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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简介-权利冲突的网络演化及其系统性解决机制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像《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为了更好地规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确实在《办法》的指定上下了很大一番功夫,而在实际中,《办法》和《实施细则》也确实是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平台简介-权利冲突的网络演化及其系统性解决机制

随着网上交易的迅猛发展,诸多学者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无论是从经济学还是从法学的角度都有了或深或浅的研究,然而在我国,2010年之前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对它的管理与规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概念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22]在利用第三方平台在线支付的整个流程中,购买商品的买家使用自己在第三方平台注册的账户进行在线支付,之后第三方会在买家的货款成功到账后告知卖家并对卖家提出发货要求,在买家收到货物并确认货物的质量等后,就可以点击确认收货,这时系统会及时把买家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货款付给卖家,这样整个流程就结束了。当下我国最流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有“支付宝”、“易付通”、“银联支付”等。它们的突出特点表现在:提供成本优势,提供竞争优势,提供创新优势,提高交易安全性等方面。[23]

2.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现状(www.xing528.com)

(1)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实发展状况。由于人们对新兴事物的接受程度越来越快,自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以来,发展形势一片大好,近五年来更是保持连续迅猛上涨。正是因为第三方支付以如此不可思议的势头冲击着我国的金融业,所以自2011年5月起央行开始实行牌照政策,插手管理第三方支付。截至2013年底,由于竞争越趋明显,战略分化随之而来。许多支付企业在拿到支付牌照后,业务类型开始向航空商旅、基金教育培训、电信通讯等领域发展,为第三方支付注入了新的活力。如图8-5所示,根据iResearch《2013年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第三季度数据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交易总额达14205.8亿元,相较于第二季度增速超26.7%,与2012年第三季度相比上涨速率回升至50.8%。

图8-5 网络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

(2)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立法的发展现状。2010年之前,我国仅有《电子签名法》、《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法规可以被作为参照,这才造成了我国学者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不同的说法和界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9月1日起已施行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之后紧接着在2010年12月1日公布实施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此作为实施参照,这在规范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任何情况都不是绝对的,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仍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就像《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为了更好地规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确实在《办法》的指定上下了很大一番功夫,而在实际中,《办法》和《实施细则》也确实是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正如它所规定的禁止业务外包、客户备付金管理以及实行实名制管理等措施[24],都大大规范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但这其中不免有一些不足,比如大家都十分关心的客户备付金所产生的利息的归属问题。《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虽然明确标明了客户备付金的归属和管理办法,但并没有明确其利息的归属问题。既然说了备付金不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自有,那么其产生的利息到底归属何方,《办法》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所以这仍属于立法上的不足。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也会更详细地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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