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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的确定及范围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称,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一)收入总额的范围销售货物的收入。包括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与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依法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是纳税人接受外部捐赠的货币和非货币资产的收入,应全额计入收入总额中。

收入总额的确定及范围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称,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收入总额的范围

(1)销售货物的收入。包括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周转材料、以及其他货物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包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仓储、邮政电信、旅游、旅店、饮食广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技术、法律会计、咨询、代理和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财产转让收入。包括纳税人有偿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4)利息收入。包括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但不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如果属于纳税人购买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则应按照规定纳税。

(5)股息及红利收入。是纳税人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而从被投资方分得的股利、红利和其他利润分配收入。

(6)租金收入。包括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与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依法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是纳税人接受外部捐赠的货币和非货币资产的收入,应全额计入收入总额中。

(9)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纳税人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全部计入实际收到该项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

(10)其他收入。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的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现金及其他物资的溢余收入、教育附加费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www.xing528.com)

(二)免税收入的范围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纳税入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予以免征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政府可根据经济调控目标,确定某些收入在一定时期免税,而在一定时期又可以恢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有:

(1)国债利息收入。但是,如果属于纳税入购买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则应按照规定纳税。

(2)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红利收入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和红利收入。

(三)不征税的收入范围

不征税收入是指应永久性将其列为不征税范围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有: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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