过精神和道德力量影响、诱惑或劝服他人相信或同意某些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在这里,约瑟夫奈所指的软权力是指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同化力与规制力。[34]2004年,他又在新作《软权力:通向世界政治的成功之路》(Soft Power: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中重新对“软权力”进行了简短明确的界定:“它是一种通过吸引而不是强制或购买获得所需东西的能力”[35],这一概念进一步明确了软权力的性质和作用。同时,他也阐释了“软权力”与“硬权力”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建立在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后者则是建立在强制和引诱的基础之上,“硬权力”和“软权力”可以相互作用和加强。

2002年,约瑟夫·奈发表了《美国霸权的困惑:为什么美国不能独断专行》,书中进一步集中讨论了“软权力”问题:“软权力并不是什么新事务,美国也不是第一个力图用自己的文化创造软权力的国家。在普法战争失败后,法国试图通过1883年创造的法兰西联盟来推广它的语言和文学,以修复其被毁坏的威信。在海外推广法国文化因而成为法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大利、德国等国很快加以仿效。20世纪20年代无线电广播的出现,使许多国家进入了外语广播的时代,到了30年代,纳粹德国把电影宣传片推向了极点。美国政府很晚才想到要利用美国的文化为外交服务。随着二战和冷战的展开,美国政府才更加积极,其官方举措包括美国新闻署、美国之音、富布赖特计划、各地的美国图书馆以及各种讲座项目。美国公司和广告业的经营者、好莱坞电影公司的老板们,不仅向世界其他国家销售他们的产品,而且也推销美国的文化和价值观。”[36]由此可见,美国拥有明显的软权力优势,拥有巨大的软权力资源。但约瑟夫·奈也承认,“软权力”并不是美国独有的权力,他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可能获得“软权力”的国家有很多,但获得“软权力”的国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其主流文化和观念更接近普通的全球规则;二是它具有多渠道的交流;三是它的国内和国际表现能够增强其信誉。[37]他还在书中警告说:“如果我们傲慢自大,对外部世界麻木不仁,浪费我们的软实力,我们就会增加受到攻击的危险,卖空我们的价值观,加速我们优势的丧失。”[38]他的这些观点对我们研究国际文化关系问题有着重大的启示意义。

近几年来,国内学术界也开始日益关注软权力理论的研究,如吉林大学的刘德斌、北京大学的张小明、中国社科院的刘卫东等学者在研究约瑟夫·奈软权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为软权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基了一定的基础。

总之,尽管“软权力”理论还未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的主流理论,还处于新兴和发展的阶段,但它为我们研究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国际关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为我们研究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文化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源泉。

(三)国际文化理论

平野健一郎是日本著名的国际问题专家,以研究国际文化理论著称。他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就关注国际关系中的文化问题,他从文化现象入手,分析国家间的往来,进而涉及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平野认为,在国家之间的交往中,除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关系外,至少还存在文化关系。而且正是文化规定了人们的生活和生活方式的形态。因此,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必然要包含文化关系的研究。他指出,所谓的国际文化关系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文化与异文化之间的关系;二是国际关系中的文化侧面;三是国际性的文化关系;四是国际文化。[39]国际文化理论就是研究上述文化现象与文化关系的学问。因此,它应该、也必将成为国际关系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

平野试图摆脱传统理论的束缚,构筑起一套独为一体的有关国际文化理论的体系。而他所要构建的是一个十分庞杂的体系,其中包括文化基础论、异文化之间的关系、普通性与特殊性、行为主体的文化结构、交涉形式论、文化与文明、多文化主义、文化摩擦论、异文化的理解与误会、文化交流论、涵化理论、技术转让论、人口的国际流动、国际交流论、国际文化论以及地球文化论等十六个方面的内容。同时,他开门见山地指出,要建立一种新的国际文化理论体系,必须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他借用日本文化人类学者石田英一郎有关文化的定义,把研究文化的内在以及外在的变化、文化之间的比较、文化的普通性与特殊性作为其主要内容,强调国际文化理论其实是研究国际社会中异文化关系的理论。

早在1976年,平野就写了题为《作为文化关系的国际关系》一文,讨论了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和未来,这在日本是最早涉及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因素的文章,也是平野探讨国际文化理论的尝试之作。在这篇文章中,他具体论述了文化交流在各个时期的形态、特征和意义,提出了文化因素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在国际交往中日益重要,国民国家依靠文化的共性而形成的观点。此外,平野把文化摩擦论作为讨论国际文化关系的主干,认为文化摩擦论是因文化不同而引起的误会、偏见、纠纷、摩擦和矛盾等争执现象的总称。

日本独协大学教授星野昭吉在其《全球政治学》一书中着重分析了文化与全球政治的关系。他提出,全球文化的性质与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限制着行为体的行为,以及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在全球文化的影响下,全球政治在本质上是复杂多变的。一般而言,从不同文化、政治背景的内涵与外延出发,每一个行为体都会提出不同的秩序;在某种程度不同,世界秩序、主权、安全、经济与文化的性质、结构、变化与涵义依赖于文化的全球化。[40]

发端于平野的对于国际文化理论的研究,在进入90年代以后,逐渐引起了中国学者们的兴趣。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的俞新天教授是目前国内国际文化理论问题研究的知名学者之一,1999年她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上发表了题为《国际文化研究初论》的文章,分析了国际文化研究的重大意义,厘清了几种不同的价值观取向,提出了国际文化理论的研究框架。认为国际文化研究应该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研究在什么时间、地点,提出什么新的概念、思想和原则,它们如何改变人们对国际关系的认识和理解;第二个层次是分析各种概念、思想的集体认同,集体认同的程度越高,对于国际关系的影响就越大;第三个层次是探讨制度文化的能力。多个国家认同了某种概念、思想和原则,还仅仅是思想上和言论上的共识,要转化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必须建立制度的保证;第四个层次是文化作用于世界政治与经济,能动地改造和塑造国际关系的面貌。[41]可见,俞新天教授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国际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为我们研究国际文化关系问题指明了方向。同一时期,她又撰写了《美国的国际关系文化研究综述》的文章,全面介绍了美国关于国际文化研究兴起的背景和主要观点,分析了文化因素对国际关系的作用。进一步指出了中国学者关注国际文化问题研究的重大意义之所在。

此后,众多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于国际文化问题给予关注和研究,外交学院的秦亚青教授提出了世界文化理论应研究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文化的形成、促进文化形成的动力、文化的功能。文化的形成势必包含文化结构和文化单位这两个因素,文化单位之间的互动通过文化力的推进形成文化结构和改变文化结构,文化结构通过文化力的作用影响文化环境中的行动者。[42]所以,他把世界文化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确定为文化结构、文化单位、文化力。就文化结构而言,秦亚青教授认为,既存在体系层面的文化结构,也存在单位层面的文化结构,体系文化结构与单位文化结构之间的关系、单位文化结构之间的关系都应该成为世界文化理论研究的重点;就文化单位而言,一直存在着国家中心论和多元单位论之争,他认为,应该包括次国家行为体、国家、跨国行为体、文明等多种可能的文化单位;就文化力而言,是指某些私有知识成为共有知识,成为世界主导文化的基本内容,形成世界文化的结构框架,并推动主导文化传播和扩散的力量,包括硬权力和软权力,文化力是文化理论研究的核心。[43]这些想法虽然还未必成熟和完善,但为我们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问题点亮了一盏指路明灯。浙江大学的潘一禾教授则从构建一门新的学科的角度提出了国际文化关系的研究框架,为国际文化理论研究体系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总之,国际文化理论是时代的产物,它所讨论的问题多与今天的国际社会紧密相关,而国际文化关系理论在国际文化理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触及的都是一些现实社会中十分敏感的文化现象和问题,不管是平野健一郎也好,还是近年来国内关注国际文化理论研究的其他学者也好,从他们提出的理论研究框架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最为核心的议题还是关于国际文化关系的理论。当然,就理论本身的发展来说,国际文化理论还处于初始阶段,尚需要进一步地修正和充实,想要形成一个完整的关于国际文化关系研究的体系尚需时日。

(四)建构主义文化理论

冷战结束以后,国际政治研究领域发生了微妙变化,传统理论对后冷战时代国际关系的解释力日渐式微。文化这一国际关系的传统变量在经受了长期忽视和掩盖后,其作用从政治、军事、经济等传统理论的视野中脱颖而出,成为探究国家行为、对外政策、国际安全等国际关系问题的第四向度,研究国际关系中文化和社会互动的建构主义成为同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并驾齐驱的国际关系理论。在进入国际关系理论之前,“建构主义”一词曾在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心理学、哲学甚至建筑学、教育学等学科中使用过。1989年,著名的国际政治社会学者奥那夫出版《我们缔造的世界》一书,倡导以跨学科的方法研究世界政治,首次在国际关系学意义上使用“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至1999年亚历山大·温特发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建构主义通过十年的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

建构主义并非是研究国际文化关系的专门理论,但它的诞生带来了国际关系文化理论研究在概念、方法和视角上的后现代主义革命,它以全新的概念、独特的视角对国际关系进行重新解读,从而成为目前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文化研究中的一支重要思想来源。建构主义学派最为著名的代表人物及著作有亚历山大·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约瑟夫·拉彼德和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维尔合编的《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理论回归》、彼得·卡赞斯坦的《国家安全的文化:世界政治中的规范与认同》、江忆恩的《文化现实主义:中国历史上的战略文化与大战略》以及罗伯特·B.J.沃克的《内与外:作为政治理论的国际关系》等等。

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文化、规范和认同,集体认同既是文化解释国际关系的逻辑起点,也是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媒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从文化的视角几乎可以诠释出一部新的国际关系史。

在建构主义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等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建构主义理论研究的是在体系层次上国际政治文化对一国战略文化的建构作用,它把国际体系的文化结构分成三种状态:一是“人人为战,弱肉强食”的霍布斯式国际体系;二是以主权制度相互尊重和武力手段有限性原则为主要内容的洛克式国际体系;三是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争端的手段、奉行集体安全的康德式国际体系。[44]建构主义认为,这三种国际体系文化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且会影响到体系内成员的行为,那么,怎样转化呢?这就与建构主义对于“文化“的定义有关,温特认为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45]敌人的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的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的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国际体系的结构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而占主导地位的角色认同又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社会共有知识如何。总体上讲,建构主义强调世界的社会本体和国际体系的文化属性,强调文化、规范、认同、实践、主体间性、知识等社会性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可见,建构主义对于文化的研究是从国际体系的层次上着手的,但这种体系文化又会从根本上影响到体系内所有成员的行为选择,它为我们研究国际文化问题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目前,建构主义对于文化的研究成果还集中在文化功能上,还没有意识到要将世界政治文化范畴的内容进行统合性理论研究并使之理论化,成为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论范式。虽然近几年来建构主义对于具体文化形态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广阔,研究的问题越来越深刻,研究的方法越来越严谨,但是,建构主义对于文化问题的研究距离对世界文化进行系统性的理论集成还相当遥远。它最大贡献就在于为我们研究国际文化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指出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径。

总之,文化问题是一个涉及面相当广泛的领域,它既是讨论整体主义的,也是讨论个体主义的;既是论述观念的,也是论述实践的;既有非理性成分,也有规律可循。文化不仅是外交的“第四个方面”或国际关系的“第三向度”,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也同时只是文化的一部分。我们要讨论的不是要克服这种两重性或模糊性,而是要面对“文化”概念中包含的这种矛盾和张力,探讨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影响。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全球化大背景下国际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建构主义的相关理论为这种关系的建构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宏观指导,使我们在面对文化这个错综复杂的概念时不会像最初那样茫然失措。

[1][澳]罗伯特·霍尔顿:《全球化的影响》,载《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全球化研究中心》。《全球化:时代的标识——国外著名学者、政要论全球化》,北京:时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页。

[2]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页。

[3]胡海:《文化冲突与企业中国经营》,《学海》2000年第6期。

[4]秦亚青:《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论:文化结构、文化单位与文化力》,《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4期。

[5]商务印书馆编:《辞源》,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6]同上。

[7][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252页。

[8]潘一禾:《文化与国际关系》,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

[9][美]入江昭:《文化与国际史》,载迈克尔·J·霍根和托马斯·C·佩特森编:《阐述美国外交关系史》,纽约:坎布里奇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5页。

[10]郭树勇:《建构主义与国际政治》,北京:长征出版社2001年版,第310页。

[11][英]理查德·D.刘易斯:《文化的冲突与共融》,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12]潘一禾:《文化与国际关系》,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13]韦森:《文化与制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8页。

[14]同上,第21页。

[15]韦森:《文化与制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48页。

[16]在西方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文化理论中,除了“文化濡化”和“文化播化”外,还有另一个词“acculturation”,即“文化涵化”,是指一个群体如社会、国家、族群,尤其是一个部落接受另一个群体的文化特征和社会模式的过程。

[17]欧阳志远:《“上帝”的陶杯: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1页。

[18][美]欧文·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21世纪的生存抉择》,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1页。

[19]《国外理论动态》, 1994年第19期,第148-149页。

[20]江泽民:《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 2000年9月7日,第1版。

[21][美]麦哲:《文化与国际关系:基本理论述评》,谭晓梅、忠岐译,《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7年第4期,第13-17页。

[22][日]平野健一郎:《国际文化理论》,《国外社会科学》, 1997,(2)。

[23]Hedley Bell, The Anarchical Societ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7, pp.315-317

[24]David Blaney, A Frame of the Promise and Peril of Global Civil Society, for the presentation in CASS, May 6.1999

[25]阎学通、孙学峰:《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26]俞新天:《国际文化研究初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9年第1期,第96-98页。

[27][英]汤因比:《历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9页。

[28][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29]同上。

[30]同上。

[31]刘德斌:《“软权力”说的由来与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4期。

[32]Joseph Nye The changing nature of World Power[J].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Volume105, Issue2, Summer, 1990转引自刘德斌:《“软权力”说的由来与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4期。

[33]Joseph Nye Soft Power[J].Foreign Policy, Fall, 1990转引自刘德斌:《“软权力”说的由来与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4期。

[34]参见刘德斌:《“软权力”说的由来与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4期。

[35]Joseph Nye Soft Power: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Public Affairs 2004 P.4.

[36][美]约瑟夫·奈:《美国霸权的困惑:为什么美国不能独断专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73页。

[37]同上。

[38]同上,第11页。

[39]李廷江:《探索国际关系的新视角——平野健一郎和他的国际文化理论》,《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38页。

[40][日]星野昭吉:《全球政治学》,刘小林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93页。

[41]俞新天:《国际文化研究初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9年第1期,第96-98页。

[42]秦亚青:《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论:文化结构、文化单位与文化力》,《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4期。

[43]秦亚青:《世界政治的文化理论:文化结构、文化单位与文化力》,《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4期。

[44]郭树勇:《试论建构主义及其在中国的前途》,《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4年第7期。

[45][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3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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