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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指导与分区保护:有效管理空间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分类和指导原则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千差万别,按照统一的模式管理肯定有问题,而目前的状况是只有分级,没有分类。目标在于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开发利用,避免盲目开发和错位开发。表11.7按风景名胜区内部梯度控制分级分区管理指导原则资料来源:蔡立力,《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城市规划》,2004年第10期,第79页。这显然与国际社会对景观遗产与乡土社区之间关系的认识相违背。

分类指导与分区保护:有效管理空间

1)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分类和指导原则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千差万别,按照统一的模式管理肯定有问题,而目前的状况是只有分级,没有分类。蔡立力等专家提出了分类管理指导的模式,即根据开发利用政策、管理模式、职能结构和内部梯度控制四种类型,在保护、利用、经营和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应的方法和措施[31](表11.6)

表11.6 风景名胜区的分类管理指导的模式

(续表)

资料来源:蔡立力,《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城市规划》,2004年第10期,第79页。

2)风景名胜区内部的分区保护

在景观遗产保护规划中,保护区这一方式有着更多的积极意义,整体性保护意味着保全生态系统结构的整体性、功能的整体性和视觉的整体性,限制和控制措施意味着降低人类的干预力度,这都有利于生态系统的健康运作和自我修复,也是景观遗产保护以及它继续演化的必要条件。而根据风景资源的资源特征、适宜性和敏感性、生态状况和现状条件,开发利用内容等在地域空间上的差异在风景名胜区内部划定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制定相应的保护、利用和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是风景名胜资源的主要管理方式。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界定了风景名胜区中保护区的性质、划定方式及区内控制手段。这是一种综合性强的按保护培育特征分类和分级管理方法,主要是制定分区控制导则,主要包括土地利用、人类活动和设施建设等方面。目标在于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开发利用,避免盲目开发和错位开发。

对风景名胜遗产本身进行控制的保护区如“生态保护区”指有科学研究价值和保存价值的特种景观和生物种群及其环境。该区禁止游人进入,不允许任何建筑设施和游览活动;“自然景观保护区”指需要严格限制开发行为的特殊天然景源和景观及其环境。该区控制游人进入,可安排步行游览,不准安排与风景无关的人为设施;“史迹保护区”指在有价值的历代史迹遗址周围划定的保护区,该区控制游人进入,严禁设置旅馆等服务设施;“风景恢复区”是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涵养的景观资源地区,该区限制游人和居民活动,不设景点也不安排旅游活动,仅设必要的游览步道,以退牧还林、恢复生态、培育森林为主要职能;“发展控制区”可以允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以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及基地,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

对风景名胜遗产外围风貌进行控制的保护区如“外围保护带”,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有污染和有碍景观的建设项目,景观遗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要求,在上一级主管部门协调下,与建设方协商确定。

除了上述按功能分区,还可按资源的自我修复能力、价值和重要性进行分级分区保护。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特级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二级保护区)和区外开发区等四类,随着保护级别的降低,保护区的保护要求也相对降低,开发利用强度都相应地增大,以达到物尽其用、持续发展的目标(表11.7)。

表11.7 按风景名胜区内部梯度控制分级分区管理指导原则

资料来源:蔡立力,《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城市规划》,2004年第10期,第79页。

3)风景名胜区与乡土社区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大多基于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长期互动而形成,具备文化景观的基本特征。风景名胜区中存在大量乡土社区,有村落也有小镇。这些乡土社区的生产生活、风俗文化都与风景区景观的形成和演变密切相关,“名胜”之所以成为名胜就是基于当地社区民众对环境的观察、认识和塑造。如浙江绍兴柯岩风景名胜区自三国以来因历代开山采石造就了众多石壁、石宕景观;隋唐年间当地石匠世家祖孙三代历经百年相继开凿而成的奇石“云骨”和弥勒石佛;加上文人墨客的点染,到清代形成著名的“柯岩八景”。其中既有展现石景的弥勒佛像、云骨、七星岩、蚕花洞,又有展现鉴湖水景的五桥步月、南洋秋泛等景致[32],今天正是这些人类的生产生活与自然风光相交融的景观构成了风景区主要的景观资源。江苏扬州著名的瘦西湖,原来是一段自然河道,经过历代的疏浚治理,在沿河两岸构筑水上园林,逐步发展成水面蜿蜒曲折、两岸林木扶疏、建筑古朴多姿的湖上园林景观。可以说没有人类活动的塑造,不会有扬州瘦西湖风景区“两堤花柳全依水,一路楼台直到山”的名胜[33]

自1960年代以来,《威尼斯宪章》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为历史古迹的保护建立了国际标准。这一标准以保持历史古迹的原真性为核心,通过一系列国际公约、宪章和其他国际文件,逐渐涉及所有历史古迹的保护范围。其中,历史景观的保护,便有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82年发布的《佛罗伦萨宪章》专门加以规范。《佛罗伦萨宪章》是《威尼斯宪章》在历史园林这一特殊领域的延伸,它认为历史园林是有生命力的遗产,园林中自然和文化要素的不断生长、变化是必然的,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保护的方式。保护是在变化和持续之间寻求平衡[34]

随着被保护的景观遗产尺度的加大,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人类活动对于景观的深刻影响,2010年代之后国际社会又相继形成了关于景观保护的两部佛罗伦萨宪章,认为“景观”这一融合了文化与自然的“有生命力的遗产”,是由地方传统知识和技能孕育创造,涵括了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的进程以及人民的福祉,地方社区是景观遗产创造和传承的主体,同时自身又是遗产和景观的组成部分[35]

近年来一些位于风景名胜区中的乡土社区,由于聚落规模无序扩展及工农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了风景环境的品质,保护规划因此常采用限制发展或搬迁移民等简单化的处理方法。这显然与国际社会对景观遗产与乡土社区之间关系的认识相违背。乡土社区在形成景观名胜中起着主导作用,对乡土社区发展和演变的控制与引导、鼓励乡土社区参与遗产管理是风景名胜区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风景名胜区中的乡土社区,应处理好以下两大问题。

一、尊重社区的历史脉络,延续聚落建造的历史肌理,保护因传统的生活及作业方式而形成的具有文化与自然多样性的场所。

当前的乡土社区保护发展规划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的新农村示范住宅小区,以建筑面貌单一化、道路规划网格化为特征,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土地资源,提升了乡土社区居民的居住标准。二是开发商的介入,购买或租赁乡土社区的部分建筑,改造发展旅游业或农副产品加工业,这种方式给乡土社区的经济带来了新形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历史资源的价值。这两种模式的常见问题都在于未能对地方社区的历史价值和意义进行充分解读,而推行一种程式化或经验主义的东西,使乡土社区在更新的过程中遗产的原真性和独特性逐渐消解,变成戏剧舞台上的历史布景或地域性模糊的现代古董。

在对景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中,准确认识乡土聚落形态及文化的来源尤为重要。如中国江南的滨水聚落以太湖流域的水乡市镇最为著名,“枕水而居”是当地水乡从市镇到乡村的共有的景观形态特征。晚唐诗人杜荀鹤有首诗云:“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这首诗至今仍脍炙人口,被认为道尽了水乡聚落的风采。而地处黄山、齐云山之间的徽州,域内地形低山与丘陵占到十分之九,是典型的丘陵山区;同时又有着发育充沛的水系,清澈碧绿的新安江流过徽州山岭,将其浸润得秀峰叠翠,行走其间好似“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徽州的滨水聚落,尽管也与水体关系密切,却具有完全不同的组织方式,其景观形态特征可称为“临水而居”。

“临水而居”与“枕水而居”,其本质系产生于不同的水文地质特征,如以低山、丘陵为主的地貌和以平原、低洼为主的地貌;如落差大、水流急的山溪和水量大、流速相对平缓的水网河道等。据此造成了社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差别,这些差别形成了景观形态上的差异。

在经营水口空间时,“枕水而居”的聚落水口经营强调“镇”,因其对外交通主要依靠水路,每村、每镇都有一处或几处码头直通太湖,这些码头与其相应的堤岸、桥梁等设施,和庙宇、祠堂风水树等一起构筑了枕水而居的水乡聚落的水口景观。在开阔旷野的环境中,以庙宇作为震慑之物,以堤岸构筑形成相对封闭的环境,形成安全、可靠的心理感受。或在水口立洲或土墩,在其上建阁、立庙、树塔起震慑作用,如吴县洞庭西山明月湾村村口、江苏同里镇的罗星洲、浙江南浔镇水口的分水墩等。

“临水而居”的聚落水口经营则强调“锁”。“水口乃地之门户,当一万众水所总出处也。”风水学认为能否锁住水口关系到村落人丁财富的兴衰聚散,自然地理状况千差万别,都完全符合风水理论的极少,因此居住于此的乡土社区居民们便不断地对水口空间加以营建、改造、完善。主要措施有“障空补缺”“引水补基”,即在地理缺陷处培土增高,筑堤,筑水口坝,建造桥梁、亭阁、庙宇、文峰塔,广植树木为补其缺。即使符合风水理论,也仍需要搭建桥、台、楼阁、塔等建、构筑物,以锁钥的气势,扼住关口。由此形成了徽州古村落特有的水口园林,同时也是村民聚集的场所,是徽州山区水乡聚落最重要的开放空间[36]。(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保护乡土社区景观资源的原真性,应据其环境和文化特征因地制宜地形成保护策略,新的建设应尊重和延续聚落建造的历史肌理,使景观独特性得到传承。

二、尊重社区的传统习俗,保障地方社区在决策过程中的合理权利。

要使乡土社区在景观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必须真正认识到乡土社区不仅是遗产和景观的组成部分,而且是遗产和景观的创造者。

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乡土社区的宗族活动重新活跃起来,促进了对族谱的保存和修订,对祠堂的修缮和管理,宗族成员的婚丧嫁娶、春节时的祭祖仪式等传统宗族活动得到复兴,使一度消失的传统习俗得到保存和延续,也使得宗族成为乡土社区保护的重要力量。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江西高安贾家村在族长贾克玖的带领下,修缮宗祠,清理村落环境,组织对主要巷道两侧的传统建筑进行修缮。贾克玖还带头整修开放自家祖屋“畬山精武”,安排村民给访客讲解村落历史,使乡土社区景观得到了极佳的保护。

同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的江西乐安流坑村,是流坑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该村在遗产管理中一度未能充分协调社区居民的实际利益和合理权利,致使一段时间内,部分村民紧闭户门拒绝访客参观,不主动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使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环境品质都受到影响。在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满足社区居民的合理诉求之后,村民认为他们得到了流坑村保护的红利,社区卫生环境终于得到了根本好转,风景区的经济效益显著回升。

世界自然遗产中国丹霞地貌——龙虎山—龟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特殊的地质景观而知名,当地居民长期定居在附近谷地进行农耕活动,东汉时(公元25年至220年)道教祖师之一的张道陵在此创立天师道,崇尚自然,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其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不仅促进了地方社区对自然环境的尊重,也形成了地方重要的文化特征。该风景区的上清宫景区是重要景区之一,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上清镇为核心。上清镇历来是道教活动的中心,又是重要的商业集镇。该镇入口处称长庆坊,南宋曾建有长庆寺,因而得名,元代寺废。明代初年,名医朱震亨(浙江义乌人,号丹溪先生)在上清行医,颇有善举,镇民遂捐资重建长庆坊,内祀朱震亨像,以为纪念。故此建筑名为长庆坊,实为朱震亨祠。长庆坊既是一个地名,同时又是一幢建筑的名称,仅此就已经说明了它的复杂性。作为地名的长庆坊可以追溯到明代初年;作为建筑的长庆坊如果算上长庆寺,可以追溯到宋代。它起初是佛寺,后来成为纪念性的民间崇拜建筑,都与在上清古镇居于中心位置的道教传统没有牵涉,但当地居民仍然将它作为一处重要的公共场所,同时也作为一处重要的社区中心。村民们每天在此聚会,开展各种活动。长庆坊的存在和延续,充分体现了上清古镇文化上的多元性[37]

在以现代观念进行风景资源保护的同时,考虑地方社区的诉求,保护地方社区的生计和权利,不能仅仅看作在管理部门中加入地方社区的成员,而应充分调动地方社区的积极性,使社区不仅分享权力而且发挥主导作用。

4)风景名胜区与城市化

这里的“城市化”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我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指的是一个人口在职业结构与地域分布上逐渐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它的标志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非农业人口和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城市型风景名胜区和近郊风景名胜区往往在这一过程中不断遭到蚕食、侵占。

另一方面是指风景名胜区内部的城市化,主要表现为景区内部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不断增加,自然环境不断被人工环境消解,生态环境恶化。如自1979年张家界国营林场开放接待游客1.3万人次,到2002年张家界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量达560万人次,在这一过程中,景区内部服务设施不断膨胀,到2002年约有床位数近13 000张,有高速城市化的趋势[38]

城市化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与美学价值造成了巨大危害,也不利于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就此提出以下对策:

(1)对于城市与保护地关系的问题,2003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通过的《德班倡议》第5.14条建议指出“要认识到城市与保护地的相互独立性,在城市内外加强保护地社区保护和恢复自然区域的能力。”“把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人类生活联系起来;加强与主要组织的合作,共谋城市发展;发展多种手段,协助城市管理者将生态系统管理方法纳入城市管理。”1962年通过的《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也指出,景观和遗址的保护应“将责任列入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区域、乡村和城市的各级规划”。由此可见控制城市化进程对风景区的损害最重要的还是规划控制管理手段,严格执行各项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

(2)要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控制风景名胜区边缘的经济活动和产业结构,发展服务于景区的第三产业,改善景区内部交通联系,使景区内部服务设施能够向外部疏散,缓解景区内部的压力

(3)政府增加投入,控制景区内部人口,鼓励居民逐步迁出,禁止外来人口落户核心景区[39]

(4)将城乡绿地系统尽量与风景名胜区连成一片,扩大生态系统的面积,形成生境走廊,增强其自身调节能力。

5)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与生态保护

尽管风景名胜区并不等同于自然保护区,但这一类特殊的文化景观——基于传统审美意识的胜地景观——它自古就是游览胜地,而且自然要素在景观构成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中对生态系统变化的监管与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一样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旅游可以给保护区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对参观者进行文化和自然保护的教育,“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生态旅游”不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40]

因此旅游者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就是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管理中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在保护区开展旅游之前必须制订管理规划,根据游客的数量以及能够为游客提供娱乐机会的范围确定这一场所的承受能力,避免破坏保护地生态修复能力。生态旅游的规划与建设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根据生态学原理开发旅游资源,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利用时,文化遗产和自然保护应贯穿其中,严格保护区与旅游区之间的界限。

(2)控制游客量,维持生态功能。必须按照生态承载力限度的范围控制游客量,即使旅游区的环境质量与游客数量之间存在着一个最佳值,确定各景点的合理游客容量,游览路线规划,合理控制到达各个景点的游览者数量。

(3)合理分配旅游收入,使旅游的收入有利于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区当地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41]

生态旅游管理主要是容量控制的问题,也是我国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关键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是不执行规划确定的容量标准,如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确定的游客量是200万人次/年,在2000年“五一”期间,接待游人6万人次,最高日接待游人1.22万人次,“十一”期间接待游人1.1万人,这两个长假中每天游人量都在最佳游人量的3倍以上[42]。据2002年10月3日的统计数据,华山当日登山人数17 693人,超过核定最佳日接待量的77%,超过核定最大日接待量的18%。由于登山人数激增,华山索道一度出现堵塞。武夷山当日进入景区的游客达2.78万人次,超出最佳日接待量的11.2%。当日华山宾馆饭店客房出租率96.6%,旅馆招待所床位出租率为98.5%。武夷山各宾馆饭店的住宿率达94%[43]

第二是我国当前确定容量标准的方式相对简单化,通常只是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规定的几个面积指标确定游客量,而对人类不同的活动特征对自然环境不同的影响程度,以及人类对环境改变的可接受性、使用者的相互影响及其和保护区的管理分区的关系等问题考虑较少,而这些因素的变化决定了娱乐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特点。就生态旅游对保护区影响的原因进行系统地分析,寻找减少旅游对保护区负面影响的有效管理策略,评价体系应来自旅游者和生态系统两个方面,将追求旅游的经济目标与追求旅游的生态目标两者相结合起来考虑,建立科学的评价控制体系,才能达成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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