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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字贸易出口报告:数字文化贸易占比高达15.6%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数字贸易产生时间较短,因此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数字贸易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上海数字贸易出口主要由上述两类业务组成。2017年上半年,上海共实现数字贸易出口39.6亿美元,占全市服务出口额的15.6%。(一)上海数字文化贸易以数字化形式储存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就是数字(内容)产品。

上海数字贸易出口报告:数字文化贸易占比高达15.6%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产业结构、组织生产方式和产品内容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逐渐产生了一种新的贸易形式,即数字贸易。由于数字贸易产生时间较短,因此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数字贸易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数字贸易依托互联网技术,贸易对象多为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品和服务,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其形式不断增加。

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应用,数字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2016年的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首次提出全球性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世界经济正加速向以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为重要内容的经济活动转变。我们要把握这一历史契机,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一、 上海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在全球数字贸易规模不断扩张的背景下,上海数字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从数字贸易四个大类来看,上海在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方面的竞争力较弱,但在数字化内容和其他类数字服务方面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此外,广告产业采用数字制作和交付的趋势十分明显,互联网投放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产业整体数字化程度较高。其他类数字服务主要包括各类技术类服务,如数字化的服务外包和技术贸易业务。上海数字贸易出口主要由上述两类业务组成。2017年上半年,上海共实现数字贸易出口39.6亿美元,占全市服务出口额的15.6%。其中,数字内容服务出口12.6亿美元,数字化服务外包和技术贸易出口额为27亿美元。

(一)上海数字文化贸易

以数字化形式储存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就是数字(内容)产品。具体来说,数字文化产品即以数字化形式储存的文化资源。包括数字音乐、数字视频、电子图书、网络动漫手机出版物等。而对于电视媒体来讲,主要是指我们平时观看的各种数字化视频和数字化的音频等产品。总体来说,上海网络文学占全国市场的份额达90%,网络游戏占全国市场份额超30%,网络视听产业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5%。

1.数字出版物

近年来,数字出版行业发展态势迅猛,传统出版企业纷纷向数字出版转型,数字出版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传统纸质出版物相比,数字出版物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无实物形态、网络化传递、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可以无限量供给,等等。从成本性态分析来看,数字出版物的产品成本基本均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几乎为零,而传统出版物的变动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加工费,对于数字出版物而言都是固定成本。

2016年上海数字出版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数字出版成上海新闻出版业第一大产业。据初步统计,2016年上海新闻出版各行业总计实现营业收入约1 962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数字出版继续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约883亿元,同比增长18%,首次超过印刷行业的833亿元,成为上海新闻出版第一大产业,占比超过45%。

对外版权输出增速加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的贸易逆差逐年增大,数字出版物出口占出版物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2016年,全国共输出版权11 133种,较2015年增长6.3%,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输出出版物版权9 811种,增长10.7%,提高9.2个百分点,且较引进出版物版权增长速度高出3.2个百分点;电子出版物版权贸易实现大幅顺差,净输出1 047种,增长192.5%,输出品种数量为引进品种数量的5.8倍。全国累计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数字出版物11 010.8万美元,增长5.0%,其中数字出版物出口3 055.3万美元,增长29.1%,占全部出口金额的27.7%,提高5.1个百分点。

在数字出版几大板块中,上海网络游戏发展速度领跑全国,在全国游戏产业中举足轻重。网络文学营收23亿元,增长28%;网络游戏564.6亿元,增长13.1%,占全国市场三分之一以上。自201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国产游戏属地审批以来,由于审批时间明显压缩,企业获益,对网络游戏企业在上海创业发展增加了吸引力。2016年全国约有3 800款国产游戏获批,上海占31%。

2.数字游戏

上海网络游戏销售收入增长呈放缓趋势,移动游戏占比逐年增长。2016年,上海网络游戏销售收入约为564.6亿元,同比增长13.1%。上海游戏市场收入主要由客户端游戏、移动游戏和网页游戏构成,各自对总收入贡献程度也在发生变化。2016年,移动游戏市场占有率已基本与客户端游戏持平,客户端游戏与网页游戏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下降,移动游戏占比从2015年的21%上升至2016年的35%,客户端游戏和网页游戏占比则分别从2015年的43%和36%下降至2016年的37.5%和26.5%。2016年6月起,移动游戏纳入审批范围,截至2016年底,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共受理各类网络游戏申报1 620款,比2015年增加250%,其中移动游戏1 450余款,占90%。

表1 2015—2016年上海网络游戏销售规模和产品结构

网络游戏出口贸易增长趋势明显。由于近年来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开发海外市场成了保持收入增长的重要选择。2016年,在上海游戏出版产业中,网络游戏海外销售收入约为7.752亿美元,同比增长率约为11.6%。

VR游戏成为游戏创业创新的新亮点。不少VR游戏团队应运而生,而大的游戏企业也开始布局研发VR游戏。2016年经营收入近51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左右,占全国1/4份额。截至2016年底,上海有16家上市游戏企业,占全国上市游戏企业数10.1%,仅次于北京和广东。新三板挂牌游戏企业25家,占全国21.7%,仅次于北京。

移动游戏已经成为推动上海网络游戏增长的新驱动力,ARPU值和付费率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从技术层面讲,手机端等移动游戏具备开发周期短、研发及运营成本低等特点。再者,移动游戏用户付费习惯逐渐养成,每用户平均收入(ARPU)值、付费率提升明显。随着游戏产业人口红利逐渐消退,游戏产业规模整体驱动力已经从人口基数转向精细化运营提升ARPU值和付费率。数据显示,2016年移动游戏付费率达到68.4%,较2015年大幅提升了21.8个百分点;从用户付费能力看,月均为游戏付费在50元以上的用户比例由2014年31%提升至2016年的54.8%,付费能力提升明显。随着移动游戏玩家收入水平提高,付费意识提升,网络支付途径便捷化以及移动游戏重度化精品化有效提高用户黏性,移动游戏付费用户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行业自主研发的热情与能力进一步加强。2016年,上海游戏产品中,自主研发游戏产品数量占比约为92.3%。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报送的自主研发游戏产品数量为1 251款,是2015年的3倍以上。2016年,上海自主研发网络游戏销售收入约为427.4亿元,同比增长10.6%。

简政放权”、制度创新加快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速度。一是出台移动游戏出版管理办法,为游戏出版机构及相关从业企业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移动游戏内容标准细则。二是逐步扩大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范围。三是做好游戏机游戏的审核管理工作。在保证游戏内容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核时间。四是进一步精简游戏申报材料,规范审查审批工作流程。五是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净网”“剑网”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对这些措施的坚持,尤其是游戏审批效率的提高,使得上海游戏在出版方面极具优势。2016年,上海继续保持在游戏出版审批方面的优势,不仅借助这一优势服务了上海现有游戏企业,更是吸引了大批其他地区游戏企业前来上海。

3.数字电视

所谓数字电视是将传统的模拟电视信号经过抽样、量化和编码转换成用二进制数代表的数字式信号,然后进行各种功能的处理、传输、存储和记录,也可以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监测和控制。数字电视系统是将活动图像、声音和数据,通过数字技术进行压缩、编码、传输、存储,并实时发送/广播或者经过记录媒体的传播,供观众接收/播放的视听系统。依据香农(Shannon)的信息论,数字电视涉及3个领域:信源部分(发送端)、信道部分(传输/存储过程)和信宿部分(接收端)。与传统模拟技术不同,数字电视从电视节目录制、播出到发射、接收,全部采用数字编码与数字传输技术,并采用数字信号进行编码和解码,代替传统模拟信号。

电视数字内容产品是文化产业的核心。信息的采集、合成和传播在技术条件下,日益和谐地集成于一个共同平台,所有与信息内容传播有关的文字、图片、声音、影像、动画等内容经全新的技术范式融合,都可以由一种媒介独立完成,从而使媒介的内涵正在从原先的“物质媒介”逐渐“软化”。“软化”后的媒介产业经过整合,最终形成综合了各种媒介形态、媒介传播内容、媒介内容生产与流通的内容产业。电视数字内容产业作为数字化时代催生的发展迅速的新兴产业,已引起各界的充分关注,无论学界业界,都无一例外地把内容产业当成媒介产业或文化产业的核心。

数字电视继承了传统电视的优点并具有明细的技术特点。一是先进的信源压缩编码技术(图像、声音、数据)。二是先进的数字传输/存储技术。三是先进的传送技术:对数据结构、语法和语义作出通用的规定,便于各类信息的国际交流,这就为数据广播和交互业务,以及数字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电信网三网融合,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前景。四是海量信息传输:通过有线、地面和卫星网络可以传输海量的信息,分别对应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和卫星数字电视。数字电视的节目数量,理论上可以达到500个频道以上。五是节目可复制性:因为数字电视节目都是采用数字技术制作的,是二进制的数字信息,节目复制完全不会出现节目质量变化,改变了传统电视模拟信号复制依次衰减的状况。数字电视系统可以按照其活动的图像比特率的大小,大致划分为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SDTVStandard Definition TV)和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High Definition TV)。SDTV和HDTV的数字电视业务应用于不同的领域和场合,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多层次的需要。它们两者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将长期共存。

4.互联网络电视

2015年,上海网络视听骨干企业营收103.6亿元。行业自制内容增加,自制网络剧总量比2014年增长80%,部分自制网络剧和自制栏目分销到上星频道播出。百视通与东方明珠换股合并,成立“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售互联网电视“风行电视”,2015年已出货超40万台,互联网电视用户总数220万户。微鲸科技发布互联网电视,全年共售出超过15万台微鲸互联网电视机,用户每日开机率65%。东方明珠IPTV用户2 250万户。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主楼区域交付使用,首批入驻企业进场装修,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设完毕,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投入运营。

上海IPTV用户使用数逐年增加,网络媒体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是一种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利用宽带资源为主要传输网络提供多媒体信息服务,以电视机、计算机等为显示终端的媒体服务,是互联网业务和传统电视业务融合后产生的新业务。IPTV是利用计算机或机顶盒加电视完成接收视频点播节目、时移电视、视频广播及虚拟频道等功能。根据对IPTV的定义,可以知道它是获取广播电视媒体的重要渠道,同时也可以承担传输数字电视的任务。当今社会,电视节目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消费者对媒体信息的需求,例如对英美剧、韩剧、日漫、国外综艺等的需求,而由于广播电视的限令,这些内容几乎不可能出现在电视上,而IPTV在带宽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情况下,无疑会成为非常好的补充乃至替代。根据近几年的统计数据,上海用户的平均下载速度从2014年的5.28 Mb/s到2016年的14.03 Mb/s,IPTV用户的使用数也从原来的200万户增加到230万户;并且从2016年开始,在运营商的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基本上都免费赠送了IPTV盒子,交一份费用,享受多项服务。

上海数字电视用户数逐年上升,但增量逐年减少。2014、2015、2016这三年的数字电视使用户数分别为604万户、662万户和682万户,但增量则分别为58万户和20万户。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用户的流失。一方面来自电信运营商的围堵,一方面来自网络电视的冲击,这抢走了大量年轻的用户。二是IPTV和网络电视不仅能看直播、回看、点播,而且视频资源更加丰富,用户可操作性更强。在宽带方面,广播电视差距就大了,比如网慢、卡顿。三是面对外部重压,有线电视内部出现混乱。首先设备采购问题突出,机顶盒故障、光机故障层出不穷。其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互相推卸责任,很多职位在其职不谋其事。营销基本在营业厅营销,偶尔出去摆点,而电信移动基本采用小区摆点、上门推销、电话营销的方式。对于用户抛弃有线电视的原因,有业内人士指出,存在互动点播内容不新颖,更新速度慢,宽带出口不稳定,路由跳数多,CDN缓存、直连少,内网流量跑不起来,城域网缺少实时监控等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大幅拓宽广播电视媒体的增值空间。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是指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有线无线相结合、全程全网的广播电视网络。既可以为用户提供高清晰电视、数字音频节目、高速数据接入和语音等三网融合业务,也可为科教、文化、商务等行业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使信息服务更加快捷方便。还具有强大的监管能力,解决了垃圾信息、不良信息的困扰,为网络的可控可管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NGB的网络核心传输带宽将超过1 000 Gb/s、保证每户接入带宽超过60 Mb/s,比现有平均网速快近百倍,具有可信的服务保障和可管可控网络。NGB的特点首先表现在融合的互动性。NGB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双向宽带,因此,NGB的业务体现的是广播式数字电视,实现互动业务完美的融合。其次是全媒体性。全媒体性是能够综合呈现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媒体的形式。实际上,NGB将使所有的电视机成为生活的虚拟终端。

上海NGB用户逐年上升,同样为网络媒体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资源。2014年上海NGB覆盖用户数为600万户,2015年则为680万户,2016年则达到了744万户。因而可以说,NGB将会成为多媒体传输的重要渠道,传输数字电视是它的一项基本能力。与IPTV类似,NGB的普及也受到家庭能接收的带宽的影响,例如前面提到的需要达到60 Mb/s,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获取高带宽的成本也将越来越低,未来NGB的覆盖率将持续上升。

表2 分地区广播电视实际数字、互联网络电视收入

注:其他网络收入没有在表格中列明。

上海广电部门的数字、互联网络电视收入额逐年增大,付费数字电视业务和NGB业务的发展速度大大快于其他直辖市及全国平均水平。从分地区广电部门的数字、互联网络电视的网络收入来看,2014年四个直辖市的排名是北京、上海、重庆和天津,2015年上海网络收入超过北京,排名第一。从有线广播电视业务、付费数字电视业务和NGB业务对网络收入增长的贡献度来看,全国的有线广播电视业务、付费数字电视业务和NGB业务的贡献度分别为46%、10%和68%,而上海的有线广播电视业务、付费数字电视业务和NGB业务的贡献度分别为47%、55%和188%,反映出上海付费数字电视业务和NGB业务的发展速度大大快于其他直辖市及全国平均水平。

5.数字电影

3D技术和巨幕电影是数字电影发展的强大动力。所谓数字电影,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的故事片纪录片、美术片、专题片以及体育、文艺节目和广告等,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符合技术要求的数字信号还原成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随着3D技术的成熟与巨幕电影系统给人们带来的优越的观影体验,越来越多的影院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更新了影院设备,使得3D、巨幕随处可见。举例来看,巨幕影院集团IMAX在2016年与大连万达集团旗下万达院线达成协议,未来六年将在万达院线新建150家IMAX影院,当新协议履行之后,万达旗下IMAX影院数量增加70%以上。

上海消费者对电影的市场需求非常巨大。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电影总票房为30.37亿元,占全国总票房的6.64%,夺得2016年度城市票房冠军。在影院建设方面,上海共有影院253家、银幕数1416块、座位数21.2万个,已成为全国拥有影院数和银幕数最多的城市。全国2016年票房过亿元的国产影片有43部,由上海参与出品的有12部,占总数的27.9%。

(二)软件信息服务业

2016年,上海软件产业紧密围绕“四新”经济发展和目标,坚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培育新兴企业共同发展的原则,对接工信部软件名城和信息消费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产业发展,不断加快建设试点示范,拓展培育新兴产业和业态,加强产业基础建设,夯实核心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上海软件产业高地和资源集聚的领先地位。

表3 上海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上海软件产业能级取得新突破,营收跃上4 000亿元新台阶。随着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全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于产业恢复和快速发展时期,在这一背景下,上海软件产业能级逐年稳步提升,自2008年本市软件产业规模突破1 000亿元大关,2012年突破2 000亿元,2014年上海软件产业规模又突破3 000亿元大关,2016实现营业收入4074.16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15.5%,上海软件产业能级跃上一个新的台阶。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623.35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17.1%,平均营业利润率为15.3%。

上海软件出口实现增长,出口国家由美日为主向多元国家发展。2016年上海软件出口额达到36.86亿美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3.77%,由2015年的负增长转为正增长。2016年中国软件出口市场达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美国、中国香港、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德国、英国、芬兰、瑞典。2016年我国向美日欧三大经济体的软件出口额170.4亿美元,占软件出口总额的二分之一。

软件主要出口方式仍是信息技术外包(ITO),但结构呈现不断优化。通过信息技术外包我国实现的软件出口金额330.5亿美元,占比96.6%;软件产品出口金额11.8亿美元,占比3.4%。2016年软件研发外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运营和维护服务三项出口金额分别为228亿美元、59亿美元和42.5亿美元,占信息技术外包总额比重分别为69%、17.9%和12.9%,逐步呈现出以软件研发外包为主,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不断丰富的多元化出口结构,IT解决方案等高附加值业务量逐步提升。2015年上海完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出口收入35.15亿美元,超出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出口收入4.58亿美元,与前年相比对外贸易依存度维持在7.2%左右,国外需求的带动力出现回稳迹象。其中,2015年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外包服务出口收入为10.75亿美元,与2014年相比,出口收入增加1 767万美元。上海是国家认定的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同时上海也是国家首批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之一。多年以来,上海软件出口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软件行业盈利能力稳中有升,人民币升值依然影响出口外包类软件企业利润。2016年软件业实现利润总额623.35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17.1%,平均营业利润率为15.3%。利润率相较以往,保持稳中有升。值得关注的是:着眼长远发展,个别细分子行业或企业盈利能力需要提升。首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经济告别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进入稳中求进、升级换档的状态。作为服务于其他产业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传统软件企业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需要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其次,新兴的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由于竞争加剧,企业在研发、市场推广、投资并购、人才争夺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虽然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水平出现下滑。这在游戏、旅游、房产信息服务等细分产业表现明显;第三,由于传统出口市场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人民币汇率相对走高,出口外包类软件企业营业收入有一定增长,但利润水平出现下滑。

上海从事软件业企业数增幅明显,行业发展的主体阵容迅速扩大。与其他城市相比,上海软件企业数呈现趋势性上升态势。尽管2010年上海的软件企业数少于北京、广州和深圳,只有1 479家,但上海的软件企业增长速度与其他城市相比,明显比较迅猛,特别是2012年,随着《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等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软件企业数出现加速增长,迅速壮大了上海软件业发展的主体阵容,到2015年上海的软件企业已达到3 030家,超过北京的软件企业数。

图1 2010—2015年各城市软件企业数

上海软件企业的单位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不高,同业竞争相对激烈。从总量上来说,上海软件企业数量规模已达到国内相对领先水平,但是上海的软件企业业务收入总量尚未超过北京和深圳。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软件企业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幅大于同期企业数的增幅,上海软件业单位企业业务收入(业务收入/企业数)出现上升趋势,但是与其他城市相比,上海软件业的单位企业业务收入水平不如北京、天津、杭州、南京和广州。

人力、土地和科技等要素投入成本的快速上升直接导致了利润的下降。从软件产业平均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来看,上海基本处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没有像深圳和杭州的软件业一样表现出相对较高的资产收益率,但是好于前期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北京。而影响该指标的最直接因素是,利率总额增速趋缓。一般而言,若上海软件业的劳动生产率(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数)出现下滑,可能会导致利润出现下降,然而根据图2数据显示,上海软件业的劳动生产率呈现出上升趋势,反映出上海软件业仍然处在发展阶段,未来增长潜力巨大。我们可以判断,人力、土地和科技等要素投入成本的快速上升直接导致了利润的下降。

图2 上海软件业劳动生产率(2011—2015)

随着科技投资效应的逐步发酵,未来在行业发展中会表现出越来越强的竞争力。2015年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R&D经费投入为453亿元,比前年增加了107.3亿元,增加率达到5.5%和44.2%。上海加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R&D经费投入是造成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利润总额和资本收益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加大对R&D经费的投入是实现技术升级,加快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对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投资,即便在流量上会反映出行业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的短期下滑,但是随着科技投资效应的逐步发酵,未来在行业发展中必定会表现出越来越强的竞争力。(www.xing528.com)

图3 上海软件产业研发经费(2008—2015)

(三)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从制造业、商贸业、旅游业等重点领域开始,加速向各行各业渗透。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子商务、社区服务电子商务等成为新的亮点,电子商务与咨询、广告、营销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创新协作,技术、物流、支付、认证、数据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业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体系逐渐形成。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动力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进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流通”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深入,“互联网+”创新实践区建设范围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推进,电商环境持续优化,开放与交流合作持续扩大,电子商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上海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2016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0 049.3亿元,同比增长21.9%。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有效提升了上海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其中,B2B占比高达72%,交易额14 445.6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钢铁交易占比达47%,石油化工类交易占比达31.7%,有色金属类交易占比达13.7%,汽车交易占比达1.37%,这意味着上海几大优势制造行业已跨入电子商务时代,钢铁、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上海制造”“上海服务”交易市场已实现转型升级。网络购物(B2C/C2C)交易额5 603.7亿元,同比增长35.4%(其中,商品类网络购物交易额2 991.9亿元,同比增长32.9%,服务类网络购物交易额2 611.8亿元,同比增长38.4%)。大宗商品贸易平台交易额超过1.3万亿元,在外部经济环境不振,钢材价格下降的形势下,仍实现了6.2%的增幅,目前,10家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已通过评审,其中6家已上线运营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实现了交易标的、交易参与方和交易价格的国际化。

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全年实现了30.8%的增长,较2015年首季度增速翻番,上海跨境电商平台快速发展。电子口岸跨境电商公司平台交易笔数1 100万笔,交易金额超过24亿元,同比增长近7倍。2016年,上海市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商贸业态交融创新发展,推进外高桥“前店后库”模式与日韩国别商业馆联动运营,推动百联集团、绿地集团、城市超市、经纬集团等各类型传统商业主体探索跨境电商实体店、社区店和O2O联动模式发展。推动上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的特易信息、交易服务的西域机电、物流服务的东航物流等10多家外贸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提供商做大做强。

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推进电子口岸和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16年,上海电子商务继续助力电子口岸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其中,基础平台承载的电子化单证约200余种,年单证处理量超过2.47亿个,同比下降8.5%;平台稳定性达99.99%。截至2016年底,电子支付平台处理海关关税支付1 806.9万笔,比2015年增加9%;支付金额1.3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7.4%;用户数约8.3万家,比2015年增加3.7%。2016年,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项目终验收,各项功能运转良好,上线企业达8 000多家,处理超过3 000万笔交易,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支撑。2016年航运电子结算业务稳步增长,电子结算用户数量拓展至2 100多家,年在线交易票数52.31万票,交易金额达9.37亿元人民币。航运电子结算为航运物流企业优化结算流程,规避资金风险,提升口岸物流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航运中心门户网站栏目不断升级优化。

电子商务总部集聚与对外拓展不断强化。国内外电子商务总部在上海加速集聚,电商企业在丰富本地消费市场的同时,也加快了在全国的发展布局。麦德龙、家乐福等国内外传统商贸企业在自贸区设立全球或亚太电商及跨境电商总部,支付宝总部从浙江搬迁至上海浦东;万达电商于2015年5月在上海设立总部;顺丰在上海设立第二总部,建设“顺丰国际物流园”项目。1号店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等地建设六大运营中心,全国仓库总面积为30万平方米,在全国40个城市自建配送站点近200个,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东莞、苏州、昆山等8个城市已实现当日达,全国166个城市实现次日达。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大众点评月活跃用户数超过2亿,覆盖全国25 00多个城市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座城市。除上海总部外,大众点评已经在北京、广州、深圳等250多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上海还纳入“中国省与美国华盛顿州合作机制”,开展“华盛顿州”中美互联网+商务协同创新论坛,组织推动执行中美互联网+商务协同发展合作机制,促进双边电商发展。

平台经济总体规模趋于平稳。2015年,上海平台经济交易规模达1.6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11.4%,增速高于全市商品销售总额。分类型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23家,消费品和生活服务平台42家,专业配套服务平台35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3家。分规模看,上百亿级平台有16家,其中千亿级平台4家,百亿级平台交易额之和占全市平台总额的93.5%。上海已在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天然气、食品、医药、物流资源、生活服务等领域,培育了一批服务、辐射长三角及全国市场的功能性平台,如在大宗商品领域,有色金属、石化、钢铁行业现货贸易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20%和15%。

(四)数字贸易产业布局

上海数字贸易的产业基础在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数字化发展,贸易模式的核心内容是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据此针对上海128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进行梳理,选取128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将发展方向放在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数字影视等数字化发展的园区,结合全市41家软件信息产业园区,整理出上海数字贸易产业在各区的布局。

表4 上海数字贸易产业基地各区分布情况

从空间分布来看,上海数字贸易产业基地在中心城区比较密集,共有51家,中心城区外的分布相对稀疏。从上海数字贸易产业基地在各区的数量来看,浦东新区有10家,分别为浦东软件园、临港软件园、陆家嘴软件园、金桥由度创新园、莘泽智慧园、张江互联网金融园、宏慧·音悦湾、上海张江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和金领之都;黄浦区有7家,分别为科技京城、宏慧·盟智园、8号桥、江南智造——上海8号桥创意产业园、江南智造——soho丽园、江南智造——智造局二期和卓维700;静安区有11家,分别为多媒体谷、市北高新、龙软信息服务外包园、E构空间、新华文化科技园、汇智创意园、静安现代产业园、传媒文化园、3乐空间、创意仓库和大宁德比易园;徐汇区有11家,分别为漕河泾开发区、普天信息产业园、慧谷创业、上海贝岭科技园、越界创意园、浦原科技园、慧谷软件园、D1国际创意空间、徐汇软件基地、越界·X2创意空间和上海影视文化产业园;长宁区有7家,分别是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多媒体产业园、慧谷白猫科技园、映巷创意工场、创邑河、聚为园和湖丝栈创意产业园;普陀区有7家,分别是上海天地软件园、上海武宁科技园、华东师大科技园、“谈家28”、中华1912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减乘除创意园和E仓文化创意产业园;杨浦区有7家,分别是湾谷科技园、复旦软件园、杨浦科技创业中心、上海教育服务园、创智天地——云计算创新基地、东纺谷创意园和63号设计创意工厂;宝山区有5家,分别为上海宝山科技园、上海长江软件园、博济·智汇园、智力产业园和M50半岛1919文化创意产业园;闵行区有4家,分别是紫竹高新区、云部落TMT产业园、863软件产业孵化基地和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嘉定区有4家,分别为3131电子商务创新园、嘉定工业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上海南翔智地文化产业园和东方慧谷——上海文化信息产业园;崇明区有1家,是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二、 上海数字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

(一)上海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问题

1.数字贸易统计问题

(1)行业分类标准

数字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来源于从事数字贸易部门生产效率的提升,如何界定数字贸易的部门范畴是科学评估上海数字贸易产品或服务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问题。评估上海全面的、精确的、统一的经济活动统计对经济理论的探讨和整个国民经济问题的研究,对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进行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国民经济管理的经济统计的基础就是产业分类的标准化,即进行标准产业分类。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为方便国际经济统计和比较而制定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以下简称ISIC)经历了不断修订和扩展的过程,成为世界各国制定经济产业分类的标准和规范。时至今日,ISIC已发展至第4版本,分类结构及相关细节发生很大变化,主要体现了经济发展的结果。ISIC Rev.4的新增门类J(信息和通信)体现了信息通信行业的迅猛发展和其在经济活动中日益重要的地位。

数字贸易的部门范畴与“版权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信息产业”关联性大,三者概念的随意使用和任意互换导致了对其分类尚未达成共识。

最新版国家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根据ISIC Rev.4的变化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行了细分,但是其数字内容服务范畴小于数字贸易部门范畴,其中游戏数字服务与互联网游戏服务,网络服务与数字出版存在重复统计的可能性。ISIC Rev.4的变化主要集中于信息产业、服务业,这也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区迅猛发展的行业,对这两个行业分类的改进是最迫切的,也是势在必行的。门类J(信息和通信)包括信息和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发行,为传送或发行这些产品、数据或信息提供的各种手段,数据处理、信息技术活动和其他信息服务活动。门类J(信息和通信)共包括6个大类,分别为:58(出版活动)、59(电影、视频和电视节目生产、录音及音乐出版活动)、60(节目制作和广播活动)、61(电信)、62(计算机编程、咨询和相关活动)及63(信息服务活动)。门类J(信息和通信)包含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业,但并不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和通信技术贸易,它们分别归类于门类C(制造业)和门类G(批发和零售业、汽车和摩托车的修理)。最新版的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互联网技术给予了充分重视,细化了许多网络服务如网络游戏、网络音乐以及网络新闻等部门,但是这类部门与数字出版部门的范畴存在较大重复统计问题。

(2)数字贸易统计制度不完备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内容产品和信息服务的跨国交易,现行的贸易统计制度无法准确统计其贸易额。经济活动的分析视角不仅需要行业视角(企业),而且需要贸易视角(商品)。企业体现了经济活动的行业视角。行业分类提供了有效的产业活动的分类方式。常见的行业分类体系如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以下简称NIC)等。商品体现了经济活动的贸易视角。商品分类提供了有效的便于贸易组织和管理的产品分类方式。常见的商品分类体系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目录(CPC),我国的《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和《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2部分:不可运输产品》、我国的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以下简称HS,可参见海关月报)。不难发现,常见的商品分类体系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是不适用的。由于技术上的困难,通常服务贸易数据是按照由联合国等六大国际组织共同出版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进行统计,其中,国际收支服务贸易(Balance of Payments,BOP)统计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手册》分类办法展开统计。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国际服务贸易数据基本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展开统计。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统计科目无法精准把握数字贸易的发展动态。自1997年《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分类办法开始,服务业被分为运输、旅游、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等13大类。然而,数字贸易的产品或服务更加细化,粗略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电影音像等统计口径已无法准确反映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数字贸易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贸易水平。

2.数字贸易中的版权问题

数字贸易的产品和服务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种类,包括版权、商标、专利以及商业秘密,但其中联系最为紧密的当数版权了。数字贸易的部门范畴立足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消费之上的产业,覆盖了文学、新闻、广播影视、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多个产业领域。尽管数字贸易的部门范畴不完全等同于版权产业范畴,但是两者间的密切关系还是得到了人们的共同认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给数字贸易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广阔空间,同样给数字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版权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主要涉及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作品和录音制品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对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数据库的保护、网络环境中商业标记保护等,这些都是发展数字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数字贸易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的发展更需要紧密地依赖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的保护。

许多数字出版业务都面临版权问题,而现阶段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机制的建立尚不完善。2016年初,艾瑞咨询公司发布的《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中披露了一组让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只看正版小说的读者比例约为25%,2014年,侵权盗版使得网络文学正版付费收入损失超过77亿元,其中,在PC(电脑端)的付费收入的损失为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为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总体行业损失近100亿元。潜藏在网络中的视频盗版问题依旧不容忽视,另外由于网络视频行业竞争加剧,正版视频认购价格不断攀升,暗藏的网络视频盗版问题势必成为该产业良好发展的一大阻碍。

版权交易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数量和职能极为有限。版权交易是数字贸易中重要的利益来源,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版权交易的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逐年上升,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与国外和地区的交易中版权出口的比例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相关的版权交易法律制度建设却远远赶不上交易本身的发展,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虽然增加了著作权转让的有关规定,但就版权交易来看,尚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只有五家,而与此相对应的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的需求却不断增长。尤其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出现、网络转载摘编等使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等也面临集体管理的需要;著作权中的诸多传播权项以及著作邻接权项也都面临集体管理的需要。在这种供求不平衡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难以很好地履行其应尽的职能。

版权贸易逆差明显,呈现结构失衡状态。版权引进主要是英语为主的欧美地区,以及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版权输出以港澳台地区、东南亚以及美国为主;除图书和电视节目版权输入与输出相差较小以外,电影、软件、录像与录音制品以及电子出版物输入与输出相差悬殊;电影、电视剧、动漫产品品牌不强,创意与出口能力弱,“文化折扣”现象严重;版权输出的内容和题材仍显单一,这与版权引进的题材丰富化、畅销化形成了对比。

3.行业监管问题

行业发展面对多头监管,监管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数字贸易的产业范畴面广量大、门类繁杂,涉及的监管部门比较多。政府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体制。参与管理的主要有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工商、公安、物价、卫生、海关等10多个党政职能部门。这种多头分散的管理体制,虽然有利于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弊端。首先是各自为政,政策标准不同,各个部门由于承担的职能不同、观察的视角不同、认识的水准不同、判断的能力不同,对数字贸易产业的监督管理所制定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往往各有差异,有些甚至互相矛盾。

面对“四新”经济和数字贸易的迅速发展,传统的行业监管体制往往无法对接。技术发展带来信息的数字化、传输的高速率和大容量化、IP化,促进了网络间的融合。未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逐渐成熟,涉及内容管理、用户数据保护、隐私问题的监管需求将更为突出。当前,数字贸易日趋重要,上海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向逐步清晰,在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方面,各级商务委发挥职能可谓责无旁贷,但面对数字贸易的产业范畴面广量大、门类繁杂,涉及的监管部门比较多,相关贸易统计制度尚未建立的现实情况下,要履行好负责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的职能,难免会显得力不从心。此外,面对整个行业的剧烈变革,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也亟须改变。

(二)上海数字贸易发展战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数字贸易所涉及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展,占全球贸易额的比重也将持续上升。为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数字贸易中心城市,形成数字贸易先发优势,上海应当结合已有的产业基础和优势,重点关注数字内容和其他类数字服务,通过实施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和打造数字版权交易中心两大战略,实现超越性发展。

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战略主要推进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转型升级,从低成本驱动的单向供应模式转向以交付内容为重点的跨境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其他类数字贸易的规模。首先,在《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和《上海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中增加数字贸易版块,加强宏观引导,培育100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重点企业。其次,编撰《上海数字贸易发展报告》,研究数字密集型企业创新案例,建立数字贸易企业数据库和项目库。第三,搭建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数字化特征明显,兼具项目推进和技术支撑功能的公共平台。

数字版权交易中心战略则聚焦数字内容服务,围绕图书、音乐、影视等内容产业打造两类跨境版权交易中心。一类是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为代表的公共型跨境版权交易中心,通过举办文化授权展等各类活动提供数字版权交流和交易平台,营造良好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另一类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如阅文集团、睿泰集团等打造专业型跨境版权交易中心,结合企业业务特点,搭建如教育类、影视类、动漫类等专业版权交易中心,形成各类数字内容的版权资源库,增强国际贸易中心的数字版权资源配置功能。

(三)推进上海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1.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数字保税区,提升数字贸易开放度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数字保税区,对跨境版权交易给予保税政策。数字保税区中的企业在出口本土数字版权或是引进境外数字版权时,可以免交增值税。如企业就相关版权和境内企业发生交易时,再征收增值税。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6年我国共实现知识产权进出口(去除研发成果使用费)约1 000亿元。由于保税政策只限于跨境版权交易,税收减免的额度应当低于60亿元。

在数字保税区内开展数字贸易开放试点。参照CEPA等高标准的服务贸易协议,允许数字保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跨境数据库服务,探索企业向境外提供境内运营所产生的数据或是在境外存储相关数据的相关监管措施。同时,允许境外先进的数字服务商在数字保税区提供新型业态的数字服务,加强境内外合作并进行压力测试。

2.增设数字贸易资金支持项目,提高产业集中度

扩大本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规模,在其中设立数字贸易支持项目,对服务贸易企业提供跨境数字服务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对研发、并购、知识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予以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国际竞争力。此外,在服务贸易平台资金中对设立各类数字版权交易中心给予支持,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环境。

3.建立数字版权贸易和监控平台,规范版权代理行业

首先,版权贸易平台要为著作者、版权主体、代理商和潜在客户提供一个互动交流平台,使平台访问者了解交易方的授权产品、方式、价格和联系方式,使潜在顾客和版权所有者的版权交易更加规范化和便捷化。例如,天津数字版权交易所为客户和版权所有者搭建交易平台,推出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版权运营、交易、计算和分成模式,这种交易机制可以方便权利人决定他们转让或许可版权作品的权利类型,也可以让用户快速确认权利人,从而取得可能的许可或投资交易。其次,通过交易会、年会、博览会和各种展会,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推动版权贸易新技术、新经验、新模式的深度交流。例如,法兰克福书展、东京书展、美国书展、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中国国际漫画节、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中国国际图书博览会等提供了各种版权交易大平台。再次,政府要提高版权贸易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版权交易机制。诸如数字化版权许可合同、著作权信息的查询系统、版权交易管理模型、版权价值评估、版权质押以及版权投融资制度建设等,促进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

尽快出台版权代理行业管理条例,确保代理授权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授权费用的收取与分配要公开、合理、透明。不同于自主授权,代理授权中的代理人具有更加专业的知识和市场洞察力,代理人在代理版权纠纷、代理收取转让使用费、代理版权贸易洽谈、代理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具有专业的优势。权利人可以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著作权委托给代理人,由使用者与这些代理机构签订授权合同,获得授权,代理人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代理人是作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掌握着足够多的作者、作品和版权资源,采取商业运营的模式开发资源,维护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政府应该规范代理行业,培养专门的代理人才和建构海量的信息交易平台。

4.探索数字贸易统计体系,完善产业评价标准

研究境内外数字贸易相关的统计方法和模式,完善数字贸易的统计指标体系,支持各类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建立数字贸易企业监测工作站,建设数字贸易专家智库,打造统计数据和企业案例相结合的数字贸易统计体系。

首先在最新版国家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基础上,明确数字服务产业的分类,其次仿照《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出台方法,加快制定《数字贸易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进程。2001年10月25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根据软件产品交易的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科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统计局、外汇管理局等五部门制定了《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建立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间软件出口协调管理机制,为软件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服务,落实国家对软件出口的鼓励政策,同时对软件出口进行统计和分析。其中,针对“网上传输方式”软件出口的管理,实行(一)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收汇后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二)银行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有效性、软件出口方式等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并出具“软件出口已收汇证明”。另外,软件出口统计包括:软件企业办理自营出口经营权统计、软件出口合同统计、海关通关方式的软件出口统计、网上传输方式的软件出口统计、软件出口收汇统计。外经贸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各自业务范围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数据汇总到外经贸部(科技司)。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对以上统计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并定期对外公布。通过目前软件产业的出口数据的完备度来看,这种管理和统计方法是行之有效的。因此,应当迅速展开在数字贸易的管理和统计问题上该方法的适用性研究,加快出台《数字贸易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

执笔:汤蕴懿 唐 涛 徐 赟 孙 刚 史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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