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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益文化,提升人民文化自觉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贺善侃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一条基本途径。为使公益文化实现面向大众,真正成为提高人民文化自觉性的根本途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至关重要。

发展公益文化,提升人民文化自觉

贺善侃

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一条基本途径。其中,发展公益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尤为重要。

一、发展公益文化: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有效途径

所谓文化自觉,即生活在既定文化环境中的人对其文化的“自知之明”,亦即对文化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发展趋势的了解,以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提高文化自觉,首先需要进一步加深对中华文化的认识,阐析其内涵,把握其精华,发掘其价值;其次需要进一步加深对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间关系的认识。这种文化自觉也就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对于文化自觉,我们不应也不能把它囿于文化人的小圈子里,而要最大限度地拓展它的范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因为文化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人人都拥有认识文化、享受文化、创造文化的权利。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尽管他们对文化的理解有各自的角度,水平也会有所差别,但从对文化的认同感和积极性上来看,却是一致的。我们要立足这一基础,努力发现不同层次的文化自觉。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使命,就在于唤起全民族的文化自觉意识,使文化自觉上升到理性的层面,正确认识民族文化,正确对待世界文化,加强中外文化交流,推动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发展。这一使命的确认,是由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含义和实质所决定的。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指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对应,主要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为全社会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领域。它涵盖了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互联网、演出、文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诸多文化领域。

公益性文化事业既是国家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等)的一个重要方面。以非营利性为主要特点的公益文化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为主要任务。

公益文化既然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为主,当然是面向大众的文化。离开大众,就难以体现“公共性”;离开大众,公共文化产品也难以存在。公益文化的生命力就在于真实地反映人民大众的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深刻的心灵呼唤,生动地表现时代前进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趋势,并能努力用科学的思想、理念去陶冶人民大众的道德情操、塑造人民大众的美好心灵,提高人民大众的思想境界,推动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最终唤起人民的文化自觉。

为使公益文化实现面向大众,真正成为提高人民文化自觉性的根本途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至关重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的、传播先进和保障大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种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涵盖文化政策、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技术技能、创造发明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整体的公共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文化共享工程。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对于满足城乡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城乡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抵御腐朽没落文化,提升精神文明等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几方面的文化自觉:首先是各级政府的文化自觉,即在文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包括确立重视公共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加强公共文化事业的组织和管理;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必要的文化设施;投入充足的文化事业经费等。其次是文化工作者的文化自觉,即在文化创造和发展中的自觉作用,包括:自身文化素质的提升、文化知识的积累、文化批判精神的锤炼、文化创新意识的强化,以及文化精品的锻造等。再次是人民大众的文化自觉,即文化需求的满足,文化潜力的充分挖掘、国民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这三个层次的文化自觉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各级政府的文化自觉是关键;文化工作者的文化自觉是保证;大众的文化自觉是基础。三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一方面,发展公益文化,旨在提升多层次的文化自觉;另一方面,只有唤起各层次的文化自觉,公益文化发展才有可靠的基础与保证。

二、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发展公益文化和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关键

发展公益文化、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关键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如果人民的文化权益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发展公益文化和提高人民的文化自觉就是一句空话。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既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决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提出了加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要求和任务重点,提出了一系列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党的十七大明确地把“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之一,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保障包括文化权益在内的人民各种权益,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在这种发展观的视阈内,经济增长仅是手段,保障人民的各种权益包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目的。(www.xing528.com)

文化权益包括诸多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享受文化成果的权益。这里所说的文化成果享受包括对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基本文化场馆的享用;对文学戏剧、电影、音乐、舞蹈等多种多样文化产品的享用等。二是参与文化活动的权益。公共文化服务不仅体现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还体现在为大众提供充分的文化表达空间,提供丰富多彩、不同层次的社会文化活动机会,创造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大众的文化参与的条件与氛围,最大限度地给大众充分参与各种文化活动的权益。三是进行文化创造的权益。文化创造是大众文化权益的最高层次表现。只有当全社会大众的文化潜力充分调动起来,并投入到文化创造活动中去,才能真正形成文化建设高潮,真正发挥出大众的文化热情和潜能。

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是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面向新世纪,中国的现代化已经迈向一个新阶段。现代化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内容,这多方面内容无不可以归结为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说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现代化。在人的各种素质中,文化素质占重要地位。国民素质的提高归根结底是知识文化水平的提高。因而,社会现代化呼唤着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呼唤着文化现代化。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作为实现文化现代化的切实途径,是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发展公益文化事业,需要重点解决好当今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存在的三大矛盾: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总量不足同日益扩大的公共服务需求的矛盾。由于公共服务制度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所以当前我国在实物产品大量过剩的同时,公共文化供给却严重不足,能够向社会成员分配的文化财富十分有限,突出表现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短缺,文化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偏高,等等。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表现得更为严重。二是投入和产出的矛盾,国家对各类文化事业机构的投入与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产出严重不对称。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办文化事业、国家管文化事业、国家养文化事业和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的基本格局应当彻底打破了。国家继续包揽公共文化服务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必要的。相信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矛盾将得到缓解。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分配不均和广大弱势群体得不到公共文化服务的矛盾。当前,文化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不成比例,文化设施落后、文化场地匮乏、文化产品供应紧张等问题的存在,形成社会不同群体无法共同享有文化成果,广大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解决好这些矛盾,对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提高人民的文化自觉,意义重大。

三、发展城市公益文化: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重要载体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社会进步的摇篮,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科技发展的主要载体。一国公益文化的发展也主要体现在该国城市文化的发展过程中。

公益文化在城市文化中起着重要作用,是城市精神的窗口。第一,它是城市文化的基础。城市文化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以一定的空间才能展示,这个载体和空间就是文化设施,文化设施是贮藏和展示文化的地方,是城市文化的物质体现。这些文化设施,诸如: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剧院、书店、艺术画廊、公园及其他娱乐、休闲场所等的建造,需要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其次,发达的公益文化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辐射力。城市经济物质生活、政治社会生活、思想文化生活、医疗保健生活、休闲娱乐生活等的协调,构成城市发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条件。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如众多的图书馆、博物馆、剧场、电影院等文化设施以及优势明显的教育和科技,既为城市较为完善的功能提供了保证,也是提高市民文化生活水平的必要手段。再次,发达的公益文化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综合实力。随着科技传媒的发展和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增长,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异军突起,文化正成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当今时代,世界各大城市都在城市定位中突显文化竞争力,不仅文化产业作为公认的“朝阳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从业人数快速增长,而且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影响投资环境,吸引外资,聚集跨国集团;可以吸引人才,形成强大的人力资源;还可以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城市的创新能力。可以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公益文化则是城市灵魂的窗口。

正由于此,发展城市公益文化,在全国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中起着示范作用。

同时,发展城市公益文化,在提升国民文化素质,提高人民文化自觉性方面,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人的行为是文化的最终载体。人们如何待人接物,如何行走坐卧,如何言谈举止,无不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一个人的文化素养。任何一个城市的居民,不管他是否意识到,都一直是自己所处城市文明的体现者。每一个市民,不仅表现着自身,而且表现着城市乃至社会整体。可以说,一座城市的市民的文化素质,往往映衬出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而另一方面,高素质的城市文化,也是通过每一个市民的行为举止体现出来的。城市文化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文化素质建设。人的文化素质的提高与城市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同一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公益文化,既是城市文化整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旨在提高大众文化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无疑,高质量及足够数量的大学、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发达的新闻出版信息业,以及文化娱乐业等,不仅能为市民的智力发展和知识底蕴提供基础性的支持,同时也能提升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风貌;还能为市民拓展开放、宽容、多层次、多方面的休闲生活空间,调动大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和分享文化成果,丰富市民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加市民的幸福感。

当然,公益文化对国民文化素质的支持并不局限于城市,我们尤其需要注意提升城郊以至广大农村的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增加政府投资,调整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文化的崛起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十一五规划《纲要》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特地把“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发展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同样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在重点建设城市文化,发展城市公益文化的同时,要增强城市文化的辐射力,以先进的城市文化带动乡村文化,实现城乡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这是提升国民素质,提高人民文化自觉的重要途径。

当今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一方面,在广大农村还存有非常落后的农耕地区;另一方面,在发达地区却已有达到欧美水平的工业发达社区。在广大农村地区,封建的、迷信的、甚至近似原始的文化观念还有相当市场。这些落后的文化观念与现代的城市文化形成鲜明的对照。用先进的城市文化带动乡村文化,实现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现代化,是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途径。当然,在我国乡村文化中,也有许多具有优良传统的有生命力的东西,但这种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在与现代城市文化的交流中才能保持生命力并发扬光大。

文化的力量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把一个民族结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并不断推动民族向前发展的内在力量。可以说,文化力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力所在。表现为一种观念形态(感情、愿望、理想、价值观等)的文化力,蕴藏在每一个民族成员之中,是综合国力的核心、灵魂和精神支柱。一个强盛的国家,不仅要有繁荣的经济,也要有繁荣的文化;不仅要有强盛的经济国力,也要有强盛的文化国力。公益文化事业的发达程度和人民的文化自觉程度无疑是“文化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正因为如此,一些著名的国际都市,如纽约巴黎莫斯科等,都非常重视城市公益文化建设事业,重视“文化国力”建设。纵观国际大都市发展公益文化的举措,把重视培育具有文化素养的市民,注重大众文化自觉的培育和提升,作为发展公益文化的根本,是一条不可或缺的经验。通过发展公益文化,提升国民素质,提高人民的文化自觉性,是一条规律,也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值得发扬光大的提升“文化国力”的有效途径。

(本文原载于《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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