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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源《周官》说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几年来,凡是讲方志的文章,几乎是言必称《周官》,甚至有些人讲话或写文章还直接讲“方志起源于《周官》”。所撰方志论文,多半都要以《周官》所载作为自己论据。至于《和州志》许多序例,开篇首句便以《周官》为发端,可谓典型。《周官》又名《周礼》或《周官经》,为儒家经典之一,相传为周公所作。这一论述便向人们揭示了《周官》一书,全系后人之伪托,从而打破了长期来所传周公制作《周礼》之神话般的谎言。

渊源《周官》说

近几年来,凡是讲方志的文章,几乎是言必称《周官》,甚至有些人讲话或写文章还直接讲“方志起源于《周官》”。其实这样的笼统讲法是不通的,因为《周官》是讲各种官制职能的书,作为著作体裁的方志,如何会直接起源于讲官制的《周官》呢?当然,多数学者的论著记载还是比较明确的,即《周官》所载“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所掌邦国之志”;“诵训,掌道方志”。至于古人最早论述此事者,即人们常引的司马光为宋敏求《河南志》所作序中所讲:“《周官》有职方、土训、诵训之职,掌道四方九州之事物,以诏王知其利害。后世学者为书以述地理,亦其遗也。”[9]到了明代,不少人在所纂方志的序中亦有此提法,嘉靖所修《河间府志》,作者在自叙中说:“西田樊深曰:志者,郡邑之史也,古以来恒有之,而于今为重。盖《周礼》有小史以掌邦国之志,有外史以掌四方之志,而又有职方氏以掌天下之图。”到了清代,此说便颇为流行了,持之最力者莫过于章学诚。所撰方志论文,多半都要以《周官》所载作为自己论据。《方志立三书议》中说:“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州县请立志科议》中说:“按《周官》,宗伯之属外史,掌四方之志。”至于《和州志》许多序例,开篇首句便以《周官》为发端,可谓典型。直至清末,著名学者缪荃孙在《重修信义志序》中还说:“昔孔子得百二十国宝书以成《春秋》,前贤以为即方志也。《周礼》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10]可见此说影响颇大。当然,近代学者持此说者就更加普遍了,似乎已经成为定论。因此更有必要对其详加辩论

《周官》又名《周礼》或《周官经》,为儒家经典之一,相传为周公所作。事实上关于这部著作历来就有争议,宋人洪迈在《容斋续笔》卷十六“《周礼》非周公书”条说:“《周礼》一书,世谓周公所作,而非也。昔贤以为战国阴谋之书。考其实,盖出于刘歆之手。《汉书儒林传》尽载诸经专门师授,此独无传。至王莽时,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且置博士。而河南杜子春,受业于歆,还家以教门徒。好学之士郑兴及其子众往师之,此书遂行。歆之处心积虑,用以济莽之恶。莽据以毒痛四海,如五均、六筦、市官、赊贷诸所兴为,皆是也。故当其时,公孙禄既已斥歆颠倒《六经》,毁师法矣。历代以来,惟宇文周依六典以建官,至于治民发政,亦未尝循故辙。王安石欲变乱祖宗法度,乃尊崇其言,至与《诗》《书》均匹,以作《三经新义》。呜呼!二王托《周官》之名以为政,其归于祸民一也。”这一论述便向人们揭示了《周官》一书,全系后人之伪托,从而打破了长期来所传周公制作《周礼》之神话般的谎言。清末,许多学者也纷纷著书立说,进一步肯定《周礼》乃刘歆所伪作,如廖平的《古学考》和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等。近代学者更进一步从周秦铜器铭文所载官制,参证该书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学术思想,把它定为战国时代的作品。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左传考证》中甚至认为是“战国后期的作品”。对于这部书的来历,当代著名文献学家张舜徽先生曾提出了独到的看法。他在1979年12月5日给顾颉刚先生的信中说:“昨蒙寄示考证《周礼》一文,拜读之余,至佩厘析缜密,千载疑案,殆自此事成定谳矣。舜徽早岁治经,亦尝博综历代诸儒考辨之辞,反复稽治,而不能定其孰是。其后为流略之学,始恍然有悟于古之以‘周’名书者,本有二例:一以朝代为名,一取周备之义。《汉志》著录之书,儒家有《周政》6篇,《周法》9篇;道家有《周训》14篇;小说家有《周考》76卷,《臣寿周纪》7篇,《虞初周说》943篇。细详诸书标题,皆取周遍、周备之义,犹《周易》之得义于周普也。儒家《周政》、《周法》,盖所载乃布政立法之总论;道家之《周训》,小说家之《周考》、《周纪》、《周说》,犹后世‘丛考’、‘杂钞’、‘说林’之类耳。故刘、班悉列于每类之末,犹可窥其义例。自后世误以为言周时事,说者遂多隔阂不通。章实斋《校雠通义》以为《周政》、《周法》乃官礼之遗,宜附之《礼经》之下;又以《周考》不当侪于小说,皆所谓通人之蔽也。《周礼》原名《周官》,亦取周遍、周备、无所不包之意。实战国时人参考当时政制法令,去短取长,杂钞而成。故其所记,或政典,或九州,或司马教战之法,或考工作器之术,咸纂录于一书。再益以儒家政治理想,增减而排比之,以成为较有条理之‘官制汇编’。不独古代未尝实行,后世亦未有能实行之者。……由于此书为战国时人所辑录,故孔子与春秋诸大夫以及诸子百家引经,皆无一字及之。推之仲尼所言‘吾学周礼’;韩宣子聘鲁所云‘周礼尽在鲁’,悉无与于此书也。……自汉以来,尊之者目为周公所制,黜之者谓出刘歆之手,而其实皆非也。”后来张先生在撰《经传标题辨惑》一文时,又将此义作了进一步发挥,指出:“《周礼》一书,本名《周官》,是周末列国设官分职的综合叙述,是一部战国时的‘官制汇编’。由于当时各国力谋改革政治制度,都具有变法图强的要求,对于设官分职,务求刷新、周密,当时留心时政的人,便采访各国官制,截长补短,使之条理化、系统化,成为一部内容丰富的‘官制汇编’。由于取材的来源不同,所以在内容方面,也不免存在互相抵牾、彼此矛盾之处。这部书所以名为《周礼》或《周官》,也是采用周普、周遍、周备、无所不包的意思。后人硬要把‘周’字解为周代,说它是周公致太平之书,于是异说纷起,带来了许多无谓的辩难和争吵,延绵到两千年之久,终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能在标题上理解到‘周’字的含义,不是指朝代,而是指周备,那就廓然开朗,不致纠缠于无意义的争辩了。可知读书考古,有必要首先将书名的含义弄清楚,才能探讨它的内容,这却不是一件小事。”[11]张先生的文章既指出《周官》产生的时代,又讲明它产生的原因,以至内容会自相矛盾,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可见这部书的产生,也并非出于偶然,是适应当时各国政治改革的要求而编辑,所以书中所载诸制,不独周王朝未能全部实行,后来诸侯国亦不可能全部都实行。实际上,这部书的编辑,目的在于托古改制,因此,它所载的内容,自然也就未必可信,这是显而易见的。

为了进一步论证上引说法之可信,这里将著名史学家黄云眉先生辨证《周礼》五史之说不可信的论点加以摘引。黄云眉先生在《略论‹周礼›五史与‹礼记›左右史》一文中亦指出:“《周礼》一书,于诸经最为晚出,真伪未有定论,所谓五史云云,考之诸书,不特繁委纤悉,偏重人事(备书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等于策,即古代史官职掌,说详汪中《左氏春秋释疑》)之五史职掌,无从参证,即五史之官名,亦未能备具。”黄先生根据先秦和汉代史籍所载史官名称详加罗列,并作考订,最后得出结论:“准是以言,《周礼》五史,可信者惟大史、内史;《礼记》二史,可信者惟左史。天子有大史、内史、左史等,诸侯皆有大史而不皆有内史、左史。其职掌亦不必与《周礼》《礼记》同。若其因大史而有小史,因内史而有外史,因左史而有右史,因《周礼》之无左右史,而以《礼记》之左右史,强与《周礼》之大史内史冶为一炉,皆由前人以理想构为制度,而后人以文字认为事实,故纷纷藉藉而终莫能通其说也。然则所谓粲然大备之周代史职,夷考其实,盖亦廑矣。”[12]

综观上引两文,前者为论述《周官》一书之伪作,后者为考订其内容所述“五史”之说的乌有。全书既是假托之作,内容自然不必尽属可信,更不可引以为古代官制设置之依据。可是,时至今日,许多学者论述方志的起源,仍竞相引述《周官》所载外史、小史之说作为可靠之论据而加以发挥,不能不说是一件遗憾的事。

当然,也有同志是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如崔富章在《章学诚“方志为外史所领”说发疑》一文中提出:“翻阅部分方志及论著,见到许多人讲方志起源,必称《周礼》,清人章学诚堪称代表。”崔氏罗列了章学诚的主要论著,加以归纳,提出五大疑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章又从语言学角度论证《周礼》所记内容之不可信,认为:“《周礼》成书较迟,流传情况复杂,真伪纷如聚讼”。“以‘外史’为例:‘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三皇五帝之书’,郑玄注:‘楚灵王所谓三坟、五典。’考《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楚灵王事云:‘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注:‘皆古书名。’姜亮夫先生曰:‘其书久亡,莫由达其意,其可断言者,必楚方俗之书;要不出楚事、楚故、楚言、楚物之类,皆史之所司也。’(《三楚所传古史与齐鲁之晋异同辨》,载《历 史学》1979年第4期)遍检《尚书》、《诗经》、《左传》诸典籍,均不见‘三皇五帝’字样。‘皇’字在战国以前只是形容词副词,偶亦用作动词或用为人名,绝无作一种尊位之名称者。‘三皇五帝’之说乃形成于战国后期(严格地说,乃形成于北土。南土楚人则终战国之世亦无三皇五帝观念。郑玄拉楚灵王作注,又属误会),周代史官何由掌其书?”这就进一步揭穿了《周礼》的作者因出于假托而东拼西凑,于是书中就出现了许多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现象。文章最后提出:“无任何佐证,单单抓住‘外史掌四方之志’一语作论断,难免有捕风捉影之嫌(近又有挖出‘诵训掌道方志’之句,遂谓《周礼》有三‘志’:四方之志、邦国之志、道方志。殊不知,‘道’者说也,‘道方志’者,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也,这是‘诵训’的职务)。我认为,探讨方志起源,不必奉《周礼》为纲。依我之见,先秦典籍中写到的楚之‘故志’、诸侯之‘志’、‘周志’、‘郑书’(当然也可以包括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诸纪年之牒)都不是‘方志’——以行政区划为范围进行分门别类的综合记录。章学诚的‘方志为外史所领’说,在使用材料上,在推论过程中,的确存在严重的缺陷和混乱,后人没有必要承续这一观点。”[13]

从目前方志学界研究状况来看,这一说法流行所以会如此广泛,看来和章学诚的影响确实有很大关系,因为他在方志学发展和建立上是位至关重要的人物,并且又是一位史学理论家,因而对他的说法很少提出怀疑。另外,持此说者,又过于轻信了《周礼》一书,认为书中所载都为周王朝所实行过的制度和设置过的官职。所以有的文章便说方志在西周时代已经产生。当然,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看法,其关键又在于对《周礼》所载文字的误解,以为“四方之志”就是今天所讲的方志,既然这样理解,于是方志这种著作,在他们看来,西周时代不仅有了,就连“方志”这个名称也有了。这自然纯属于对字面解释而产生的误解。要知道,这里的“志”就是史的意思,四方之志,就是四方诸侯国的历史。关于这点,郑玄在所作注中说得也很清楚。他在外史“掌四方之志”下注曰:“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又在小史“掌邦国之志”下注曰:“若《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称《郑书》之属也。”[14]上述所列之书,都是各该诸侯国史书,这是众所周知的。古代史书本称“志”,宋代大史学家郑樵在叙述他的著作《通志》命名之原因时就曾指出:“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太史公更志为记,今谓之志,本其旧也。”[15]这就是说,古代之志,就是记事之史书。那么郑玄和郑樵所说是否有史事根据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在《左传》和《国语》诸先秦史记中确实都有明确的记载。《左传》文公二年,记狼瞫为了说服对方时,就曾称引《周志》,说:“《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杜预注:“《周志》,周书也。”而《汲冢书》中亦曾引用《周志》。朱希祖《汲冢书考》中也称《周志》即《周书》,以所引一语见今《周书大匡篇》。事实上,《左传》一书引用这类志书内容的地方相当多,有的是出现在双方辩论时,引用前志所载内容作为自己的论据;有的则是出现在“君子曰”之中。为了说明问题,现摘引数条如下:

文公六年: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

成公四年:季文子曰:“不可。……《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襄公四年: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襄公二十五年: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www.xing528.com)

昭公元年:公孙侨说:“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

昭公三年:小邾穆公来朝,季武子欲卑之。穆叔曰:“不可;曹、滕二邾实不忘我好,敬以逆之,犹惧其贰,又卑一睦,焉逆群好也?其如旧而加敬焉。《志》曰:‘能敬无灾。’又曰:‘敬逆来者,天所福也。’”季孙从之。

哀公十八年:君子曰:“惠王知志。《夏书》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其是之谓乎!《志》曰:‘圣人不烦卜筮’,惠王其有焉。”

综观上引,可见《左传》所载之“志”,均是指古书、古史而言。因为进入春秋时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然科学的进步、阶级斗争的推动和社会制度的迅速变化,人们对传统的神意观念产生了动摇。因为许多人事的变迁、制度的演变,都不是用天命或神意所能解释得了的,从而引起人们对人事的重视。于是许多政治家和史官在论及国家的兴亡盛衰和当前政治时事的时候,既不是海阔天空地议论,也很少再援引天命或神意,而是列举他们所掌握的历史知识为论据。他们还强调,王者施政要以过去的历史为鉴。《国语周语》下所引太子晋那段话可谓最为典型。他说:“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上面所引,正是反映了这一历史事实,而从所引各书内容来看,都是有关各类史事,绝不能把它都视为后来之方志。

再从《国语》所载来看,申叔时给楚庄王教育太子所开书目中也有“故志”,并说明“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16]。韦昭对“故志”所作注曰:“谓所记前世成败之书。”这自然也就是历史,与《左传》所载之《前志》恐即一书。又《楚语》上还载:“灵王城陈、蔡,不羹,使仆夫子皙问于范无宇,……对曰:‘其在志也,国为大城,未有利者。’”非常明显,范无宇在回答问题时,首先指出,此事在古书上有所记载,国作大城,未有利也。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郑樵所说“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在先秦史籍中皆可得到证实,而并不是凭空的臆断。

也许有的同志会提出问题,认为古书所说的志即记事之史,自然可以成立,但《周礼》为什么又讲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掌邦国之志”?既然都是诸侯国的历史,为什么要作如此之区分?这一问题实际上又涉及西周的分封。周初为了加强统治,因此在全国实行了大分封。把东、西两都连在一起,都属于王畿的范围,达千里以上。将王室的近亲姬姓,都分封在近畿周围,作为王室的直接依靠力量。而在京畿以外,还分封了许多异姓诸侯。而在当时,只有周天子设置史官记载历史,而各诸侯国的历史,同样也是由周天子的史官记载。由于有这样的历史事实,加之周代又确实有大史、内史之称见于史书,于是《周礼》的作者不仅附会出外史和小史,而且为他们做了明确的分工,这就是小史“掌邦国之志”、外史“掌四方之志”的来历。意思是说,畿内所有诸侯国之历史由小史记载,畿外的各诸侯国历史则由外史负责记载。所以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说:小史“掌邦国之志者,谓掌王国及畿内侯国之史记,别于外史掌四方之志为畿外侯国之志也”。因此,无论是“四方之志”还是“邦国之志”,都是指诸侯国之历史,而绝不是后来之“方志”,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由于历史的发展,到了春秋时代,情况不同了,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诸侯国势力日渐强大,各自都先后有了自己的纪年,设置了自己的史官和从事于历史的记载,突破了周王室垄断历史的局面。同时记载的形式也不再局限于官文书的整理,而是逐渐发展为按年代顺序连续记载的编年体的国史形式了。如晋《乘》、郑《志》、楚《梼杌》、鲁《春秋》、秦《秦纪》等等,都是见之于先秦史书记载的。同时我们已经知道的鲁的《春秋》、魏的《竹书纪年》(原书名不可知)、秦的《秦纪》,都是编年史体,这可以说是当时史学发展的主流。所以到了战国时代便出现了编年体巨著——《左传》,这绝不是偶然的,它是史学发展的必然产物。

但是也有人认为上述诸侯国史就是最早的方志,其理由是:“那时的所谓国,法制上乃周王朝主宰下的各封域,实质上等于郡县制后的各政区,故《乘》、《梼杌》、《春秋》,为我国最古的几种方志,名称不同罢了。”并且还说:“这些史籍今已不见,仅就孔子所修鲁国《春秋》来看,虽然字句极简,语焉不详,严格说还不算史书,只能算鲁史的提纲,但其所记内容,涉及的面宽广,既不限于人事,也不偏于地望,自然现象、社会风情、人民生活,各样都有。”[17]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史志不分的观点。诸侯国史,无论从体裁形式还是记载内容,与后来的郡县之志都是不同的。首先当时的诸侯国,“实质上”也并不等于郡县制后的各政区,因为由于性质的不同,其职能也就各自有别,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多辩。具体到孔子所修之《春秋》,说是最早之方志,那就更不妥当了。《春秋》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所记内容虽以鲁国历史为主,记载鲁国的内政特详,但是凡涉及列国之事亦均有记载,就这点而言,它实际已具有国际史的意味,如对当时列国间的朝聘、盟会、战争等均有记载。这样的内容,如何能和后来的方志相提并论?它们之间虽存在共性,但还是有区别的。

至于有人又根据《周礼》所载《地官司徒》下那句话——“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大做文章,认为方志著作不仅在周朝已经有了,而且就连“方志”名称也已出现了。我认为,这里“方志”二字,仍是指四方诸侯国历史而言,与今天所讲的方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此事郑玄在注中已经讲清楚了,注曰:“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所识。”“道”者说也,“道方志”者,就是说四方诸侯国所记载的历史,这是“诵训”的职务。实际上就是为帝王们讲述历史。我国古代帝王很重视历史的借鉴,并专门设官为他们讲述历史。西周统治者就曾再三声称:“我不可不鉴于有夏,亦不可不鉴于有殷。”[18]后来历代统治者便把设专官讲史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代代相传。很典型的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后赵君主石勒曾被掠卖为奴隶,做了君主以后,虽不识字,却很重视历史,《晋书石勒载记》说:“勒雅好文学,虽在军旅,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每以其意论古帝王善恶,朝贤儒士听者莫不归美焉。”至于那些著名的帝王,就更加重视了。当然,“诵训,掌道方志”,也可以理解为讲述四面八方所记载的各种大事,可以是历史上的,也可以是当前的,因为“志”就有记事之意,所记之事自然有古有今,而古代记事则多为史官为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所记秦赵渑池之会,两国均有御史相从,随时记录,便是生动的说明。

综上所述,我认为,《周官》既是战国时代托古所作之书,所载内容自然不尽可信,加之许多论著摘引其记载时,对于文字理解上又多有误解,因此方志起源于《周官》之说自然不足以取信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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