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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养院制度的实施——中外学前教育简史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蒙养院制度,实为从东洋运进来的舶来品,不但没有师资的准备,而且因为不允许设女学,师资无法培养,便请来了节妇、乳媪这样的保姆。(二)蒙养院的设立清末蒙养院可分官办和私办两种。由此看来,湖南蒙养院保教内容已超出了《奏定学堂章程》的规定,更加完备了。严氏蒙养院保教情况与湖北、湖南官办蒙养院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蒙养院制度的实施——中外学前教育简史

随着第一个近代学制的颁布推行,幼教师资培训机构和中国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出现。

(一)女子师范中保姆的培训

学前教育机构的创立,应该是以有幼教师资为前提的。清朝末年幼教师资的培训,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首先是教育领域打破“女禁”。

中国第一代幼儿师资,是敬节堂的节妇和育婴堂的乳媪。蒙养院制度,实为从东洋运进来的舶来品,不但没有师资的准备,而且因为不允许设女学,师资无法培养,便请来了节妇、乳媪这样的保姆。

中国教育上的“女禁”最初是在洋人的大炮下轰开的。1844年英国女子促进会会员,传教士爱尔德赛( Aldersay)在宁波创办女塾。这是中国土地上第一个女子学堂,它是新生事物,但却带有殖民地性质。

1898年5月31日,上海电报局局长经元善发起创办经正女学,设于上海城南。延请中文教习2人,西文教习1人。招收8~15岁女学生20余人。10月末,经正女学又在城内增设分塾一所,延请中西教习各1人。次年初,学生增至70余人。学校课程分中文、西文两种,中文课如《女孝经》、《女四书》、《幼学须知句解》、《内则衍义》、唐诗古文等;间日讲习女红、图画、医学;西文课于读书写字之暇,兼习体操、针补、琴学等。因戊戌变法失败,这所女子学校于1900年停办。

资产阶级革命派为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推翻帝制,培养革命人才,也办了一批女子学堂,以实践其男女平权的主张。最有名的是蔡元培主持的爱国女学。该校在1902年开办于上海。

继爱国女学以后,还出现了其他女子学校。1904年,贵州同盟会在贵阳办光懿女子小学,同年,李钟珏在上海创办女子中西医学校,1905年汤剑娥在上海办女子体操学校。同年,南京旅宁第一女子学堂开学。1906年,天津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开学。同年,苏州办振华女学,第二年添设简易师范科。这些女学,虽然皆为初创,但女子负笈就学,已成为现实。更有1905年,湖南派遣女学生20名赴日本,在实践女校学速成师范科,于1906年7月毕业。女子不但走出家门就学,而且走出了国门留学

打破“女禁”已是大势所趋,1904年慈禧太后批准在中南海内创设女学,学习东西文,并于1906年2月21日,面谕学部,振兴女学。

1907年3月,清政府正式颁布了《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中国女子教育由此正式取得合法地位。《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中规定:“女子师范学堂,以养成女子小学堂教习,并讲习保育幼儿方法,期于裨补家计,有益家庭教育为宗旨”,“教授女师范生,须副女子小学堂、教科蒙养院保育科之旨趣,使适合将来充当教习保姆之用”。

其后,女子师范学堂在各地开始建立。据张宗麟在《中国幼稚教育略史》一文所述,至宣统末年(1911年),全国女学生的数目已经有二三十万。其中也有学幼稚教育的女子。如1907年,吴朱哲女士在上海公立幼稚舍创办保姆讲习所。上海公立幼稚舍,是上海务本女塾于1904年所办。当时务本女塾经理吴馨派吴朱哲女士去日本保姆养成所学习,1907年回国,开办了中国第一个私立保姆传习所。规定学习科目有保育法、儿童心理学教育学、修身学、谈话、乐歌、图画、手工、文法、习字法、理化、博物等。有学生36人。

与上海公立幼稚舍创办保姆讲习所同时,北京京师第一蒙养院设立了保姆讲习班,广州也设立了保姆养成所。

(二)蒙养院的设立

清末蒙养院可分官办和私办两种。

1.官办蒙养院(www.xing528.com)

中国最早创办的公立幼儿教育机构,是1903年(光绪29年)武昌创立的幼稚园。当时正值两湖总督张之洞在湖北执掌政务期间。在他的推动下,兴起了倡办新式学校的热潮,曾办有广东水陆师学堂、湖北武师范学堂、湖北武普通学堂、湖北陆军小学堂、湖北自强学堂、江南铁路专门学堂、江西蚕桑学堂、湖北农业职业学堂、湖北师范学堂、三江师范学堂、湖北初等小学堂等。在这种形势的推动下,1903年秋,湖北巡抚端方在武昌创办了幼稚园。1904年1月,清政府颁发《奏定学堂章程》,定幼儿教育机构为蒙养院,湖北幼稚园改名为武昌蒙养院,也叫武昌模范小学蒙养院。为了促进幼稚园的发展,在张之洞主持下,附设了女子学堂,招收15~35岁女子,专门学习幼儿师范课程。这是中国幼儿师范教育的萌芽,但不久就停办。湖北幼稚园教员主要由日本人担任,当时聘请了户野美知惠等3名日本保姆。户野美知惠毕业于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是日本最早来华的幼教工作者,任湖北幼稚园园长。1904年她拟订了《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此章程规定,幼稚园“重养不重学”,设园宗旨有三:“一、保育身体之健旺,体育发达基此;二、培养天赋之美材,智育发达基此;三、习惯善良之言行,德育发达基此。”保育幼儿包括发展身体,开发智识,培养行为习惯3个方面。就课程来讲,开设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嬉7项。所学年限招收5至6岁的幼儿一年毕业,4岁以下幼儿的两年毕业。毕业后升入武昌模范小学。该园为官办,入园幼儿所用服装、图书、保育物品,均属官备,饭费由家庭负担。每日保育时间,以3点钟为度。

同年,北京的京师第一蒙养院也宣告成立,院长毕业于日本保姆师范。师资、教材也由日本提供。

稍后,湖南蒙养院于1905年(光绪31年)成立,由巡抚端方创办,为官立。聘请日本春山、佐腾为保姆。招收3岁以上至学龄(6、7岁)的儿童。课程由一位日本保姆制定,主要从德、智、体、美诸方面进行保教活动。课程有谈话、行仪、读方、数方、手技、乐歌、游戏7项。由此看来,湖南蒙养院保教内容已超出了《奏定学堂章程》的规定,更加完备了。

2.私立蒙养院

“癸卯学制”颁布以后,也曾出现过一些私人办的蒙养院,如天津严氏蒙养院。严氏蒙养院,是清末翰林院编修、学部侍郎严修所设。1902年,严修在自己的家中开设严氏女塾,1905年创办严氏女子小学,并设蒙养院和保姆讲习所。蒙养院和保姆讲习所基本采用日本的经验,聘任日本教师,吸收采用日本教材,甚至设备也是从日本购买的。严氏蒙养院保教情况与湖北、湖南官办蒙养院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清末影响比较大的学前教育机构,还有京师第一蒙养院(1903年)、上海公立幼稚舍(1904年)、上海爱国女学1907年附设的蒙养院等。它们星星点点设在几个大城市,发展缓慢。据袁希涛所写50年来《中国之初等教育》记载,至1907年,入蒙养院的幼儿生有2613人,1908年为2610人,1909年有2664人。

除中国人自己办的蒙养院以外,清末外国资本主义国家还在中国开办了不少幼儿教育机构,他们并不执行“癸卯学制”中关于蒙养院的规定办法,由教会办理。

清末的蒙养院,是幼儿家庭教育向社会教育转化的形式,虽然有了蒙养院的建制,但幼儿教育仍主要在家庭中进行,采取的是“蒙养家教合一”的方针。“章程”规定:“蒙养家教合一之宗旨,在于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蒙养院的形式,不过是学前教育从家庭教育向社会教育的一种过渡。蒙养院是辅助家庭教育的组织。训练保姆的教材,也要每家散给一本,以供教育孩子使用。每个家庭都是一个蒙养院。家庭也可以雇保姆教养子女。保姆成绩合格,发给保姆教习凭单,听其自营生意,也可受聘于家庭成为家庭保姆。

蒙养院,从内容看,保留了浓厚的封建色彩,从形式上看,它是在新学制产生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西方幼儿教育机构的样式,勉强开设的。但中国学前教育史终究是前进了一步,幼儿除在家庭受教育以外,产生了社会教育机构,并从制度上确定下来。

从清末蒙养院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不难看出:

第一,中国的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负担的历史结束了,在通向学前教育社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第二,学前社会教育机构在中国产生,既反映了近代大生产的发展要求学前教育与之适应的一般规律,又反映了一种自上而下被动出现的特点,是随着中国的近代学制出现而勉强确定的。这不同于很多西方国家。

第三,蒙养院办院的纲领,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总原则。它既不肯放弃传统儿童教育的核心——封建伦理道德的灌输和行为习惯的训练,又具有了近代社会幼儿教育的形式。

第四,严重抄袭日本。清末蒙养院制度,基本上照搬了日本明治32年(1900年)《幼稚园保育设备规程》,在实施中,从日方聘任教员,课程、玩具、教法也多参照日本。所以说中国的蒙养院,采用的是日本的整套体制,显示出极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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