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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意义与局限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东京审判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反映基本是支持与肯定的。利用这些历史资料,东京审判系统地证实了日本进行的侵略战争的罪责。如果没有东京审判,日本自己不可能从整体上搞清楚侵略战争的责任问题。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提出“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是有开拓意义的。东京审判中确实有许多重要的战争责任未被追究,这也是必须指出的。这是东京审判的重要的缺陷之一。

东京审判:意义与局限

东京审判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反映基本是支持与肯定的。从历史的角度看待东京审判,其积极的一面是主要的,但是也存在消极的一面。我们需要站在历史与现实结合点上,一方面考虑对战争本身问题的教训的总结和面向未来的发展,一方面考虑到战后国际法的发展,从两个方面来全面评价。

第一,东京审判是战后第一次试图沿着日本从九一八事变到太平洋战争所走过的侵略道路,通过追究日本违背国际法所进行的破坏和平及残暴的非人道的行为,对日本的战争责任进行系统的分析。在公审的时候,数量相当庞大的日本国民原来根本不知道的事情的真相被披露出来,特别是如日本在中国进行的鸦片流通、巴丹的死亡的行军、泰缅铁路等对同盟国俘虏的虐待、南京大屠杀、屠杀新加坡马尼拉华人等残暴的行为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巨大震动。由于战争中的日本国民生活在言论管制中,一直对政府宣扬的解放亚洲的“圣战”深信不疑,因此对那些日本的加害的事实几乎一无所知。在审判中被揭露出来的这些事实,对日本人心灵是一次强烈的冲击,也对日本战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1]

第二,由于东京审判不仅是同盟国对被告的处决和判刑,更重要的是通过国际审判的方式追究日本战争指导者的战争犯罪,因此盟军总司令部利用战后占领日本的特殊的条件行了广泛的资料的搜集,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了大量充分的战争犯罪的证据,将数量庞大的机密资料公布于世。从开庭到宣布判决,涉及12个国家的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人宣誓口供书,法庭处理的证据超过8000件。利用这些历史资料,东京审判系统地证实了日本进行的侵略战争的罪责。如果没有东京审判,日本自己不可能从整体上搞清楚侵略战争的责任问题。

第三,东京审判对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提出“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是有开拓意义的。国际法学者藤田久一在《何为战争犯罪》一书中说:“不管怎么批评,说是‘胜利者的审判’也好,说是‘事后法’也好,但是事实上是从此以后再有新的战争犯罪就一定会遭到谴责,甚至在战前、战争中尚未发生的那些残暴行为,一旦发生就会被视为犯罪,根据当时国际社会的需要而进行审判,这实在是从东京审判开始的。所以从战后国际社会的发展和国际法的发展来看,需要对东京审判有客观的评价。战后的国际社会不仅没有取消和放弃那些犯罪概念,而且承认那些犯罪概念并且将其普遍化了。”[2]以横田喜三郎、家永三郎等为代表的一部分日本的知识分子认为:审判是“为了防止侵略战争的发生而在‘国际法上的革命’,具有重要的意义”。[3]现在,纽伦堡审判与东京审判的法理已经普遍化了。从这一意义上说,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是战后国际法发展的出发点,这是不能否定的事实。

东京审判中确实有许多重要的战争责任未被追究,这也是必须指出的。正是由于存在这些问题,也从另一方面影响了日本人战后的历史认识。

第一,东京审判与纽伦堡审判一样,对战争犯罪的定义是“反和平罪”、“反人道罪”、“通行的战争犯罪”3项原则,但是在实际上强调了“反和平罪”,但没有把“反人道罪”作为独立的起诉原因。

鉴于纳粹法西斯对犹太人进行了大规模的惨无人道的屠杀,纽伦堡法庭的条例中把“反人道罪”规定为“所有对一般平民的杀戮、灭绝、奴役性的虐待和使用、强制性的迁移以及其他的非人道性的行为”。日本对本国国民和外国国民也都进行了非人道的暴行。战争时期日本根据治安维持法对本国国民进行了镇压以及宗教迫害,同时对殖民地朝鲜、(中国)台湾以及其完全占领的中国东北地区进行了残酷的统治,强迫所谓“帝国臣民”的朝鲜人和台湾人参加军队,或到日本当劳工,妇女则被强制性地成为“从军慰安妇”,而日军在中国华北地区实施“三光”政策,强抓中国劳工。这些都属于“基于政治性、人种性以及宗教性理由的迫害行为”,当然应当作为“反人道罪”来进行追究,但没有被当作追究的对象。

检察官的起诉书中几乎没有提到过把日本对朝鲜、中国台湾和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问题和殖民统治的暴行作为战争犯罪来进行追究,日本战争指导者对日本国民的虐待行为也被置于审理的对象之外。典型者如“从军慰安妇”问题。战后只在个别的审判中涉及这一情况。[4]在美国的关岛,中国的太原、南京以及徐州,也各有一例关于慰安妇问题的审判。[5]但是,在东京审判中,对“从军慰安妇”却根本没有触及。也就是说,战争最大的受害者即亚洲民众的被害没有被摆到正面。这是东京审判的重要的缺陷之一。

第二,在东京审判中,由于美国的作用,有目的地掩盖了重大的战争犯罪事实,即日本军队违背国际公约在中国进行的生物战(细菌战)和化学战(毒气战),包括用活人进行的生物和化学的人体实验的事实。

事实上,国际检察局在搜查阶段已经接触到了日本军队的细菌部队(731部队)的问题。当麦克阿瑟和GHQ的第二情报部部长威罗比得知日本细菌部队使用活人进行实验获得了十分重要的研究成果后,决定为使美国秘密地独占这一成果而免除有关人员的战争责任,所以阻止了对该问题的追究。这一决定也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支持,所以对日本的生物战的追究问题根本没有写入起诉书。[6]

国际检察局也收集到了包括中国政府的调查报告在内的日本军队在战争中进行大规模毒气战的充分证据,并将其记载在起诉书的附录中(附录D,《通行的战争犯罪与反人道罪》中关于违反行为的细目第九节)。但是,这一追究受到了来自美国陆军部的强烈反对,因为一旦对日本使用化学武器的责任进行追究,就会影响美国今后使用毒气武器。1946年6月1日,后来成为美国总统而当时的陆军参谋总长艾森豪威尔通过麦克阿瑟发给首席检察官基南一封机密电报[7]于是,关于这一战争责任所搜集的证据没有被利用,本来要宣读的起诉书中的相应部分没有被涉及,国际检察团最终放弃了对这一罪行的指证。[8]

第三,天皇的战争责任被免除。

当时国际舆论要求追究天皇的声音很强烈,美国也不例外[9]澳大利亚代表向同盟国战争犯罪委员会提出的日本战犯名单中就包括了天皇。日本政府最关心的也是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并决定为使国际审判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而进行“国家辩护”。

1990年公开的《昭和天皇独白录》证明免除天皇的战争责任的过程是美国与日本政府中的一部分人共同谋议的过程。

本来,天皇在1945年9月27日拜访麦克阿瑟的时候曾说过“一切的战争责任在自己”这样的话。作为翻译的奥村胜藏看来“由于事关大局,所以从自己的记录中删下去了”,但是被后来担任天皇与麦克阿瑟会见时的翻译的外交官松井明记录了下来。[10]

1947年12月东条英机在作证的时候,也曾经出于对天皇的忠诚而无意中证明了发动战争这样的重大的决策出自天皇的事实。但是,基南通过田中隆吉、松平康昌、木户幸一的渠道找到东条做工作。于是,东条收回了原来的证词,声称是军队违背了天皇的意志而与美国开战,而结束战争才是天皇的意见。事实真相正如韦伯针对基南发言的反诘:“既然说结束战争是由于天皇的决断,可见直到战争结束,天皇的权限是毋庸置疑的。由此也能够想象战争开始的时候天皇的权限。”[11]

但是,麦克阿瑟已经明确了为了使美国在日本的占领更加顺利而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皇的方针,所以根本不打算起诉天皇,也不准备搜集有关的证据。他在给陆军参谋长艾森豪威尔的电报中称没有发现指称天皇为战争罪犯的确凿的证据,并且声称如果起诉天皇,将面临日本国内的抵抗,美国将不得不增派100万军队和数十万行政官员。接着他就竭力阻挠对天皇的追究,并在4月3日得到了远东委员会的认可。[12]基南根据麦克阿瑟的意见,表明不将天皇作为战争罪犯起诉。尽管有的国家提出至少应让天皇作为证人提供证词,但是基于政治上的考虑,天皇的战争责任终于被免除了。[13]

1992年,日本NHK为制作关于纪念“终战”的节目,追究为什么没有审判天皇问题。在采访当时国际检察局两名成员的时候,他们称当时内部已经知道不对天皇追究,但是没有文件,IPS资料中关于天皇责任问题的内容很少。基南为统一国际检察局的意见,不正面讨论天皇的问题,只是确定没有天皇的战犯嫌疑人名单这种策略性的方法。但是,来日本的美国检察方的成员都认为应当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基南本人1945年12月26日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有人认为天皇对结束敌对关系起了很大的作用,是救了美国人的命,其实是错误的。我的意见是今后天皇制的存在是极其危险的,应当除去。”[14](www.xing528.com)

东京审判之所以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全过程的主导权都被美国掌握着。审判法庭的设置和实施规则对“战争犯罪”概念的规定等都由同盟国军最高司令官(SCAP)麦克阿瑟决定。虽然澳大利亚和苏联极力反对,但是美国在逮捕战犯嫌疑人等审判准备的过程中一再地制造既成事实,因此基本上贯彻了美国的意图。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的条例,决定了东京审判的基本的原则。同纽伦堡审判法庭的条例相比较可以看出,从任命检察员和审判员开始,就很清楚权力是掌握在SCAP即美国的手中。所以,东京审判从一个方面证明了美国的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是其占领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纽伦堡审判法庭由美、英、法、苏4国在对等的立场上设立和进行工作的情况很不相同。

注释:

[1][日]戒能通孝:《远东审判之后》,载《思想》1953年6月号。

[2][日]粟屋宪太郎:《东京裁判论》,大月书店,1995。

[3][日]家永三郎:《试论远东审判》,载《思想》1968年8月号。

[4]在印度尼西亚的法庭上,曾经审判了日军强抓荷兰少女和35名女性到慰安所的“斯马兰慰安所”事件。转引自日本的《季刊——战争责任研究》第4号,1994。

[5][日]岩川隆:《成为孤岛上的一抔土——BC级战犯审判》,讲谈社,1995。

[6][日]常石敬一:《医学家们的有组织的犯罪》,第63页,朝日新闻社,1994。

[7]电报大致的内容是:希望阁下了解:如果根据起诉书附录D对日本在中国的化学战责任进行追究的话,将与美军《野战基础教范FM27-10》的原则相矛盾。Chief of Staff,War Department to CINCAFPAC(For Keenan,IPS)WAR89849,June 1,1946,R 6—9,Incoming Messages,Box 99,Douglas MacArthur Archives.USAFPAC,AG,Radio and Cable Section Messages 1944—1946,RC 496,Entry 245,Box 1884,NARA.

[8][日]吉见义明:《毒气战与日本军队》,第269页,岩波书店,2004。

[9]盖洛普民意调查的结果是:美国国内主张追究天皇战争责任的比例最高,所以美国国务院、陆海军部共同组成的调整委员会(SWNCC)在1945年10月22日曾要求麦克阿瑟收集天皇战争犯罪的证据。见[日]粟屋宪太郎著《东京审判论》第198页,大月书店,1995。

[10]松井明曾担任天皇同麦克阿瑟4次会见(第8—11次)时的翻译和天皇同李奇微的7次会见时的翻译。他留下来的记录对于研究战后历史问题无疑填补了空白。2003年,《朝日新闻》得到了松井明在1980年左右写的名为《天皇的翻译》的原稿,写在400字的稿纸上,共有246页。

[11][日]粟屋宪太郎等:《通向东京审判的道路》,第135—143页,日本放送出版协会,1994。

[12][日]粟屋宪太郎等:《东京审判资料 木户幸一讯问调书·解说》,大月书店,1987。

[13][日]美国国家档案馆:东京审判国际检察局(IPS)资料,缩微胶卷1149。

[14][日]粟屋宪太郎、NHK采访组:《东京审判之路》,第200—201页,日本放送出版协会,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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