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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实践所包含的价值分配是道德实践的实质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和罗尔斯都从不同角度研究了社会制度的问题,二者一致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思想都内含生产实践所包含的那种价值分配是道德实践的实质的丰富内容。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所主张的价值分配原则是最广大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私人领域的道德问题正是公共领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产实践所包含的价值分配是道德实践的实质

我们知道,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首要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生产实践活动并不是单纯的生产活动,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人类商品生产活动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全部生产活动实质上包括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商品分配和商品消费四个阶段。其中,商品分配的阶段里包含着最深刻的道德实践原则,商品如何分配?是按照生产出来的价值的多少平均分配?还是按照劳动量的多少按劳分配?商品生产出来之后,分配给谁?资本家?工人?这些都是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分配阶段所包含的道德意蕴。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认为,生产实践本身即包含道德实践的因素。

一个社会想要正常有序的运转,就必须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价值分配如何进行,从本质上来讲就是社会制度如何制定的问题,即看社会制度的分配体制倾向于谁。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和罗尔斯都从不同角度研究了社会制度的问题,二者一致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思想都内含生产实践所包含的那种价值分配是道德实践的实质的丰富内容。他们都在思考社会制度的正义性的问题,他们都认为,生产关系的发展、改进、生产价值的分配,是道德的实质内容或者说道德的首要价值。

马克思主张,正义概念的功能,意识形态地表现为以主导生产模式所要求的行为,作为具有普遍约束性的律令,而实际上这种行为服务于社会统治阶级的利益。马克思将社会正义的概念立基于社会合作的负担和利益的分配。社会合作包括资源的生产和分配,无论人民的目标是什么,这些分配一般都是有益于他们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所主张的价值分配原则是最广大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而且,马克思一直都把资源的分配作为社会正义的一个关注中心。这也就是被罗尔斯称作“政治正义”部分的分配正义。在社会现有生产方式里出现的权利和义务、利润和成本的分配中,政治正义的目标,即在参与社会合作的那些人的竞争性要求中间,达到一种道德上的适当平衡。[44]

那么,是什么导致生产实践活动中出现价值分配不均的道德实践问题呢?我们可能一般会认为是资本家本身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道德,具有残忍的剥削工人血汗、无偿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阶级本性。对此种观点,马克思并不认同,他在谈到资产者个人对无产者个人的剥削和压迫的罪恶时,始终是把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的不道德行为归结为资本的本性。马克思认为资产者只不过是“人格化的资本”,资产者只能按照资本的逻辑去行动。因此,资产者个人的不正当行为应该由资本主义制度负责,而不是由资产者个人负责的。马克思对资产者个人的“道德原谅”,是有其伦理依据的。道德和伦理原则的核心乃是主体行为的选择原则,而选择则依赖于主体意志的自由。资产者个人既然没有选择的自由,那么,他们的行为就只是向客观规律的认同。这样的主客体关系不构成伦理关系,资产者个人的行为也就没有道德的责任。承担这种道德责任的主体,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已经转变为整个资产阶级以及由这一阶级所建立和统治的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把传统伦理学对个体的道德关注转向了对阶级和制度的道德关注,把伦理的主体和客体从个人转变为阶级和社会制度,把纯粹的个体性道德价值转变为阶级的和制度的道德价值,从而把对资产者个人的“道德原谅”转变为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批判。[45]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评价社会制度的现实的基础,是人们当时所处的现实的生存条件;现实的生存条件是当时满足人们最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条件。只有把当时满足人们生存的最基本物质条件作为对社会制度进行道德评价的现实的基础,才真正找到了伦理学的最始源的根据。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每一个时代的个人所处的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的联系,迄今为止还和人们的现实生活内容相矛盾的享乐形式的联系,这种不加区别地面向一切个人的哲学的虚伪性,——所有这一切当然都只有在可能对现存制度的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进行批判的时候,也就是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产生了共产主义观点和社会主义观点的时候,才被揭露。这就对任何一种道德,无论是禁欲主义的道德或者享乐道德,宣判死刑。”[46]在这里,马克思强调了要想改变生产实践活动中价值分配的道德实践问题,就必须改变现有的社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社会制度才是具有正义性的社会制度,才能保证价值分配的公正性。而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和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则必须要改变现有的人类生存条件,而这最终必须依靠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物质生产活动达到一定水平,人们把劳动当作娱乐,而不是生活的负担时,那时,物质产品将极大丰富,人们的道德水平将极大提升,价值分配原则将实现公正的按需分配

当然,在讨论制度正义性的问题时,有一个难点问题是不能回避的,这就是私人道德问题。制度正义性的实现并不能否定私人道德。按照自由主义的区分,制度的正义性是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才有道德的多元性,价值的多元性。不能强调制度在公共领域的道德性,而否定私人领域的意义。自由主义认为,私人领域的价值是多元的,因为生活方式是多元的,得容许人们有不同的价值方式和生活方式。它不同于公共领域的标准的唯一性和确定性。那么,马克思如何来处理这个问题呢?我们认为原则上,不能因为强调公共领域,而否定私人领域的道德和意义。私人领域的道德问题正是公共领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马克思共产主义的理想,当共产主义实现时,整个社会是积极向上的、欣欣向荣的。作为社会组成的个体,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不仅仅包括物质生活的充实满足,更是体现在人们精神生活状态的改变,人们能够精神饱满,身心愉悦。在更深层次上,人们的道德水平得到提升,这也就是麦金太尔所说的美德伦理,美德应该是人自由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总之,人不仅在生产实践活动中获得解放,人在道德实践中同样获得自由。

【注释】

[1]高清海.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19.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07.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59.

[5]高清海.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38.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0.

[7]马克思.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90.

[8]张盾.哲学经济学视域中的劳动论题[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6(5):5—12.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615.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08.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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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www.xing528.com)

[2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43.

[2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2.

[23]李逢铃.马克思三种语境下的自由概念[J].教学与研究,2016(3):64.

[2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10.

[2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7.

[2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3.

[2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97—998.

[2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96.

[29][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0.

[3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8.

[3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8.

[3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8.

[3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5.

[3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5.

[3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0.

[3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23.

[3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7.

[38][匈]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本体论(上)[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中译本序”10—11.

[39]赵汀阳.论道德金规则的最佳可能方案[J].中国社会科学,2005(3):70—79.

[40]在第一章第三个部分,关于生产实践的特征的相关论述。

[41]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

[4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54—255.

[4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46—247.

[44][澳]伊恩·亨特.马克思与罗尔斯论资本主义及市场的正义[J].现代哲学,2007(1):15—26.

[45]刘福森等.马克思伦理思想的性质和特征[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7(1):50—54.

[4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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