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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古建筑之美:明清民居老宅69处完好保存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成就了“此方”民居老宅建筑及其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大致形成于明代初期的建筑风格和历史文化特色。元、明、清时期,东驿道成为中原进入云南的第一通道。自今富源胜境关“滇南胜境”成为入滇第一关,经沾益白水即“泉关”,成为入滇第二关。据2017年珠街文化站的调查,全街道尚有相对保存完好,并继续有人居住的明清直至民国以来的民居老宅多达69处,一些因为无人居住,濒临坍塌的还有数

曲靖古建筑之美:明清民居老宅69处完好保存

诗云:

豪宅也罢陋室也罢

无非一卧榻

有院也罢无院也罢

总是一人家

“此方”的民居建筑乍眼一看,大多为两楼长排聚居的房屋(见2-001至2-004),有的甚至只有一层楼,宛若驻军兵营,似乎呆板无趣,毫不起眼。须知,或三户、或五户、或者更多成排的格局却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蓄之美、和谐之美、节俭之美,也彰显着“此方”民居老宅建筑艺术历史文化况味;一旦近看,却不由得肃然起敬,其灵动鲜活、别样的格局即刻会让人感到仿佛又见南山,文味无限。

(2-001 中所大箐口村民居 无院)

(2-002 涌泉五组大埂村普通联排民居 无院 珠街街道)

(2-003 涌泉五组大埂村普通联排民居 无院)

(2-004 珠街普通联排民居 无院 珠街街道)

于是,成就了“此方”民居老宅建筑及其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大致形成于明代初期的建筑风格和历史文化特色。

“此方”之珠街,本书前面已经有所涉及,其至少从春秋早期起,便是兵战之地,与发达的农耕文明共生共存数千年。至元代,又修筑了由富源胜境关进入云南的古驿道——东驿道(有遗迹残存)。元、明、清时期,东驿道成为中原进入云南的第一通道。自今富源胜境关“滇南胜境”成为入滇第一关,经沾益白水即“泉关”,成为入滇第二关。“此方”的珠街与沾益白水接壤,正处东行古道进入曲靖主城区石城——今麒麟区首关,故在当年“四卫一所”的设置格局中,“此方”便置有“中所”机关,可见地理位置之重要。尤其是在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九月,朱元璋命颍川侯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永昌侯蓝玉、西平侯沐英为副将军,率领三十万大军出征云南,兵抵曲靖。据守云南行省的元梁王把匝刺瓦尔密遣司徒平章达里麻率领精兵十余万驻扎曲靖抗拒明军,筑防于白石江南岸,明军则沿白石江北岸扎营,形成两军对峙之势,战场沿江绵延十数里,云南历史上从古至今最大规模的一场战争,史称“一战定云南”的白石江战役由此拉开序幕(见2-005至2-006)。达里麻兵败被俘,明军征服石城(曲靖),取得了平定云南的决定性胜利,统一了全国。由此开启了大规模军屯、民屯、商屯的历史新篇章。

(2-005 白石江之战雕塑小样 范志宏设计)

根据戴兴华收集整理的《曲靖简史·曲靖历史溯源》一文写道:“明初,中原汉族大量迁徙进入曲靖,实行军屯、民屯、商屯,促进了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和儒家文化传播,封建领主经济逐渐解体,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步形成。如今在曲靖境内仍然保留的所、屯、圩等村名,就是明代军屯的历史见证。”再结合《曲靖日报》2012年12月22日地理·人文版《雷氏家谱里的明朝将军》载:“洪武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沐英传来圣谕,鉴于云南全境已经平定,反叛的地方土司头领盘踞的山寨也被再次攻克,战事结束,军队转为就地实行屯田戍边,不再回原籍。”王启国《曲靖史话》载:“……白石江战役打开了云南的大门,洪武十五年(1382)平定云南。当年,留镇曲靖的明军开始屯田。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屯田之制,曰军屯、曰民屯、曰商屯。其制:移民就宽乡,或招募或罪徙者为民屯,有领之有司,而军屯则领之卫所。’洪武十七年(1384)以后,明王朝开始从中原移民到曲靖屯田,南宁县、沾益州、陆凉州是屯田的主要区域。……明代移民云南的人数达250万左右,曲靖就占40余万。明代后期,以汉族为主体的移民已大大超过曲靖本地的土著民户。”南宁县为今麒麟区,沾益州为今沾益区,陆凉州为今陆良县。根据1985年版《云南省曲靖市地名志》的记载作粗略梳理,自明代以来因为驻军就使用的地名,在“此方”依然保留使用的就达17个之多。它们是:“(1)赵家村:……汉族。明朝以赵姓在此屯田得名。(2)唐家屯:……汉族。明朝以唐姓在此驻兵屯田得名。(3)堡子:……汉族。原名“王家堡”,明朝一姓王知府在此建有土城得名。(4)庄家屯:……汉族。明洪武年间在此军垦屯田,以庄姓先居得名。(5)李家村:……汉族。明朝以李姓在此驻军屯田得名。(6)董家村:……汉族。明朝在此驻军屯田,以董姓先居住得名。(7)角家村:……汉族。明朝在此驻军屯田,以角姓先居得名。(8)汪家村:……汉族。明朝在此屯田,以汪姓先居得名。(9)何家村:……汉族。以明朝何姓军官在此屯田得名。(10)何家小营:……汉族。明朝以姓何军官在此扎营屯田得名。(11)二板甲:……汉族。明朝把原一甲分为‘半甲’,后演变为此名。(12)李家屯:……汉族。明洪武年间李姓在此屯田得名。(13)谢家村:……汉族。明朝以谢姓在此屯田得名。(14)中所营:……汉族。明朝军队基本编制单位(府内设左、中、右、前、后所),此地驻军“中所”得名。(15)孙家营:……汉族。明朝在此驻过军营,以孙姓居此得名。(16)雷家营:……汉族。明朝在此驻过军营,以雷姓先居此得名。(17)高家寺:……汉族。明朝以高姓在此建有一寺得名。”此外尚有建于明代的中所呈祥寺(见2-007)和堡子海潮寺(见2-008)等多处明清寺庙建筑。

(2-006 白石江之战雕塑小样局部 范志宏设计)

(2-007 中所呈祥寺)

(2-008 堡子海潮寺)

在这些村子里,古井无数,古树繁茂(见2-009至2-019),数百岁以上的古树在“此方”尚有数十株,民居老宅也有大量遗存。其中例如涌泉甲板村480年的黄连木古树,几乎就与朱元璋军队入驻本地时间相当。

(2-009 珠街街道古柏)

(2-010 涌泉二板甲村古树之一 《珠街乡志》)

(2-011 涌泉二板甲村古树之二 《珠街乡志》)

(2-012  涌泉二板甲村480年黄连木古树之一 珠街街道)

(2-013 涌泉二板甲村480年黄连木古树之二 珠街街道)

(2-014 涌泉二板甲村480年黄连木古树之三 珠街街道)

(2-015 涌泉二板甲村480年黄连木古树之四 珠街街道)

(2-016 中所冬青 珠街街道)

(2-017 三源古树 珠街街道)

(2-018 三源古树 珠街街道)

(2-019 三源古树 珠街街道)

据2017年珠街文化站的调查,全街道尚有相对保存完好,并继续有人居住的明清直至民国以来的民居老宅多达69处,一些因为无人居住(见2-020),濒临坍塌的还有数十处之多。即使不包含近年来因为危房改造已经撤毁的民居老宅,仅就现有的保有量而言,无疑可以称其为一个“古建筑群落博物馆”,其分布之广,综合体量之大,完全与珠街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密不可分,尤其是在大规模战事渐少的近五六百年岁月中,其借助南盘江、东河等众多的河流形成的“曲靖坝子的鱼米之乡”,延续了发达的农耕文明。

(2-020 西海坍塌旧损无人居住的民居)

军屯、民屯、商屯制度的建立,解决了战时打仗,平时劳作、经商,自食其力的问题。即使到今天,走进“此方”各村组,军屯、民屯、商屯制的格局随处可见。“此方” 的民居老宅,就其建筑格局而言,除去朱门豪宅单家独户以外,其联排民居建筑样式,不仅在珠街,就是在麒麟区的坝子周边乃至马龙区、沾益区、陆良县都很普遍(见2-080至2-081)。由此即可印证,明代以后,以汉族为主体的人口已大大超过曲靖本地的土著民户,以“屯垦文化”为标志的外来文化与当地文化融合的历史格局进入高潮。因此,“此方”在建筑方面必然由迁入居民带来原住地建筑的风格与审美理念和文化基因,再结合本土气候、自然等创造了具有多地风格建筑艺术特点相融合的建筑样式。这样的建筑形式,虽然不是高大的殿宇宫廷,也应该在建筑艺术中获得一席之地。

2009年《珠街乡志·住房》有这样的记载:“农舍普遍采用:土木结构,一楼一底,数家串联,连墙接壁的建筑方式(见2-001至2-004、2-021)。如堡子、珠街、涌泉、中所等上百户的村子都如此。”因此,带有为了便于军事集结和防御的联排军屯式建筑,同时也形成了便于商贾通过成为街市的商屯式民居,解决了战时打仗,平时劳作、经商,自食其力的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

(2-021 联合白石岩村)

《珠街乡志·住房》又记载:“山区部分人家则独家独户自成一体(见2-022至2-023),富裕人家则盖独家独院式。房子的外形一般为人字顶,两面坡(见2-024至2-025)。内部结构一般为‘三脚落地五架梁’或‘五脚落地七架梁’式,少数富裕人家也盖‘七脚落地九架梁’式(见2-026至2-027)。前面另带一偏厦,俗称‘一搭水’(见前2-001至2-004、2-021)。以石头砌墙脚和柱子脚,坝区用土坯砌墙(见2-027至2-028),山区用模子做成的土坯砌墙。楼底为堂屋兼饭堂,堂屋内设火塘。正面墙上贴‘天地君亲师位’,和本家‘历代祖宗之位’;并设雕花画鸟之长条供桌,桌上放香炉、香灯、净水碗等,供桌兼做碗柜。楼上为卧室,多数农户人畜分居,少数人家牛或猪羊还关在楼下。”(见2-029)

(2-022 联合白石岩村彝族民居)

(2-023 联合白石岩村彝族民居)

(2-024 涌泉大院子村)

(2-025 涌泉唐院村)

(2-026 珠街民居 珠街街道微信照片)

(2-027 联合白石岩村彝族民居)

(2-028 联合白石岩村彝族民居)

(2-029 涌泉吕家大院人畜兼居)

根据本人的调查和珠街文化站的普查,“此方”民居老宅的现有遗存与《珠街乡志·住房》“以石头砌墙脚和柱子脚,坝区用土坯砌墙(见2-030至2-036),山区用模子做成的土坯砌墙。楼底为堂屋兼饭堂,堂屋内设火塘。”比较,其描述稍有不确:“以石头砌墙脚”“用模子做成的土坯砌墙”“楼底为堂屋兼饭堂,堂屋内设火塘”,其实不论是山区还是坝区,都是一样的,底楼为堂屋兼饭堂,每户的堂屋内进门右手设火塘(见2-037至2-039)。之所以如此,那是很有讲究的:即,火塘置于进门右边,主人家在做饭炒菜时锅铲向内,有财富不外铲不外泄的意思。

除了土坯砌墙外,尤其是山区,还有木条、藤条编织做墙的建筑(见2-040至2-041)。

(2-030 珠街四组之一)

(2-031 珠街四组之二)

(2-032 中所二组)

(2-033 涌泉大院子村之一)

(2-034 涌泉大院子村之二)

(2-035 中所孙家营)

(2-036 联合三家村 刘兴丽)

(2-037 中所四组民居火塘之一)

(2-038 中所四组民居火塘之二)

(2-039 联合白石岩村)

(2-040 联合白石岩村彝族竹条做墙的民居之一)

(2-041 联合白石岩村彝族藤条做墙的民居之二)

除独户、独院外,也有仅以影壁界之为院的个例(见2-042):

(2-042 中所箐口村 杨永胜)

《珠街乡志》还这样描述“此方”的民居老宅:“珠街乡境内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以洞穴为居,春秋战国时期便学会结为庐,组成山野农家居住的小邑。明清时期,珠街村落建设有了相当规模,至今一些自然村还保留着‘营’‘屯’‘堡’等旧时以戍兵驻所或兵制为名的称呼,出现‘千村烟火绕廓’的景象……所建房屋,除供人居住外,还要兼作畜厩,关养牛、马、猪、羊,并代代相传。房前屋后,一般留作菜地。由此发展而逐渐形成供农户居息、农耕的村落,每个自然村有10多户,数十户或上百户人家。”

依观察,“此方”民居老宅残存于军屯、商屯的格局,自“农家小邑”到“千村烟火”,其实大为丰富,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这些类型:

一是无院联排民宅(见前2-001至2-004,2-043至2-045、10-001);

(2-043 中所箐口村 无院)

(2-044 珠街三组 无院)

(2-045 联合白石岩村 无院)

二是有前院独居或者联排民宅(见2-046至2-051);

(2-046 有前院独居—涌泉七组)

(2-047 有前院独居—涌泉何家下村 珠街街道)

(2-048 有前院独居—珠街四组)

(2-049 有前院独居—涌泉七组 珠街街道)

(2-050 有前院独居—西海老公社 珠街街道)

(2-051 有前院联排—涌泉吕家大院)

三是有后院独居或者联排民宅(见2-052至2-055);

(2-052 联排及后院—珠街原公社老医院之一)

(2-053 联排及后院—珠街原公社老医院之二)

(2-054 联排及后院—珠街原公社老医院之三)

(2-055 联排及后院—涌泉吕家大院后花园 珠街街道)

四是有前院联排或者独居前有空地(场院)民宅(见2-056、2-090);

(2-056 墩子潘吕村158号前有空地)

五是有门楼两层置两厢房民宅(见2-057至2-059);

(2-057 堡子姚家大院前院门楼及残存左厢)

(2-058 墩子翟家四村11号 珠街街道)

(2-059 三源唐家院子)

六是独院一颗印式民宅,《珠街乡志·住房》又记载:“山区部分人家则独家独户自成一体,富裕人家则盖独家独院式,也称为‘一颗印’式”(见2-060至2-061);

(2-060 小河湾梁家院子 珠街街道)

(2-061 涌泉何家上村六组 珠街街道)

七是双院一颗印式民宅(见2-062至2-063);

(2-062 中所举人村文举老宅)

(2-063 珠街一颗印式民居)

八是大院走马窜角楼式民宅(见2-064);

(2-064 三源张家大院 王雄思)

九是一颗印四合五天井走马窜角楼式民宅(见2-065至2-071);

(2-065 四合五天井走马窜角楼复合式—珠街张家大院之一)

(2-066 珠街张家大院之二)

(2-067 珠街张家大院之三)

(2-068 珠街张家大院之四)

(2-069 珠街张家大院之五)

(2-070 珠街张家大院之六)

(2-071 中所箐口村文举老宅右院)

十是三联院、双联院、通院等(见1-028、2-052、2-054、2-072至2-075);

(2-072 三源董家村水经注卫星截图)

(2-073 中所箐口村武举老宅航拍视频截图)

(2-074 中所报恩堂航拍视频截图)

(2-075 双连院—箐口村文举人老宅 珠街街道)

十一是二十四户一院式(见2-076至2-077)。

(2-076 二十四户为一院的典型格局—西海宋家大院之一 通院 珠街街道)

(2-077 二十四户为一院的典型格局—西海宋家大院之二 通院 珠街街道)

前檐没有砌墙似长廊为“此方”民居建筑的早期原生形态(见 2-078)。后来是为了拓展室内使用的有效空间和解决房屋陈旧问题,才使用土基或者砖砌墙(见 2-001 至 2-004、2-021、2-043 至 2-044、2-052、2-065、2-076至2-077、2-079),有的开有窗户,有的没有(见2-022至2-026、2-028、2-035、2-042、2-047、2-049、2-053、2-056、2-075),大致进门后左为摆放农具之用,右置火塘(见 2-037 至 2-039)。

正是这些残破、老旧、敦厚、五花八门的建筑群,看上去似乎毫无皇宫殿宇的大气恢宏,因无耀眼夺目而被漠视,不料在其憨实朴素、平淡无奇的外表下,潜藏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密码。例如:联排看似拥挤而小气的布局,体现了“此方”的先人崇尚俭约的传统文化,同时也是军屯、民屯、商屯等传统文化的直接体现,这个现象同样在麒麟、马龙、沾益以及陆良属于当年军屯范围的古老民居中十分普遍(见2-078至2-081)。

(2-078 堡子孙飞云老宅 《中共麒麟区地方史》)

(2-079 马龙杂木箐民居 图片来自网络)

(2-080 沾益县大坡乡大坡村委会马街子村 图片来自网络)

(2-081 陆良马街良迪村 曲靖文明网)

“俭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俭约一词,古已有之,俭,就是节省,不浪费;“此方”民居老宅的格局,尤其体现在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上,多联排而少独居,节省了对土地的大量占用。约,就是拘束,限制,约束。荀子说:“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要求节省自然资源;东汉郎顗说:“救奢必于俭约,拯薄无若敦厚。”司马光《训俭示康》曰:“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是给司马康的诫子训,说明“俭”和“侈”的必然性,“俭能立名,侈必自败”。诸葛亮《诫子书》亦崇俭:“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宋代罗大经曾说:“奢则妄取苟求……一从俭约,则于人无求,于己无愧。”曾国藩家训说得更明白:“家之兴在于和睦、孝道、勤俭,居屋莫太宏丽。”

“此方”的民居老宅建筑,除少部分豪宅外,即使是各家各户各自开门居住,或以家族组成为单元,或不以家族为单元,皆共同使用一套建筑框架形成联排,仅以隔墙分居,不再独立结构而过多建造相邻隔壁的山墙,既节省了木材的消耗,又增加了室内的宽度,还体现了中国传统“和”的文化理念,正如《孟子·尽心上》中所言:“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拥有数千年农耕文明,被誉为高原鱼米之乡的“此方”,以其建筑艺术记录了典型的自力更生、勤俭力行、去奢宠俭、量入为出的文化传统。根据《珠街乡志》记载,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还因为划船去种田而发生翻船事故,说明“此方”可供人们用于建房造屋的土地极其有限,不俭又能如何?

在这个客观现实面前,尤其值得赞赏的是“此方”民居老宅遵循古人十分讲究格局的营造法则,对来源于天人合一这个古代哲学传统的、以节约不耗为荣的、对有限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为规矩的法则的敬畏与发扬。如李诫所著《营造法式》是在两浙工匠喻皓《木经》的基础上,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编成的。因《木经》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徽宗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法式” 有律令、条例、定式等意思,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也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该《法式》“对于古建筑研究,唐宋建筑的发展,考察宋及以后的建筑形制、工程装修做法、当时的施工组织管理,具有无可估量的作用。书中规范了各种建筑做法,详细规定了各种建筑施工设计、用料、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要求。”不仅规范了各类建筑的大小,而且规定了其使用建材的尺寸,大张俭约之风。中国古代美学,到宋代达到高点,要求绝对单纯,就是圆、方、素色、质感的单纯。现在讲的极简,宋朝就是最早的极简。又如书中云:“恭维皇帝陛下仁俭生知,睿明天纵。渊静而百姓定,纲举而众目张。”

在“此方”的建筑格局中,多为当地人说的“六房两耳”形式。门多为中开,有门楼及左右两间房屋,视为三房,入屏门(也称“仪门”)是天井,天井左右各两间“耳房”,有的为四间,再经天井至正堂为三间房,故称之为“六房两耳”。无屏门者也在院内有影壁,如文举人老宅、二板甲22号等。大户人家纵深布局的入屏门过一院为中堂,再过二院才是正堂,如堡子姚家大院。并排成院的也保持“六房两耳”,可以称为“连体式六房两耳”,如中所箐口村文、武举人老宅即是,经门楼进院左右即为左右两间“耳房”。在“此方”, 通常门楼一般较左右两厢稍矮,左右两厢又较正堂稍矮,门楼有一层的,但是大多为两层;耳房则多为两层(见 2-057 至 2-066、2-082 至 2-089、2-091 至 2-094)。

(2-082 西海李家村283-284号之一)

(2-083 西海李家村283-284号之二)

(2-084 珠街民居 珠街街道)

(2-085 堡子姚家大院中堂 图片来源《中共麒麟区地方史》)

(2-086 墩子翟家四村11号 珠街街道)

(2-087 中所箐口村文举老宅 珠街街道)

(2-088 中所箐口村文举老宅 珠街街道)

(2-089 中所箐口村武举老宅 珠街街道)

(2-090 中所箐口村武举老宅 珠街街道)

(2-091 三源唐家院子 珠街街道)

(2-092 西海朱家大院)

(2-093 墩子翟家四村11号 珠街街道)

(2-094 墩子张家村五组 珠街街道)

进院后沿回廊经两厢过天井,拾三级台阶而上(见2-083、2-086至2-089、2-091、2-093、2-095至2-112),越是老旧残破越能窥其本貌。登胡梯便可以至二楼(见2-113至2-132),个别的人家则是在门道边设置楼梯(见2-133),而一些院子已经不存在的民居老宅,依然保留还在使用的胡梯(见2-135)。更多的是直接在进正堂门后的右手边即是主人家上二楼的胡梯(见2-134、2-136至2-137)。等。贫穷的人家无论是在一楼还是二楼则仅设一简单的供桌。也有的供桌下面兼做碗柜或者放置杂物。底楼供桌后面及左右,二楼神龛后面及左右,多为卧室,人口少的人家则用来堆放粮食和杂物。“多数农户人畜分居,少数人家牛或猪羊还关在楼下。”(《珠街乡志》)

(2-095 涌泉大埂村五组 珠街街道)

(2-096 西海朱家大院 珠街街道)

(2-097 堡子施家大院 珠街街道)

(2-098 墩子夏家院子 珠街街道)

(2-099 墩子民居 珠街街道)

(2-100 中所箐口村文举老宅 珠街街道)

(2-101 墩子潘吕村158号 珠街街道)

(2-102 中所箐口村武举老宅 珠街街道)

(2-103 墩子翟家四村11号 珠街街道)

(2-104 小河湾三组)

(2-105 墩子张家村五组 珠街街道)

(2-106 西海沈家院子 珠街街道)

(2-107 珠街张家大院之一 珠街街道)

(2-108 珠街张家大院之二 珠街街道)

(2-109 西海上河村151-153号)

(2-110 堡子姚家大院)

(2-111 中所箐口村文举老宅)

(2-112 珠街民居 珠街街道)

(2-113 西海民居 珠街街道)

(2-114 墩子翟家四村11号 珠街街道)

(2-115 西海沈家院子 珠街街道)

(2-116 墩子翟家四村11号 珠街街道)

(2-117 墩子夏家院子 珠街街道)

(2-118 墩子夏官大门 珠街街道)

(2-119 小河湾夏家院子 珠街街道)

(2-120 三源四组唐家院子之一 王雄思)

(2-121 三源四组唐家院子之二 珠街街道)

(2-122 三源四组唐家院子之三 珠街街道)

(2-123 西海283-284号之一 珠街街道)

(2-124 西海283-284号之二 珠街街道)

(2-125 西海005号 珠街街道)

(2-126 中所武举老宅 珠街街道)

(2-127 西海朱家大院 珠街街道)

(2-128 小河湾夏家院子)

(2-129 西海老医院)

(2-130 中所报恩堂之一)

(2-131 中所报恩堂之二)

(2-132 涌泉良璧老宅)

(2-133 庄家屯高家大院)

(2-134 小河湾夏家院子39-40号)

(2-135 涌泉何家上村103号)

(2-136 中所四组 珠街街道)

(2-137 涌泉大院子村吕家大院)

居家之中,自然少不了椅子、凳子。保留尚为完好的是庄家屯高家的一对木椅(见2-138),其中一把椅子靠背上有“清溪话鹭”四字,鹭鸶显然已经被刻画抹去,残留有水仙与怪石(见2-139)。宋代释文珦有《清溪鹭》一诗:

清溪双白鹭,其羽可为仪。

洁白乃如此,那肯居洿池。(www.xing528.com)

志士慎厥身,浊世难絷羁。

钟鼎或愆义,宁贱而长饥。

贪夫昧所从,得养非攸宜。

犹鸱啄腐鼠,此鸟能笑之。

透过这首诗,或许能够体现当初主人的一个意思。而该椅子的椅裙中间雕有牡丹和卷草花纹,贯至两端,在象腿上雕刻一对猛虎头像,又显示出主人家的威严之气(见2-140)。

(2-138 木椅之一 ——现存于庄家屯村委会)

(2-139 木椅之二)

(2-140 木椅之三)

而“春凳”在“此方”保留已经不多(见2-141至2-143)。“此方”的春凳形制大,自然都是供主人家在室外享受的,而非置于居室床脚。

也有茶几自用和待客,如联合白石岩孙家茶几,长边几裙对称为雕刻粗糙的双龙抢宝,短边几裙为对称的蝙蝠一对,同样雕工粗放,与四只肥硕虎脚浑然一体,显得稳重厚实,若有客至,似乎能够安坐细谈,品茗佳话(见2-144至2-147)。

(2-141 现存于堡子海潮寺)

(2-142 涌泉二板甲村22号)

(2-143 墩子翟家村11号)

(2-144 联合白石岩孙家茶几之一)

(2-145 联合白石岩孙家茶几之二)

(2-146 联合白石岩孙家茶几之三)

(2-147 联合白石岩孙家茶几之四)

小方桌在“此方”的各家各户几乎都是不可或缺的家具之一(见2-148)。中所一组雷家营村孙留材家的小方桌,俗称“小四仙桌”,是现存工艺最为完好的一张桌子(见2-149)。其红黑漆色,对比强烈,搭配和谐,四边各有一对四方构图的雕花,图案看似一模一样,其实又有细微区别,又显出一番生动来。

太阳纹图案一个略大,内旋纹,动感十足,全图红色铺就(见2-150),表示如日中天,一个内芯温润然而向外光芒四射,极有张力(见2-151),黑底衬托,表示夕阳西下;鸟枝纹几乎一样,一个黑底一个红底,也表现着一个早晨一个傍晚的意象,大鸟落于缀满果实的枝头,伴侣远飞,即将归来(见2-152至2-153);鹭鸶图案表现的是一对正在专心觅食的鹭鸶,黑底体现了一幅静谧的环境,反映出生态的安详与和谐(见2-154至2-155);牧童骑牛图,动态也是几乎一样,单腿盘坐水牛背上的牧童,右手牵绳,左手还拿着一本打开的书,正低头专心阅读,不由人联想起诸多关于“耕读传家” 之类的美好典故(见2-156至2-157),无疑反映了人们美好的期许与愿望。

(2-148 小河湾七组 吴汝贵家老桌子)

(2-149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一)

(2-150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二)

(2-151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三)

(2-152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四)

(2-153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五)

(2-154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六)

(2-155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七)

(2-156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八)

(2-157 中所一组雷家营孙家小四仙桌之九)

除天气晴好,风和日丽会把正房前廊作为主要活动区域外,日常的用餐、会客等一般性活动止于中堂(或正房)的一楼。这样的结构中,正堂(房)在平时就是一个过堂,通过左或右边的楼梯上去,即正房的二楼正中房间,通常便是神龛佛床的尊位,供奉“天地君亲师”及祖先牌位。一般状况的家庭,“神龛佛床”非常简陋(见2-158),但也是必不可少的。最为简陋并巧妙的莫过于堡子王氏老宅楼口的供桌,其将就楼口的档台而成为“供桌”,既于现实格局的局限,又完成了纪念先人的心愿,可谓一举两得(见2-159)。富裕的人家则是雕花刻朵、雕梁画栋,甚至鎏金描彩(见2-160至2-276),这样的格局即使在原属于珠街乡的沿江街道龚家坝村17号民居中也一样保留至今(见2-277)。

(2-158 涌泉大院子村吕家大院)

(2-159 堡子王氏老宅楼口供桌)

(2-160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一)

(2-161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二)

(2-162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三)

(2-163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四)

(2-164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五)

(2-165 涌泉六组村集体公房之一)

(2-166 涌泉六组村集体公房之二)

(2-167 涌泉六组村集体公房之三)

(2-168 小河湾七组吴家老宅之一)

(2-169 小河湾七组吴家老宅之二)

(2-170  小河湾七组吴家老宅之三)

(2-171 珠街三组孙家宅之一 珠街街道)

(2-172 珠街三组孙家宅之二 珠街街道)

(2-173  珠街三组孙家宅之三 珠街街道)

供桌,是“此方”民间的统称。供桌的设置,重要的是彰显人文精神的仪式。在北 宋时期李诫组织编撰的《营造法式》中,被称为“佛、道帐”(见北宋时期将作监李诫《营造法式》卷九·小木作制度四)。“佛·道帐”乃殿宇式木龛,上部造天宫楼阁,而且 附属设施极多,样式复杂,费工好神,又被称为房中之房,就是一座微缩的殿宇楼阁。“此 方”民居老宅遗存的“供桌”一部分就是这种“佛、道帐”遗存的下部,而另一部分则 完整地保留在二楼的“神位”上。据介绍,还有很多人家都有这样的神龛,但是或者人不在家、或者主人家有所忌讳而不得见,实属遗憾。能见到的几户人家,由于空间狭小,光线昏暗,本书所列相关图片均选择“最好”的奉献给列位,以供一睹风采。

(2-174 中所文举老宅之一)

(2-175 中所文举老宅之二)

(2-176 中所文举老宅之三)

(2-177 中所文举老宅之四)

(2-178 中所文举老宅之五)

(2-179 中所文举老宅之六)

(2-180 中所文举老宅之七)

(2-181 中所文举老宅之八)

(2-182 中所文举老宅之九)

(2-183 中所文举老宅之十)

(2-184 中所文举老宅之十一)

(2-185 中所文举老宅之十二)

(2-186 中所文举老宅之十三)

(2-187 小河湾七组吴家老宅之一 珠街街道)

(2-188 小河湾七组吴家老宅之二 珠街街道)

(2-189 小河湾七组吴家老宅之三 珠街街道)

(2-190 墩子翟家村11号老宅之一)

(2-191 墩子翟家村11号老宅之二)

(2-192 墩子翟家村11号老宅之三)

(2-193 墩子翟家村11号老宅之四)

(2-194 墩子翟家村11号老宅之五)

(2-195 涌泉吕家大院之一)

(2-196 涌泉吕家大院之二)

(2-197 涌泉吕家大院之三)

(2-198 涌泉吕家大院之四)

(2-199 涌泉吕家大院之五)

(2-200 涌泉吕家大院之六)

(2-201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一)

(2-202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二)

(2-203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三)

(2-204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四)

(2-205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五)

(2-206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六)

(2-207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七)

(2-208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八)

(2-209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九)

(2-210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十)

(2-211 三源四组董家老宅之十一)

(2-212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一)

(2-213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二)

(2-214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三)

(2-215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四)

(2-216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五)

(2-217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六)

(2-218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七)

(2-219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八)

(2-220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九)

(2-221 庄家屯六组高家大院之十)

(2-222 西海245号残存神龛 珠街街道)

(2-223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一 珠街街道)

(2-224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二 珠街街道)

(2-225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三 珠街街道)

(2-226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四 珠街街道)

(2-227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五 珠街街道)

(2-228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六 珠街街道)

(2-229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七 珠街街道)

(2-230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八 珠街街道)

(2-231 三源七组代家老宅之九 珠街街道)

(2-232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一 珠街街道)

(2-233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二 珠街街道)

(2-234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三 珠街街道)

(2-235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四 珠街街道)

(2-236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五 珠街街道)

(2-237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六 珠街街道)

(2-238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七 珠街街道)

(2-239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八 珠街街道)

(2-240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九 珠街街道)

(2-241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十 珠街街道)

(2-242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十一 珠街街道)

(2-243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十二 珠街街道)

(2-244 西海二组张家老宅之十三 珠街街道)

(2-245 墩子曹家老宅之一)

(2-246 墩子曹家老宅之二)

(2-247 墩子曹家老宅之三)

(2-248 墩子曹家老宅之四)

(2-249 墩子曹家老宅之五)

(2-250 墩子曹家老宅之六)

(2-251 墩子曹家老宅之七)

(2-252 墩子曹家老宅之八)

(2-253 墩子曹家老宅之九)

(2-254 墩子曹家老宅之十)

(2-255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一)

(2-256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二)

(2-257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三)

(2-258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四)

(2-259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五)

(2-260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六)

(2-261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七)

(2-262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八)

(2-263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九)

(2-264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十)

(2-265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十一)

(2-266 中所举人村张氏老宅之十二)

(2-267 中所武举老宅之一)

(2-268 中所武举老宅之二)

(2-269 中所武举老宅之三)

(2-270 中所武举老宅之四)

(2-271 中所武举老宅之五)

(2-272 中所武举老宅之六)

(2-273 中所武举老宅之七)

(2-274 中所武举老宅之八)

(2-275 中所武举老宅之九)

(2-276 中所武举老宅之十)

(2-277 沿江龚家坝村17号)

(2-278 中所碉楼 珠街街道)

“此方”的建筑格局也有几个例外,中所的“碉楼”,显然就是“军事机关”,现在当地人都还在习惯性的继续沿用明代的称呼,曰“中所营”。碉楼的最高处显然占据了全村的制高点,从瞭望抑或警戒楼下进院,便是左右各数间或十数间联排“营房”,自成一格,中所七组的另一个碉楼院落,则是从过楼的下方进院,院内的格局与前面的碉楼相同(见2-278至2-279)。

(2-279 中所七组碉楼 珠街街道)

中所七组还有一个格局特别的院落——中所七组当地人称为“大房子”的老宅,院内左中右三门正房,廊台遗存依然可见,从左右残存着当年回廊的三级台阶可以看出因为人口的增加,两厢被白色的墙体明显隔开。特别之处在于的是这个院落为左右开门,铺满青石板的院子由一道长长的廊桥与外界隔开,廊桥外则是一泓幽潭,别具风味(见2-280)。

(2-280 中所七组11号民居)

佛也罢,道也罢,窃以为,称为“神龛”更为合适,因为这涉及中国人的信仰问题。曾经有人以西方那些狭隘的宗教信仰理论强加于中国人头上,不断贬低中国人的信仰根本,甚至说中国人没有信仰。须知“中国人信仰、崇拜的是自己的祖先,那些为我们披荆斩棘的祖先才是中国人的信仰!中国人共同的信仰是炎黄蚩尤,他们自称:炎黄子孙、黎民百姓。”(英国马丁·雅克,引自《国家视野》)关于这一点,不仅从第一章的人面扣饰(见1-025)就足以证明“此方”的先人们,早在3000年前即已经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对象,更在居家格局中,以神龛的形式,严格继承并彰显着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即人文精神的中国信仰的仪轨传统。在甲骨文里,“帝、上帝”等主要是指“部落的祖先或英雄”,中国人所崇敬的“神”“天神”常常就是祖先。《孟子·万章上》:“《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这就在西周以后,逐渐形成了‘以人为本、人文精神’的文化传统。”(张志刚《深描“中国本土信仰仪轨传统的文化底蕴”》民俗学论坛 2020-12-25)。于是“供桌”“神龛”便在“此方”大放异彩!

正如本章开篇所述,“此方”的民居老宅远观极其普通憨实,近看却是灵动鲜活、风景独特。尤其是进入清末民初,丹楹刻桷的奢靡之风又复出现于大户豪宅,在今天却也留下了不失彰显工匠气韵的遗存,何不走近“此方”细观,一览我中华文化精神美之奇美的所在。

故,诗云:

文武双举展翅鹏

清时遗风

走马串角一颗印

民国旧梦

老井石盆队成排

捣衣洗葱

八塔土陶青铜四千岁

五台凤凰苍龙画图中

神龙幽泉十九潭

史著牛蛇盘江东

武侯当年驻足览

诸蛮炳炬誓酒盟

极目沃野九千里

天朗地阔峙南中

今日登岭拜日昳

酣畅诗性写奇功

“此方”民居建筑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值得有兴趣者,欲畅想远方与吟诵诗词歌赋者可近前仔细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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