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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司法文集:辨法论治

时间:2024-0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做好明年的法院工作,责任十分重大。要把增强大局意识与增强“铁案”意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创造一流的审判业绩。三是必须严格审查立案,依法受理案件。

陈旭司法文集:辨法论治

明年是本世纪的最后一年,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将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我国政府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做好明年的法院工作,责任十分重大。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明年我省法院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围绕大局抓审判,围绕审判抓改革,围绕改革抓建设,继续推进“铁案”工程,认真开展“办案质量年”和“执行年”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为落实依法治省决定、决议,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以服从服务于大局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

牢牢把握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在新形势下,全省法院必须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要以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中,要胸怀全局,讲究策略,做到既符合法律要求,又符合形势要求,以求得最佳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要始终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做好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把增强大局意识与增强“铁案”意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创造一流的审判业绩。

全省法院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关键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第一,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我国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各级法院要切实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始终重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理,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这类犯罪,以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第二,必须坚决打击走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对走私大案要案,要组织力量快审快判。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便组织、策划、参与走私的,更要依法严惩。要从严惩处各类经济犯罪分子,特别是要依法打击金融领域内的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必须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当前,打击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的专项斗争正在深入进行,对这类我省多发性的犯罪活动,各级法院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选择典型案件,适时公开宣判,以增强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信心。同时,各级法院要加强林业审判工作,认真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专项斗争,对毁林犯罪以及乱捕滥猎和倒卖、走私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罪犯,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以保护国家资源,保障我省林业生产发展,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不断加大对制毒贩毒、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行为的打击,以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是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中心环节。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首先要了解、掌握经济运行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明年经济工作的一个最主要措施,就是要立足国内需求,开拓国内市场。这将促进国内市场的活跃,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可能进一步增多。对此,全省法院应当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主体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地域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态度,更不允许违法偏袒本地当事人,搞地方保护主义。要依法维护市场的统一性,保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促进国内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增长。二是必须及时处理经济纠纷案件。要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结案,尽可能地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使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得到及时兑现;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特别是破产案件,要严格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对涉及国家整顿金融秩序、清理“金融三乱”、关闭资不抵债金融机构的案件,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以保障金融安全稳健运行。三是必须严格审查立案,依法受理案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措施。对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各级法院在立案受理时务必要慎重,对不属于或暂不宜由法院管辖的纠纷,不要受理,以免给经济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法院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债务、赔偿等案件,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特别对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集团诉讼案件,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决不能因调处不当和我们工作上的疏忽而影响稳定。同时,要审理好房地产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的全面进步。对“四涉”案件,要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涉台案件,要认真学习和运用对台政策,切实做好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工作,促进两岸交往和经贸合作。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法治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事关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和市场经济经济体制建立等方面的案件,既要积极审理、依法裁判,支持行政机关正确合法的行政行为,又要注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认真开展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尤其要加强农村承包纠纷案件的审理,纠正随意撕毁承包合同,缩短承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对那些破坏农业和农村工作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恶势力,要坚决依法惩处,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那些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要严厉制裁,以净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对那些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受理,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农村人民法庭的优势,通过加快公正文明窗口单位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把办案与服务、惩治与保护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支持和保障农业、农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大力推进法院改革

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肖扬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要通过改革,“改变长期存在的行政管理模式,转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法院管理模式;改变沿袭已久的院长、庭长个人决定案件裁决的不正确作法,真正发挥审判组织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作用;改变一直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形成实体、程序并重的司法意识;改变长期制约审判工作发展的法官素质不高的状况,建立一支体现法官职务特点的高素质队伍”。明年,全省法院必须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建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运行机制为目标,继续狠抓“铁案”工程,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审判方式改革在我省已经进行多年,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必须突出抓好公开审判制度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坚持公开审理。不仅要做到除法律规定外的所有案件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更重要的是,在庭审活动中必须真正体现公开审判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下功夫解决好公开认证、公开说理。这里涉及的因素很多,有观念转变的问题,有审判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等等。但无论怎样,都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使审判组织都能依法独立地行使对案件审理与裁决的权力,尤其要强化庭审功能,防止裁判结果与庭审调查的内容不一致,以确保司法公正。要改变每个案件都层层审批的做法,逐步扩大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权,逐步做到除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其他案件由合议庭审判,逐步做到庭长、院长不审批案件。要在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切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二是要坚持公开宣判。这是一项严肃的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要通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提高,使当庭宣判的比例逐渐上升,法官驾驭庭审的水平逐渐提高。凡能在公开庭审中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案件,审判组织都应当努力做到当庭宣判;对暂时不能或者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审之后,必须及时作出裁决,并按照法律规定,张贴公告、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进行宣判。三是必须走群众路线。公开审判可以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陪审员的选举、任命、特邀程序,注重从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任一批陪审员,参与一审案件的审理,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同时,要在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的基础上,允许公民凭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自由地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二)强化“铁案”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各级法院要在全面落实“铁案”工程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把增强质量意识、“铁案”意识,建立一套能真正体现裁判公正的审判运行机制,作为工作的重点。一要严格案件的质量管理。当前,造成案件质量不高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在证据的适用上审查不严,把关不力,致使案件事实不清,裁判结果发生错误。因此,有必要突出对证据分析、认定和采信的管理,制订各类案件诉讼证据的适用规格和规则,切实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审查、判断证据,保证裁判正确。同时,要明确案件质量管理的责任。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应当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独立负责,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规定,造成错判的,要依法追究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的责任;庭长、院长要严加管理,勤于检查,切实负起对审判活动和案件质量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最高的审判组织,除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外,必须加强对案件质量问题的权威性指导,切实提高办案的总体水平。二要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实践证明,开展案件检查、评查,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开展“办案质量年”活动中,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做法,使检查、评查成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规范检查、评查的范围、标准。在案件检查、评查中,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当事人多次申诉、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以及指令复查的案件作为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要加强检查、评查的针对性,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认真处理,加强指导。三要注重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裁判文书往往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评价司法工作是否公正的重要依据。当前,裁判文书普遍存在不认证、少说理的情况,难以反映裁判结果的形成过程,容易引起当事人的疑虑。因此,要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后的诉讼文书样式,认真组织文书质量评比,切实提高审判人员的写作水平和依法说理的能力,使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体现公正、公开的要求,成为人民群众学习法律、认知法律的教材。四要全力做好执行工作。明年,我们开展“执行年”活动,就是要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力争执行案件有新的突破。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在保持指导思想不变、工作格局不变、工作干劲不减的情况下,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严格依法执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工作,并采取灵活措施,探索执行工作的新途径;要抓住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报告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汇报,如实反映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尽快得到解决。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要加强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抓紧制定开展“执行年”的工作方案,付诸实施,以便早出成效、多出成效。

(三)严格审限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结案,是审判工作高效服务的要求,也是严肃执法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推广了沙县法院利用电脑对案件进行跟踪管理的做法,超审限案件明显减少,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二审案件超审限问题突出,部分案件久拖不决的严重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一要明确规定办案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限。如立案后,应在几日内将案卷移送审判庭;庭审后,应当在几日内组织合议;庭长、院长对法律文书应当在几日内审批完毕等,加快工作节奏,努力缩短各流程的办案时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跟踪管理,在充分运用电脑管理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体系指标改革的要求,运用案件管理卡片跟踪记录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要加强催办、督办工作,对接近审理期限,可能超过审限的,要指定专人催办;对超过审理期限而未经批准延长的,要由庭长、分管院长亲自督办,限定时间及时审结;对经过催办、督办,无正当理由仍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审结案件的,要批评教育有关人员,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处理。三要增强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固然有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但审判人员审限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每个审判人员在办案中的行为,哪个环节上出现积压,就要追究这个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www.xing528.com)

(四)完善监督管理,进一步确保公正执法。健全内外两方面的监督管理机制,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立足法院的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审判监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有错必纠原则,防止和纠正有错不纠、层层驳回或者矛盾上交的做法。对于改判没有把握的案件,应当多讨论、多研究、多会诊,切实做到准确、及时。要通过审判监督,及时发现线索,按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纪律处分办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要在严肃执法的同时,时时注意做好息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申诉人、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防止形成上访老户,以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自觉和善于接受外部监督。对来自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对涉及到的具体案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调查,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纠正。同时,对法院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要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向上级法院反映,以求得妥善解决。当前,各级法院要认真宣传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好“两会”前的准备工作,对今年人大、政协交办的各类建议、议案和提案,要认真清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明年,全省法院都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督查办制度,确定专职或兼职督查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此外,各地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室和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接受监督的力度,更好地改进法院工作。

以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切实加强法院建设

当前,全省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改革任务相当繁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要在新形势下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创造一流业绩,就必须把法院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通过依靠人员素质的提高,确保司法公正。当前,尤其要充分认识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全面推进法院队伍的建设。

一是必须全力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这是明年抓队伍建设的着力点。首先,各级法院必须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脱产进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在职自学以及理论学习考核等多项制度。要根据本院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并付诸实施,保证理论学习、审判工作两不误。其次,要结合即将开始的基层法院院长换届工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的组织优化。凡是教育整顿中发现违法违纪人员多的法院领导班子;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干警意见很大,经教育不改的领导班子;闹不团结、互相拆台,内耗严重,搞“窝里斗”,延误工作,给工作造成损失的领导班子;无视干警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加强管理,不敢查处,导致队伍人心涣散,丧失战斗力的领导班子,都要商请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整,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要结合法官等级首次评定,凡是不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员,都不能在法院担任审判职务,更不能被任命为庭长、院长,进入领导班子。要积极推广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的做法,通过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论好、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年轻干部选拔到法院领导岗位上来。要积极推行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制度,选派得力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加强实践锻炼,使之尽快成熟,担当重任。第三,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法院一把手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不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把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部署和三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各级法院要在巩固和发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着力培养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良好品德;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自己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经手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构筑“铁案”工程的一砖一瓦,都关系到“铁案”工程的成败,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健全和完善队伍的监督制约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和执法检查,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同时,要加强队伍“进出口”管理,普遍推行辞退制度,下决心畅通出口。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明年要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密切配合,把不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清理出去。从现在起,各地都要着手进行调查,为实施政法干警辞退、清调办法做好准备。加强法院组织建设重点在基层。特别是人民法庭处在法院工作的第一线,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对人民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建设。要全面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制订的创建公正文明窗口单位活动规划,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与纽带,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明年第一季度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希望各地抓紧时间,加强调查研究,为开好这次会议作好准备。

三是必须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落实分级培训任务。从明年起,各级法院的审判人员,每年都必须保证有15天以上的脱产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时间,以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对近年来,经过换届、交流等途径调入法院的不具备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要集中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法院工作。同时,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法院工作的发展。关于书记员队伍的管理问题,各地法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进行试点工作。但要强调,书记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在法官的直接指挥下,从事与审理活动有关的调查记录、庭审准备、案件归档等工作,不能主审案件。

对于法警队伍建设问题,各级法院都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及其解答,完善、健全机构,加强对法警的专业训练,尽量从警察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收人员,充实警力;要改变法警兼职过多的状况,努力提高法警的素质。

科技建设是法院发展的重要保证。全省法院要进一步确立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改革服务的思想,通过加大后勤保障的科技含量,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化硬件设施;通过加强以通讯、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来保障法院的审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当前,要突出做好全省法院三级远程通讯网的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信息共享职能,使计算机真正成为办案和办公的辅助工具,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要重点做好全省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研制工作,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建成一套能覆盖审判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庭审电脑化记录的步伐,全面实现电脑化记录的目标不能变。各级法院要组织人员开展速录培训,将能否掌握速录技术,作为考核书记员专业技能的一项重要标准。此外,各地还要努力改善车辆装备、司法鉴定技术、信息工作、档案管理、法院宣传设施等方面的物质条件,切实加强物质装备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已有设备的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两庭”建设。现在仍未完成“两庭”建设任务的部分区县法院,要积极采取措施,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建设步伐。要充分考虑原有的条件,进一步调整规范人民法庭的设置,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法庭,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

(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199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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