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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人的生意经营:成功秘诀大揭秘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普通商人中的一部分从事海上贸易的经营方式,我们已在前文讨论过了,另一部分从事内层—中层贸易带的贸易时,其经营方式则呈现出多样性和任意性的特征,这是由于他们的构成成分复杂多变所致。于是在参与近代世界市场的互动中,东南商人的经营方式也就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情况。

普通商人的生意经营:成功秘诀大揭秘

其他奔波于商途或坐贾于商埠以求商利者的普通商人,诸如所谓的“散商”“铺户”的经营行为,我们在前文中作了大量的分析。他们“不惜霜风跋涉之劳,不惮湖海波涛之险,以兢尺寸之利”。[111]在明代,如前文所述《杜骗新书》中的经营者,在浙之宁波双屿、闽之月港浯屿澎湖台湾、闽粤之南澳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接济”“交易”者;清代,如前文所述在江浙闽粤诸省的港埠市场与外商贸易者,还有广州市内的非公行商人、店铺商人等。在开禁通商之时,他们大多规矩经营,以长途贩运和较好的商品质量以及较低的价格与外商贸易,争取市场,就像叶权、利玛窦所见。一旦禁令布下,他们中的一些人便背着官府以走私形式与外商交易。明清两代,官员描写走私贸易者“趋之若鹜”,这个“鹜”字形容的便是普通商人和临时也来谋利的平民。在这种政府禁令和行商对市场垄断的形势下,他们的竞争便无规范可言,如前文所述王在晋《越镌》中三件海商案。

普通商人中的一部分从事海上贸易的经营方式,我们已在前文讨论过了,另一部分从事内层—中层贸易带的贸易时,其经营方式则呈现出多样性和任意性的特征,这是由于他们的构成成分复杂多变所致。其中,常年在外经商和固定店铺坐贾的专业商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很多“商人”并非就是我们所认定的概念中的商人,有利用农闲跑一两趟买卖的农民,有利用经商外出游玩的富户,有见机可投有利可捞甚至浑水摸鱼的闲人,有为主子经营或送货结账的伙计或仆佣,甚至还有为谋他人妻子而故意同来广州经商者;其资本有厚有薄,或借贷或合股;其趋利动机有大有小,有急有缓。悠久的商业传统和较为发展的商品经济及较为便利的商途交通使得东南地区的普通民众参与商业活动并不是件难事。什么成分的人都可以参与商业,意味着商人有可能是任何一种身份的人,本书常用“商民”一词,正鉴于这样一种史实。于是在参与近代世界市场的互动中,东南商人的经营方式也就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情况。明末隆庆弛禁,沿海商贸繁荣,所以“广(州)城人家大小俱有生意,人柔和,物价平,……商贾骤集,兼有夷市,货物堆积,行人肩相击,虽小巷亦喧填”[112]康熙开禁后,大概也出现了十人九商的现象,广州的对外贸易市场经商者可谓“三教九流”。18世纪初,在广州和中国商人打交道才二三十年的英国人已经总结出经验了,他们肯定那些“诚实”的中国商人,而对另一些“满怀奸诈”的中国商人不满,下面这些带经验总结式的描述揭示出这类商人经营方式特色的另一面:

当他们知道你用来贸易的现款和货物的比例数,又探知你要用什么价格换回货物时,你就会觉得他们的要求很不合理,而且推宕,你只得默许,但你要尽可能催促他们订约:当双方同意时,一定要有官员做证人,担保和你交易的商人的信用

有些商人以物物交换取你的商品后,仍会退还给你;当他们觉得买卖可能会亏本时,虽然他们接收货物已两三个月或三四个月了,但仍借口货物损坏、缺少等等,如果你拒绝负责,你的帐目就受到损失。

按照购买执照,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他们的货物来你的商馆出售,你要防备来到的人是中国的大骗子。……

很多这种家伙一个接一个涌进你的房子来,假装把他们的货物卖给你,似乎互相争先向你兜售,故意减低一点价钱来使你高兴,同时他的同伴就乘机盗窃。他们的长衫很适合于这种目的;他们虽狡诈,但不会试图去冒大的危险。……

称量东西的秤杆不是一边比一边长些。有些秤杆两边的末端都穿有两个孔,或者有刻有悬挂秤盘的凹痕,在他们使用时就可以把重量加大或减少;其它……如大秤,一个巧妙的称手一定会骗2%到3%。……[113]

这些“经验”不无某种偏见,但是当时这些商人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和任意性却是客观事实。多样性和任意性可以归纳到“人柔和,物价平”与“狡诈、欺骗”两大类。

这两类方式都是当时市场中的常见现象,在那时参与世界市场的互动,商人全是谦谦君子或全是清一色的市棍,都不是事实。既然利润是商人参与世界市场互动的首要动机,任何方式不过是手段而已。而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到,当商人在参与世界市场互动时,由于受到社会和政府的习俗、制度控制,带有种种复杂、压抑的心理,行为又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管制,虽然与世界市场发生了互动行为,但是与世界市场对接的市场机制建立不起来,商人的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在互动中规范起来。

【注释】

[1]《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92页。

[2]《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61页。

[3]《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8页。

[4][明]王临亨:《粤剑编》卷四,《志游览》。

[5]《贤博编》,附《游岭南记》。

[6]《粤剑编》卷二,《志士风》。

[7]《利玛窦中国札记》,第327页。

[8]《杜骗新书》卷二,“傲气致讼伤财命”。

[9]雍正英德县志》卷三一。

[10][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一五,《葛布》。

[11][清]蓝鼎元:《鹿州初集》卷一二,《福建全省总图说》。

[12]蓝鼎元:《漕粮兼资海运疏》,《清经世文编》卷四八。

[13]《天后宫水南会馆碑记》,引自郑振满、[美]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兴化府分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3页,文号227。

[14][明]何乔远:《镜山全集》卷四八,《寿颜母序》。

[15]《闽书》卷三八,《风俗志》。

[16]《景璧集》卷四,《史母沈孺人寿序》。

[17]《景璧集》卷三,《赠隐君擢吾陈先生寿序》。

[18]《景璧集》卷四,《史母沈孺人寿序》。

[19]《镜山全集》卷七〇,《支里君墓志铭》。

[20]《景璧集》卷一四,《处士陈斗岩公传》。

[21][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

[22][清]杨英:《(延平王户官杨英)从征实录》,“永历十一年(1657年)五月”条。

[23]道光《厦门志》卷五,《船政略·商船》。

[24]道光《厦门志》卷一五,《风俗记》。

[25]《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7册,第1048页,文号2467。

[2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24—525页,文号379。

[27]《广东新语》卷一四。

[28]《贤博编》,附《游岭南记》。

[29]《粤剑编》卷三,《志外夷》。

[30]《重纂福建通志》卷八七,《海防·总论》。

[31][美]亨特(W.C.Hunter)著,冯树铁译,骆幼玲、章文钦校:《广州番鬼录》(The Fankwae at Canton Before Treaty Day’s,1824-1844,London,1882),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页。

[32][清]赵鸣珂:《广福浙兵船会哨论》,乾隆《福建通志》卷七六,《艺文》。

[33]此列表文参见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及其所引方志族谱等资料和杨国桢师《洋商与大班:广东十三行文书初探》,《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以及马士《编年史》制作。

[34]B.P.P.First Report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of the Commonson theaffairs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China Trade,1830,p.629-632.Evidence by J.Crawfurd,Esq.引自姚贤镐主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59—60页。

[35]《欧洲与中国》,第216页。

[36][日]大庭脩:《关于平户松浦史料博物馆收藏的〈唐船之图〉》,傅念祖节译自《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纪要》第5号,1972年第3期;见《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151页。又见大庭惰著,徐世虹译《江户时代日中秘话》,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4—25页。

[37]详细记载中国商人“唐船”进出港口时间和所领信牌情况的《唐船进港回棹录》直接反映了这种史实。大量的商船一般都要在日本港口呆到第二年的东北季风起时开船回棹,有的甚至呆到第三年。见日本《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资料集刊九》,大庭脩编著《唐船进港回棹录、岛原本唐人风说书、割符留帐》,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昭和四十九年(1974年)发行本。

[38][明]王在晋:《越镌》卷二一。

[39]《筹海图编》卷五。

[40][明]洪朝选:《洪芳洲先生摘稿》卷四。

[41]见《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第182—185页。

[42]《关于平户松浦史料博物馆收藏的〈唐船之图〉》,第119—121、143页。

[43][明]傅元初崇祯十二年三月《请开洋禁疏》,见《天下郡国利病书》第26册,《福建》。

[44]参见《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和《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

[45]全汉昇:《自明季至清中叶西属美洲的中国丝绸贸易》,《中国经济史论丛》第1册,香港新亚研究所1972年版。

[46]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的估算》,《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47]《东西洋考》卷五,《吕宋》。

[48]《东西洋考》卷五,《吕宋》。

[49][明]谢肇淛:《五杂俎》卷四。

[50]崇祯《海澄县志》卷一五,《风土》引明旧志。

[51]漳泉二地商民互相牵引出洋经商之事,在当地许多族谱中多有记载,明末清初,晋江石狮《蔡氏族谱》有“阖族苦于倭寇”出海经商;晋江金井《李氏族谱》有“兄南弟北,奔走于吕宋外夷”;德化丁溪《陈氏族谱》有“惟时父老相率渡洋者,不下数十家”;南安丰山《陈氏族谱》有“乡之族人,变更计划,纷赴小吕宋各埠,亲属介绍接踵而行,甚有举家而往者,为劳动者多,为富商者少”。方志中也有记载,道光《晋江县志》卷五九记明人陈文七无父母,对祖父极孝,“及祖终,为泉人携贩吕宋。吕宋闻其孝,厚赍之,数年间大获计然之富”。这些人不一定都去了吕宋,但吕宋是他们首选之地,去的人也最多。

[52]《华人在马尼拉》,《中外关系史译丛》第1辑,第100页。(www.xing528.com)

[53]黎嘉潮:《亚洲华侨经济》,香港远东学院出版委员会1971年版,第140页。又陈碧笙主编《南洋华侨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115页。

[54]《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18页。

[55]《华人在马尼拉》,《中外关系史译丛》第1辑,第104页。据菲律宾学者研究,第一次建的巴连在巴石(又译为帕西格)河南岸,后毁于火灾,1583年第二个巴连建在马尼拉东边;而比农多丝绸市场则位于巴石河北岸。如果“涧内”即巴连,那就说明巴连区内也有丝绸市场,或者,“涧内”就是指比农多。巴连市场曾七次毁于火灾:1581年、1588年、1597年、1603年、1629年、1639年、1642年,每次焚毁之后都由当局重建。

[56]《华人在马尼拉》,《中外关系史译丛》第1辑,第108页。

[57]《华人在马尼拉》,《中外关系史译丛》第1辑,第122—123页。

[58]赛意德(G.F.Zaide):《菲律宾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Philippines,Manila 1963),第99页。引自《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第191页。

[59]《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18页。

[60][日]岩生成一:《南洋日本町的盛衰》,台北帝国大学史学科《研究年报》第5辑,引自《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17页。

[61][明]徐光启:《徐文定公集》卷三,《海防迂说》。

[62]《南洋日本町的盛衰》,引自《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19页。

[63]《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64]《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65][泰]沙拉信·威拉蓬:《清代中暹贸易关系》,徐启恒译自著者英文版《清代中泰贸易演变》中的第1章、第3章,《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57页。商人帆船常是在随风随流的航行中弯进遇罗湾,而不是航海者“不欲不见陆地的短距离航程”。

[66]《东西洋考》卷二,《暹罗》。

[67]上述引文俱见[清]梁廷枏著,骆驿、刘骁校点《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卷一,《暹罗国一》,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76—180页。

[68]《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69—71页。

[69][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八,《暹罗》。

[70][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四,《外国·华人夷官》。其实又何止是暹罗一国,火者亚三作为佛郎机使臣翻译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来朝(见《明史》卷三二五《佛郎机传》,《明实录》“世宗嘉靖八年十月”,万历本《南海县志·梁焯传》,《殊域周咨录》卷八《暹罗》、卷九《佛郎机》皆言及之)。宋素卿为日本使臣之事发生在正德六年(1511年)和嘉靖二年(1523年)(见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清曹溶编《学海类编》,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4年缩拼影印本第4册第439页,又见《殊域周咨录》卷八《暹罗》)。另外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四,《外国·华人夷官》记载正统元年(1436年)爪哇贡使财富八致满荣是福建龙溪人洪茂仔;又一名同时到来的爪哇使臣也是中国人,姓郭名信。正统三年爪哇派来的贡使亚烈马用良和两位翻译良殷南、文旦皆奏自称为福建龙溪人。《明史·满刺加传》记载正德三年(1508年)满刺加贡使翻译亚流为江西万安籍人萧明举。此后,随着贸易来往的增多、频繁,随着市场交易和信息的需要,有越来越多居留异国的中国商人成为居住国对外商贸的使臣或翻译。

[71]《荷兰文件(Dutch Papers Extracts from the“Dagh Register”1624-1642)》,第48页,引自田汝康《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帆船在东南亚洲航运和商业上的地位》。

[72]《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72—73页。

[73]同治重刊《广东通志》卷一七〇,《经政略》第十三。

[74]《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77页。

[75]《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78页。

[76]《明清史料》庚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刊行本,第561—568页。

[77]《清实录》,《仁宗实录》卷一八五。

[78]《大清会典事例》卷五一二。

[79]《清实录》,《仁宗实录》卷一八五。

[80]Charles Gutzlaff:The Journal of Two Voyages Along the Coast of China.in 1831 and 1832.p.44-47.引自《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第52—53页。

[81]《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57页。

[82]《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57页。

[83]《清代中暹贸易关系》,《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第81—82页。

[84]引自朱德兰《清开海令后的中日长崎贸易商与国内沿岸贸易(1684—1722年)》,《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三,“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台北)1988年版,第390—403页。

[85]《关于平户松浦史料博物馆收藏的〈唐船之图〉》,第144、151页。

[86][清]江日昇:《台湾外记》卷一三,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说集成》本,据“求无不获斋”刊本影印。

[87]《福建巡抚许世昌残题本》,《明清史料》乙编第6本,第575页。

[88]康熙七年七月初七日《候补都司佥事史伟琦密题台湾郑氏通洋情形并陈剿抚机宜事本》,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康熙统一台湾档案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2页。

[89][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

[90]林春胜等辑:《华夷变态》上册,第227页。引自聂德宁《明清之际郑氏集团海上贸易的组织与管理》,载《郑成功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339页。

[91]《越镌》卷二一。

[92]《清实录》,《圣祖实录》卷二七〇。

[93]分别见《宝历元年(1751年)十二月郑青云等为陈明救助并送还日本难民情形事上日本国王申呈》和《乾隆十六年(1751年)署宁波府知府黄发给行商郑青云之护照》,日本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所藏“猪饲氏旧藏书”第201册,《唐国漂流记》,见[日]松浦章文著,冯佐哲译《乾隆年间海上贸易商人的几件史料》附文,《历史档案》1989年第2期,第136、135页。值得说明的是,这是一次送还日本海上难民之举,事关“圣朝柔远深仁”之事,因此是特发护照,所以多有规定:“为此牌仰行商郑青云,即便尊照照务,将又五郎等在途小心照看,加意供给。定限三个月回棹,取领日本王回照,以凭转请题复。事关圣朝柔远深仁,毋得在途逗留越贩,有误期限于咎。”

[94]《通航一览》卷二一七,见[日]松浦章文著,冯佐哲译《乾隆年间海上贸易商人的几件史料》附文,《历史档案》1989年第2期,第134页。

[95]《明实录》,《熹宗实录》卷五三。

[96]《贤博编》,不分卷。

[97]《名山藏》,《王享记》卷一。

[98]参见田汝康《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帆船在东南亚洲航运和商业上的地位》。又见《东西洋考》卷三,《下港》。

[99]《1605—1609东印度万丹等地见闻录》(Occurrences at Bantans and other Pals of the East Indies from Oct.1605 till Oct.1609 with an account of the Maftsand Commodities of those Parts),载查顿(E.Charton)《航程总汇》(New General Collection of Voyagesand Travels)卷一,1744年版,第503页,引自田汝康《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帆船在东南亚洲航运和商业上的地位》。

[100]《密尔顿爵士航行记》(The Voyages of Sir.Henry Middleton to the Moluccas1604-1606),1943年新版,第111—112页,引自田汝康:《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帆船在东南亚洲航运和商业上的地位》。

[101]《福建巡抚许世昌残题本》,《明清史料》乙编第6本,第576页。

[102][清]郁永河:《伪郑逸事》,不分卷。

[103]参见聂德宁、柯兆利《郑成功与郑氏集团的海外贸易》,《郑成功研究》,第312—324页。

[104]《从征实录》,“永历十一年六月”条。

[105]《编年史》卷一,第98—106页的第9章“中国贸易的状况”对此有描述。混乱不仅表现在许多商人行为的“奸诈”,也表现在官府有司的贪婪和皇商的权势经营。

[106]《编年史》卷一,第162页。

[107]《广州番鬼录》,第26页。

[108][清]庾岭劳人:《蜃楼志》,第一回《拥资财讹生关部 通线索计释洋商》,嘉庆九年刊本。此书是第一部描写当时的广东十三行商人和粤海关的现实小说,为我们了解行商的商业运作、官商关系、生活情景以及社会风俗、人情世态提供了许多生动形象的细节。

[109]见《编年史》卷三,第95章“行商的独占”,1755年,“附录三十五”:《行商包揽贸易》《有关广州的欧洲人贸易第一个法令的译文》《粤海关监督关于对欧洲人贸易的命令》《总督和海关监督联合公布禁止未领执照之铺户对外贸易令》《总督和海关监督的补充公告》。

[110]《广州番鬼录》,第27—29页。

[111][明]赵世卿:《关税亏减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一。

[112]《贤博编》,附《游岭南记》。

[113]洛克耶(Charles Lockyer):《印度贸易记》(An Account of the Trade in India),1711年伦敦版,见《编年史》卷一,第102—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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